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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范文第1篇

这次会议讨论的主要话题是如何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大量面临着被破坏甚至被毁灭的民俗文化进行保护的问题。会议一开始,主持者陶立璠先生就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出现的、大量民俗文化由于没有得到妥善和有效的保护而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毁灭的现象,列举了一大串典型的事例。比如天津老街的改建、赵紫晨故居的拆除、定海古城的毁灭、东岳庙及观音街过街楼的失于保护等等。这些现象伴随着大开发的呼声而凸现于祖国辽阔大地的角角落落。对于专门从事民俗文化研究,从而对民俗文化的每一笔无论多么细小的遗产都视若锱铢的民俗文化工作者来说,这的确让人感到痛心疾首。怎么去抢救,如何去保护?与会的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吕微先生提出了两个保护的途径:一是开发它的实用性,二是把它旧有的实用性转化为审美性。而苑利先生则提出,应主要依靠民俗主体的自觉传承和传统观念的维护作用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他们并且都列举了大量亲自调查的生动事例来对自我主张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不可否认,每一种主张的确有它一定的可行性;但是,这些主张一旦施诸于现实,究竟能产生多大的效果?我们暂且放下这个疑问不提,先来关注一下这次研讨会中所存在的绝对不能够忽略的争议,即有另一部分学者跳出“如何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的圈子,对所谓的“保护”产生了怀疑。我们所竭力主张的保护究竟给原著民带来了什么?他们是否就因此而感受到了幸福?这是户晓晖先生提出的质疑。

的确,对于从事民俗文化研究工作的人来说,任何一种民俗遗产,从实物形式到观念形态,都可谓是奇珍。因为我们认为在这种民俗物质中凝聚了一种特定的文化,而这种文化能够反映这个民俗主体的群体结构、社会习俗、精神信仰等深层次的东西。真是敝帚千金。然而对于民俗主体来讲,他们却不一定就这样认为。在他们的心目中,那居住了几代人的破房子,再也不能住下去;那走了无数代的小巷子或羊肠小道已恶劣到极点。他们已对那陈旧的习俗、繁缛的礼仪、落后的观念等所产生的束缚感到窒息。他们要发展,他们要打破这个旧有的世界。他们也渴望和向往城市里宽阔平整的大马路、高大舒适的现代住房、快捷便利的现代交通及通讯设施、丰富奇妙的现代娱乐生活等。一旦他们打开自己的眼界,发现在他们那狭小、孤陋的世界之外还有这么一个奇妙而精彩的世界时,心里难免会产生极度的不平衡。于是,他们就再也不愿意囿于原先那个在他们现在看来如此落后甚至丑陋的世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看到很多走出了原先居住地而到外面学习、工作甚至定居的人,正在逐渐摆脱甚至完全摆脱了其原有的观念和习俗特征,而变得与现代城市人无异了。

由此,希冀靠民俗主体的自觉传承和传统观念的维护是不可靠的。当然,在一定时期,他们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的。其前提是他们对外界还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他们还生活在一个封闭的圈子里,他们的观念还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一旦他们活动的范围扩大,视野拓宽,从而被融入现代化生活的大潮中时,利益的驱使会使他们的观念发生根本变化。就拿陶立璠先生所举日本某村的“花祭”来说吧,当这个村子里的人在外面从事各种层次各种行业的工作--有些人的工作性质比较特别,或者性质虽比较一般,但社会地位较低,工作的获得来之不易等等,诸多因素决定了他们不能随便脱离岗位,那么在这个时候,工作、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就显得比参加祭祀活动重要的多,于是,他们就可能不会或不能来参加祭祀活动,如果这样的情形多了,久而久之,这项祭祀活动也就会被忽略,最后甚至被遗忘了。再如苑利先生所举的依靠传统观念中的咒语禁令来保护一片森林的原始性状态而不被破坏。然而,一旦这个群体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人因受了外界的影响,产生商品利益的观念而发生动摇时,他或他们可能会感到惊喜--祖先竟给他们留下了这么一个珍贵的宝藏,等待他们去开发。于是一切所谓的咒语保护禁令也就土崩瓦解了。

正如苑利先生所感叹的那样,大开发就意味着大破坏,哪儿开发就意味着哪儿破坏。但是,又有谁能阻止大开发的浪潮呢?谁又能阻止发展的动力大车甚至包括民俗主体他们自身的发展欲望与要求呢?

人要生存,就无法最终摆脱利益的驱使。我们看到落后民族在他们落后的民俗生活方式中辛勤地劳动着,为了什么呢?不也象我们所有人所追求渴望的那样,希图过得幸福、美好、舒服些吗?他们之所以在一定时期内还能固守传统的习俗与礼仪,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地理位置偏僻、文化落后、生产力低下等因素的阻隔,还没有体会到高文化所能带来的另一种我们现在所感受到的幸福和舒坦罢了。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如苑利先生所说,就给他们一点实惠吧,让他们意识到保护好民俗文化就能挣到钱。怎么利用他们手中的这一点资本去挣钱呢?最好的途径莫过于吕微先生所说的重新开发其内在的实用性,如发展旅游业等。我们不是经常看到改革开放后各种民俗文化包括民间艺术的再度复兴吗?比如戏曲、泥陶、剪纸艺术,再比如现代商品生产与开发中所谓的祖传配方、秘方等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民俗文化实用性的再开发和再利用。这的确是保护民俗文化的一个很好的途径。然而,它的适用范围也是很有限的,并不是所有的民俗群体都能够这么幸运。举个例子,在我的家乡襄阳一带,留有多处民俗文化遗迹,象三国时期留下的刘秀墓、庞统宅、跃马檀溪处和米公祠、鹿门山、鱼梁洲等等,很多都是与一定民俗文化包括传说、故事和习俗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分布特点是,绝大部分都很偏僻而且很分散。这样的文化遗产是否具有开发旅游的价值呢?我想不太可能。因为不具备形成旅游资源开发的条件和优势。试想一下,有谁愿意花费很大的代价包括时间、金钱、精力去那里观光旅游呢?再如,小时侯曾看到乡下不少婴幼儿的脚上都穿着老祖母给做的“虎头鞋”,象征着一种吉祥。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观念改变了,不再需要以这种方式来获取吉祥的含义,甚而认为它丑陋的,或者即使仍然比较喜欢这种传统的文化方式,但由于其工艺的复杂性和现代生活节奏的紧张性,很少有人愿意去学,也很少有人会做了。改革开放后,受政府的提倡和商品经济的影响,少部分人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增加收入,重操旧业。也许是一定时期内传统文化思潮的回归,小孩儿穿“虎头鞋”或收藏了作为一种艺术品来欣赏成了一种“时髦”。于是,那些制作这种——商品的人恰恰就满足了这种需要,从而使得这种传统民俗艺术形式出现了“中兴”。然而,这种“中兴”就如“时髦”一词自身所表达的含义那样,稍瞬即逝。由此可见,开发实用性也仍然不是一个绝对的办法。

另有一部分人也想自觉去维护传统习俗,比如苑利先生所举一些地方的祭祀活动。我自己也亲眼目睹过一些。然而,不光是民俗工作者,就连我们民俗者本身也感觉是越来越假。其原因就在于民俗文化包括民俗活动,它们的传承是靠口耳相传的,很多后来有资格主持祭祀活动的人在组织这种活动时,也不过是根据早先的见闻和经验,因而导致的讹传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换个角度说,就算我们在一定条件一定时期内,勉强把它保存下来,又能怎么样呢?比如赵紫晨先生的故居,落落“寡居”于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能够与周围的环境和气氛相协调吗?能够产生很好的观光旅游价值吗?如此种种都保存下来,那真如鲁迅当年所说的“国故”,可是多了,但它们究竟有多大的存在价值就难说了。更多的只是起了一个博物馆展览古旧之物--供人看上几眼、发几声感叹的作用。由此可见,政府的决策、开发商的选择,也未尝不有它的理由。

再从科学的角度而言,有些民俗是不得不改变的,比如祷神祈雨、驱鬼祛病等。我们可以不说它是迷信,但它的确是不科学的。究竟科学不科学,其争辩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关键在于这种民俗会给民俗者本身造成损坏和伤害。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某些落后民族的“割礼”带给女性的伤害、跳神延误人的性命等,这种民俗与其说是一种信仰和风俗,倒不如说成是一种愚昧。由于固守某种群体的、习俗的观念而造成自我戕害的悲剧,在中国古往今来的辽阔的大地上也不知发生了多少起。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人的尊重是在懂得了人的价值后建立起来的,我们习俗中有很多东西,实际上是在没有真正认识到生命的价值时所产生的。所以我认为,我们的民俗工作者在研究民俗文化、呼吁保护民俗文化的原生态时还应作一定的价值判断和区别。

如上种种,给予了我们从事民俗研究的工作者什么样的启示呢?

首先,我们要意识到,当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发生变化时,一定程度的毁灭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历史演变的进程是无法阻止的。演变中总会有发展和淘汰;不能完全否认这种演变是一种进步。事物有它自身的规律性,就如人类在地球上的生长繁息,最初因为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人类的生存繁衍受到限制;等社会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人类生存条件得到改善时,人口数量也急剧膨胀,直到发展成今天这样一个扰攘纷繁的世界。然而,不管人口数量的膨胀相对于有限的生存空间来说,矛盾趋于怎样的激烈,人类自然有它解决的办法。房子不是越做越高吗?立交桥也达到了好几层。地下还有地铁,海底也有了隧道,甚至还到宇宙中去探索生存空间。真是上天下地,无所不尽其极。再不行了,还有一个条件可以扼制,那就是个人生存与发展的代价。现在不是普遍认识到一个人从小到大培养经费的巨大吗?尤其是在城市发展比较快的地方。所以独生子女成为一种需要,单身也成为一种时尚。可见,当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产生危机时,总有它自行解决的办法。

总之,无论是自然的因素也好,还是社会的、人为的因素也罢,当我们一旦面对变化与发展这个自然规律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明白了这个道理,也许我们的民俗工作者会感到心里轻松一些,好受一些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民俗文化就不需要保护和研究了,否则就犯了“虚无主义”的错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在力图保护那些民俗文化时,心中还要有一种理念。正如王娟先生在会中引用邓迪斯的观点时所说的那样,民俗本来就是变化的东西;消失并不可悲,可悲的是你没有注意到它的价值。我们在试图对一种民俗文化进行保护时,首先要考虑清楚为什么要保护。这自然是因为它有价值。弄清了它的价值后,再把这种价值营养提取出来,用以构建更高层的人类文化。至于原有的东西,无论是实物形式还是观念形态,都可以通过综合权衡后再决定对它们的取舍了。

其实,说到底,我们之所以对每一种东西都割舍不得,是因为民俗工作者所特有的某种“情结”在起作用,这种情结可以称之为——“恋旧”情结——在我们民俗工作者的眼中,任何一种代表了一定民俗文化的东西一旦消失,就意味着永远不再存在。所以,它们都是宝贝啊。然而,任何迷恋太深的情结都是容易受到伤害的。对此,我们应该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民俗文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民俗文化 农村民俗文化 差异 整合

民俗是作为主体的人所创造并享用的对象,它存在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具有实在的功能,满足着主体的需要。从乡村到市镇、再到都市,是人口流动、聚集和社会发展的渐进性结果,它们各自的民俗文化形态正是不同空间下主体的阶段性需要的表达。“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作为民俗空间类型中最重要的两个领域,其研究既是人的研究,也是社会的研究。

一、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在社会结构上的差异

不同的社会结构是产生不同文化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之所以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质的差异,即在于城市与农村的社会结构带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城市自兴起的那个时刻起,其社会结构就与农村有着极大的不同,城市的出现被视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这种文明的表现首先在于地缘关系打破和替代了农村所存在的浓厚的血缘关系,从而使社会结构的变化成为促使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出现差异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城市民俗文化与农村民俗文化在文化背景上的差异

所谓民俗文化背景,是指民俗民俗文化在其滋生与发展的过程中所处的基础条件及文化氛围[1]。虽然农村民俗文化也受到文化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但是与城市民俗文化相比,能够对城市民俗文化起到影响和制约的因素,要比农村民俗文化的范围广阔的多。

1.农村与城市的经济方式不同

农村以农、林、牧、副、渔为业,其生产依赖土地等自然资源,具有自给自足的性质;而城市汇聚着工商百业,依靠资金、手艺、交换、时局而发展。乡村经济虽是旧时的经济支柱,但易受地形、气候、水源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乡村远离政治中心,因此,它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处于从属的地位;而城市的行业生产能超越地理因素的束缚,成为政治与文化中心不可或缺的基础,并以上层社会和市民阶层的需求而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领有主导的地位。

2.农村与城市的人口特征不同

农村的主体是农民,他们的人口构成较为单一,大多以血缘村落相聚居,并依赖祠堂、族谱、族规、族长而凝聚成宗亲群体,他们的文化程度一般较低,主要从事田间的体力劳动。城市的主体是市民,他们多为迁徙之徒,先后来自八方的乡野,具有多族源、多姓氏的特征,并且相互杂居于空间狭窄的街巷之中,各干其业,经长期相处、磨合,逐渐褪去原先的地方色调,整合出新的城市民俗,城市的居民因生活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而广闻博见,相对农民来说,构成了文化素质稍高的人力资源,同时也因为各个地方的不同人员整合出新的城市民俗文化,不同于其以前生活环境中的民俗,并很快适应其中。

3.农村与城市的语言应用不同

农村的语言应用一般取方言土音,常用俚语俗称,少见新词新语,地方性特色突出,村民间的口头语言彼此雷同,反映出他们生活的群体感强,而个性化弱。城市的语言应用因市民八方汇聚而五音混杂,一般为下层多地区方言的纷呈和上层官话的并用,并逐渐混成新的城市语言。相对乡村语言,城市语言因阶层、行业、教育、交际等情况的不同而表现出个性化的特征,且语词丰富,新语迭出,包容着丰富而鲜活的社会生活信息。

三、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在心理特征上的差异

由于历史的时间原因和地理的空间原因,在中华民族的大文化背景下,形成了近现代以来中国特有的乡土农业文化和都市工业文化两种不同文化类型的异质并存,体制原因造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2],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文化土壤,在这些文化土壤上根植出各自的社会心理特征和价值观念体系。城乡两种文化心态的总体差异,比如在政治心理方面,乡村是圣贤期待心理占优势,而在城市则是独立自主意识占优势。不同代际之间的社会心理差异,如乡村社会第一代人表现为苦难的忍耐和听天由命,而城市社会的人则表现为解放的追求和艰苦创业;如对第二代人的比较:以食为天、故土难移与忍辱负重、游离谋生;对第三代人的比较:压抑的变态欢愉与新生的困惑奋起;对第四代人的比较:不畏天命的发财意识与自觉平庸的享乐主义。

四、农村民俗与城市民俗的整合

农村民俗与城市民俗在存在明显差异的同时,还呈现出不断整合的趋势。

1.城镇化的发展决定农村民俗文化与城市民俗文化整合的趋势

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的连通、行政区划的调整、卫星城镇的建设、经济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建立、郊外大学城的发展、一小时都市圈的规划等,加快了都市化的进程,确立了大都市作为中心城市的地位,带动了周边中小城市和乡镇的发展[2]。

2.民族精神的一致性加速农村民俗文化与城市民俗文化的整合

乡民、市民同作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继承着共同的民族精神。这就是:爱乡爱国、团结统一、平和勤劳、自强不息、入世乐生、包容天地。作为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柱,民族精神属于民族的整体,它超越地域、城乡、阶层、职业的限制,促进了内部的文化认同与民俗传习。

3.“移风易俗”的倡导与推进将最终推动农村民俗文化与城市民俗文化的整合

孔子早在春秋时期就提出了“移风易俗”的概念,并把“移风易俗”看作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司马迁则主张“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注意到时空变化对风俗的必然要求,体现出锐意进取的务实精神。“移风易俗”既有伦理道德的要求,又有时空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驱动。

在城镇化、市场化、知识化、现代化的驱动下,城乡的差距正在缩小。这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层面,更反映在精神观念的层面。城乡之间确实存在着观念的互感,并从深层推动着城乡民俗的整合,随着时代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当城乡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处于同一水平之时,城市民俗与农村民俗这两条轨迹便会融为一体,变成一条轨迹,从而构成华夏民俗板块,这是时代使然,也是历史使然,但也许会需要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民俗文化范文第3篇

农历三月三又称“三月三歌节”或“三月歌圩”,是壮族传统歌节。关于歌圩的来历,壮族民间有许多优美动人的传说。其中关于刘三姐的传说流传的最为普遍,也深入人心,因此在广西每年的三月三活动中都有歌唱刘三姐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变化,三月三这个传统民俗活动的形式及内容都有了诸多变化。

一、南宁市“三月三”歌节的形成与演变

广西素有“歌海”之誉,每逢节日及重大节庆活动都以唱山歌的方式互相交流,传情达意。为把民歌发扬光大,从1993年起广西由政府主导开始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举办民歌节。为了把民歌节办得更具特色,从1999年起广西区人民政府决定把“广西国际民歌节”更名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并定于每年的11月在南宁举行。

二、南宁民歌节对周边地区的影响――以武鸣县为例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宗旨是继承和弘扬壮族人民的文化艺术,加强与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历届艺术节举办以来影响力不断扩大。就近来讲,受影响最大的便是南宁市武鸣县。武鸣地处广西中南部,史有“首善之县”的称谓,是壮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为响应传扬民族文化的号召,打响文化名片,武鸣县也办起了“三月三”,并将其打造成一个歌圩文化品牌。2003年,武鸣县正式将“歌节”复名为“歌圩”。每到农历三月初三,整个武鸣便歌声四起,热闹非凡,久久不息。在推出富有壮乡特色的活动项目的同时,该县也将招商推介会、房地产展销会等经贸活动融入“三月三”歌圩整体活动中,使歌圩呈现出“表演活动万人空巷,经贸活动盛况空前”的场面,被武鸣人民称为另一个春节。

2016年的4月9日,武鸣县城再次沸腾。数十万人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这里,赶赴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圩盛会。诸多丰富的民族文化活动确实让到访的游客很饱眼福。据相关人士称,本届歌圩为突出“美丽壮乡・踏歌追梦”的主题,不仅增加了浓郁的时代气息,而且注重突出民族文化。其中众多文艺项目的主角都是来自于当地群众、学生等。虽然参与者依然是当地人民,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歌圩主题过于时代化、政治化和商业化。

三、对民俗文化商业化现象的几点疑问

笔者有幸目睹了武鸣三月三其中一部分现场,的确热闹非凡。但也看到了热闹背后一些已经变的畸形的风俗和传统。首先,被政府主导的传统盛会基本走了形式化的老路。那些原本应该在田间地头、闲散时候自由演唱、自由组织的活动被安排的井井有条,似乎很有章法,但真的就没有失真失纯的嫌疑吗?其次,仅仅一个两小时的开幕式上领导们的讲话就超过了一个小时,紧接着就是政治性舞台化的歌舞表演。真正可以代表民族特色的却无端成了陪衬,谁又能预料到这样的状况会对真正的民族文化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对于一个非常传统的民俗盛会,这样的现象难道不该被重视而去改变吗?另外,我感受到的所谓的民族美食盛宴,也已被商业化侵蚀殆尽。不管是不是当地特色食物,反正一股脑的都摆在了临时搭建的美食一条街。至少对身在现场的笔者来说,没有感受到一点民族特色。反而满街的烟气、杂乱的吵闹声、被调到最大分贝的DJ音乐让人只想尽快逃离。这样的状况下如何让八方来客去感受三月三民俗活动的真正意义?而饥饿难耐去吃的一餐饭更是加深了笔者的疑虑,比平时昂贵不少的价格、比平时更少的分量、比平时更没有耐心的服务态度让我对这次三月三充满了失望。说好的淳朴的民风到那里去了,为什么到处都充斥着趁此机会大赚一笔的心态?也许我遇到的仅仅是个例,但是满街的叫卖声,随处可见的生意人等与三月三无关的现象难道不是商业化对传统文化最直接的影响吗?

四、笔者的几点建议

商I化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侵蚀了人们原本纯粹的心态,间接的影响了由人们所创造的传统文化。笔者并不是反对商业化,而是希望民俗活动能以保护和发扬当地传统文化为主题。首先,不管是政府相关文化部门还是当地民俗参与者都应该树立正确的民俗文化保护意识。相关部门应该牵头提倡对三月三民俗活动环境原本状态的保护并以此为前提建立规范的民俗文化保障体系,同时应该加强对媒体宣传过程的管理,避免对民俗文化的宣传被商业化等不良因素侵蚀。其次,相关部门应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三月三民俗根系文化的挖掘整理力度。从源头了解三月三民俗文化的真正内涵,使这一民俗的延续传承能最大限度的贴近自然。民俗活动的主体是“人”,但是往往也最容易被忽略,因此在民俗活动的保护工作中必须加强对民间艺人的保护。这便需要建立并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发掘和培养更多的民俗文化传承人。其一,当地政府和民间组织应该保护好壮族三月三民俗文化的相关资源。其二,在完善民俗传承人保护机制的基础上,应该更多地发掘、培养新的民俗传承人,使文化传承“活态化”。在现代化条件下传统文化已经不可避免的与当地经济挂钩,因此,民俗文化与其他产业结合发展的现状也应该纳入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比如旅游业、餐饮业、农业等与三月三民俗的结合,如果政府能适度干预、合理规划,就会使当地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促进民俗文化的发展传播。

作为最有广西特色的民俗文化,“三月三”的文化价值显而易见。因此,三月三民俗理应被关注和重视。对它的保护和传承措施也应当更加合理完善,我们期待它能在人们的保护、传承下流传的更加久远。

【参考文献】

民俗文化范文第4篇

海峡民俗文化圈是指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包括福建、台湾和浙江沿海一部分地区,所以称闽台民俗文化圈,是我国七大民俗文化圈之一。海峡两岸一海相连,方言相同,习俗相仿,特点是保留了中原古代风俗文化现象,是我国风俗文化的活标本。“在同一‘民俗生活圈’里的人能彼此认同,在心理上有着相同的意识、感觉,是在不知不觉中而约定俗成。”[3]台湾新竹社会教育馆馆长苏解得说:“每个地区,各个族群的民俗,有相同的地方,但更有各自的特色,因此民俗也就五彩缤纷、十分丰富。民俗虽然是代代相传,有延续继承的特点,但随着时代的不同,它也会发生种种明显或不明显的变化。”[4]两地民间信仰以贴近民间、深入生活、富于乡土气息和人情味而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早期大量移民从福建渡海开发台湾,使八闽文化在台湾广为传播,对台湾当地文化产生深刻而恒久的影响,因此台湾的民俗文化同样蕴涵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根据地质学家考证,台湾海峡两岸之间,远古以前地脉相连,后来由于地壳运动,发生海浸,才形成如今一水相连的海峡。台湾基隆港与福州之间海程只有180公里,台湾海峡最窄处只有130公里。这样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台湾与福州的关系必然密切。据考古资料和史志记载,台湾的凤鼻头文化与福州昙石山文化同属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并且昙石山文化对凤鼻头文化有着一定的影响。从历史上看,海峡两岸都是移民社会,台湾的“根”在大陆,海峡西岸是他们的祖居地和渡台出发点。闽都民俗文化也随移民传播到了台湾地区,如元宵节(马尾、马祖元宵节俗)、畲族服饰传统美术、闽剧、曲艺、福州评话、福州伬艺、寿山石雕、脱胎漆器髹饰技艺、闽菜等等。在古代的交通条件下,台湾就近通过海峡接受从福州以及大陆其它地方传承来的民俗文化。由于两地环境大体相似,所以在台移民基本上保留了原有的风俗习惯。“台湾同胞的祖先都是来自闽、粤的移民,故台湾人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及其心理现象,实多保持祖籍民俗文化的传统。”[5]当然,由于海峡地理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民俗为了适应当地的具体环境而进行调整,形成了一些有别于中原习俗而有闽都特色的新民俗,这些新民俗与基本保留下来的老民俗一起,构成了海峡民俗文化区民俗内容的主要部分。海峡作为同一民俗区,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的发展和演变:福州和台湾绝大部分原住民在远古时期同属百越的一支,与中原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汉武帝征讨闽越,福州从此进入移民时代,炎黄文化不断渗入,经过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漫长的发展,至五代宋时期,形成自己特有的民俗面貌;与此同时,台湾仍继续着越人发展的历史,后来随着南洋群岛马来人及其他一些人种的入台,逐渐融汇形成土著民族及其民俗文化。福州地处东南沿海丘陵地带,多山多水,台湾山地约占全岛的三分之二,河流短促,多急流险滩,使得内部交往困难,各地区相对闭塞,造成小地域性民俗的特点,许多神祇通常都局限在一个小小的地域内,如闽江流域崇拜临水夫人、张圣君。而福州这种民间信仰特色被移民完整地带到台湾。

“临水夫人又称陈进姑、陈靖姑、陈夫人、顺天圣母、顺懿夫人、大奶夫人。相传夫人为唐朝福州罗源下渡人,或为福建古田临水人,本名陈靖姑,以法术行善于世,护佑童男童女及产妇的平安,专司护幼催生、护胎救产之职。又因其道行高超,亦能斩妖除魔,保卫地方平安。”[6]加上大陆其他地区民间信仰的流传,形成了台湾丰富多彩的信仰祭祀圈,如福州城乡道路特别的地方,时常立有佛名碑。“台湾乡间公路旁,常见书有‘南无阿弥陀佛’的石碑或木椿,它有镇百鬼压灾殃或供养之意。”[7]据1959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调查,全省共有寺庙3834座,各寺庙所奉祀的主神达249种。台湾各寺庙所奉祀的神明,来源于海峡西岸的福建、广东、江西和浙江。其中江西有张天师,浙江有普陀山观音菩萨,广东较多,有岳帝、祖师公、三山国王、观音等,其他都传自以福州为省会的福建。福州有童谣《月奶》:“月奶,月奶,你是大,奴是细,跪你一千零八拜,耳仔掏还奴,刀仔掏换你。”民间传说月亮会割小孩耳朵,老人都教小孩唱这首童谣,要小孩尊敬月亮,称之“月奶”。而在澎湖二崁古厝街巷的墙上,挂着一块木牌,写着:“澎湖地方月娘祷词:月娘月光光,照着囡仔个脚仓,汝是兄,我是弟,毋通举刀割阮耳。”真有异曲同工之趣。福州市果是福橘,大年初一百姓喜欢送福橘,寓意吉祥如意。“每逢旧历过年期间,许多人家门口,总是挂着几个橘子,称为‘吊吉’,用以象征吉祥。在拜年礼节上,许多人总是喜欢到处送吉,以此作为拜年礼物。”[8]福州在两晋时期才开始接受中原文化和民俗的影响,宋代中原民俗才在福州成型。中原北方因为是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交界地带,因而战乱不断,这种动荡的社会环境常常造成民俗的超常态变化。福州在明清之前相对安定,很少战乱,所以中原移民在保持原有民俗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和传承性。有关民俗方面的词汇,许多在北方方言中已经消失,但却在福州方言中还保存着,如“筷子”称“箸”,“屋子”称“厝”,“锅”称“鼎”等。《诗经》中的许多诗歌,用福州方言读非常压韵,说明福州话中保留了许多上古音。闽台婚姻习俗中的议婚、订婚、迎娶、完婚、回门等儒家传统的“六礼”,古老而悠久。葬俗中的搬铺、举哀、报丧、小殓、服丧、守灵、大殓、出殡、下土、做七等,大部分深受朱熹《家礼》的直接影响,有的还可以追溯到先秦的礼制。明清时期,大量福州人和福建各地人民移民台湾,使得福建的民俗在台湾占据了主体地位。海峡地处东南沿海,是近代接受西方文化较早的地区,虽然旧的民俗仍然占主导地位,但从饮食、服饰乃至婚丧礼仪方面开始出现近代化,西服、咖啡、沙发、留声机等进入普通人家。从1895年到1945年,日本对台湾实行五十年的殖民统治,对台湾民俗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很大,传统民俗仍占主流地位。而即便是日据时期,海峡两地仍保持着交往,台湾各宫庙的“沿革志”都记录着日据时期各宫庙到福州及福建各地祖庙进香的记录。“据连横所记,台湾‘佛教之来,已数百年,其宗派多传自福建’。”[9]福州素有“陈林半天下”之称,而台湾陈林也占到台湾人姓氏的20%。福州的陈林与台湾陈林都认为自己出自河南光州固始,可见两地在血缘上有着密切的关系。两地人民有着共宗共祖的血缘关系,民俗文化因此一脉相承。

二、海峡两岸民俗文化的凝聚力

“民俗是地域性族群生活习尚的经验累积,这是人们在生活中所凝炼出来的生存智慧,在长久风俗的熏陶下,约定俗成,并成为人们行为的重要指标与规范。”[10]海峡同属一个民俗文化圈,民俗文化非常接近。按照文化发展规律,文化越是接近的两个地区越是容易和谐、和睦、和平相处。可以说,海峡民俗文化是海峡和谐发展的凭借与支撑。两地在宗族、宗教、节庆、饮食、服饰等方面都有着相同或相近的民俗,这种相同或相近的民俗也蕴涵了极为强大的凝聚力。“民俗文物是一个民族具体而普遍的民间物质文化,反映出民间基本的生活方式与风土特征,也是认识和了解民间生活历史和文化根源最好的途径。”[11]比如过去福州一些人家,夏天喜欢睡竹席,非常凉爽。有的还配个入秋装竹席的长竹篓,称“竹夫人”。台湾有“夏天卧室取凉的竹编抱枕。以竹篾六角孔编成中空圆柱形,由于孔隙粗大,能通风透气,夏天熬热,抱着睡觉不但消暑,更有一番滋味”[12]。闽都宗族文化非常兴盛,有些祠堂的修建甚至可以追溯到唐五代时期。宋闽学兴起后,由于朱熹等人的倡导,宗族文化更加浓郁。到明清时期,福州百姓聚族而居的情况相当普遍,乡党文化发达。福州人移居台湾后,同一祖籍地的移民形成一股内聚力,结成比较固定的群体,仍然按照在福州时的传统,族亲聚居,乡亲为邻。各家族都会建祠堂、修族谱,并强调家族内部相互救济、扶助,为沟通血亲感情,还成立了各地的福州十邑同乡会。海峡岁时节庆习俗既保持了中原文化的传统基质,又具备了独特的地域个性。两地节庆习俗大同小异。“台湾的岁时节日,和大陆各省相近,尤其和福建相似。……在大年初一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做不吉利的事,不能骂人,不扫地不倒垃圾,不吃稀饭,不能打破器物。”[13]福州简称榕,福州的市树就是榕树。而台湾澎湖县的县树,也是榕树。澎湖的通梁古榕,据说就是来自福州。相传,清朝康熙十二年(1673)春天,有一艘商船自福州南下,船经白沙岛与西屿之间的“吼门”时,不幸遇难沉没,只有一个盆景浮在海面,盆中是一株小榕树。这盆景由海潮带到通梁村保安宫前,被村民拾得,送给乡绅。乡绅认为榕树是海上死者精魂的寄托,就把小榕种在保安宫前,作为对罹难者永恒的纪念。福州和澎湖两地榕树同根,文化同源,可谓有缘。海峡地区气候温暖,水(海)产丰富,人们以稻米为主食,以水产品为佳肴。明代福州人陈振龙从吕宋引进了番薯,后台湾又从福州引入番薯,从此番薯就成为两岸缺粮地区的主食。海峡地区流行菜肴为闽菜和客家菜,风味小吃也独具地方特色。海峡地区茶肆遍布,并且有客来访,首先是请喝茶。两地人喜欢饮酒,酒尤以自酿糯米老酒最为普遍。海峡两地无论男女都有穿木屐的习俗,福州的一些澡堂至今还保留木屐。“作为一种鞋具,木屐的凉爽和防滑的功能,极适合气候炎热、潮湿多雨的南方地区。台湾穿木屐的历史,最晚可追溯至清朝。”[14]海峡两岸的民俗活动相互交流和影响。比如:“台湾寺庙在元宵节或神明庆诞时,要准备以面粉、面线、花生或者其他食物制成的龟,摆在庙里供信徒掷杯筊乞龟许愿。”[15]2012年在福州高爷庙举办民俗文化节,专门请台湾澎湖民俗专家参与,进行乞龟活动。“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从一开始就带有社会性、整体性。”[16]民俗文化的集体性又进一步促成了其共同社会圈的文化一致性。海峡相同的民俗文化有着坚不可摧的凝聚力,它增强了民族的认同感。民俗文化的集体遵从,反复演示,不断实行,是民俗得以形成的核心要素。因此民俗文化的集体性蕴涵着一种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多年来大批台湾同胞不断返乡寻根,就说明这种一致的民俗文化具有强大的凝聚力。

三、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存在的问题

海峡两岸作为同一个民俗文化圈,圈内的民俗文化交流虽然各方面都在努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不足,有许多困难和问题有待于解决。一是覆盖面不够。民俗具有区域全民性,它内生在民众的生活中。但两岸目前的民俗交流,还局限在点对点,或者是小片区的面对面层面,没有在两地民间全方位展开,覆盖面有限。二是交流平台少。两岸间的民俗交流基本上集中在文化部门之间和重点民间社团组织之间,形式也主要是互访和演出。三是内容不够丰富。民俗内容包罗万象,但是海峡两岸间的民俗文化交流目前还主要集中在民间信仰、技艺和节庆方面。

四、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的建议和思考

民俗文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间民俗文化;群众文化;文化艺术

只有属于民族的文化才是属于世界的文化,将文化推向世界才能保证优秀的民族文化被传承下去,但是在我国的经济建设环节之中,一些原本具有较高文化价值的民俗文化逐渐被新兴文化淘汰,在文化竞争市场,传统的民俗文化并不占优势,无论是年轻人还年龄较大的老年人都对具有现代技术外衣的现代文化更感兴趣,而很多民俗文化受到了影响,甚至难以传承下去,而我国的群众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民俗文化是不应被抛弃的,因此本文对我国的民俗文化的价值以及传承方式进行分析。

1传承民俗文化的必要性

中国的民间文化成长于广袤的华夏大地上,群众基础深厚,中国风格鲜明,受到世界各地人民的拥护与喜爱。伴随新世纪的来临,我们不仅要肩负起保护民族文化的重任,还要将其继续发展下去,传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这就要求我们在保持多样化的基础上,整合与创新符合生产力与文化发展要求的民俗文化。群众文化是从群众中走出来的,就一定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大力发展群众文化才能将民间民俗文化更好的发扬下去,最终实现传统文化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目标。在我国历史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将民俗文化传承下去不仅仅是对历史的积淀,更加是中华民族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想将群众文化发展下去就要继续保持传统民俗文化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二者相互融合令群众文化具有更加鲜明的特色,还能为我国的社会文化发展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发展群众文化的同时,一定不能忘记群众在这之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其对文化的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是文化发展的创造者,是文化财富的继承者,所以在发展群众文化时,应该以群众为核心,时刻铭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在传承民俗文化的基础上将更加鲜明的文化特色与时代性充分体现出来。文化活动作为群众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表现在社会文化方面,而且表现在继续建设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中。传统的民俗文化中,群众文化具有鲜明的传统性,在发展过程中就要传承这种民俗文化,并将其应用在文化活动中,从而使群众文化不仅仅带有传统的民族文化特点,更加具有现代化的时代特点。民族的民间民俗文化在群众文化中得以孕育、传承以及发展。同时,传统的文化形式与内容的传递离不开群众文化的支持。很多传统的群众文化,如赛龙舟、泼水节,都是经过一种固定的形态方式继承并发展下来的,经历了千年的演变仍未改变原貌。现如今,新兴的民俗文化正在蓬勃发展,走遍了神州大地,跨过了五湖四海,例如户县、金山农民画,当地农民就是根据传统的雕刻艺术、剪纸与刺绣等相融合再加上崭新的表现手法创造出的艺术形式,目前已经在十几个国家与地区展开巡回展示,受到了各地人民的喜爱。在继承传统的基础的同时,群众文化还会不断创造或衍生出新的活动方式。党和国家对群众文化的重视,整理、搜集、发掘和抢救了一大批优秀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遗产,并使它们焕发出新的活力,不断创新和发展。群众文化具有共同性、稳定性、过程性、个别性、地域性和综合性等特点,也具有激励力、稳定力、约束力和凝聚力等六个方面的作用。群众文化的基础是物质文化,并以制度文化这个中间媒介向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渗透,把精神、物质和行为等层面的东西有机结合起来。

2通过传承民俗文化来发展群众文化的方法

如果想要将民俗文化当做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传播,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首先可以借助新旧媒体对民俗文化进行传播,提升群众对于民俗文化的了解程度,一般民间的民俗文化传输途径比较落后,很多民俗文化的表现需要观众到现场去观看,但是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比较快,很难有时间到现场去看风俗表演,因此可以通过改变民俗文化的传播方式来实现对民俗文化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播放的方式进行传播,还可以借助微博以及微信等新媒体来推广民俗文化,我国为了应对民俗文化的生存危机已经做出了很多行动,如通过综艺节目以及春节晚会来宣传民俗文化。事实上,民俗文化并不都是被现代人厌烦的小众文化,比如民俗中的“吃”文化,在过春节时,家家都要吃饺子,而我国的饺子已经被成功地推广到国际中,其他国家以我国的饺子为基本形式,进行了改进,使饺子这种具有文化价值的食物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另外,与之相类似的端午节的粽子,中秋节的月饼,在现代社会呈现的方式也越来越丰富多彩,商家不断对其呈现方式进行翻新,我国的不同地区的呈现方式也存在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也使传统民俗食物成为网友在新媒体上的热议话题。这种传承民俗文化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创新来实现的,创新同时也是民俗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如果民俗文化一直保持原有的形式,不作出改变,是很难在新时期以及新的社会中获得发展的权利,只有保证民俗文化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发展。为了使民俗文化在群众文化中发挥更大的价值,相关人员还要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民俗文化,因为民俗文化既有积极的方面,同时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在传承时,需要对其进行消极的部分进行剔除,使其成为真正的新型群众文化。

3结论

我国的民俗文化内容十分丰富,但是传承的难度比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民俗文化的物质价值比较低,现代社会中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处于生存与发展的需求,具有更强的功利心,对于物质价值相对比较低的民俗文化的接受程度较差,不仅导致民俗文化的追随者逐渐变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民俗文化甚至由于后继无人而难以传承下去,我国的文化部门应当对民俗文化加大重视,通过政府的力量来使民俗文化从小众逐渐走向大众,使其逐渐成为群众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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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开颜,江丽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民俗民间艺术[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