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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会议

生产会议

生产会议范文第1篇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签订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了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共同努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表现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基本建成,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效明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得到扎实提升。

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车主、船主、业主”为代表的经营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够重视、不愿投入、不怕处罚”的现象;二是安全监管力度还需加强,一些乡镇、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认识不清、执行不力、落实不力;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一线监管力量不足,乡镇安办、交管办人员兼职多,工作保障不力,安全监管人员压力大、责任重、工作累。

生产会议范文第2篇

20xx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20xx年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xx〕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 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20xx年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20xx年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0xx年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生产会议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连续发生了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3.28”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是国资委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二大事故,目前仍有153人被困。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总书记、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张德江副总理亲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今天我们联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紧急视频会议,

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督促中央企业认真执行、一丝不苟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刚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梁嘉琨副局长做了讲话,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完全赞同,会后各中央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3月11日,我们已组织召开了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我重点针对今年尤其是3月份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今年以来,中央企业经济运行继续企稳向好。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1%,利润总额增长121.3%,26项重点生产经营指标中,有15项实现20%以上的增长。但安全生产工作开局不利,事故多发。截至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前的3月10日,就已经发生3起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2人死亡和被困,生产安全事故比上年同期增加1起,死亡和被困人数增加3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增加50%、425%。其中,3月1日神华集团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31人被困,现在已停止事故救援,几乎没有生还希望。

3月11日,国资委专门召开了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后的20天里,中央企业又接连发生了7起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

3月13日和14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分别在深圳和贵阳施工工地发生高处坠落和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多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成立以来伤亡人数最多的。

3月16日和17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分别在陕西蒲城和广东海门发生火灾和高处坠落事故,分别造成4人和6人死亡。

3月19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所属企业在内蒙古铁路隧道施工中发生坍塌事故,10名工人被困,目前生死不明。

3月28日,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均股企业在王家岭煤矿施工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致使153人被困,现正在紧急救援中,但救援工作困难重重,情况很不乐观。

3月30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所属施工企业在新疆发生煤矿冒顶事故,目前被困的10人生死不明。

截至目前,今年中央企业共发生10起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共计造成70人死亡、173人被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远远高于历年同期水平,是国资委成立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的一个时期。中央企业不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严重损害了中央企业的形象。

二、近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中央企业近期连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集中暴露了中央企业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漏洞,最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赶工期、抢进度。少数企业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重速度,轻安全,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搞“献礼工程”,随意压缩工期,忽视事故隐患,甚至已出现严重的不安全征候,仍然不采取断然措施,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少数企业责任制形同虚设,“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讲在口头上,没有切切实实落实到人头上”。监管责任不落实,少数企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层层转包,甚至违法分包。领导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少数企业领导关键时刻脱岗,造成应急处置不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以客观原因掩盖主观问题,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是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少数基层单位视制度为儿戏,耍小聪明,盲目实施未经严格审核的技术方案,甚至随意变更操作流程和工艺标准。少数企业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置若罔闻,缺乏最基本的执行力。“3.28”王家岭透水事故发生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专门下发了全面停工令,但中煤一建49工程处仍冒险作业,结果导致严重的冒顶事故发生。

四是技术保障、组织保障等存在严重不足。近期发生的几起煤矿施工安全事故都与技术方案缺陷、勘探不到位、设计存在漏洞有关,从一开始施工就存在严重隐患。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履职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新形势的需要。

五是应急管理

莲山课件薄弱,应对能力不足。少数企业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缺乏实战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应急处置无序混乱。少数企业的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甚至连购买和调配的信息都不掌握,贻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

除这些问题

以外,还存在安全投入不足,人员培训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血的教训必须深刻吸取。

三、把生命放在首位,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中央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当作当前的首位工作来抓,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研究,集中一个月的时间,认真把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一丝不苟的加以落实。

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优势,支持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落实到位。

各企业要结合行业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立即开展四查:第一,要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齐全、是否适应。不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比较齐全,但关键要看规章制度是否适应中央企业环境的变化,规章制度一定要切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第二,要查各级领导和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到位,企业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安全的培训首先要从领导做起。第三,要查执行是否到位,好的制度必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记录可查,特别是矿井作业,必须要有严格的记录。第四,要查应急预案是否到位,包括应急物资是否到位,应急队伍是否到位,应急信息是否到位,还要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中央企业要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做好检查,一丝不苟地把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的批示落到实处。近年来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了不少企业,这些企业要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一户一户梳理,确保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素质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研究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停产的坚决停产;存在腐败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会后,中央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本次会议的部署,结合企业特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落实情况于5月7日前报国资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国资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抽查中如发现有敷衍了事、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坚决予以查处。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企业负责人,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对失职、渎职的企业负责人该撤职的坚决撤职。

同志们,今年中央企业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安全标准和管理能力,采取铁腕手段,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生产会议范文第4篇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2003年, 公司在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 局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积极推进HSE/OSH管理体系的认证与运行,围绕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做了一定的工作。2003年10月,我们通过了HSE和OSH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在重点工程建上,我们严格按规范和标准施工,无论工程质量还是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均取得了好的成绩,多次得到全线质量安全综合评比第一名。

虽然2003年我们在质量和安全环保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我们在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连续发生了几起安全生产事故,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我们对此深感痛心,也清楚地看到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对这些事故的反思,说明我们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工作还不够扎实,职工防范风险的意识还不够,需要在2004年的工作中进一步的加强。

2004年,我们将在认真宣贯本次质量安全环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反思和吸取去年安全生产管理上的经验和教训,强化QHSE/OSH管理体系的运行,在安全管理上突出风险的动态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对要害部位应急予案定期演练,提高公司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其次,随着QHSE/OSH管理体系的颁布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积极修订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标准明了、程序清楚,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真正作到依法治企;第三,积极落实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安全监督站,实施安全、监督异体管理,形成管理监督相互制衡的局面;第四,努力加强班组安全工作,规范资料、台帐的填写,把落实“二书一表”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班组安全活动,以反“三违”为重点,着重提高职工按程序、按标准工作的意识。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在 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抓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以“零伤亡、零伤害、零事故”作为我们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实现公司生产安全平稳运行,力争跨入 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行列。

生产会议范文第5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北京奥运会和我市食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各县区安监局局长汇报了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德才局长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奥运会和食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奥运会和食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今天距北京奥运会仅有10天,距第六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仅有30天。奥运会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大事,食博会是全市乃至全省关心的大事。奥运会举办期间,正是我市紧锣密鼓筹备食博会的关键时段。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为奥运会和食博会的顺利举办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非凡。一要高度负责。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方案,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事故防范,确保奥运会和食博会筹办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二要尽职尽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三要齐抓共管。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把握关键,狠抓重点,全面落实奥运会和食博会期间的安全措施

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近期要着力抓好三项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直接负责,要严格检查标准,严格检查要求,严格隐患整改,严格复查验收,要做到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定时、定人、定责解决,并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制度,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明确专人加强监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力整改事故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制订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经济处罚、停业整顿或关闭措施。要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效果。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盯住不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抓到底。

(三)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各县区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本县区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要督促重大危险源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监控责任、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时刻处于受控状态。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