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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继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稳定改善,为“富美华容”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内,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0%以上。

(二)水环境质量。全县的国、省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96.3%以上;县境内东洞庭湖总磷年均浓度控制在0.063毫克/升以下,各总磷超标断面总磷浓度明显下降,县级(含)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保持在90%以上,确保长制久清。

(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地下水Ⅴ类水比例不增加。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措施,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二)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继续抓好县境内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不达标水体专项整治,继续加强重点流域保护修复。加强源头水系和水质良好湖库生态保护。推进“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已建设施运行。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重点行业企业规范化整治,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积极排查整治有关问题。加强船舶、港口、码头和高速服务区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污染物年度减排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节约,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推进重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试点示范,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和管控。推进控制单元、汇水范围精细化管理,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水泥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强化新上路车辆达标排放监管,加速老旧车辆淘汰,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加强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和特护期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与应对。制定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有效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升城区、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源头防控。巩固深化危废专项大排查大调查成果;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涉铊、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保护。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与上报;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中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继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白色垃圾”综合治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重视新污染物评估治理体系建设。开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拆解审核,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

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监管,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和养殖尾水治理。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开展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长效化运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采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形式进行污染防治攻坚。主要包括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涉铊企业综合整治、危险废物大整治、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整治、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等任务。

(三)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抓好中央层面反馈、指出问题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年度整改任务,对各类已整改销号的问题组织“回头看”;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按时办结;针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制订好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完成化肥减量数据失真问题整改;抓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推进绿盾行动和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五)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

(六)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规模。推动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者依法关闭,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模式,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加快船舶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推进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

(七)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严格把关、依法行政。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强化日常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体系。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八)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加强“一废一库一品”环境监管,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县“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集成和措施落地应用,加快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强化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和帮企治污,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扶持壮大环保产业。

(十)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推进督察、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对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矿涌水治理、总磷控制、重金属污染治理、砷碱渣铍渣等危废治理,提高科学治污水平。(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年度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对相关领域的整治,由县直相关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它领导配合抓,要定期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将环境质量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环境质量目标和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生环委办”)要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和督查督办。

(二)加大配套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推行PPP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优化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主动对接服务重大项目。强化科技支撑,整合各方科技资源,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力度,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督办考核。县生环委办定期环境质量状况,适时通报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任务进度滞后的乡镇和部门,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由县生环委办具体组织对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县洞庭清波办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生环委办配合,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对断面总磷等指标不降反升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视情况进行精准问责。

(四)加强宣传发动。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六五”环境日、环保督察等重要活动开展生态环保宣传。用好“12369”环保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举报电话,引导更多机构和个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

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十三五”时期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实现绿色发展,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本文阐述了构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现实意义,回顾了我国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红线管理的实践经验,从顶层设计出发建立了“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框架,并提出了推进建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体系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十三五”;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树立底线思维、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总体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划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全国GDP从1978年的3650.2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0.4万亿美元,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跻身超“10万亿美元俱乐部”的成员,同时GDP总量稳居世界第二;2010—2011年,我国整体进入城市型社会阶段,城镇化率达到并开始超过50.0%,2014年达到54.8%,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但是,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是以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尽管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使得生态恶化与环境污染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资源压力进一步凸显,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资源供需压力巨大,人均资源占有量明显不足201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42.6亿吨标煤,是世界能源消费第一大国。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2/3的城市处于缺水状态。我国人均耕地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有600多个县(市)人均耕地面积在0.8亩警戒线以下。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资源环境的压力还将进一步加大。

环境形势极其严峻,环境质量状况令人堪忧2014年,我国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世界城市空气质量报告中排名倒数第5位。全国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0.1%的城市空气质量超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灰霾问题突出。有关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室外空气污染导致的早死人数达到35万~50万人;全国地表水丧失水体功能的劣Ⅴ类水质占9.0%,地下水较差级别以下水质占61.5%,近岸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占26.2%。根据测算,全国环境污染损失已经占到GDP的3%。自然生态系统受挤占、破坏的情况日趋严重,整体退化趋势明显全国河流总数急剧减少,湿地面积持续下降。新中国成立以来,围垦导致130万公顷以上的湖泊面积和长江中下游34%的湿地丧失,消亡湖泊数量接近1000个、“千湖之省”湖北的湖泊数量已减少到200多个。我国森林、草原质量低下,生态功能不强,有5500万公顷林地在退化,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经济持续稳步增长的发展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将面临资源消费不断攀升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双重压力,划定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资源永续利用已成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

二、资源环境生态领域的红线管理与实践

目前,我国已经在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领域应用红线概念和制度,形成了诸如能源消费红线、水资源红线、耕地红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红线等红线制度,具有空间约束和数量约束的性质。在资源领域,我国已经划定了大体“40亿吨煤炭总量”的能源消费红线、“开发利用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水资源红线、“18亿亩”的耕地红线等红线管理制度,这些红线的划定在控制资源消耗总量、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生态环境管理领域,我国运用红线管理的思路也进行了探索与实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可以说是目前环境管理中没有“红线”称谓的一条环境红线,并且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由广州省颁布实施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首次提出“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的三线调控总体战略,并将红线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市、区和乡镇,对严重污染和敏感区项目准入起到了约束作用。随后在很多区域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中,采用了生态红线这一概念。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均提出划定生态红线的要求,这标志着生态红线上升为国家战略。林业部门随后也提出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4条林业生态红线。2014年4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2015年5月,为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环境保护部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但是,这些红线管理制度在管理实践过程中,存在注重数量、忽略质量,注重总量、忽略结构等问题。例如,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这种耕地数量的补偿机制并非获得了对等的耕地,而是损害了耕地质量和产能的提高。水资源红线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对于资源性缺水的北方河流,仅通过红线管理而没有规定生态用水红线要求,并不能完全解决未来经济发展需要的用水问题。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存在目标制定出现博弈和监控手段不适应、与环境质量目标没有密切挂钩等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环境红线管理的思路需要转变。因此,亟需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系统进行整体性和系统性考虑,对资源环境生态的保护红线进行顶层设计,加强红线管控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设计框架

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是指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图1),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标约束,将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红线管控范围以内。资源消耗上限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和适应现阶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情况下,设立的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具体包括能源消耗上限、水资源消耗上限和土地资源消耗上限等。其中,能源消耗上限是指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减排要求等因素,以确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及城市,要明确煤炭所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水资源消耗上限是指依据水资源禀赋、生态用水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要等因素,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重缺水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生态用水、生态流量等要求。土地资源消耗上限指依据粮食和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城乡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因素,确定耕地保有总量目标,并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要求相衔接,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要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环境质量底线是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污染防治和治理技术等因素,与限期达标规划充分衔接,分阶段、分区域设置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不达标地区要尽快制定达标规划,实现环境质量达标;达标地区要努力实现环境质量向更高水平迈进;使得对影响人群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环境风险区域环境安全水平处于合理阈值。具体包括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其中,水环境质量底线指基于水环境功能重要性、敏感性及脆弱性评价,划定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单元,并明确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以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主要指标,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水体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指基于大气环境功能重要性、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价,划定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单元,并明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为主要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指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综合考虑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土地利用用途等因素,基于土壤环境功能的重要性、敏感性与脆弱性,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单元,并明确污染控制和风险管控要求,以耕地土壤质量达标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为主要指标,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土壤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生态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方法,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估和生态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估,将等级高的地方确定为红线进行管控。具体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保护红线和禁止开发区保护红线。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指根据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要服务功能,开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与等级划分,将重要性等级高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保护红线指针对区域生态敏感性特征,开展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等生态敏感性评价与等级划分,将敏感性等级高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区保护红线指根据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估结果并结合内部管理分区,综合确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区域范围,原则上将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对面积较大的自然保护区,其实验区将根据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估结果,确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区域范围。推进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若干建议做好顶层框架设计,为地方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提供指导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管控思路已经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福州、宜昌、乌鲁木齐、伊春等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中得到应用,但相关技术方法和管理政策还不成熟,希望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做好顶层设计,促进红线的落实。

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治体系,协调区域发展与保护的空间关系梳理现有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多头设计、重复构架等问题,整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治体系。在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在各环境功能区内进一步根据评价识别出生态环境功能最重要、生态环境最敏感和最脆弱的区域,并在资源环境生态方面设定质量目标、总量要求、效率要求和强度控制等底线要求,即构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治的实施和应有作用的发挥,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建立健全红线相关管控制度,让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真正落地建议加快建立体现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政策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制度体系,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完善与红线管控相适应的准入制度,出台相关红线管理办法,将资源环境红线管控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水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座城市的文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座城市的文化发展与繁荣。城市自古以来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水文化是人类与水不断打交道的历史,因此城市水文化是一座城市优秀历史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水文化建设定义

所谓水文化的定义就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关于如何认识水、治理水、开发利用水、保护爱护水、珍惜节约水、欣赏水的物质和精神的总和。所谓城市水文化就是指反映城市地区中人与水打交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化现象的总和。换句话说城市水文化是一种体现水与城市关系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实质是人们对水务活动一种理性思考和社会意识,即以水为载体的文化想象的总和。

二、目前城市河流、湖泊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传统的河湖治理工程造价相对较高,且仅注重河道的行洪、排涝、供水等经济利益方面的基本功能,对环境、生态的影响几乎考虑甚少,更谈不上水文化建设的内容。而且很多城市市区内的河流、湖泊资源自成体系,互不相通,淤积、污染、断流等现象严重,水生态日益恶化,危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的幸福和健康。主要问题表现在:

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传统的河、湖治理工程缺乏生态工程的理念、河道全断面硬质护坡、护底结构隔绝了生物和微生物与大地的接触,阻断了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联系,破坏了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导致河道天然自净能力严重下降,加之河网内多处建闸、建坝,使得水动力极差,致使河流生态系统趋向恶化。由于治理的渠式化、使河流失去自然流态、河流弯道多半消失、深浅统一,使河流湿地消失、生物群落随之消失,至使生态失衡。

②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

传统的城市河流护岸工程为了满足一定的防洪标准,一般是修筑高大的堤防,而且大堤内坡一般是浆砌石或混凝土的硬质护坡,因此阻断了河流与两岸水土连接过渡带的联系,破坏了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其结果一是对天然河道的水质和水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其二是对人们在生活中与自然和水域接触与亲近带来很大的障碍,人们失去了娱乐、休闲和亲水的绝佳场所,城市也因之失去了灵气和精神。

③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传统的治理河流或湖泊目的单一、过多的追求防洪标准、供水输水的能力,忽略了河、湖本身的生态功能的修复、忽略以水环境为载体的水文化建设与发展、忽略了与周边环境的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更忽略与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相融合,所以治理工程追求河道断面整齐划一的梯形或矩形、河底为一定的纵坡深浅统一,河道走向追求笔直,内坡护砌追求硬质坚固性和防渗性。这种模式虽然有整洁美,但使整个河流完全与大自然隔绝,与人类疏远,随之河流湿地、浅滩消失、河道两岸水陆连接过渡带被破坏,水生动植物、生物随之减少或消失,也违背了现代人回归自然、反璞归真的生活追求,与周边生态环境极不协调。

三、城市水文化建设必然性

近些年来,人们在屡受大自然的威胁之后,开始了痛定思痛,也开始相信大自然和人类的因果和报应关系。人类的地球只有一个,保护和爱护地球就是珍爱自己的生命。发展低碳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人类保护地球有效而具体的行动,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天人合一共生共灭的法则。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我市结合本市的实际,积极落实省委提出的“三年大变样”的要求,都开始重新对城市科学规划,结合扩容、拆迁和改造升级,对本市的水生态环境也开始修复,对穿市而过的河流进行提高防洪排涝标准和河流生态修复的综合治理,对现有河、湖、坑塘通过清淤、扩挖、新开、延伸来构建环城河湖相连的水网体系,随之,水文化建设也就成为了城市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

四、城市水文化建设的途径

①采取新的现代治水工程设计理念

针对唐山市城市河流、湖泊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可以采取现代治水工程设计新理念,与传统的治水工程设计迥然不同,现代治水工程设计不仅仅从防洪、排涝的角度考虑,更要强调与流域规划及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城市河流、湖泊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与城市文明、城市文化的协调,充分体现出河道的防洪、排涝、景观、生态、休闲、文化娱乐等方面多功能,使一河两岸、一湖四周成为城市中一条亮丽风景线或一个带有丰富内涵文化的节点景观。在实际规划设计中,可通过对每一项子工程的协同设计、优化,最终获得整个工程的最佳设计效果;通过营造富于自然特色的亲水环境,并融入底蕴深厚的文化元素节点景观,提高空间感和环境舒适性,实现河流、湖泊水文化健康发展和全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一座城市因水的清澈而美丽、因水环境优美而宜居、因水的流动和水文化丰富多彩而富有生机和灵气。

②采取先进的水生态修复技术

城市水生态修复技术是水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石。修复技术主要是对现有流经市区河流、湖泊、经过综合治理,而不是单纯的采取原始护岸工程,只保障河道的行洪、排涝等基本功能,通过河道清淤工程、改变堤防结构形式、改变河流过水断面形式与大小、改变治导线轨迹恢复河流自然流向、加大河道宽度、拓宽两岸绿化带面积和文化建设、居民区建设的空间、梯级修建节制、蓄水建筑物、修建亲水平台、修建水文化景观等措施实现城区水生态修复。

③采取生态与效益双赢策略

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都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县委、县政府重点抓的要事。所以,今天我们把四会合一,集中召开这样一个会议,一方面是因为这四件事情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性质相近;另一方面也是政府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现实需要。今后,这种压缩会议、精简会议的做法要坚持,提倡少开会、开短会。

刚才,县政府与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签订了责任书。会议还对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针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看到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各级各部门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狠抓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协凋、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较好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力实施工程减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污水管网得到改造,城市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完成技术改造,污水排放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结构减排,严格环境准入,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不断加强管理减排,强化监督监管,“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重点企业、区域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大鲁阁、旺旺、达利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得到提升,县新华能源有限公司烟气炉后脱硫治理项目进展顺利。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开展以创建生态县为目标的建设活动,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县顺利通过了部级生态示范区初审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标志着我县生态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发展循环经济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节约能源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县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了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万元GDP能耗等节能目标纳入了科学发展考核体系。严格项目节能审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鼓励发展自主创新,实施了多项重点节能工程,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坚持依法管理,通过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节能降耗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的依法监督管理力度,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态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责任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镇(办)均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落实了监管人员。县政府投资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与市级平台信息的共享和部分企业的远程监控。强化日常查处与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先后开展了四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03家,查出事故隐患1280条,当场整改824条,限期整改45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356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382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3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了14个应急救援专业性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6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培训教育和科学管理,提高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有大幅下降。

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社会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火灾形势平稳。认真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完成了济北消防站建设。不断强化消防队伍建设,组建了合同制消防队,抢险救援能力、战斗能力、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消防审批和验收,依法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狠抓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年,全县共发生火灾338起,损失80万元,轻伤1人,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虽然我县在环境保护等几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环境保护方面,部分企业治污意识淡薄,治污能力建设和投入明显滞后,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全县环境监测能力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持续推进,每年都要有一批工业项目陆续竣工投产,势必会对全县减排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压力。在节能方面,经济结构、工业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依然较高。特别是土地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资源短缺显然已经影响到了我县的发展。大多数企业目前节能技术水平比较薄弱,能源、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尚不到位,节能意识有待提高。在安全生产方面,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少数行业和企业潜在隐患较严重,个别单位、部门和企业仍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在消防工作方面,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经费投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诱发火灾的因素依然较多。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抓紧抓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生态文明”、“安全发展”等重大决策,“一票否决”、“区域限批”、宏观调控等政策的执行力度持续加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必须遵守的“硬杠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影响日益加剧,任何违背政策的行为都会受到清理和制止。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县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一)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要以生态县建设为总抓手,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生态城市建设。建设生态园林城市,要突出“绿”、“水”两个特色,在城市周围和入城干道两侧建设绿色屏障和绿色走廊;在城内广场、公园、空地建设大面积的绿地和片林;努力扩大老城区绿地面积,下决心拆墙露绿、见缝插绿、搬迁护绿,均衡绿化布局;要充分利用环城水系,在两岸形成水树相映的带状公园、绿色组团,创建“城在林中、水在城中”的生态园林特色。

二是生态工业建设。要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公开监督制度,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原则,集中搞好园区产业配套,实现园区综合效益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力争把济北开发区建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工业园区。

三是生态农业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和环境绿化工程,加强农村水污染预防和治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要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养殖废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建设各具特色的生态种植业、养殖业园区。重点抓好太平西瓜、曲堤黄瓜、垛石西红柿、县食用菌等8大生态农业园区和奶牛、生猪养殖小区的建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农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监督检验体系和清洁生产体系,加速和扩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推广,走优质、高效、有机农业的路子。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重点扩大太平宝西瓜、垛石西红柿、曲堤黄瓜、崔寨香瓜4大标准化基地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麦收期间,各镇(办)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秸秆焚烧,防止“狼烟四起”。

四是生态林业建设。要以抓好绿色通道、沟渠河道、围村林等林带为重点,把发展林业生产与改善生态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巩固现有41万亩生态林的基础上,加大对220线、104线、248线、249线等重点干道和“村村通公路”两侧绿色林带的建设力度,把林业生产打造成县的“绿色名片”。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加快推行“林-菇”、“林-菜”、“林-鸡(鸭)”等生态种养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努力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环境,以农村“五化”(硬化、亮化、净化、美化、绿化)、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栏圈)、三通(通自来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为建设重点,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抓好科学编制乡镇建设规划这个关键,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的文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孙耿镇、曲堤镇今年要完成省级环境优美镇的创建任务。

六是抓好污染减排。要大力构建环保型产业体系,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要减污。要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着力改变以煤、油为主的能源结构。要提高工业、交通、建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减排水平,抓好旺旺、大鲁阁等7个重点企业减排,完成全县7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确保热电厂烟气炉后脱硫治理项目建成使用。要强化政策导向,强化属地管理,强化环境执法,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确保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切实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节能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坚持新型工业化战略,把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大力提升产业层次,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构筑充满活力、富于竞争力、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二是完善目标责任制。县经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全县能源、水资源的基本状况和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节约潜力和工作重点。要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进一步抓好去年确定的全县22户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企业要加强对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加快节能技术进步,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

三是依法加强管理。要严格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开展节能检查和监察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要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开曝光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并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要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要继续加强节能降耗的基础管理,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的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政策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重点推进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实行差别电价政策。要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逐步建立节约能源的相关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节能降耗的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和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同时,完善鼓励节能降耗的税收政策,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我们要以四个“不放松”为重点,查隐患,治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对目前还存在的事故隐患,按照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经费这“五落实”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一企一档,一患一档。要摸清一些共性的隐患和容易诱发事故的因素,认真排查,坚决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重点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食品卫生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排除一起。同时,要坚持经常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杜绝产生新的隐患,努力实现长治久安。安监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的,必须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解决,又不能说明理由的,要及时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是专项整治行动不放松。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于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把专项整治同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这里需要强调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建筑施工行业要高度重视,重点加大这方面的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是规范安全管理不放松。要从源头治理入手,加快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进一步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县实际、有利于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做到看得见、摸得着、易操作。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安排,扎实搞好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使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达到“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管用,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且履职到位,所做工作有记录,基本数据、台帐完整真实,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且无较大责任事故发生”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执法监督监察不放松。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大体上经历自由发展--法律约束--自我约束--安全文化这四个阶段。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正处于法律约束向自我约束过渡的阶段,这个时期的企业还不能完全实现自我约束安全生产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建设、交通、交警、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一定要加强执法监察,完善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制度,重点搞好事前监督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四)关于消防工作。目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在这一关键和敏感时期,必须确保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不出任何纰漏。消防部门要严格执勤备战,强化实战演练,切实做好扑救各类火灾的准备。各级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就全年来讲,消防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继续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性场所,公安、工商、安监、文化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各级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查快办,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深化“消防平安”创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今年是为期三年“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巩固完善前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落实各层面的创建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年内创建目标。要重点抓好农村、社区等基层消防平安创建,进一步提高基层火灾防控能力,把创建的成果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上来。

三是加大消防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尽快配齐消防器材设施,进一步改善消防装备,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以健全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为目标,坚持硬件、软件建设同时抓,着重抓软件,进一步提升消防“三基”工程建设的层次、质量和效果,确保完成消防“三基”工程建设的阶段性任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加快工作指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无论是环境保护工作、节能减排工作,还是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都是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以上几项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和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企业法人代表要负总责,该管的事必须管,该花的钱要舍得花。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要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在全县建立起一个层层覆盖、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刚才,县政府与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五种责任书,大家回去后,要认认真真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将把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了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狠抓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组织督查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盯紧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不间断的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和问题隐患。对发现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和矛头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支持环保、节能、安监和消防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任何部门、任何企业都要自觉接受监督、服从监督。重点单位和企业要强化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就是抓效益、抓发展的意识,切实搞好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定期自查工作,通过经常性的自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生态环境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培育生态文化,不断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力求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坚持理念先行和重在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坚持强化法制和健全机制有机结合,坚持巩固传承和开拓创新有机结合,坚持党政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办理方案的实施,实现以下目标:

1.生态经济: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提高28%。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50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主导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2.节能减排: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排放总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铬、铅、镉、汞、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数据降低20%以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及管网配套,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至一级A标准。

3.污染防治: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保洁管理制度。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4.生态保护: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创建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11个。深入开展生态示范试点建设,省级生态镇(街道)实现全覆盖,80%以上镇(街道)达到部级生态镇建设标准。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和村庄小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试点工作,受污染土壤修复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面积达10%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乌镇古镇旅游景区以及白荡漾、桂花村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修复。

5.环境质量:水体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运河、长山河、兰溪塘、白马塘等流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95%以上;降水酸度和酸雨率均有所下降,灰霾污染出现频率明显下降。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底前,由市政府牵头,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参与,广泛听取代表建议,举行专题座谈会,围绕议案办理内容开展调研,制定办理方案并报请市人大审议。

(二)办理落实阶段:2012年5月初至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具体措施,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分头抓好落实,并于9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三)总结汇报阶段:2012年12月份,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总结办理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市人大报告。

(四)深化实施阶段:2013~2016年按照要求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责任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向市人大作出书面报告。

三、主要措施

(一)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升级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切实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三大倍增”计划,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推动形成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2.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实现国家、省、市下达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指标。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镇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努力推动形成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对先进制造业支撑能力强、与城市化进程结合紧密的现代服务业。

3.深入推进清洁生产。继续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积极推动形成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链。积极支持企业、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针对企业和各类产品的绿色环保认证体系,积极引导绿色创新和绿色发展。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以提高粉煤灰、煤渣等传统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拓展资源综合利用品种,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废旧木材、污泥等废弃物的利用率。认真贯彻《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加快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5.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实施一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部级、省级节能环保产业研发机构、创新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高科技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引进一批节能环保企业,突破一批具有重大科技支撑作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加快环保产业形成,力争若干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深化节能减排,严格总量控制

1.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科学合理布局城乡用地空间,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整体利用效益。大力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开展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全面落实推进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

2.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继续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切实抓好高能耗设备的淘汰和改造,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推进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节能,全面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式价格,实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制度。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3.全面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提高中水回用率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深入实施《市生态牧业发展规划》,巩固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的治理成效,完善集约化养殖场(区)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管理,完成禁养区迁移、限养区治理削减工作,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全市135兆瓦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烟气脱硝并投入运行,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烟气炉外脱硫设施改造。推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严格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

(三)实施“清洁行动”,提升环境质量

1.实施清洁水源行动。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及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推进垃圾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深入开展印染、制革、造纸、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坚决遏制环境违法高发态势。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有效提高水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以及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工作,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饮用水源地全面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成水质安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全面实施河道清淤保洁,有效削减内源污染。

2.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全面完成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烟气脱硫率、脱硫设施投运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加强废气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全市所有水泥回转窑开展氮氧化物减排治理,所有相关重点行业完成有机废气整治。加快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禁止在市区及近郊建设废气高污染企业,市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加强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废气、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市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5%左右,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0%左右。

3.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估和后评估,建立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预警机制,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的污染整治。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固废污染整治,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专业性处理有机结合的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建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

(四)加强生态保护,打造宜居水乡

1.积极开展绿色城镇建设。争创森林城市,加快推进平原绿化工作,大力提倡全民植绿、护绿活动,大幅度增加城镇绿色空间,努力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生态林业体系,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形成主要交通道路、河道基干林带、平原农田防护林和城镇、村庄防护林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全市实施平原绿化面积5万亩。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健全绿色建筑监管体系。坚持“以点带面、积极推广、样板带路、综合推进”的模式,推动从单纯发展节能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作到扩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2.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主平台,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以及其它优质生态农业标准化技术,有效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促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拓展延伸,统筹建设新农村、新社区,建立完善功能健全、设施配套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大整治区域范围内多项目的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全面建立村级综合保洁机制,完善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

3.广泛开展生态绿色创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深入推进生态镇(街道)、生态村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强化动态考核评估,注重生态创建实效。积极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节水型城市等,有效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完成省级生态镇(街道)、部级生态镇(街道)创建目标。深化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和参与平台。

4.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主要载体的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定、公告和监督管理,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7%。完善提升公路、铁路绿化,完成干线沪杭两高的植绿2880亩,新提升补植交通干线公路航道绿化面积5100亩;加快“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张建平、徐汉会、郭林江为副组长的市“关于实施生态优先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建办。同时,市政府将进一步协调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搭建专职工作班子,充实创建办工作力量,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全市生态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办理议案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作,面广量大难度高,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各自分工,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分解落实具体工作的任务和责任,确保生态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