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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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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作者范文第1篇

关于《三字经》作者的归属,一直是个学术和历史“公案”,历来说法不一,具有权威性的《词源》《辞海》和《汉语大辞典》等辞书在基本采信王应麟著说的同时,也保留了不同意见。目前,学界关于《三字经》的作者总括而论有三种说法:有的学者认为是宋王应麟(1223-1296,浙江人)。持此观点者指出清代王相在《三字经训诂》原序中说:“宋儒王伯厚(王应麟,字伯厚)作《三字经》以课家塾,言简义长,词明理晰,淹贯三才,出入经史,诚蒙求之津逮,大学之滥觞也。”[5]清代夏之翰为王应麟的《小学绀珠》作序时云:“吾就塾时读三言之文,不知谁氏作。迨年十七,始知其作自先生,因取文熟复焉,而叹其要也赅也。”[5]清代贺兴思在《三字经注解备要》的原叙中说:“宋儒王伯厚《三字经》一出,海内诲子弟之发蒙者,咸恭若球刀。”[5]戴松岳认为《三字经》的作者必须是博学多才的大家,同时又是一个非常热爱儿童教育的教育家。而王应麟正是南宋学问渊博的通儒大家,且是宋代最重视教育特别是儿童教育的学者。他也指出宋以前的童蒙教材都是四言,至南宋时才在蒙学发达地区出现三字句的儿童教材,但都很短或不便传授。只有《三字经》才全篇以三字为句,一气呵成,纵排横列,形成一种深受儿童欢迎的新型文体。而这种特有的文体是王应麟所擅长的,因而王应麟才是《三字经》的作者。[6]郑建军将《三字经》与王应麟的《小学绀珠》作了比较研究,认为两书思想内容完全一致,互为表里,只是表达方式略有不同,至于两书中的原则性、概念性差异则是由于口传手抄之误或历代好事者对《三字经》的修改、增删导致。同时,指出《三字经》押的韵是宋代官韵,而王应麟对官韵很有研究。新发现的王应麟的三言韵文,也进一步佐证了《三字经》作者应是王应麟。[7]有的学者认为是宋末区适子(广东人)。持此观点者认为明代黄佐在《广州人物志》卷十《元登洲先生区公(适)》提出:“区适,字正叔,南海人……今训蒙《三字经》,适所撰也。文殊驯雅,童子多习诵之。与周兴嗣《千字文》并行云。”[5]明末清初屈大均在其著作《广东新语》卷十一“三字经”条目中清楚地记载:“童蒙所诵《三字经》,乃宋末区适子所撰。适子,顺德登州人,字正叔,入元抗节不仕。”[8]清代凌扬藻的《蠡勺篇》(清同治二年(1863)则号谭莹校粤雅堂刻本)中有“今蒙童所诵《三字经》,则南海区适子正叔撰,中亦多叶韵语。”[5]李健明认为作为宋代屈指可数且官居高位的学者,若王应麟果真编过《三字经》,他或其门生甚至后人都应在有关文献中列出此书,至少地方文献也应有所记载,但是鄞县和宁波有关志乘和王应麟的传记,均无任何关于王应麟与《三字经》有关的文字记载。而据他考证,明清民国时期的《顺德县志》、佛山市及广东增城迳头村的《平阳(区氏)族谱》、顺德陈村登洲的残存资料都记录着区适子撰述《三字经》一事。因此,他认为王应麟著述《三字经》之说并不成立,而区适子才是《三字经》的真正作者。[9]李良品指出,王应麟确实具有撰写《三字经》的众多条件,但《三字经》里叙述史实有几处错误,少数地方行文不严密,与王应麟博学而严谨的风格不合。他认为清代李文田编辑的《三字经句释》,其封面上的“区适子手著”是《三字经》的作者是广东顺德人区适子的最好佐证。因此,他也认为《三字经》并非王应麟所作,而应是区适子。[5]有的学者认为是明代黎贞(1355-?,广东人)。持此观点者指出清代著名学者《四库全书》馆史部主持人邵晋涵曾有“读得黎贞《三字训》”的诗句,并自注说,“《三字经》,南海黎贞所撰”。[5]当然,也有学者有其他看法。如陆林并不认可王说或区说,反而更偏向认为《三字经》是明前期无名氏所作。[3]

关于《三字经》的不同版本

《三字经》历经了几百年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经过了历代诸多学者的研究和增补,形成了众多的注释本、订补本和仿制本。在注释本中,学术界基本公认明赵南星所撰《三字经注》是现存最早的《三字经》注释本,也即现存可见的最早刻本,而影响最大的注释本则为清乾隆年间王相训诂本校刊的《三字经训诂》和道光年间贺兴思的《三字经注解备要》。在订补本中,较有代表性的是清代前期平鼎贲《三字经》,清代后期许印芳的《增订启蒙三字经》、民国初年章炳麟的《重订三字经》等。在仿制本中,有《女三字经》《历史三字经》《舆地三字经》《佛教三字经》《道教三字经》《天方三字经》《医学三字经》和“革命《三字经》”等。[10]同时,《三字经》在少数民族中受到广泛推崇,在清代出现了《三字经》满、蒙文本,如京都二槐堂梓行《满汉合璧三字经注解》(1795)、京都隆福寺胡同三槐堂书坊板藏《满蒙合璧三字经注解》(1832)等。此外,随着中国门户渐开,中西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在晚清时期《三字经》更是出现了不少外文译文(本),有英国传教士马礼逊载《中国春秋》英文版(1812,伦敦的C.Stower,Hackney出版)的英译《三字经》、美国传教士裨治文载TheChineseRepository(汉译《中国丛报》,1835)的英译《三字经》、和英国外交官、汉学家翟理斯的英译载《两首中国诗》英文版(1873,上海的迪卡瓦荷公司出版)的英译《三字经》,德裔英籍传教士欧德理载ChinaReview(汉译《中国评论》,1893)的英译《三字经》等,也出现了一些外文的仿制本,如1904年,英国麦都思(WalterHenryMedhurst)为宣传基督教教义模仿《三字经》三言韵语而撰写的耶教仿本《三字经》(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有的学者对《三字经》不同版本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剖析,以期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增修者的观念。李健明对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地方文献馆馆藏的《训蒙三字经》、国家图书馆古籍部藏的明赵南星《三字经注》、清代王相作注的《三字经训诂》三个版本内容进行比较,勾勒出《三字经》在几百年间流传过程的主要增修状况。他认为叙述历史是否只到十七史是判断早期版本《三字经》的重要标志之一,《训蒙三字经》与文献记载古老版本述说历史内容,尤其是“十七史”大致吻合,应是最接近文献记载的最古《三字经》版本,并指出从古老的《训蒙三字经》、赵南星的《三字经注》到王相的《三字经训诂》共有28处修改或文字添加。[11]有的学者对《三字经》满、蒙文本、英译本和各种仿制本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了解《三字经》在文化教育史和文化教育交流史上的重要作用。肖朗就《三字经》满、蒙文本、基督教《三字经》仿制本、太平天国《三字经》仿制本、医学版《三字经》仿制本和传入日本的《三字经》及其仿制本作进行了初步的整理考察,揭示了《三字经》在汉民族与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交流以及中外文化教育交流中所发挥的不可忽视的作用。[12]邹颖文就香港图书馆所得见的《三字经》四种英译本和传教士麦都思的耶教仿本《三字经》,概述了《三字经》翻译缘起、所据版本、翻译格式及仿本版式。[13]郑志明详细分析了晚清时期的马礼逊译本、裨治文译本、欧德理译本与翟理斯译本四种主要英文(译文)译本的版本特点与翻译特色。[14]

关于《三字经》的启蒙教育功能

《三字经》是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沃土上的一朵奇葩,它用最简单的语句,最凝练的方式,把中国漫长的传统社会所集聚下来的最重要的道德、知识,汇聚在里边。自问世以来,以其丰富的思想内容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很快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被人们誉为“袖里通鉴纲目”“千古一奇书”,堪称中国古代教育的基石。[5]有的学者研究了《三字经》的识字功能。对于中国儿童而言,教育是从识字开始的,识字乃是读书和学问的基础,没有初步的识字教学,就难以进行正规教育。蔡若莲指出根据王相注本正文,加上近人在历史部分的增补统计,全文共有384句,1152字,除去重复的字,共用了541个不同的字。[15]这541个字,其中见于香港小学用字表的约427个,这些字至少覆盖了汉字基础知识词量中的80%,对于幼童或其他初学汉语的成人,有重要参考价值。[16]有的学者研究了《三字经》的历史教育和技术知识教育功能。《三字经》用了约四分之一的篇幅概述了自三皇五帝以来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演变,介绍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文献和历史人物知识。白寿彝指出,“《三字经》基本上是一种进行历史教育的书,其中包括历史知识方面的教育。”[17]霍林东认为《三字经》是“市井百姓借以粗知历史文化知识的读本”。[18]张显传认为“经过历代不断增补的《三字经》,从内容到形式更加适合历史教育发展的需要。”[19]金春兰认为《三字经》虽然以识字教育为主要目的,但同时也包含了广博丰富的技术知识教育的成份。[20]有的学者研究了《三字经》的德育功能。王殿卿认为《三字经》是童蒙教育的经典,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当今学校德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源泉。[21]顾静(金良年)先生认为,通过《三字经》对蒙童给予教育,传统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内在价值取向与精神认同。[22]刘弘毅认为《三字经》是一部教育专著,而传统教育是道德伦理型的教育。[23]钱文忠认为《三字经》把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糅在一起,让孩子在学知识的同时学道德。他指出《三字经》讲爱、讲对长辈的尊敬、兄弟之间的友爱,这是一种普世的价值、永恒的价值。[24]《三字经》作为中小学课本的争议,朱维铮认为《三字经》不是经,只是平民的识字课本,算不得是儒学里面最为普及的读物,不能称之为国学。[25]鲍鹏山则认为《三字经》是在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创造出来的,受到时代环境和作者自身价值观的影响,不适合进入中小学作为教材。[26]黎鸣的言辞则最为激烈,黎先生认为诵《三字经》是对中国儿童的“犯罪”,《三字经》扼杀了儿童智慧的天赋。[27]正因为学者们的不同观点,《三字经》等经典书籍在进入中小学课本的同时,也引发了相关争议。如湖北省很多中小学都开展了《三字经》《弟子规》等诵读活动,但因为认为国学经典中也有一些不科学或与时展相悖的东西,一些学校给学生推荐的是删节版的国学内容。山东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关延平认为,传统文化作品中有精华,也有糟粕,不能随便拿来就用,比如《三字经》中就有宣扬宿命论、顺民思想等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的内容,必须加以扬弃,不能不加选择地灌输给中小学生。[28]

结论

近年来,众多学者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对《三字经》进行了研究探讨,取得了许多阶段性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有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和了解《三字经》这部传统经典著作,有利于我们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但学者们对《三字经》研究的范围和视野还有待进一步开阔,对《三字经》的教育思想的研究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尚待突破的领域。

其一,对《三字经》成书年代、作者的理解,还存在分歧。认为《三字经》成书于宋末元初的学者占大多数,但也有少数学者存在异议。关于《三字经》的作者,王应麟著说在学术界一直占主导地位,时下出版的《三字经》多标明“宋王应麟著”,但区适子著说也有一定的支持力量。尽管这种分歧不是原则性的,但这种争论也将会对《三字经》写作背景及内容的深入理解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还需要对存在的分歧进行进一步科学系统的研讨,如考察《三字经》的成书年代,既要考察早期的文献记载,又要考察其与其它蒙学读物之间存在的间接或直接的因承关系;考证《三字经》的作者,要以文献资料为支撑,但文献资料也需要进一步考证,力求在成书年代及作者问题上尽可能地达成共识。

其二,《三字经》的教育思想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学者们对《三字经》的启蒙教育功能进行了大量研究,对《三字经》所反映的儒家教育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但在如何评价《三字经》的道德教育功能方面,还存在一些争议。大多数学者肯定了《三字经》的伦理道德教育理念和功能,但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其中包含很多封建礼教思想,不宜传播。因此,我们需要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辩证唯物观点去分析《三字经》的教育思想问题,增强研究成果的信服力。此外,对《三字经》蕴含的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的研究,还比较少,需要学者们加大研究力度。

三字经作者范文第2篇

   按,“家”后一字原形作

,字形下部无“手”,就是丞字,释文当作“家丞一人”。

简五   宦者九人,其四人服牛车。

简六   牛车,宦者四人服。

上二简“牛”原形作,此是羊字,非牛字。马王堆简帛牛字皆作二横,无作三横者,而羊字多作三横,少数作四横,无作二横者。羊车是一种装饰精美的车,用人拉,而非羊拉,正符合上二简所言。汉刘熙《释名 · 释车》:“羊车。羊,祥也;祥,善也。善饰之车。”清王先谦《释名疏证补》:“汉时以人牵之。”

简九   建鼓一,羽栓

卑二,鼓者二人操抢 。

按 ,“栓”原形作

,此是

字。羽

疑即羽翿,

,书母鱼韵,翿,定母幽韵,声类同为舌音,韵部旁转。《经籍籑诂 · 号韵》:“《礼记 · 杂记》‘匠人执羽葆御柩’,《周礼 · 乡师注》作‘匠人执翿以御柩’。”南朝梁王筠《昭明太子哀册文》:“羽翿前驱,云旗北御。”据汉代画像石,建鼓鼓上一般装饰有羽葆,如河南方城东关画像石所刻大型建鼓,鼓顶饰一羽葆,沂南画像石的建鼓,鼓顶有羽葆和旒苏。

“卑二”,指建鼓上装的两面小鼓,据汉代画像石,建鼓上常设小鼓,如南阳汉画像石的建鼓,两侧鼓面下各设一小鼓。“卑”假为“鞞”,《诗经 · 周颂 · 有瞽 》:“应朄县鼓。”郑玄注:“朄,小鼓,在大鼓旁,应、鞞之属也。”《文选 · 丘迟 〈 旦发鱼浦潭 〉》:“鸣鞞响沓障。”李善注引《字林》:“鞞,小鼓也。”简一四“大鼓一,卑二”,“卑”所指同。

“抢”原形作,此是抱字,其右旁“包”的写法,与简七五、八0的“鲍”和简二三五的“炮”的右旁写法相同。“抱”假为“枹”,《说文 · 木部 》:“枹,击鼓杖也。”

如此则简九应标点为“建鼓一,羽(翿)

,卑(鞞)二,鼓者二人操抱(枹)。”

简三六   孝(绢?) 繻 椽(缘) 。

按,“孝”原形作,此是李字。“李”通“理”,段玉裁《说文 解字注 》:“古李、理同音通用”理即“纹理”,《广韵 · 止韵 》:“理,文也。” 《荀子 · 正名 》:“形体、色理以目异。”杨倞注:“理,文理也。”

“椽”原形作,从“手”,是掾字,马王堆一号汉墓竹简遣策同,三号墓遣策原释文作“椽”者,皆当改为“掾”。

简四九   郑竽瑟各一,炊(吹)鼓者二。

按,“二”后当补“人”,原图版“人”虽不清晰,但犹有痕迹。

简五三   琴一,青绮

,素 里 菜(彩)缋掾(缘)

简五五   瑟一,绣

,素 里 缋掾(缘)

简五三   竽一,锦

,素 里 缋掾(缘)

按,疑是橐字异体,从糸,秃声。简三八一作“青绮琴囊一,素里蔡(彩)缋掾(缘)”。

简六八   胡人一人,操弓矢、赎观,率附马一匹。

按,“率”原形作,下从“牛”,是牵字。

简一 0三  榆菜。

按,“菜”原形作 ,是华字。

简一 0四  右方羹凡卅物,物一鼎。瓦维(瓮)、

各一、蜀鼎六、瓦贵(缋)六。不足十六买瓦鼎锡涂。

按,依原牍格式,释文“瓦维(瓮)、各一”当移到“不足”一句前。“涂”原形从土从余,不从“氵”。

简一二一   肋酒二。

按,“肋”原形作,此是“助”字。

简二二四  

鰿 孰一器。

原注:孰,不可解。

按,“孰”前一字为“县”,县孰,是肉与粮食合蒸的一种食物,后作“悬熟”,《北堂书抄》卷一四五引谢讽《食经》:“作悬熟,以猪肉和米三升,豉五升,调味而蒸之。”

简二二五   丞(蒸)秋(鳅)一器。

简二二六   丞(蒸) 鱥 ( 鳜 )一器。

按,上二简“丞”原形作

,下从“火”,此是烝字。 “烝”即“蒸”的本字。

简二六一  

画检,径尺,食 盐 成(盛)五斗二合。

按,“食”原形作,是高字,“高”字简二七四作

,本批简字形构件“曰”常以“儿”代替,如简一三的“楮”字、简二七一的“曾”字、简三五五的“绪”字等,此形即为以“儿”代“曰”的“高”字。

“成”前一字为“蓝”字。释文“斗”,原形是“寸”。

简三三四  

盭 机巾一,素 里 缋掾(缘),素。

简三八九   椁中绣帷一,褚缋掾(缘),素

按 , 简三八九与马王堆一号墓遣策简二五一基本相同, 素

,一号墓遣策作“素旅”(原释文作“素校”,误。),指周缘外又续的素帛缘。“

”当是“旅”字异体,“旅”为从

从从的会意字,“

”为从

来声的形声字。来、旅同为来母字,来,之韵,旅,鱼韵,之、鱼旁转。

是“来”的上一横与“

”重合的借笔形体。

简三四三   单一绣平 皃 (貌)百。

按,释文“皃(貌)”乃“

完”误释。“

完”疑即“黊纩”,指黄锦制的小球,悬于冠冕之上。

简四 0八  二人。十  囗囗囗。

原注:此为残简。“十”字下三字难以确认。

按,细审图片,“十”下第二、第三字犹可识别,乃“到此”二字,其“到”字与简一“到”字写法相同。此简似应列为最后一简。

1、简一释文“先选”,从图版看,无疑是“光

”二字,“光”与“先”的重要区别一是前者上下不连,后者相反,二是后者中为直横,前者相反。

   2、简一一、简四二“铎”前一字就是“铙”字,只是“尧”写作两“土”在上、一“土”在下。

3、简五十“鼓者”后虽残缺,但与简四九对照,“鼓者”下定是“二人”二字。

4、简一二二、简一二三“一”前一字从自从旨,当是脂字异体。

5、简一七六释文“熟”,当作“孰”。

6、简一八0“一”前一字就是“橘”字。

7、简二0三释文“五斗”前脱“穜(种)”。

8、简二0四“三石”后就是“

”字。

9、简二五九与相邻简相比,“食般”前缺字为“

画”二字,图版尚留“画”字最后一笔。

10、简二六0“大”后一字为“移”。

11、简二七九“白”后为“辟”字。

12、简三0二“大”后一字为“叔”字。

三字经作者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三字金》 翻译策略 英译本

一、引言

《三字经》成书于宋代,流传至今已经有七百多年的历史,是我国三大国学启蒙经典之一,在诗学、蒙童教育、文化传播学等诸多领域具有深远影响,鉴于其丰富的文化负载和广泛影响,这本小册子于16世纪便有了拉丁文译本,并从此开始外播的步伐。在《三字经》的诸个译本中,英国外交官、汉学家翟里斯(Herbert Allan Giles)的译本影响较大。本文以翟译本为基础,主要采取历时、共时和对比的研究方法,综合文化学、历史学、对比语言学、翻译理论等学科的相关方法,试图在新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三字经》翟译本翻译策略选择进行多维考察,特别是其历史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该译本在21世纪新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我国典籍外译主体和籍重译方面的启示,以使不这部经典小册子的意义不断得到开掘和阐释。

二、翟译本的译文体例

翟里斯于1873年第一次重新翻译了《三字经》,收录在他出版的第一部汉英译作《两首中国诗》(Two Chinese Poems)中,因其译本备受各方苛责加上他本人也不很满意,于1899年重译了《三字经》。这个译本在原来版本的基础之上,附上了原文并且做了大幅的注释,使原本28页的原译本增加到了178页。这个译本有着非常深远的跨文化影响,甚至直至今天依然是英语世界汉学的常用教材和研究汉文化不可或缺的一手资料。

在探讨翟译本的翻译策略之前,有必要回顾译文的基本体例。如 “人之初”的译文如下:

人 之 初

Jen chih chu Men at their birth

Man arrive beginning

Jen is a picture of the object, - Shakespeare’s forked radish. Like all Chinese characters, it is the expression of a root idea, humanity, collectively and individually; and its grammatical functions vary in accordance with its position in a sentence and the exigencies of logic. The context, lines 3 and 4, here calls for a plural.

Chih originally meant to issue forth as grass from the ground; and by the extension, to meet, to arrive at. It has come to be used conventionally as a sign of the possessive case, a particle of a subtle influence, and a demonstrative pronoun also, from its shape, =zigzag.

Ch’u is composed of 刀 tao knife as a radical, and 衣 I clothes (衣 in combination), and is said to derive its meaning from the application of a knife or scissors to a piece of new cloth.

考察翟译本,其翻译体例都如上所列,按汉语自然小句结构每三字译出对应的英文。译文由汉字拼音音调标注体系(威妥玛-翟里斯拼音,拼音右上角的数字标注是该汉字的声调),汉字逐字对译系统,小句翻译以及附注构成。附注部分是篇幅冗长,大致分为三类:汉字偏旁、形、义及相关词组典故的注解、前译本误译及不充分翻译译标注、文化现象阐释等。

三、翟译本字本位翻译策略

翟里斯按照许慎《说文解字》,在附注部分对每个汉字的结构逐一进行解释,试图把字形字义结合起来,然后才在此基础上,以句为单位,逐句译出原文。如在“性本善”的译注中,对“性”的解释先从偏旁“心”说起,而“生”是形旁。接着阐释“性”:人天赋的道德品质、性情、脾气。随后说明“心”在汉语指心智中心。最后在译文部分给每个汉字标示出该字英文字面翻译。

因此,翟里斯深刻认识到汉语字本位的特点,注意到汉语行文的字词句篇是由小到大逐步聚合的过程,因此首先采用了字本位翻译策略,即他注意到了汉字是形、音、义结合体。首先对汉字注音标调,然后从偏旁部首出发一一阐释,注意到了汉字字形字义的相关性,由形及义,通过逐步解析诗歌隽永凝练的语言,使意义逐步得到呈现。可以说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使译语受众能够充分领悟原语的特点并在阅读译文的同时深刻领会到译文背后深厚的文化负载,因此在我国经典文化外传方面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其消极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一下三方面:

(一)译语文本增殖。

首先,增译使得原语文本意义发生增殖,影响目的语受众全面把握原语文本原貌。译本使一部精悍短小的童蒙教材变成一部冗长的汉语教材,大篇幅地阐释字形、字体构成及相关文化负载,使附注部分远超过译文的比重。从译语受众接受的角度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域读者从整体把握上全面把握这本小册子。译文读者自然落入译者视野,更多地关注汉字音形义及其相关的文化负载,相应减少了对译文文本整体性的注意力。

基于跨文化交际目的,我们立志于优秀的汉文化外传,应该努力使译语受众从形式到内容整体感知这本小册子的文化特色,至少要做到使译文读者“感受到原文读者是怎样欣赏原语文本的”,即做到最低限度的功能对等(奈达,1993:118)。具体到《三字经》,从形式讲,译文应反映出原文整齐悦耳的音律美,三字成句,两句一组,译文应在最大限度范围内再现这种形式和格律美。翟里斯作为出色的译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注意到了译文音韵和谐,但附注部分割裂了两句一组的完整性,从而影响了译文读者窥探原文全貌,整体把握其精髓。

(二)音调标注不甚合理。

尽管翟里斯立足于字本位,注意到汉语音形义三位一体,但音调标注部分也不尽合理。正如郭著章(2000:414)所说:威—翟拼音和用数字1—4表明声调的做法有失科学性。因为此拼音系统保留了接近英文拼法的某些特点,在异化翻译某些文化专有项方面主要依据这个拼音系统,如“连山”译为Lien shan (Line 139),“归藏”异化音译为Kuei tsang (Line 140)。威—翟拼音系统是西方人对汉字进行罗马字母标音的有益尝试,为现代汉语拼音的诞生奏响历史前奏,其积极意义不容置疑。但在中国综合国力,文化影响力不断加强的今天,在汉语拼音推行已经半个多世纪,已经完善成熟的新的文化历史语境下,异化翻译策略应充分尊重原语的编码体系以及受众广为接受的通行汉字拼音标示体系。

(三)逐字英译割裂译文完整性。

最后,汉字字面意义逐字英文标示的做法也有待商榷。我们认为单字英文含义标示增加了译本接受的难度。翟里斯尽可能按许慎的《说文解字》,把每个汉字的字面意义翻译出来并于音调下方标注。如对“教之道,贵以专”分别标示为“teach, arrive, road”和“valuable, take, single”。两句译文如下:The right way in teaching is to attach the utmost importance to thoroughness。且不论对每个字的翻译得当与否,考察每个汉字的字面翻译与翻译小句之间的关系后发现,逐字英文标示与最终的译文之间并非总是存在对应关系,因为翟氏主要采用意译。如上例所述,如果说“教”能以“teach”代之,剩下的五个字的翻译与译句之间未见得直接相关。对于译本受众来说,增加的逐字翻译并未对他们理解原文本有所裨益,反而因为字面翻译与最终译文之间的差距而使他们陷入考据或训诂的漩涡中,一定程度上影响跨文化交流的目的实现。另外,译者在附注部分对每个字的详解也使这种标示显得重复多余。如上例对“贵”在附注中详解之后解释为“precious, honorable”,与 “valuable”属同义重复,从而让这种标示显得意义不大。

(四)字本位策略局限性启示。

1.译者主体问题

《三字经》翟译本翻译策略选择的局限性使其存在种种遗憾。正是基于此,我们看到典籍外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即翻译主体问题。翟里斯翻译《三字经》时,任驻宁波领事,是以外国人身份自主选择原语文本主动将中国典籍“译出”。时隔一百多年,今非昔比。翟里斯时代的中国积贫积弱,政治、经济、甚至文化领域的事务处于外国列强干预之下,包括文化在内的各项交流均处于弱势地位,再加上当时汉英兼通的人才极度匮乏,所以翻译的主要群体为在极短时间内以惊人速度掌握汉语的传教士、汉学家、外交官等。步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经济、政治、外交、文化教育领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系统的‘译出’工程主要还得靠中国学者来承担”(潘文国,2007),也有学者认为译出或外播工程应以中国译者为主力,然后让母语为英语的外国人做一些辅助的“润饰”工作,来“锦上添花”(霍跃红,2005)。总之,在文化全球化时代,中国译者要肩负我国优秀典籍文化外播的重任,克服外国译者因对汉语认识的局限性,原语文本阐释不全不细甚至错误的缺点,主动选择经典作品译介,改变中外文化交流外播远大于内传的不利局面。

2.对重译的启示

根据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由于理解具有历史性,文本的意义永远处于向未来生成的无限可能性之中。特定时代的译作只能是对原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伸和扩展,是特定历史和特定文化条件下的临时性产物,因此从文本历史局限性来讲,重译是必要的。《三字经》翟译本带着深深的字本位翻译烙印,从一本童蒙小册子增殖为一部汉语教材是受制于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国外播文化弱势,帝国主义国家急需精通汉语的人才。在今天新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势必要改变翟译本的汉语教材主导的翻译目的,以及此目的指导下的字本位翻译策略。以中国译者为主体的译者应以成功实现跨文化交流,促进中国典籍外播,扩大我国文化影响力为目的,更应立足于再现原语文本的全貌以及其深厚的文化负载。具体来说,首先注音体系应以通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大陆拼音方案为标准,改变欠合理的威-翟拼音体系,按字注音标调。其次,翻译应以注重再现原语文本的结构对称性及音韵美,再现原文的三字成句,两句一组。最后,单个汉字注释、典故及各种文化负载项可作为附文,以附录形式附在书后供读者自主阅读。

五、 结语

本文以《三字经》翟译本为个案,通过回顾该译本产生的历史文化语境,探讨了翟里斯所采取的字本位翻译策略的局限性及其在新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我国典籍外译的启示。以期对我们开展汉籍外译的翻译策略研究、典籍重译等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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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作者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文;发文字号;嵌字;规范化

发文字号,又称发文编号、文号,是发文机关就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一年)各种不同公文进行排列的顺序号。它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发文字号都代表了一份公文。长期以来,应用写作学界一直致力于推进发文字号的规范化使用,从多角度对其进行研究。但对于嵌入“发文机关代字”与“发文年份”之间的诸如“发”“呈”“函”之类的字(以下简称“嵌字”)的归类问题,研究者们各执观点。一是认为发文字号中应当使用嵌字。二是认为发文字号中不应该使用嵌字。三则认为发文字号中是否使用嵌字视具体情况而定。

前人的研究对于应用文的写作及应用都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和现实意义,但过于绝对化的说法和做法使公文处理过于死板硬化,不利于公文处理规范化;视情况而定的做法固然比较合理的,体现了公文处理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但如按上述的分类标准来确定是否使用发文字号,则会陷入研究层面过于浅显,经受不住进一步推敲的窠臼。笔者认为,发文字号中需使用嵌字,但是此前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该标准需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即优先以第一级标准来选用嵌字,在无法按照这一级标准来选用时,则用二级标准。

一、发文字号中嵌字的使用现状

建国以来的历次公文处理相关条例、办法均明文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由此可见,发文机关代字、年份、顺序号是发文字号中固有的三要素。如“粤府〔2016〕18号”,即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机关代机“粤府”+发文的年份“2016”年+发文顺序号“18号”三要素组成。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发文字号并不都是简单的三要素形式,而多在“发文机关代字”与“年份”之间嵌入“发”“呈”“字”“函”等嵌字。此类嵌字夹在发文机关代字与发文年份之间表示一定意义。据统计,嵌字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表示行文方向的嵌字。有“发、呈、函”等,下行文一般用嵌字“发”,如“〔2016〕16号”,表示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下发的第16号文件;上行文一般用“呈”,如“黔府呈〔2015〕31号”,表示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发出的第31个上行文件;平行的一般用“函”,如“鄂政函〔2016〕74号”,表示湖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发出的第74号信函。

(二)表示文种的嵌字。有“复、通、报、请”等,“复”表示批复,如“司复〔2015〕4号”表示司法部2015年发出的第4号批复;“通”表示“通知”,“鄂组通〔2016〕2号”表示湖北省组织部2016年发出的第2号通知;“报”表示文种“报告”;“”表示文种“请示”等。

(三)表示文件内容特征的嵌字。如“干”表示文件的内容与干部人事任免相关,“桂政干〔2016〕19号”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关于人事任免方面的第19号文件。

(四)表示发文形式的嵌字。如“明电”表示与电报相关的文件,如“吉政办明电〔2015〕16号”表示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以明码电报形式下发的第16号文件。

(五)表示其他意义的嵌字。如“秘”“文”“字”等“皖政办秘〔2014〕251号”“闽政文〔2016〕161号”“榆政字〔2016〕16号”等。

由上述内容可看出,发文字号中嵌字的形式多种多样,这一方面体现了公文写作处理的灵活性,同时也将公文的性质、内容、特征等方面表现得更为简洁明了;另一方面,由于各省、部门在行文时各自依据的标准不一,在同类情况下行文时选取了不同的嵌字,极易造成公文处理的混乱,不利于公文规范化进程。据初步统计,我国大陆范围内的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省部级党政机关向下行文时,有80.6%在发文字号中使用“发”“字”“秘”等嵌字,仅有19.4%未使用嵌字。这一方面体现出将嵌字统一加入发文字号中的举措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则表明嵌字的规范化使用需建立在摆脱当前混乱局面的基础上。而要从根本上摆脱这一局面,首先须溯本求源,明了成因,才能对改进当局有所裨益。

二、嵌字使用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造成嵌字使用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各方面:

(一)上无原则性规定。现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中对于发文字号的阐述较为简短,即“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此外并无其他补充说明和解释。由此给人一种“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的直观印象,即发文字号除此三要素之外,再无其他构成要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中对于发文字号中的排布、年份及发文顺序号作了较详细的说明,但只字未提“发文机关代字”,更未提到嵌字。因而发文字号的使用并不统一,基本组成形式有二:一是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如“闽政〔2016〕29号”;二是发文机关代字+嵌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如“鄂政发〔2016〕40号”。

常规上,下级的工作需紧紧围绕上级的安排进行,如果没有统一的要求,碰到类似情况时,下级多会参照上级的做法来执行,如国家最高党政机关中共中央、国务院向下行文时,常以“发”类嵌字作为发文字号的一部分,下级机关在拟写发文字号时,多参照中央和国务院的做法行事,因而在使用嵌字下发公文时,以“发”字的使用频率最高,然而中央和国务院作为系统内最高级别的发文机构,其发文方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它们的发文以下发的形式最为常见,平行次之。故“发”字几乎成为了下行公文的代名词,有些下级单位和部门由于领悟不透彻,所以无论是上行、下行,还是平行,都用了“发”字,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除了向下行、平行之外,它们不发上行文,因而下级机关在发上行文时,就没有了统一的参照标准,有的地方或部门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结合国家的公文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文处理作了合理的补充说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发文字号使用混乱的局面,然而这一做法在对外行文时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且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因而未采取相关规范举措,而是各行其是,嵌字之使用杂乱无章。

(二)理论指导著作众说纷纭。因无统一的规范性标准,文书工作者,特别是初涉公文写作的文书工作者,或是有一定的公文写作经验,但不足以应付新情况新问题的文书工作者,往往将公文指导著作作为答疑解惑的第一选择。但由于每部著作的作者对公文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理解程度不一,其各自的出身经历、过往经验更是五花八门,因而每部公文理论指导著作的观点不尽相同。

各类公文理论指导著作中对于发文字号组成情况的解释大致有三种。一是主张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公文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其中“发文机关代字”为单一内容,不包含“发、函、字”之类的嵌字。二是主张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度”“发文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但是“发文机关代字”由代表发文机关的规范性代字和“发、函、字”之类的嵌字两部分组成。三是指出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嵌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四个要素组成。以上三种观点中,第三种无疑最贴近实际,最有指导价值。即承认嵌字是发文字号中不可或缺的一大要素。然而著作中对于嵌字的使用说明,更是众说纷纭。据统计,各理论著作中,对于嵌字的称呼有嵌字、发文类型代字、发文性质代字、文种代字、行文方向代字、内容特征代字、发文方式代字、文件承办部门代字等多种形式,有的著作认为嵌字只有上述名称中的某一个称呼,有的则认为是多个称呼并存,并无统一的说法。因此,当文书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求助于公文相关理论著作的指导时,其所获得的答案不一,嵌字使用之混乱就显得尤为突出。

(三)习惯使然,不作变通。在公文实务中,文书工作者除了依据没有具体规定的原则性标准及相关理论著作的指导之外,还常常依靠长期从事公文写作的前辈指导,这些前辈依据长期以来积累的办文经验来编制发文字号。然而经验作为一种主观性的存在,每个个体对于客观事物的反映形式不尽相同,因此每位前辈的观点也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的表现与上述关于公文理论著作的表现相近之外,还有两点不同:一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位前辈的办文经验不断丰富,其对于公文处理的观点也会有所变动,但也不尽然都往规范化的道路驶进,从而陷入了观点前后不一,甚至是自相矛盾的窠臼。二是每个前辈所处的地区、部门不一,他们的办文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只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对于非本地区、部门的单位则不一定适用,当将他们的经验用于其他部门、地区时,则不见得一定会适用。

(四)文书工作者个人能力素质不一。文书工作者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文的办文质量,从整体上看,文书工作者无外乎有四类:一是有能力且有心改变发文字号混乱局面的文书工作者。能力较突出文书工作者常能够发现问题所在,并有意识地结合实际制作出适合本部门实行的公文处理相关制度,这一类的作者所在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往往比较规范化。二是有能力但无心改变现状的文书工作者。他们虽然有进一步规范发文字号中包括嵌字使用方面的能力,但是没有意识到发文字号对于公文的重要性,更没意识到嵌字对于发文字号的重要性,因而过分安于现状。三是无能力但有心改变现状的文书工作者。这部分的人虽有着较好的出发点,但有心无力,对于改变当前混乱局面无实质意义。四是无能力且无心的文书工作者。他们既没有认识到嵌字对发文字号的重要性,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当前的混乱局面,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实践中,第一类文书工作者并不多见,第二、三、四类则占据了文书工作者的绝大部分,因而发文字号中嵌字使用之混乱不言而喻。

由上述内容可知,造成嵌字使用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而造成各指导论著众说纷纭,各文书工作者“各抒己见”,各行其是,这一混乱的局面亟需改变。

三、规范化的应对策略

嵌字在发文字号中的广泛使用说明其重要性,然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说明采取相应对策改变这一现状,建立统一的使用标准势在必行。

(一)嵌字的使用标准。1.准确性与概括性。发文字号中的嵌字须准确反映公文的某一项内容,这一项的内容可以是反映公文文种、公文性质、公文行文方向、公文内容等中间的任何一项,如“发”表示行文方向“下发”“请”表示公文文种“请示”,“任”表示公文内容为“人事任免”等,不随意使用模棱两可、容易引起歧义的字来代替。此外,嵌字需有高度的概括性,它多为单字的形式,且该字须高度概括公文相关内容或属性。准确性和概括性是合一的,只有在准确地选择嵌字的基础上,才能对其进行高度概括。2.统一性和唯一性。统一性是指对于嵌字的选用需建立在一个统一的范畴之中,如统一按照行文方向选用嵌字,特殊情况下再据实际情况有所变通,如此,可避免因不同属性的嵌字“满天飞”的乱象。同时,在统一性的基A上,必须保证嵌字使用的唯一性,即某一个嵌字只代表唯一的一项含义,不搞一字多义的形式,如此,可避免因一字多义而造成的以同一个标准针对同一份公文却有多个嵌字可选的局面。如“通”只表示文种“通知”,并不表示文种“通报”。统一性和唯一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共同体现在嵌字的选用中。3.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文是实用性很强的文体,因而嵌字作为公文的一部分,也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方面的可操作性是指嵌字在表达一定意义的基础上,能够体现一定的实用价值。即通过某一嵌字,人们可以较为明确地联想到与公文相关的内容,进而对公文内容有初步了解。

(二)规范化的策略。相关部门制定统一标准,将嵌字的使用规范化。将发文字号的组成要素规范为四要素,即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嵌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以二级层级结构确定嵌字的使用标准。即在选用嵌字时,以公文的行文方向作为首要标准,且每个行文方向只能选择唯一的一字作为嵌字:上行文用“呈”,下行文用“发”,平行文用“函”,如“××发〔2016〕66号”表示某部门2016年下发的第66号文件;“××呈〔2016〕66号”表示某部门2016年上报的第66号文件;“××函〔2016〕66号”表示某部门2016年发出的第66号信函。如果首要标准无法满足表达需要,(下转第13页)(上接第8页)则在采用首要标准的基础上加上表示发文形式的词,如“××明电发〔2016〕6号”表示某部门2016年以明码电报的形式下发的第6号文件。以行文方向和发文形式来作为选用嵌字唯一标准,其他的诸如表示公文文种、内容特征、承办部门的形式可以废除。

1.批判性地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及经验。(1)有条件地选择理论指导著作。文书工作者要以批判性的眼观来选择公文相关的指导著作,切不可随意选取。首先,选择那些权威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如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带有“中国”字样或者知名的外国出版社。其次,选择虽然不是权威出版社出版,但其作者在应用写作界有一定权威的书籍。再次,选择那些虽然既非名出版社,又非名家,但是得到比较权威人士认可的书籍。当然,论著的选用只是选好嵌字的第一步,最根本的还需要对著作中的内容加以理解,融会贯通,且要有条件性地吸收,不可完全依赖于书本,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是也。(2)批判性地借鉴他人经验。他人的经验是其长期工作中智慧的结晶,文书写作者向有经验的人取经无疑是较便利的一种途径,但是在借鉴时,需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有些从事多年公文写作经验的工作者虽然文书经验很丰富,但不见得所有的经验都适用于当下,有的文书写作者甚至积累了一大堆投机取巧、偷懒耍赖的经验,这是万万不可取的。二是因人因事而异地选择那些与己切身相关的经验。他人的有些经验固然是精华,但是并非适合自己当前的需要,因而要根据具体情况,因人因事而异地选择借鉴。

2.提高文书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文书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与公文质量切身相关,因此,需要采取措施将其提升。P者认为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专业化培训。对文书工作者进行定期培训,丰富公文知识,提高公文写作及处理的能力,使其强者更强,弱者渐强。二是提升监督和考核机制。一方面制定并执行专门的监督机制,对文书工作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偷懒耍滑,无所事事者;另一方面,通过不定期对工作者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异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表现特别不佳者处以一定的处罚。如此,既可提升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又可增强其作好本职工作及改进不规范现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而言之,嵌字是发文字号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在当下使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规范现象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个统一规范化使用嵌字的标准,以客观的标准促进主观的改进,才能不断促进公文写作和处理的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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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作者范文第5篇

二、我们现在使用的方块字,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创造发明的?关于汉字的产生,有多种说法,其中仓颉作书的传说历史十分悠久。

仓颉造字说流行很广。战国时期的《世本》、《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书中都有记载。学界认定为成书于战国时期的《世本·作篇》:“沮诵仓颉作书。”《吕氏春秋·君守》:“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所列六人,都是传说中某一方面的发明家。李斯《仓颉篇》:“仓颉作书,以教后诣。”

古代把文字叫作“书”。《韩非子·五蠹》说:“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者谓之公。”“背”指“公”上的“八”,“八”的本义是分别,《说文解字》分析为“象分别相背之形”。

古人把汉字看作神圣的东西,认为造字的人也一定跟普通人不一样。所以纬书《春秋元命苞》说仓颉“生而能书”。《淮南子·本经》则说:“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东汉熹平六年(177)在陕西立的仓颉碑的碑文说:“仓颉天生,德比于大圣,四目灵光,为百王作宪,以传万世。”

《春秋演孔图》说:“仓颉四目,是谓并明。”

这些说法与崇信文字神圣有关,把仓颉神化了。仓颉是什么地方人,我们无法确切知道。河南濮阳地区南乐县、山东潍坊市寿光县、陕西渭南市白水县等许多地方都说仓颉是他们那里的人,而且都建有仓颉庙。

元末明初陶宗仪《书史会要·三皇》记:“仓颉,黄帝史也,亦曰皇颉,姓侯刚氏,首四目,通于神明。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广伏羲之文,造六书,是为古文。其冢在冯翊彭衙利阳亭南道旁,北海亦有仓颉藏书台。人得其书,莫之能识,秦李斯识其八字,曰:‘上天作命,皇辟迭王。’汉叔孙通识其十二字。今《法帖》中有二十八字。《淮南子》云,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仓颉即古文之祖也。”

陶氏乃综合前代记载所述。“广伏羲之文,造六书”,是说在伏羲氏八卦的基础上创造了文字。“冯翊”指汉代左冯翊郡,其下有粟邑、衙县等。《春秋·文公二年》:“晋侯击秦师战于彭衙。”彭衙,汉代称衙县,晋代正式命名彭衙县。后粟邑、衙县合并为白水县。今白水县城东北40里处有彭衙堡,其东南方有史官村,村旁有仓颉庙。《法帖》当指宋太宗淳化(990~994)年间编的《淳化阁帖》,其中收有《仓颉书》,共28个字,有学者诠释为“戊己甲乙居首共友所止列世式气光名左互父家受赤水尊戈矛斧芾”。远古时代的字,如果有,也很难传到后世,姑妄录之。

三、近代西方文字史家认为,文字的产生与农业有关。农业大约产生于1万年前,文字的历史也不会超过1万年。只是世界上还没有发现公认的有1万年历史的文字。西亚楔形文字、埃及圣书文字,一般认为产生于公元前3500年左右,距今五六千年。

恩格斯在研究了摩尔根所著《古代社会》之后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从铁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这段话,苏联文字史家伊斯特林所著《文字的产生和发展》的《字母一音素文字的产生》作:“从铁矿的冶炼开始,并因字母一音素文字的出现与它的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转入文明时代。”(据左少兴译文,下同)随后加注说:“某些作者错误地把恩格斯的这一说法当作是谈一般文字的产生,而不是谈字母一音素文字的出现。”这是伊斯特林对恩格斯话的理解。伊斯特林在书中把古代汉字定为表词文字,并且认为产生于殷代前,“更可能是在公元前二千年代初”。摩尔根《古代社会》所指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即向文明时代的过渡,以及恩格斯对摩尔根理论的运用所指时代,相当于

到铁,如卷二《西山经》“又西八十里日符禺之山,其阳多铜,其阴多铁。”又卷五《中山经》“又东三十里日鲜山……其阳受金,其阴多铁”等。但《山海经》是神话著作,而且学界认为产生于战国。不能作为确定出产铁,特别是发明冶铁的标志。

《春秋·哀公二年》有“晋(国)赵鞅帅师及郑(国)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的记载。《左传》相应有“登铁上,望见郑师众”。杜预注:“铁,丘名。”并且说:“铁在戚城南。”铁丘或者铁山,在现在的河南省濮阳县西北,距南乐不远。按照地名命名的通例,很可能是那里产铁,或者曾经出产铁,地名以特产得名。从情理上分析,如果确实是以出产物得名,开始产铁的时间一定比鲁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公元前493年)早,甚至会早很多。20世纪70年代前期,河北省藁城县西台村商代遗址曾经发现商代兵器铁刃青铜钺,学者认为可能是熟铁;随后在北京市平谷区刘家河商代墓葬中发现铁刃铜钺,学者认为可能是陨铁。看来,在商代,产铁已经比较普遍。藁城的铁,濮阳的铁,平谷的铁,我们可以把它跟甲骨文的刻写工具联系起来。

龟甲或者兽骨都比较坚硬,即使经过灼烤,要在龟甲兽骨上刻字,也需要硬度跟铁相当的锋利的刻写工具。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公元前十二三世纪的商代后期,离安阳不远的濮阳一带以及更广的地区已经产铁,并且能够制造可以在龟甲兽骨上刻写出文字的刀类器具。这是用反证法来说明至少在商代后期已经可以冶炼铁。夏代已经进入奴隶制时代,历史学界已有定论,不需要再加讨论。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产品有了剩余,需要分配,于是出现了阶级分化。苏联文字史家伊斯特林《文字的产生和发展》把文字的产生定在新石器时期:“部落内部加强了劳动分工,因此也加强了要求以记载形式固定下来的劳动产品的交换;最初发展的是氏族一部落所有制,然后是个人所有制,要表现私人所有制就必须有标志、戳子等类的符号……部落之间和部落联盟之间的交易、战争以及其他联系也发展起来了。由于所有这一切,在新石器时代,对文字的需求必然成熟起来,因为文字是把语言固定下来并把它传至远方的最方便的工具。”

农业和铁的冶炼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文字的产生受制于社会文明的总体发展程度。概括说来,社会生产力提高了,进而需要标记所有权,乃至记载并予留传;不在一处的族群之间也有某些事务需要交流,统治阶级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这一切,产生了对文字的需求。

英国现代历史学家杰克·古迪认为,文字书写关乎人类文明的进展。他说,非洲长时间没有文字书写,所以社会长时间不发达。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社会不发达导致没有文字书写。总之,文字的使用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发达。

农业的发达,铁器的使用,都发生在尧、舜、禹、契、后稷相继生活的黄河中游的中原地区地区。发达的经济产生文化需求。汉字在这一地区、这一时期应运而生。

夏代进入阶级社会,农业已经比较发达,但是目前还没有已经出现文字的物证。有人出于良好的愿望,把公认为商代后期的妇好鼎说成是为禹王婚礼而制。

现存的最早的汉字是甲骨文(金文有早于甲骨文的,数量不多)。但甲骨文是已经高度发达的文字,它是汉字的一个重要阶段,却绝不是源头。一些历史学家、文字学家从文字发展的规律出发,认为汉字产生于夏商之际或者夏代,而且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系统,可以表达相对完整的意思,而不是零星孤立的几个符号,或者一些符号。

四、仓颉造字的说法到了现代,特别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观点的褊狭或机械的理解,一些人曾对仓颉造字的说法简单予以否定。

有关仓颉造字的事,史籍中有所记载。《汉书·古今人表》把仓颉定位为“黄帝史”,就是负责记录黄帝言行的史官。这一记载指明了仓颉的身份和大致时代。《资治通鉴》的主要修纂人员刘恕所修《资治通鉴外纪》卷一说:“黄帝命仓颉为左史,制字,使天下义理必归文字。”古代的史官是王者身边担任卜筮、历算、记事的人员。当然,关于仓颉的时代,还有别的说法。如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引三国吴徐整的话说,“在神农黄帝之间”;引三国蜀国谯周的话说,“在炎帝之前”;引战国赵国慎到的话说,“在庖牺(即伏羲)之前”。现在一般通行仓颉是黄帝史官的说法。

现代学者把夏禹定为公元前21世纪,即距今4100年前。根据《汉书·律历志》,夏禹是黄帝七世孙(依《史记》“三代世表”和“夏本纪”,为五世孙)。按每世三十年计算,黄帝至禹约200年,距今4300年。也就是说,仓颉生活于大约4300年前。20世纪发掘的甘肃临洮马家窑文化、浙江余姚良渚文化、西安半坡文化、山东大汶口文化等遗址,都出土有可能是文字的刻画符号的文物,经碳-14测定,上限早者为公元前4800年,下限晚者为公元前2200年。取下限晚者,距今4200年,与仓颉的时代大致相合。不过,现在还没有被确认为属于仓颉哪个时代的文字。岣嵝碑、《淳化阁帖》中的禹书,早已证明是付会或者后世伪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