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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发言稿

医药发言稿

医药发言稿范文第1篇

肖副总编首先介绍了第九届编委会的组建情况,并强调指出,此届编委会的组建充分体现了社长黄彦正提出的“不唯职,要唯实”的指导思想。目前的这届编委会,由39位人员组成,有各方面的专家,比较年轻化,“热情、真诚、务实”是其明显的特点。肖副总编较详细地介绍了《上海医药》30年来的发展历史和目前的有关情况,并点明了本次会议的主题思想:《上海医药》应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更务实地将医和药紧密结合,为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本次会议自始至终紧密围绕这一主题进行。

总编张永信教授谈到,本刊的既定办刊宗旨不要去变动,目前更应强调以药作为中心。不少临床医生对药物的了解往往是肤浅的。有些临床医生听到的药物介绍,有相当部分是被扭曲了的,我们就要补这个缺。要把药物的科学评价、合理规范应用知识向临床医生多作介绍,要有各种药物的指南解读,并应及时地将药物的研究开况和市场趋势告诉临床医生和临床药师。

总编张永信教授在讲话中着重指出,本刊应更多地讲究实用性,要尽快提高稿件质量,做到每期内容有重点。他认为,与各种学会、协会保持紧密联系,密切关注有关的学术活动,可从中获得优质、对路的稿源。还要与企业、读者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充分了解其实际需求。张总编还热情鼓励编委多为《上海医药》亲自写稿或推荐质优的稿件。

黄彦正社长在会上作了热情扬溢的讲话,他对现任卫生部合理应用抗菌药监测中心专家顾问等多种学术职务的张永信教授出任《上海医药》总编深表敬意,向三十几位有各自知名度的专家担任《上海医药》编委表示真诚的谢意。他在讲话中指出,《上海医药》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体现社会效益,要在把真正的好药用于临床方面多传播专家之声,为生物制药业与医院紧密联系起到桥梁作用。他还表示,作为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的会长和《上海医药》 杂志社的社长,他愿为大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愿为编委提供各种方便。

黄社长在讲话中提到,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办得是否好,与《上海医药》是否能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关系。他希望各位编委齐心协力,把《上海医药》办得更好。

黄社长讲话以后,各位编委踊跃发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情报所所长徐徕希望杂志更多地宣传药事管理方面的内容。

上海市龙华医院药剂科主任顾希钧认为,上海抗生素药品的水平不是最高;有些药厂对药物不良反应问题不够重视;有些说明书也有问题,同产品的禁忌范围表述不一致。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张炜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妇科中,内分泌方面的用药很复杂,有些妇科医生不一定能正确使用这方面的药物。《上海医药》应对有关药物的合理使用多作宣传。

上海中山医院呼吸系统疾病专家蔡映云教授是连任两届的编委,他在发言中饶有兴趣地谈到临床思维的问题。他认为临床思维的特定内容是病情、病人和药物。积极开展临床思维,就是应该强调合不合病之理、药之理、人之理。他表示要在这方面深入研究,并为本刊继续提供这方面的稿件。

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乐嘉豫教授在发言中指出,药和医结合,十分重要。在用好药治病的过程中,千万不能忽略药品不良反应问题。我们应该及时地如实反映药物不良反应的有关情况。他建议组织药房、药厂和医生联合写稿。

上海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杜文民博士在会上表示,以后准备把药物不良反应方面的情况,以文章的形式提供给《上海医药》。

九届一次编委会上,编委发言争先恐后,讨论问题气氛热烈。与会人员以饱满的热情,表达着同一个心愿:在新的历史时期,同心同德,与时俱进,为使《上海医药》更上一层楼,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药发言稿范文第2篇

[中图分类号]G23 [文献标识码]A

医学期刊是我国期刊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期刊作为传播医学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的重要阵地,其编辑与一般期刊编辑相比,除了应具有共同的编辑能力以外,还应具有特殊的编辑能力。医学期刊编辑能力的培养,应随着时代与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在中国深层次融入国际社会的大背景下,医学期刊编辑应关注和加强以下几方面的能力的培养。

一、医学伦理审查能力

目前我国各大医院和科研机构虽已有了伦理审查的初步概念和实践,但伦理审查率普遍偏低[1]。我国除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和国家基金资助的少数研究外,许多研究方案未经严格的科学性和医学伦理评审,如我国1995年至2005年十年间发表的临床试验中注明经过医学伦理审查者不足1%[2],说明我国医学期刊编辑对医学研究中伦理的认识和审查极度薄弱。

在工作中按伦理学要求审查和刊用论文,并利用期刊的导向功能,推动我国医学研究走上符合伦理原则的良性发展轨道并与国际接轨,是医学期刊编辑的重要任务。首先,这是医学研究学科特点决定的。医学研究是一项在人体进行的、回答与健康相关的问题的科学研究工作,和一般的科学研究相比,医学研究具有更多神圣的社会责任。2008年10月,《赫尔辛基宣言》2008年更新版增加第30条:“作者、编辑和出版者发表研究结果时具有伦理义务。作者有责任使公众能够获得他们所做的关于人体试验的研究结果,并应保证其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本宣言原则的研究报告,不应该接受发表”[3]。医学期刊编辑作为医学稿件的把关者,需要根据伦理的相关原则和法律法规进行伦理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刊载[4]。其次,编辑伦理学发展的需要。编辑伦理学自上世纪90年代介绍进我国以来发展十分缓慢,相关研究和实践基本上局限于编辑规范的制定。《赫尔辛基宣言》2008年版第30条和世界卫生研究高峰论坛《巴马科宣言》是医学研究伦理学的重要发展,也是医学编辑伦理学的重要发展,该宣言可视为医学编辑伦理学的新纲领[2]。

医学期刊的编辑要与时俱进,一方面,要不断学习并参加专业化培训。目前,许多编辑欠缺专业化医学编辑所必需的医学伦理学的知识、素养和能力,应该通过参加各种培训班、在工作中学习以及自我进修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对论文的伦理学掌控和判断力,扩大自己在伦理学知识和实践方面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要在审稿和编辑加工的流程中强化伦理审查的力度。在初审稿件的流程中,对部分论文,特别是多中心临床试验的论文要求作者提供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知情同意书。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在2005年要求所有中华系列杂志的投稿须知中增加有关遵循伦理原则的要求,其主要内容为:“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可资借鉴。

二、策划能力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策划的前提是了解读者的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要制订可以付诸实施的方案,要深刻了解作者的能力。以《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为例,作为国内卫生事业管理和医院管理专业的核心期刊,该刊的办刊理念是服务读者,以读者为中心,根据读者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进行整体策划和组稿,如追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关注16个部级试点城市的改革探索,增强管理类科研论文的可读性。2011年3月16日,上海市政府在各类媒体上颁布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4月编委会和编辑部将上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今年重要的选题并加以落实。伴随着2011年5月14日《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11]18号)的颁布,《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1年7月及时推出了有关上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学术专刊(第7期),提高了期刊的时效性,获得了读者的好评并且也扩大了期刊的影响力。另一方面,组稿的效率和结果是编辑服务作者的“重头戏”,由于约稿对象工作繁忙,编辑应该认真提出写作要求,包括帮助作者了解自己的读者对象、构思论文和规范论文的格式等,使文章观点鲜明,言之有物,符合刊物的要求,适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在上海专刊组稿时,编辑首先检索相关的文献并与专家和上海卫生局的管理者沟通,探讨栏目的设置,论文撰写的方向和思路;帮助作者寻找最佳的写作角度,培训所有作者,以期让他们了解期刊的要求,提高撰写管理类科研论文技巧。

提高编辑加工能力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严把编校质量关。对医学期刊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是实施精品战略的关键和必要举措。目前中华医学会为了规范中华系列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出版质量,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完整的管理制度,如在期刊评价和质量控制方面,在稿件同行评议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等规章制度[5]。《中华医院管理杂志》根据国家和中华医学会的规章制度,制定了适合于自己编辑部和学科特点的标准操作流程,规范编校的细节,对编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了职责,提高了期刊编校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强化自身素质,力争做专家型编辑。一方面,编辑必须对本学科前沿性课题具备一定的认识和追踪能力,确保组稿和选稿中时刻保持敏感性,以便在编辑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及时获得反映学科研究热点的高质量文章。另一方面,医学期刊性质决定了编辑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包括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因为编辑对论文审读、加工的过程,实质是与作者在其研究领域的某个课题上进行学术对话。第三,充分利用多种学术支持平台。编辑专家化或学者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培养,因此编辑要学会依靠和借助于多种学术支持平台,如专业学术委员会、编委会和审稿专家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充分发挥学术支持平台的学术指导、学术鉴定、学术把关作用是医学期刊进步和发展的制胜法宝。

四、应对市场的能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也是一种商品,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国外科技期刊长期处于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其编辑的市场意识非常强烈。世界著名的科技期刊如《Nature》(自然)、《KBMJ》(英国医学杂志)等都专门设置市场部,负责市场调查,了解读者需要,把握作者群体的研究动态、学科研究热点和学科发展趋势,为稿件组织、栏目设置的科学决策提供精确的依据[6]。

目前全国9 549种期刊中,科技期刊占一半达4 700多种,三分之二以上的期刊基本上不面向市场,真正在市场上打拼的也就1 000多种期刊,能够称得上品牌的期刊更是凤毛麟角[7]。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办刊思想的影响,我国编辑的市场和品牌意识薄弱,甚至没有这些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类新媒体或同类期刊的出现和期刊数字化的发展趋势,树立市场意识,促进期刊品牌的影响力已经成为医学编辑新时期面临的主要挑战。因此医学期刊编辑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加强应对市场挑战的能力,加快从单纯的编辑型人才向既精通编辑业务又熟悉市场的复合型人才的转变。应对市场的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编辑主动走出去,深入到读者中做调查,细分市场,明确期刊定位和发展策略。只有期刊的内容与读者和社会的需求协调起来,才能真正落实“以读者为中心”的办刊理念,编辑才能有的放矢地将医学发展最前沿、高质量、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经验和技术在第一时间介绍给读者。

二是医学编辑要熟悉并根据医学科技期刊的运营管理要求进行运作。改变既往重办刊轻经营的状况,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将投入产出的成本核算应用于编辑、印刷和出版发行的配套管理中,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医学期刊经营模式,从而循序渐进寻求发展,稳扎稳打造就期刊的品牌,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加强品牌经营,促进品牌的延伸,提高品牌的影响力。期刊的经营具有不同的发展层面,而品牌经营是期刊经营的高级阶段。确立期刊品牌地位之后,依托品牌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部分期刊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创办网站,设立科研基金,评选优秀论文,发行单行本,刊登广告,举办学术会议等[8]。

目前,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中国科技期刊和论文均较少。以医药学领域为例,无论医学,还是药学期刊,在国际上均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医药学期刊对全球高水平研究论文的吸引力不够,全球性销售受到制约,世界医药学领域基本还没有中国的声音[9]。我们正面临着产品、服务同质化的时代,面对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编辑要把眼光投向更深、更广、更远的领域,通过加强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提高综合素质,促进期刊的发展。

注释:

[1]卫茂玲,李幼平,邓绍林,等. 我国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培训现状与对策. 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0,10(7).

[2]吴泰相,李幼平,刘关键,等. 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及中国循证医学中心提高我国临床试验质量的策略和措施. 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0,10(11).

[3]59th WMA General Assembly, Seoul, October 2008: the Declaration of Helsinki.[EB/OL].[2010-11-18].

[4]邱芬,胡爱玲,国荣,等. 生物医学期刊稿件的医学伦理和编辑审查. 中国医学伦理学,2010,23(6).

[5]王旌,游苏宁. 领跑行业打造精品医学期刊“航母”. 科技与出版,2010(11).

[6]陈涛,徐川平,唐晓君. 新时期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要求. 中国医药指南,2008,6(22).

[7]潘峰,程碧军,温亮. 创建期刊品牌促进期刊科学发展.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21(11).

[8]付晓霞,李贵存,游苏宁. 精品医学期刊的品牌延伸. 编辑学报,2009,21(2).

[9]游苏宁,石朝云. 我国科技期刊的内忧与外患. 编辑学报,2011.

(作者单位:鲁 菁 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

医药发言稿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征求意见稿;思考;建议

在新医改背景下,《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也进入公众视野,广泛征求意见。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颁布实施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也不例外。相对颁布于1999年、已使用十一年的现行制度,征求意见稿更贴近时代脉搏,其先进性、优越性已毋须多言,但有一些问题仍需深入,有待进一步探讨。

一、药品发出的计价方法

征求意见稿要求,医院药品在发出时,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即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库);药房卖出药品结转药品销售成本时,按卖出药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医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药房)。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这种方法工作量较大,存货的保管和记录相当麻烦,因而,个别计价法适用于可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价格昂贵的存货。医院药品品种繁多,就规模中等的地市级综合性三级医院而言,药品品种近1 500种,且单位价格差异较大,有几百元甚至近千元的,也有不足一元的。同一种药品因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家的不同批次,价格都有可能不同,同次发药可能发出了不同批次。因此在未能实现超市式条码化管理的前提下,势必造成医院药房窗口效率低下,个别计价法不尽符合医院管理现状。建议对药品采购按实际成本法计量,药品的发出成本可以借助较为成熟稳定的医院HIS系统,采用每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二、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在征求意见稿中,土地使用权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各期摊销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此核算方法较为笼统,现在医院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多种渠道,如政府划拨、医院支付土地出让金通过市场获得。不同的取得方式,核算方法也应不同:对于政府划拨土地的应备案记载;对医院支付出让金的可按征求意见稿要求核算;若通过购置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而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支付的价款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纳入地上建筑物购置成本进行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计提折旧。

三、科教收支难以准确统计

征求意见稿增设了“科教收入”、“科教支出”科目,主要核算医院因承担科研、教学任务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调剂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经费收入及为此而承担的各项费用。科教收支单独核算,使其收支状况一目了然。目前国内少数顶级医院可能有专设科研机构,但就大部分基层医院来说,科研教学都和临床业务融为一体,如医院内科实验室,在为血液科提供科研服务的同时,更多的为临床科室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收支和科教收支两者间界限模糊,难以准确区分,影响核算结果。建议仅对省级以上的高级别医院进行科教收支的单独核算,确保核算质量。

四、“结算差额”准确核算的前提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疗收入的确认以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单病种、按人头付费、体检打包、医保结算等均应先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确认医疗收入,医疗收入与医保实际支付的款项之间的差额部分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正常与医保结算产生的差额,在门诊、住院收入下增设的二级科目“结算差额”里反映,冲减医疗收入;另一种是由于管理造成的差额,例如医保拒付、病人欠费,在管理费用中反映,体现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结算差额”科目的增设统一了医院对因医保超总控而无法收回的垫付款项的核算,医院各行其是的做法得到纠正(有的冲减收入,有的增加支出),但前提条件是医保部门的工作要进一步细化,要提供拒付费的明细清单,严格区分哪些是正常的结算差额,哪些是因违规而拒付的,否则医院对医保超总控的核算依然无法清晰。

五、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的核算

征求意见稿指明“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住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并强调应当按照在院病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现在大部分医院已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来管理在院病人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住院收费管理系统中,每个在院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及费用预交情况一目了然,并可随时查阅。从理论上讲,给在院病人医疗款核算奠定了基础。如果要财务部门对具体每个在院病人设置明细账核算,势必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实际上医院的财务部门只需对在院病人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定期核对即可。

六、关于“公益性支出”科目

新医改明确提出的关于“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与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等意见都充分体现了现代公立医院在未来社会活动中“公益性”的定位。公立医院在公共事故抢救、自然灾害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免费救治(如问题奶粉、非典救治)等社会公益性救助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将是医院日常医疗服务过程中一项常规性、重要性的支出项目。征求意见稿以此为切入点,增设“公益性支出”科目,用于核算医院从事社会公益性救助业务所发生的支出,提供医院公益性质的会计信息,是非常必要的。一般情况下,医院公益救治在先,政府补偿在后,医院对相关费用已计入“公益性支出”科目,当收到政府的专项补助经费时医院应如何核算,是增加财政补助收入还是原渠道冲减公益性支出?建议新制度予以明确。

七、应增设“短期投资”“应付票据”“投资收益”科目

征求意见稿的会计科目中,增设了“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但并没有设立“短期投资”科目,这是否意味着医院不可以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一些风险低、流动性高的金融产品(如国债)?实际上,大多数公立医院有非常充足的货币资金,如果公立医院从事此类投资活动,会计上该如何核算?另外,征求意见稿也没有设立“应付票据”科目,这是否意味着医院不可以利用票据进行经营活动?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大型医院普遍存在通过开具票据缓解资金压力的情况。还有,征求意见稿规定,医院对外投资的收益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不能单独反映在业务收支总表上,这样不利于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投资收益作出评价,也不利于对投资收益的监督。为了规范上述会计事项的账务处理,建议增设“短期投资”“应付票据”“投资收益”科目。

八、关于成本核算

本次征求意见稿用了一个独立章节来叙述医院成本管理,体现了新一轮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国家对医院成本核算及管理的高度重视。要求医院实行以科室为核算对象的内部成本核算,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遵循收支配比、权责发生制等原则,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能核算出医疗服务项目、病种、床日、诊次等单项成本。征求意见稿对医院成本核算的要求很高,但仅是一个宏观层面的描述,无实施细则,如何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如何实现医院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并轨作业?如何合理安排成本分摊流程,尽可能准确核算各类、各项成本等等都急需业界积极探索,也期盼能尽早出台高层次的医院成本核算的行业规范。只有在行业规范的统一引领下,医院间成本核算才具有可比性,才能为政府制定医疗价格政策及对医院的补偿政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医药发言稿范文第4篇

今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征求意见。同时,先后到丽水、永康、宁波等地进行立法调研,直接听取基层政府、人大代表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等方面的意见。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卢文舸副主任主持召开新闻媒介系统和广告从业人员座谈会。专门听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通信企业、网络经营单位以及新闻单位的意见。8月29日,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广告学和法学等方面的专家,就有关专业性问题作了论证。9月11日,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初审意见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各地、各方面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9月13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草案第十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虚假广告的情形,其中第六项规定,请名人代言或利用他人的肖像、签名、言语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宣传而该人未使用该商品或未接受该服务的广告,应当认定为虚假广告。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专家提出,当前名人代言广告问题确实比较突出,需要加以规范,但草案的规定较难操作,宜从正面对名人代言广告提出要求,并对那些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予以明文禁止。为此,建议将该项单列为一条,修改为:“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形象代言人应当加强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拒绝代言虚假或者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广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广告中以科研机构、医疗机构或者消费者、患者、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为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功效作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计、制作、含有第二款规定内容的广告。”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二、关于蘩止性广告。草案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上人流和治疗性病、白癜风等疾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广告。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上”范围太窄,在户外广告中同样应予禁止。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治疗此类疾病的非处方药品广告等,予以一律禁止,既没有必要,也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省有关部门提出,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法律明文规定,处方药禁止在除国家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上广告,非处方药广告,国家仅就涉及的广告做了限制性规定;关于医疗器械,国家只禁止治疗艾滋病、改善和治疗障碍这两类广告的;关于医疗广告,国家规定只能出现八项具体内容。为此,建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规范。(草案修改稿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三、关于电视、广播播放广告的总量、次数和时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当前电视、广播中的广告过多过滥,条例应当对此作出规范。考虑到国家对电视、广播播放广告的总量、次数、时间以及法律责任等已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为此,建议增加一条,对有关内容作出原则性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三条)

四、关于公益广告。草案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者每年应当设计、制作、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明确公益广告的具体数量或比例。为此,建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此款修改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每年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得少于其商业广告总量的百分之三。”“鼓励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和社会公益组织设计、制作、公益广告。”(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八条)

五、关于暂停涉燎违法广告的期限。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查处涉嫌违法广告时,可以责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暂停涉嫌违法广告。为了规范这一行政措施,避免对相对人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些部门、地方的意见,建议增加一款规定:“暂停涉嫌违法广告的期限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六、关于违法广告公告。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了违法广告公告制度。有的地方提出,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应当及时,并在主流媒体上刊播,以便消费者及时知晓,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此,建议增加一款规定:“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违法广告,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应当及时在显著位置或者黄金时段免费刊播违法广告公告。”(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七、关于法律责任。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草案修改稿对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审查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受到行政处分的职务违法情形作了具体规定。(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九条)

此外,对草案的其他一些条款和文字作了修改,对有关条款顺序做了相应调整。

医药发言稿范文第5篇

2007年8月宣教局编写的《关注民生》(学习出版社,2007年版)一书将民生问题分为9类,即:劳动就业问题、上学问题、医疗卫生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居民住房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安全生产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诉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见人民日报2009年9月28日第2版)

2009年11月8日李长春同志在第十届中国记者节暨颁奖报告会上指出:“要紧紧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讲清楚讲明白。”(见人民日报2009年11月9日第3版)

综上所述,本课题组认为: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居民住房、收入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10类问题,为当前民生之重。本课题组在做人民日报2009年“7・1”扩版前后的民生报道抽样调查时,把民生报道分成这10大类,再取相关参数。

二、人民日报民生报道抽样调查数据及其简析

(一)样本设计

2009年7月1日,人民日报由原来的16个版扩为20个版(周六、周日仍为8个版)。本课题组对此次扩版以来的人民日报,采取逢单月、单周、单日抽样的方法,即以2009年7月7、9、11、21、23、25日,9月15、17、19、29日,11月9、11、13、15、23、25、27、29日的人民日报和2008年同月同日的人民日报(计36份)为样本,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进而展开简要分析。

本次民生报道调查,按上述分类,报道内容分为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10类问题统计。所有样本分“文字稿”和“图片”两大类;文字稿分为“新闻报道”、“新闻评论”两类;专副刊中的理论版、文艺作品版、广告版计入版数,但由于其中的稿件无本来意义上的新闻性,故未列入民生报道统计。

人民日报作为党中央机关报,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正如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谢国明所言:“我们是人民日报,是人民的报纸,民生问题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这应该是我们的重点。”

人民日报这次扩版的初衷就是力图突出两大亮点:强调新闻性,强调民生。关于后者,推出了“民生周刊”,解读民生热点问题;人民日报很多版面对民生问题都非常关注,比如“社会”、“视点”、“文教周刊”、“经济周刊”、“新农村周刊”等。(《扩版之后话改变──专访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谢国明》,见《新闻与写作》2009年第8期),故本课题组着重观察、思考两点:

──其一,扩版前后民生报道文字稿和图片稿数据;

──其二,扩版前后民生报道10大类报道数据比较。

(二)数据分析

1.扩版后人民日报民生报道总量和比重均有增加

表1显示,2009年民生报道稿件的总量比2008年增加177篇,增加比例为48.10%;2008年民生报道的发稿量占当年总发稿量的16.72%,2009年民生报道的发稿量占当年总发稿量的20.02%,增加了3.30%。

表2显示,2008年民生报道文字稿中的新闻评论,占当年民生报道文字发稿总量的7.98%;2009年民生报道文字稿中的新闻评论,占当年民生报道文字发稿总量的11.24%,增加了3.26%。

以上两项数据显示,人民日报此次扩版后,实现了关注民生的初衷。

稍显不足的是,反映民生的视觉新闻量在下降。表1显示,2008年民生报道中,图片占发稿总量的28.53%;2009年民生报道中,图片占发稿总量的20%,下降了8.53%。这说明党中央机关报有必要增加新闻摄影力量,包括一线摄影记者和二线图片编辑。

2.扩版后人民日报的民生报道,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居民住房、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发稿量在增加,其中社会治安方面的增幅最大

较之2008年,2009年人民日报的民生报道,反映医疗卫生问题的增加2.28%,社会保障问题的增加3.32%,居民住房问题的增加2.61%,收入分配问题的增加3.67%,安全生产问题的增加1.95%,社会治安问题的增加7.57%。

2009年我国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很艰巨,如新疆乌鲁木齐“7・5”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等,所以2009年人民日报社会治安方面的报道比例明显上升。

3.扩版后人民日报的民生报道,反映劳动就业、教育、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比重减少

反映劳动就业问题的减少2.62%,教育问题的减少2.59%,环境保护问题的减少7.44%,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减少8.66%。

这说明党中央机关报要加强劳动就业、教育、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报道力度。另外,人民日报此次扩版后,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稿件降幅明显,原因之一可能是:2008年9月和11月,人民日报对奶制品行业的三聚氰胺事件的报道量较大。还有,2009年12月因有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人民日报将相关稿件集中到12月份刊发,而本课题组在抽样时又只抽到2009年1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