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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卫生管理范文精选

学生卫生管理

学生卫生管理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学生卫生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寝室卫生;声誉激励;演化博弈模型;大学生

0引言

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生数量逐渐增加,学生管理问题一直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寝室卫生问题的管理。如今,大学生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动手能力差,自主意识淡薄,缺乏集体荣誉感,这样就给高校寝室卫生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尽管高校多次举行文明卫生宿舍评比活动,宿舍卫生在一段时间内会有一定改善,但活动过后又会回归原样,宿舍卫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现有文献大多采用理论分析的方法针对大学生寝室卫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赵德生通过分析寝室卫生脏乱的原因以及改善寝室卫生现状的对策对高校大学生寝室卫生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姜乐等对大学生寝室常见的不卫生现象以及如何提高自我管理意识进行了研究。现阶段随着博弈论方法的发展,博弈理论已经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管理等各个领域,结合实际情况用博弈论的思想去处理问题,往往能做出很好的选择。根据以上分析,本文采用博弈论的方法,并结合声誉激励因素,构建了寝室卫生管理问题的博弈均衡模型,探讨了引入声誉激励因素发挥的均衡条件。

1理论分析

声誉意思是名誉、声望,是指社会对个人的品德、思想、能力等方面的所作出的整体性评价。声誉集中体现了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声誉激励机制是社会团体以声誉的方式向个体成员提供行为激励的机制。首先,一个良好的声誉可以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感和心情上的愉悦感。其次,有良好的声誉可以获得社会上更多的尊重与认可。人既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在社会群里中,人们对那些口碑好的、有名望的人往往尊敬有加,而对那些名声很差的人,人们唯恐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与之打交道。最后,有一个良好的是声誉往往可以使人名利双收,获得成功。本文的研究主体是在校大学生,大学生多以学生寝室为主要生活活动中心,其个人行为受到舆论的影响比普通社会人要大很多,每名大学生都希望在学校获得更多的声誉资本。因此引入声誉激励机制可以有效的培养大学生自觉清理寝室卫生的行为。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将声誉激励机制引入到博弈模型,提出假设:当引入声誉激励因素后,可以激励在校大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行为,并降低高校管理部门对大学生寝室卫生问题的管理成本。

2研究设计

2.1不引入声誉效应激励因素,只考虑收益激励因素的演化博弈模型

整个博弈过程只有高校管理部门和大学生两个博弈主体,且两个主体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U1和U2分别表示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和不管理;V1和V2分别表示学生对寝室卫生的清理和不清理。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管理的概率为x,则选择对学生寝室卫生不管理的概率为1-x;学生选择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为y,则选择不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为1-y;学生清理寝室卫生所需的劳动成本为c;学生清理寝室卫生所得到的收益为P;由于学生清理寝室卫生而给学校带来的远期环境收益为H;学生不清理寝室卫生所得到的惩罚为Q;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管理的成本为C。所有参数均大于零,且0<x<1,0<y<1。列出高校管理部门和学生不同选择下的收益矩阵,见表1。由收益矩阵可知: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期望损益为:E1=(P-c)x+1-(x)P(-c)=P-c学生不清理寝室卫生的期望损益为:E2=xP(-Q)+1(-x)P=P-xQ考虑学生选择主动清理寝室卫生和不清理寝室卫生发生的概率,学生的总收益为:E3=yE1+1(-y)E2=P-yc-xQ+xyQ为了实现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令一阶导数dE3dy=0,解得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的概率为x1=cQ。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的期望损益为:E4=yH(-C)+1(-y)Q(-C)=Q-C-yQ+yH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不进行管理的期望损益为:E5=yH考虑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和不管理的概率,高校管理部门的总收益为:E6=xE4+1(-x)E5=xQ(-C-yQ+yH)+1(-x)yH为了实现高校管理部门的利益最大化,令一阶导数dE6dx=0,解得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为y1=Q-CQ。综上所述,此演化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解为(cQ,Q-CQ)。

2.2引入声誉效应激励因素后的演化博弈模型

假设学生不清理寝室卫生造成声誉下降而转化成的货币损失为r;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不进行管理造成声誉下降而转化成的货币损失为R。列出高校管理部门和学生不同选择下的收益矩阵,见表2。由收益矩阵可知: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期望损益为:E1=P(-c)x+1(-x)P(-c)=P-c学生不清理寝室卫生的期望损益为:E2=xP(-Q-r)+1(-x)P=P-xQ-xr考虑学生选择主动清理寝室卫生和不清理寝室卫生发生的概率,学生的总收益为:E3=yE1+1(-y)E2=P-yc-xQ+xyQ+xyr-xr为了实现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令一阶导数dE3dy=0,解得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的概率为x2=cQ+r。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的期望损益为:E4=yH(-C)+1(-y)Q(-C)=Q-C-yQ+yH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不进行管理的期望损益为:E5=yH+1(-y)-(R)=yH+Ry-R考虑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进行管理和不管理的概率,学校管理部门的总收益为:E6=xE4+1(-x)E5=xQ(-C-yQ+yH)+(1-x)(yH+Ry-R)为了实现高校管理部门的利益最大化,令一阶导数dE6dx=0,解得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为y2=Q-C+RQ+R。综上所述,此演化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解为(cQ+r,Q-C+RQ+R)。

3结果分析

在不引入声誉效应激励因素,只考虑收益激励因素的情况下所得到的纳什均衡解为(cQ,Q-CQ),它表示: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管理的概率为x1=cQ,假如学生知道学校对寝室卫生的管理概率大于x1,则学生就会自觉清理寝室卫生,反之则不清理;若学生选择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为y1=Q-CQ,假如高校管理部门知道学生不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大于y1,则高校就会加大对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力度,反之则不管理。在引入声誉激励因素后,所得到的纳什均衡解为(cQ+r,Q-C+RQ+R),它表示:高校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管理的概率为x2=cQ+r,假如学生知道学校对寝室卫生的管理概率大于x2,则学生就会自觉清理寝室卫生,反之则不清理;若学生选择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为y2=Q-C+RQ+R,假如高校管理部门知道学生不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大于y2,则高校就会加大对学生寝室卫生的管理力度,反之则不管理。对比这两个演化博弈均衡解,可以发现:x1=cQ>x2=cQ+r,y1=Q-CQ<y2=Q-C+RQ+R。这就可以看出:当引入激励效应激励因素后,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概率明显提高了,与此同时高管理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管理概率也大幅度降低了。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引入声誉激励因素后,激励了在校大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行为,降低了高校管理部门对大学生寝室卫生问题的管理成本。因此,学校管理部门在对在校大学生寝室卫生情况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健全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学生行为。要强化大众监督,发挥学生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树典型、树榜样,将寝室卫生环境的好坏纳入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奖评优规则中,通过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带动作用和学生主体的舆论效应以促进在校大学生主动清理寝室卫生的行为。

参考文献

[1]郭云峰,周甜.论大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关于寝室卫生的管理[J].才智,2015,(3):163.

[2]王节.高校男生寝室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研究[J].戏剧之家,2015,(20):212.

[3]李宝元.声誉效应[J].经济研究参考,2009,(3):88-100.

学生卫生管理范文第3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及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保健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培训日期见附件),形成学校卫生工作网络,使学校卫生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年末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区教育局与区卫生局对卫生工作开展良好的学校及教师将予以表彰。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1、健康教育课,做到四有(有课本、有课时、有教案、有成绩);

2、结合宣传日进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3、各校根据不同季节,利用挂黑板报、团(队)角、卫生广播、午间谈话、班(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

4、加强个人卫生习惯培养,小学坚持每周进行三次晨间个人卫生检查。

5、加强对学生的传染病防制知识教育,各中学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制,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各校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学生常见病防治方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防制措施,使防病工作落到实处。

1、近视眼防治:

(1)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为“防近周”,组织开展保护视力宣传周“三个一”活动:一次视力宣传教育,一次视力检查,一次眼保健操或读写姿势比赛。通过该活动,使学生、家长都关心、重视学生视力的保护。

(2)做好视力检查统计工作,根据视力检查情况,实行分档管理,以边

缘(5.0)和视力下降(原视力5.3或5.2下降到5.1)者为重点对象,假性近

视者为治疗对象,要求新发病率控制在3%以下。统计表于学期结束前交区

疾控中心。

2、沙眼防治:根据中小学生体检查出的沙眼患者,做好沙眼治疗工作,要求治疗率95%以上。

3、龋齿防治:

(1)市牙病小分队进入学校对学生进行牙病检查,学校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窝沟封闭率原则上要求达80%以上;根据体检查出的恒牙龋患者,发家长通知书去医院治疗,要求治疗率50%以上。

(2)抓好口腔卫生宣传教育,使学生养成一日“三漱二刷”的良好卫生习惯。

4、做好凭证入学工作,配合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对学生接种工作进行查漏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减少传染病暴发的可能。

四、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改善教学环境条件

根据年监督覆盖50%的要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对部分学校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学校应根据监督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对课桌椅的配备,要按学生身高合理调整,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改善教学硬件设施,改善学校环境条件,使学校教学建筑、室内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

五、抓好因病缺课监测工作,掌握学生健康动态

1、加强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每班缺勤3名以上学生时,应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核实缺课原因。每月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结果,上半年报表(三、四、五、六月)于20*年6月30日、下半年报表(九、十、十一、十二月)于20*年1月5日前报普教一科。

2、加强传染病管理,健全疫情报告的制度,同一班出现发热、腹痛、腹泻等相同症状3名及以上学生,立即电话报告(88*5577)区疾控中心,然后再书面报告(传真:888015*),并同时书面报区教育局(传真:88259980),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落实好各项疫情控制措施。

3、班主任、体育教师、保健教师共同做好对学生器质性疾病的监测。

4、各校应协助区疾控中心进一步开展对常见病监测防制。

六、填报各类报表,严格档案管理

各校要认真填报各类报表,特别是体检报表,做到数据正确、填写规范,按规定时间上报,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区中小学卫生考核标准》建立台帐,保存好相关内容的原始资料。

七、加强“两餐”、“饮水”管理

各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有效防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两餐”及“饮水”统计表交普教一科。

1、课间餐:要求定点供应。糕点供应厂家应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备

案,签定协议,分发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2、自办食堂:

(1)加强自身管理,落实负责人管理制度;

(2)食堂及时申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

(3)严格把好进货关,做好“三放心”(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豆制品)

台帐;

(4)做好熟食容器及餐具消毒及保洁工作;

(5)饭菜加工过程应注意“生熟分开”,不得交叉污染,不用剩余的隔夜

饭菜;

(6)待发的饭菜应及时放入熟食间,分发饭菜应在熟食间进行。熟食间

应每天进行空气消毒;

(7)做好留样工作,对主要菜肴进行48小时留样。

3、饮用水:

(1)定期消毒饮水机(每学期至少二次),并做好登记;

(2)向供水方索取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近期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4、小卖部:

学生卫生管理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学生卫生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管理运筹学;教学改革;实践探索

《卫生管理运筹学》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位主干课程。该课程系统运用定量化方法及计算机软件工具,研究与定量因素有关的经济管理系统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为全面分析复杂社会经济管理问题提供理论支撑与思维分析框架,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线性规划理论、非线性规划理论、动态规划理论、整数规划理论、决策论、排队论、图论、对策论等。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背景与广泛的实践应用性,通过课程学习对于全面提升学生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对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分析实际经济管理系统中有关人、财、物的资源利用问题,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管理运筹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教学目的性不够明确

通过课程的学习希望学生掌握管理运筹学整体优化的思想,培养学生运用创造性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但是现有课程内容偏重理论教学,教材内容存在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联系不够紧密,例题不够新颖,应用卫生管理运筹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比较少,学生课程学习兴趣与学习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课程教学内容针对性不强

因材施教仍需改进。通常管理类专业学生文科生与理科生兼收,文科与理科学生的数理基础差异比较大。同时,近几年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民族生与体育特长生。民族生的学习基础比较薄弱,体育特长生因为经常需要参加各类比赛与专业训练,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学习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各类学生的学习情况不同,如何因材施教,组织学生深度团队学习,共同进步与提高,需要教与学两个方面共同努力。

(三)课程教学效果不够理想

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传统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不够灵活,教学方式单一,教师传统的粉笔加黑板的教学模式,教学效率不高。教学过程中学生与教师互动性不够好。教与学的信息反馈不够充分与及时,教学效果不够理想。

(四)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未能得到充分锻炼

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与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与改进,需要在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深入挖掘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案例中蕴含的优化思维、系统思维的思想方法。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理念

近期,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同志顺应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潮流,提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四个回归”的思想,从学生刻苦读书、教师潜心育人、培养全面发展接班人、教育强国梦四个方面把我国高等学校培养人才作为大学的最根本任务,高校要调整办学思路,把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教学、科研等一切工作都要积极围绕服务于这个中心,高校的办学目标与各类资源要聚焦于这个中心,高校的评价标准与政策要充分体现这个中心。“四个回归”的教育思想意义重大,强调大学教书育人是第一工作,大学上课是第一责任,大学教师需要不断提升教学艺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学习、改造课堂。不断思考学科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的建设与改革等相关问题。在此背景下,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理念:(1)卫生管理运筹学本科课程教学改革围绕促进学生学科知识完善、各项能力提升与综合素质发展相结合,通过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实施以学生各种应用能力提升与全方位发展为中心的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模式;(2)师生共同努力下创设一个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学会学习,教师善于启发学生思维的教学环境,加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鼓励团队交流、合作与深度学习,促进学生管理运筹学课程知识结构体系的建立与深化,综合运用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相关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各种能力不断得到提升;(3)运用深度教学相关理论与实验成果促进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深度学习与深度教学高度统一,建立新的学习观与知识观,通过突出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知识的文化性促进反思性学习与批判性思维;(4)教师善于整合利用各种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资源,如中国大学生慕课,各种线上教学平台资源等,综合运用多种现代化教学方法与手段促进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提升。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探索

(一)明确课程教学目标,精心选择教学内容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经济管理领域培养各类高级管理人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管理运筹学模型、理论、方法与技巧。理解系统整体优化的思想方法,正确应用各种模型分析解决公共事业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为了提高学生解决公共事业管理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密切联系专业实际,提高案例教学的数量与质量,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要达到高度统一。

(二)创新课程教学方法,提升教学实际效果

创新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积极提升教学效果。针对不同的课程教学专题,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案。将基于问题的教学与基于案例的教学有机结合,构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采用研究型教学、参与式教学、混合式教学,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同学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同学对公共事业管理专项课题的科学研究兴趣。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开始讲课前,在互联网平台上注册了蓝墨云班课,同学加入班课学习,学生线上与线下互动学习渠道增加,通过头脑风暴、答疑讨论、问题测试等线上平台活动多渠道改进与提升师生互动交流效果,及时发现与解决课程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课程教学进程中组织同学课前预习、小组讨论、个人发言与课后讨论等多种自主学习形式,学生在交流与合作中深度学习,最后教师总结点评,开阔学生视野与提升学生课程学习能力。如在讲解网络最大流与最小截集相关内容时,启发同学联系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运用所学方法找到制约自身发展的瓶颈与关键点,做到课程学习内容学以致用,越用越活。

(三)注重因材施教,共同提升学生学习能力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生源不同,学生的学习基础各不相同。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教学中理论部分的学习对于文科学生而言有较大的难度,为此,教学过程中在清晰讲解卫生管理运筹学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的同时,要简化理论的推导与证明,强化理论的实际背景与案例的分析教学,提高学生的课程学习兴趣与信心。对于个别民族生与体育特长生,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课外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民族生与体育特长生的课程学习能力、学习信心与学习主动性都得到提高,课程学习效果有了明显改善。

(四)紧密切合实际,提升学生的逻辑思维与创新能力

卫生管理运筹学课程随着实践的深入,不断向前发展。挖掘课程理论蕴含的丰富思想内涵与方法论意义,拓展学科最新应用领域,对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科学素养尤为重要。如线性规划理论与组织对资源的最优决策密切相关,排队理论的最新成果对高端服务业如通信、银行、证券、保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应用排队理论可以不断优化与改进各类服务系统的效率与效益指标。非线性规划理论对各领域学科的前沿课题研究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对策论与决策论中的思维方法对复杂情境下的科学决策起到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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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詹长春,周绿林,王忠.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完善医疗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6):405-406

[3]李永森.《运筹学》教学方法设计与创新[J].池州学院学报,2009(3):1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