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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明格式

学生证明格式

学生证明格式范文第1篇

特此证明。

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盖章)

兹有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习。

该学生实习期间主要在我司U9测试部财务组实习,主要负责全面预算等模块的测试,验证等工作。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得地方,能够向经验丰富的职工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作为金融专业的学生,在工作中表现出了扎实的财务理论基础,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学以致用,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体现出其较高的职业素养。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从未缺勤、迟到,尊敬我行工作人员,并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其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表示赞许,并予以肯定。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14年 月 日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兹有**大学**系**专业**同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_________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

学生证明格式范文第2篇

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关于在留资格的有关规定,外国人在日本境内进行以下II所列活动内容时,与短期赴日目的不同,在向本馆申请签证前,必须事先由其人等向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人在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持该证明书以及其他所需资料向本馆申请日本入境签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手续请参考下记(III)。

在福建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提出申请。本馆不接受福建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的直接申请。

2008年10月1日以后广东省居住的申请人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提出申请。

Ⅱ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情况

(1)就业签证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

(2)一般签证

文化活动,留学,就学,研修,家族滞在

(3)特定签证

特定活动(外交官等的家庭佣人,工作假期对象者,业余选手等),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Ⅲ签证申请手续

Ⅳ申请人为中国人时要提交的资料

1、所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护照

(2)[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3)大一寸证件相一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所有内容页)

(6)暂住证复印件(户口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以外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不同在留资格所需提交的资料

除以上必须提交的资料以外,根据不同的在留资格还需要交相应的辅助文件,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另外,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需要追加或省略资料。

在留资格所需资料:

技能个人简历(要列出学历/工作经历/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格式不限)

雇佣合同复印件

兴行演出合同复印件

艺历证明书个人简历(要列出学历/工作经历/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格式不限)

留学/就学问答表(样式1)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

(留学)毕业证明书

家族滞在(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表(样式2)

(申请人配偶为在日的留学生或就学生)问答表(样式3)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表(样式4)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表(样式5)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表(样式6)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夫妻关系)问答表(样式7)

(申请人与在日亲属为亲子关系)问答表(样式8)

定住者(申请人是在日亲属的继子女)问答表(样式9)

(申请人家族)问答表(样式10)

(申请人是定住者的配偶)问答表(样式11)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特定活动,研修,技能实习除上述外不需要追加资料。

Ⅴ申请人为外国人

申请人国籍为中国以外的第三国国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各一份。但是,针对申请人的个别情况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因此申请前请先致电或通过传真向本馆签证部咨询。

(1)有效护照

(2)签证申请书

学生证明格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双证融通 课程体系 探索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22-0047-03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培养高素质与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责任。高职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决定了高职教育具有鲜明的专业性、职业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等特色。

高职院校的“双证书”制度,即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高职院校在完成教学计划,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获得学历文凭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使学生获得与专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加就业竞争力,顺利走上工作岗位,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双证融通”制度是对“双证书制”的进一步发展,即通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这两类证书内涵的衔接与对应,采取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培养模式,实现高职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的融通,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融通,实现“一教双证”。

高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两种证书的方向性与目的性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顺利就业。但是这两种证书又不能相互等同、相互取代,职业资格标准以社会职业需要为依据确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为企业培养一线技能型的人才。通过专业学习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学生可获得毕业证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对于新兴的职业,还没有对应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方式也存在明显不同,职业资格鉴定是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并重,学历证书注重理论,忽略技能。通过实施“双证融通”制度,可消除或减弱两种证书的差异,增强两者的兼容性和一致性。

一、高职院校“双证融通”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通

高职教育要以职业岗位需求为向导,以提高职业能力为目标,课程标准应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课程标准的制定可以借鉴各行业各职业的技能标准,在原有的课程大纲基础上结合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出新的标准。只有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之中,才能让高职院校学生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课程标准不能适应职业标准的要求,学生面对工作岗位的竞争力会大打折扣。因此要实现“双证融通”就要首先实现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通,对高职院校要进行课程改革,改革的核心在于要将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之中。

(二)课程评价方式与职业技能鉴定方式的融通

当前高职院校的课程评价拘泥于传统的闭卷考试,其考核内容多强调理论内容,而忽略技能、实践操作与应用能力的考核,这单一而陈旧的模式,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职业教育需要加强实践技能应用、执业资格能力以及职业综合素质的培养与考核,而职业技能鉴定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考核,可对其从事某种职业具备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做出客观的评价。“双证融通”在课程评价方式中引入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可弥补传统的课程评价中的“重理论、轻技能,重结果、轻过程”的不足。高职教育有职业特色,其评价方式也应有相应的特色,才能增加学生就业能力,进一步满足社会的需求。

(三)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的融通

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是不同教育或管理体系下的产物,这决定两者之间的差异,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知识水平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更紧密、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技能水平。职业性是高职院校区别普通高校的显著特征,决定其培养目标也有别于普通高校,技能的培养是高职教育的首要任务。两者都不可能单独承担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重任,只有将两者的优势融合,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的融通,才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二、高职院校“双证融通”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一)“双证融通”是国家教育法规的要求

我国近年来在许多法规和文件中提出了实行“双证融通”制度的要求。早在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1998年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补充说明:“要逐步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对高职院校毕业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到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开始提倡在职业教育中实行学历教育或者资格培训与职业资格证书二者之间的融通和互认,标志着双证在职业教育中的实施开始由“双证书”制度向“双证融通”过渡与发展。以上这些,为实行双证融通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证。

(二)“双证融通”是高职教育自身发展的需求

实施“双证融通”,学生毕业时可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等综合素质体现与证明,它们是学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的凭证,还可增加学生就业实力。学生的就业能力增强,可进一步促进企业对学院认可度的提高,扩大学院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因此实行“双证融通”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和完善的需求,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体现。

(三)“双证融通”是人才市场的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市场对就业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就业人员职业能力强、上岗快,特别是对高级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更讲究“适用”、“效率”和“效益”。近几年来通过对企业的调研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显示,目前企业严重缺乏的是复合型技能人才,因此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就必须完成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职业的能力。企业和市场所需求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光靠注重学历教育的学科体系是培养不出来的,因此传统教学模式也应随之发生调整,通过“双证融通”要建立与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面向生产、面向管理、面向服务一线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使学生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较强专业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企业需求和人才市场的要求。由此可见,“双证融通”是职业院校毕业生增强就业竞争力的有力保证。

三、基于“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探索

高职院校传统的教学模式一般是重学科、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高职院校要培养出高素质的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就必须跳出传统的教学观念,更新教学模式。目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在围绕“双证融通”更新课程结构与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改变考核评价方式,帮助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双证融通”可以建立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实行“双证融通”,必须突出人才培养应以岗位要求为主线、在课程体系上要体现以岗位要求为主线的特点。

(一)“双证融通”课程标准的制定

为实施“双证融通”,课程标准应充分体现职业标准和职业能力的要求,保证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达到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水平,应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和学院教师共同讨论和制定课程目标、课程定位、课程内容及评价考核方式等。课程体系应突出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将职业标准引入课程体系中,并贯穿于教学全过程。首先,在分析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基础上,对课程设置进行筛选与整合,将专业主干课设计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实训课程,突出职业核心能力培养;其次,依据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优化组合课程内容。

(二)“双证融通”课程教学设计

“双证融通”课程教学设计的核心是将课程内容分为若干项目,每个项目细分成若干任务单元,然后根据项目的特征、情景和项目技能实训设备,完成“项目载体、任务驱动”式教学设计。在设计单元教学目标、单元工作任务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时注意融入相关职业标准和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把职业训导贯穿其中,使学生具有创新的职业精神、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三)选择合适的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教学计划

选择合适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实施“双证融通”课程体系标准的前提,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契合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首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及专业核心能力确定职业类别及岗位,选择权威性和行业认可度高、具有一定含金量的2个或3个职业资格证书;其次,确定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与文化水平要求的对应关系,证书的难度要符合高职院校学生的能力,不宜过高不切实际,也不能太低失去竞争优势。

(四)“双证融通”课程考核方式

传统考核方式不利于检验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程度,也不利于教师深入了解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职教育强调学生职业能力和技能培养,在“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考核方法,要以考查学生能力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标准匹配的考试大纲及考核方式,从而使考试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标准相一致,加强专业技能水平的考核;建立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资格考试同步的评价模式,使职业技能鉴定与课程考试结合起来,达到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的互动统一。高职院校可引入“以证代考,以训促学”的多元化课程考核方式,如技能测试、专题报告、现场实际操作等,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紧密结合。建立毕业生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借此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双证融通”课程体系中存在不足和改进

(一)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融而不通

高职院校还没有统一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各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比较分散,有些并不能真正达到职业标准的要求。一些高职院校虽然引入了“双证融通”制度,并没有把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有机融合,在实际教学中,理论课程比重过大,实践课程少,缺乏按照职业标准进行的针对性训练,学生的技能难得提高,实际结果是没有真正地融通。

(二)缺乏大批“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的教师大都缺乏企业实践经验,不能充分满足“双证融通”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需求,高职院校可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塑造高素质“双师”师资队伍,一是聘请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组成“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二是安排校内教师到企业挂职进行实践锻炼,加强教师技能培训,使他们成为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水平的高素质“双师”。只有不断加强“双师型”队伍的建设,才能适应实践性教学的需要,才能给学生以充分的指导,才能培养职业能力强的专门人才,才能保证“双证”融通的实现。

(三)“双证融通”实践基地建设不足

实验、实训、实习基地是加强实践教学的基本条件,是保证“双证融通”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目前虽然有些教学软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企业实际运作的特性,但还不能充分满足“双证融通”教学需求,学院内实训设备与企业一线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应进一步加强与专业实践教学相适应的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通过学校投入和校企共建,不断改善实践条件,在企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教师的共同指导下,确保“双证融通”顺利实施。

五、结束语

高职院校教学要具有职业特色,“双证融通”就是要以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为基础,以职业标准与职业能力的需求为导向,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核心,以学历证书和职业证书为纽带,在教学过程中按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课程改革,对教学计划、课程大纲进行改革与整合,建立体现“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以及以实践技能为核心的评价体制,突出实用技能的培养,真正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出高素质的实用型技能人才,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高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接轨,实现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教双证。

[ 参 考 文 献 ]

[1] 申厚坤.高职商务英语专业“双证融通”课程体系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09,(11).

[2] 巴世光.“双证融通”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J].教育与职业,2007,(11).

[3] 应力恒.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2).

[4] 崔秀敏,李显宁.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高职课程[J].中国成人教育,2008,(1).

[5] 刘晓欢.“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模式探讨[J].职业技术教育,2007,(31).

[6] 柏丽敏.汽车类专业职业教育“双证融通”培养模式研究[J].理论与应用研究,2011,(6).

[7] 范爱民.构建“双证融通”专业课程体系的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2008,(14).

[8] 吕明.高职教育推行“双证并重制度”的探讨[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2,29(5).

[9] 王会莉.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双证融通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职业教育研究,2006,(5).

学生证明格式范文第4篇

毕业生接收函格式毕业生接收函存根编号: 经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职业技术学院 届 专业毕业生 到 部门工作,试用合格后给予办理录(聘)用手续。年 月 日(请沿虚线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xx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邮编364021)…………………

邀请外国人来华企业责任担保函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我单位邀请(什么国家)(什么单位)(什么人)(何时)来本单位(做什么),申请(哪一类)签证,入境(次数),每次停留 天。

公文函的格式范文因工作需要,以函的形式写一公文,所以在网上搜了一下函的相关内容:函,即信;公函即公务信件。它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所使用的文体。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的函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的函市工商联: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收悉,根据《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接收函样本接收函 经研究,我校(我单位)同意接收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到我校(我单位)工作. *****大学人事处 200*年*月**日

致客户联络函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贵司在以往的合作中对我司产品及服务的信赖与支持。由于黄蜡管和扎线带的原材料价格出现的下降,我司将从XX年06月21日起调整下降黄蜡管和扎线带产品价格表。

函的写作和范文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

公司发展党员的函调证明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我校毕业生xx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党员发展对象,现对其在我校上学其间的表现证明如下:xxx,女,xxx年7月28日生,团员,XX年8月——XX年6月在我校学习。

接收函格式___________校(院):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贵校 ____届专科_____专业毕业生_______ 到我单位______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____________[]号 ________________(接受转送机关): 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______________(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指定仲裁员函指定仲裁员函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为仲裁庭组成人员。特此函告。当事人:年月日

调档函格式调档函大概流程一般程序是这样的:1.各系上报录取名单,最后由录取学校招生办先发出调档函,发往你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档案所在地”上面的地址,若你写的是个人,那就是个人收到后自行办理,然后寄回录取学校;2.如果是写某单位人事处收,

调档函范文4篇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学已被(在)我院___________专业录取(就读),根据我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请贵处将该同学的档案转至我院招生就业处。

党组织关系调档函调档函党委: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组织 关系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 (党委章)年月日调档函 党委: 兹有我单位 同志,因工作关系需将本人的组织 关系调至我单位,请贵单位予以接洽配合,为盼! (党委章)年月日地

入党函调证明材料证明 中共**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原我(单位、村)***同志能成为贵支部的建党对象,现对其父母亲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父亲:***,现年*岁,(职业、学历) 母亲:***,现年*岁

泛议中函使用技巧实际使用中,函”作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普遍使用的一个重要的公文文种。却出现了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诸如,对函的法定效力认识不足;对函的使用范围把握不准;具体写作上,随意性很大,不够规范,等等。

学生党支部党员转正外调函学生党支部党员转正外调函单位 :同志为我院机械系学生党支部预备党员,准备转为正式党员。请贵单位出具该同志在你单位的现实工作与生活表现评价、并说明有无违法乱纪或其它不良行为记录,有无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及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后函

调档函格式及范文________: 因工作需要,商调贵处___(档案号:___)等___名同志到我公司工作,如蒙应允,请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我部,待研究后函告。

调档函怎么写写请要管理档案的部门比如XXX人才交流中心,委托谁去调档可注明身份证号码等等。时间和你们公司的名字。就好了。 介 绍 信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司档案事宜,请予接

学生证明格式范文第5篇

(一)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是把关教师质量的重要屏障

从世界各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来看,最初大都经历过师范院校毕业生自然认证教师资格的阶段,这种认证方式保证了教师队伍的基本质量,所有的教师都经过规定时间的专业学习与培训才具备教师资格。随着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学历认证为标准的认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教师资格认证的发展需求,通过统一考试来获得教师资格已经成为发展趋势,这一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教师教育的规范和教师教育质量的提升。不论是早期的学历认证,还是现行的考试认证,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把关教师质量的重要屏障。

(二)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是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教师成为专门的职业,具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如何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不仅涉及到职前教师教育质量,更关系到如何设置有效的评价标准来衡量教师教育的质量。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不仅是衡量教师是否合格,是否能够进入相应的教育机构去担任教师工作的重要途径,而且从世界范围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来看,随着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分类的逐步细化,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逐步成为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三)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是拓宽教师来源的重要途径

通过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教师工作不再仅局限于师范院校科班出身的学生,其他各行各业的申请者,只要通过规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的培训、学习,达到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确定的标准,就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进入相应的学校担任教师工作。这种模式极大地拓宽了教师的来源渠道,使得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有机会进入教师行业,教师行业的人员结构得到极大的调整,因此,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成为扩宽教师来源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包含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的,在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历史上,中小学教师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词语。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2〕因此,对于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分析要从整个教师行业的资格认证制度谈起。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历史

从教育工作被视为专门职业起,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就开始发展起来,建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也成为国际趋势。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教师法》,其中第十条明确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规定。1.学历水平是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资格标准按照《教师法》的规定,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可以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可以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等等。这一规定明确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主要标准是学历标准。在后续的文件中,逐步完善了教师资格认证的内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的要求成为资格认证的标准。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3〕。可见,虽然资格标准逐步完善起来,但是学历标准仍然是其中的主要衡量标准。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明确了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部门,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4〕。不仅如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最高级管理部门,还承担着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的审定工作。可以说,至此中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故有的学者认为:“自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以来,中国教师教育已经在逐步尝试建立基于标准的新型教师教育制度体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意味着一种基于教师市场准入并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外部质量控制手段。”〔5〕

(二)中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现状

从1993年《教师法》的颁布到2013年,在这20年期间,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其资格认证标准始终维持着学历标准认证的模式,即获得相应师范院校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通过申请直接获得教师资格,非师范院校毕业需要通过教育培训,参加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的方式,但是在2013年,这种认证模式首次被打破了。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成为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资格标准正如有学者提到,教师资格证书是一种教师准入的外部质量控制手段,而“教师专业标准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则更着眼于从教师教育内部的制度建设来实施质量控制”〔6〕。2011年8月8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旨在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同时配套颁发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该文件中对于教师教育课程目标、课程设置以及相关学时、学分及实践内容的要求都为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提供了新的资格标准。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资格认证方式代替学历认证的模式2013年8月15日,教育部颁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虽然文件还只是试行阶段,在河北等10个省份试点,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获得采取统一考试的形式,文件明确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7〕。可以说,该文件直接将教师资格制度的认证模式由申请、审批转变成为国家组织考试,统一标准衡量教师水平,颁发教师资格证。而且该考试倾向于强调能力、实践以及专业水准,虽然如何确定能力达标等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但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方式无疑出现了历史性的革命,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已经失去自然获得教师资格的待遇,转而进入由考试统一衡量,这必将对教师教育质量提升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成为保证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措施在过去的20年中,中小学教师获得教师资格后,只有在持证人取得新的教师资格后才会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重新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如果不是存在欺骗获得教师资格,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可以终身持有的,不需要再重新认定的。但是,2013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教师资格采取定期注册的制度,同样正在试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该文件首次提出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对于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于注册是否合格,该文件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包括师德、教学能力、继续教育、身体健康等内容。对于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并且影响恶劣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注册。至此,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三、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特点

与所有中小学教师一样,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也伴随着整个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逐步发展,但是幼儿教师资格与其他中小学教师资格还存在一些差异,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独特之处

因为幼儿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幼儿教师不像其他中小学教师一样,只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方面的要求,幼儿教师需要多方面的知识与素养,教师分工也是极为细致的。1.幼儿园园长资格认证制度首先从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分离出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因其角色分工有着明确的差异性,所以对于从事每一种工作的教师都应该有着明确的资格认定。园长作为管理幼儿园的主要责任人,其资格制度首先分离出来。1996年,教育部颁布《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对于幼儿园园长资格认证进行明确的规定。园长资格主要包括政治觉悟、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及身体素质五个方面,这可以说是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一个进步。2.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等资格标准逐渐明晰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分工也应运而生。回顾幼儿教师资格发展的历史,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各个角色的任职资格要求的文件出台,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幼儿教育制度建设是相对超前的,那个阶段连续出台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重要文件,对于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也有所涉及。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了幼儿园中专任教师、保育员以及医务人员的资格及相关职责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是幼师毕业才能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该规程在2013年进行修订,修订版对很多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中对教师的职责要求更是与时代接轨,但是对于幼儿园教师资格没有更新的提法。对于幼儿园保育人员从原来的“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资格要求,调整为“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①。医务人员的资格标准是“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8〕。《征求意见稿》中调整为“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②,标准更高,规范性更强了。虽然幼儿园专任教师的资格没有更为具体的规定,但是通过1996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2013年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的对比,可以看出对于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资格标准逐步明确起来。四、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较之其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有其独特之处,资格标准、分类等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态势和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自身发展进程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一)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尚未单独成体系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包括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的,幼儿教师职业与资格的特殊性无法在现有的资格认证体系中呈现。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的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对我们具有启示。例如,新加坡幼儿培育署(ECDA)根据早期教育从业者在教育机构中从事不同的工作来进行划分,具体分为六种幼儿教师资格,分别是:管理者(ChildCareCentreSupervisor)、教师组长或高级教师(Head/SeniorTeacher)、教师及语言教师(ChildCareTeacher/LanguageTeacher)、托儿所一年级的早期儿童的保教员(EarlyYearsEducater-ForNursery1Group2monthsto3yearsold)、婴儿的保教员(EarlyYearsEducater-ForInfantGroup2monthsto18monthsold)、幼儿园的预备教师及托儿所的保教员助理(Pre-EducatorforKindergar-ton/EducareforNursery)③。这种独立成体系的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无疑具有多方面的优势。我国学者也对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所属的体系问题提出了质疑。如,有学者提出:“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制定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手中,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尚未脱胎于教师资格制度,因而,其制度制定者的制度规避问题实质上归属于教师资格制度制定者的问题。”〔9〕所以,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需要独立的、完善的体系。

(二)低学历的资格标准要求落后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

按照《教师法》规定,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这项规定奠定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学历标准是中专层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师资学历水平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仍然维持着这一学历水平。所以,有学者提出:“从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状况来看,现有幼儿教师资格的规定已暴露出诸多与经济教育发展不相适应、与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师教育理念不相适应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中师起点的学历要求过低。”〔10〕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幼儿教师培养的总体情况而言,应确定合理的学历标准,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准。

(三)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尚未与资格认证制度衔接

针对幼儿教育发展对于师资水平提升的要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幼儿教师资格认证。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文件强调应该从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培养培训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应该在《专业标准》提到的三个方面、14个领域达标,这样才是一名合格教师,可以说这个文件是当前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幼儿教师资格标准的重要文件,但是该标准还没有与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相互衔接。所以,有学者提出,幼儿教师资格标准的“研制和完善要以《专业标准》为基本依据,并应充分考虑标准的科学性,要细化、有具体的描述,要容易理解并具有可操作性,此外资格认定标准要及时进行立、改、废等”〔11〕。可见,我国在研究、制定标准时已经考虑到资格标准的同步修订问题,但是鉴于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是属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的体系之内,衔接的问题尚未解决。

(四)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分类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