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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首都医药》杂志社

半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首都医药》由丛骆骆担任主编,创刊于1994年,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首都医药》杂志社主办的一本医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1-3507/R 国内刊号
  • 1005-8257 国际刊号
  • 0.3 影响因子
  • 82-792 邮发代号
  • 1994 创刊时间

首都医药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94年
  • 国际刊号:1005-8257
  • 曾用名:首都医药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11-3507/R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半月刊
  • 邮发代号:82-792

首都医药期刊荣誉

首都医药投稿须知

1、摘要撰写避免套话。不应出现作者所从事研究领域里的常识性内容,不应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对论文的内容做解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中文题名须简明确切,并能反映主题,不宜过长,以25个汉字以内为宜,不要副题。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或符号等。

3、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4、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

5、若稿件中含有数学公式、表格、曲线图及其它图表,请用计算机制作相关内容,并务必保证其中的符号、数字、文字、图线清晰、规范,以便本刊排录时直接按原样扫描。

6、参考文献表应列在文后,并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编号列出,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一般不宜引用。

7、论文组成: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所在省市及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第一作者简介、正文、参考文献等。

8、稿件应为尚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学术作品。刊发的稿件,将由编辑部统一报送上述期刊网和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请另投它刊或作特别声明。

9、本刊一贯坚持唯以文章学术质量论的用稿原则,请勿以投稿程序以外的任何方式影响审稿。

10、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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