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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范文第1篇

政府政策激励保险创新的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创新存在溢出效应和规模报酬效应,会伤害创新企业的积极性;二是创新的投入不应该完全由企业承担,需要社会和政府分担创新的某些环节。这两个问题都无法依靠市场自身来解决。

由于市场存在着不完全竞争、外部性、不完全信息等局限性,因此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并不是无限的。市场对创新的激励的缺陷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市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创新的风险问题。保险创新本身存在高成本、高风险,如保险产品定价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等等,将会造成保险企业在具体项目上怕担风险,从而缺少创新的主动性。第二,由于保险市场上信息的不完全,将会造成市场需求的诱导作用是有条件的,并不能完全保证保险企业创新成果的供求一致,从而有可能导致创新的市场需求-价格激励机制难以实现。第三,市场的外部性,不能为保险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如一些与创新活动有关的基础设施、政策、法律等并不是市场本身能解决的。第四,市场激励机制将会使保险企业更多地顾虑自身利益,而很少考虑社会利益,从而容易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2政府政策激励的作用

政府对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前序创新者和后序创新者之间,在创新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之间保持一种平衡。从政府行为的角度,对前序创新者的原创创新当然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也要对后序创新者的持续改进和创新扩散予以激励。

(2)超越单个企业的局部利益,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进行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以降低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壁垒。

(3)对一些关键产业的保险产品开发的投资,由于风险大,往往是保险企业回避的,且是单个保险企业所无法承受的,而政府可在这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如农业保险产品、地震保险、洪水保险等等。

3政府政策激励的方式

3.1产业政策

(1)稳步推进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的转化,消除保险创新的制度障碍。保险产品与银行、证券产品三者之间存在着替代品竞争的问题。然而,为了维护金融安全,我国采取保险、银行、证券分业经营的制度安排,并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进行严格限制。这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场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具有现实合理性。但是,它同时也缓解了保险业所面临的替代品竞争压力,不利于保险业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创新。相关市场中替代品的竞争面临制度障碍,压抑了金融创新动机。

(2)创新金融立法,支持发展保险企业集团,增加保险企业创新实力。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来看,金融混业、多元化经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也是金融保险企业做大做强的主要途径。已经进入中国和准备进入中国的各国主要保险产品提供商大多是大型金融控股和保险集团,保险企业在自身经营的体制下,必须面对国际综合性跨国金融服务集团全方位的冲击,这将使中国本土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中国保险企业必须走集团化综合经营之路。

(3)适度放松监管,为保险创新提供宽松环境。在监管与创新的博弈过程中,如果监管机关只是被动地对创新进行反应的话,监管可能会成为创新的障碍。长久以来,我国对保险业在产品费率、条款、机构、人员、资金运用等方面实行较严格管制,使得保险创新的空间相对狭小。为促进创新,监管机关应加大监管创新的步伐,按照促进竞争、创造需求、培育人力资本、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的原则,引导保险机构向产品创新、产权制度创新、经营体制创新、组织体系创新、市场结构创新等方向发展。

(4)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增大保险企业产品创新空间。目前,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险资金进入一些领域的框架性原则,有关部门应该加快制定相应实施细则,使保险资金能尽快进入按揭贷款、发行长期债券等更为广阔领域。

(5)建立客观、有效的企业价值评价体系,加强保险企业创新的正面引导。在粗放式经营的模式下,衡量一个保险企业实力的最重要的指标是保险费收入。在以保费论英雄的指导思想下,成本高、风险大的创新活动自然得不到保险企业经营者的重视,因此,建立一个客观、有效的企业价值评价体系,将创新能力作为衡量保险企业经营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则能对保险自主创新活动起到良好的正面推动作用。

3.2财政政策

(1)完善保险税收制度。推动保险企业自主创新,应从提升能力和增强动力两个方面设计激励机制,既要解决动力不强的问题,也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从税收对保险企业收益的影响看,税收政策是政府推动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

税收政策具体措施如下:其一,公平税负,增强内资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相对于外资保险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而言,内资保险公司本来就处于竞争的劣势,幼稚的民族保险业本来更需要国家的税收保护。但事实正好相反,反而是外资保险公司享有各种税收优惠。公平税负,取消对外资保险公司的“超国民待遇”,让内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有利于增强内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从而增强其创新的能力。

其二,实行适度税收优惠,增强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若干意见》中提出:“根据不同险种的性质,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保险。”对创新型保险产品,尤其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实行适度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新型寿险产品投资收益的营业税、部分减免政策性保险公司的所得税等等,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创新型保险产品的市场吸引为,另一方面,也使得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能够通过税收优惠间接得到补贴。

其三,细化课税环节和方法,为创新型保险产品提供生存和发展空间。细化课税环节和方法,对保险企业自主创新也有非常大的刺激作用。如改革目前对养老金产品保费税后列支的做法,实行国际上通用的税前列支政策,可以极大的增强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补充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需求,从而拉动保险企业开展这些领域的创新。再如,改变目前分红型保险的红利来自于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而投资者所获红利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双重课税的作法,也可以为分红型产品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提供“公共产品”。通过为保险企业创新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来激励创新,既能有力推动保险企业的创新活动,又有利于保险新产品、新技术在行业内推广。我国保险业要加快创新步伐,政府必须加大对创新的投入,广泛利用行业内外的各种资源,积极为保险市场主体提供从事创新活动相关的“公共产品”。具体措施如下:

其一,整合全行业力量,为保险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从保险经营的技术角度看,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组织。保险经营的科学基础是大数法则,只有积累大量的经验数据和风险信息,集合大量的同质风险标的,才能降低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稳定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而单个保险机构受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的限制,对新的风险领域常常是无能为力的。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应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集合产、学、研等多方力量,大力开展保险应用型研究,为保险经营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支持,为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性“公共产品”服务,如寿险行业经验生命表的编制、重要险种保险标的风险因素信息库建设、巨灾风险分担机制的构建等等。

其二,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增加创新型人才的供给。保险创新需要大量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依靠单个保险企业也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加快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增加人才供给成为了当务之急。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供参考思路有两条:一是,由中国保监会或保险学会出面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内高校和保险公司之间建立若干个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基地,增加专门人才的供给;二是,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国际间的人才交流,进一步提升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

自主创业范文第2篇

一、设立*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创新资金,专项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新产品开发,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专利申请、专利实施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

二、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金华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金华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企业5万元。

三、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1、鼓励、支持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优强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首次被认定为部级、省级、*市级的,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市级研发中心与技术中心由市科技局与市经贸局联合认定,省级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以省科技厅和省经贸委认定为准。

2、要求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费达到销售收入的5%及3%以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以上,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计提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包括高技术产业化及专项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火炬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及各类科研计划、技术性贸易壁垒攻关项目、重点产品质量赶超计划项目等)。对列入上述项目无上级资金补助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补助,部级项目补助5-20万元,省级项目补助2-5万元。

2、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经鉴定或评审确认的,部级新产品补助5万元,省级新产品补助2万元。上述新产品被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再补助1万元。

3、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新型纺织、新材料、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延伸、绿色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上述行业企业优先申报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等。支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组织5-10项传统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每项给予5-10万元的资助。

五、支持企业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积极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项目及金华工科会签约项目。每年从工业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协作项目中,评选5-10项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每项按合同实际付款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产学研合作开发并列入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视项目性质和具体情况给予补助。以上单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六、积极支持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研发专利技术。对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限*、*、*)、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鼓励专利技术产业化,对引进发明专利或自主专利技术(除外观设计)形成产业化,首次实现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2-5万元的奖励。

七、推进技术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对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鼓励创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对以骨干企业牵头建立的市级以上行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给予专项支持。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区域行业检测中心和以行业科技服务为重点的中介机构建设,对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九、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项目申请单位根据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条件向市科技局、市经贸局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有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科技局汇总。市科技局审核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十、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符合本意见多项资助的,原则上按“就高不重复”给予奖励和补助。

自主创业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是当今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企业只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自主创新,势在必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发展的生命。当今之下,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越来越快,科学技术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企业生存的重要基础,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所在,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的源泉。《红楼梦》中有句名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实践证明,哪个企业有了自主创新能力,哪个企业就有了强有力的生命力,就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现代化大生产企业,只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巨大推动作用,才能为较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只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开辟新的产业、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加工新的产品,使企业发展建立在提高人的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源,才能为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供重要支撑;只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自主开发能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技术垄断、争取更为有利的竞争优势,才能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已迫在眉睫。

俗话说:“大树抗风在根深,万丈高楼在根基。”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只有提高现代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自主创新促进企业强盛,企业的强盛必然带来国力的强盛。当今,要缓解资源约束的矛盾,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因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横观中外,纵观古今,真正起巨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几乎都来自企业。在技术进步和创新中,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千千万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才能使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得到增强。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又是支撑综合国力的基础力量。要提高一个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必须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那么,企业怎样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呢?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贵在自主创新。自主创新关键在自主,核心在创新。我们要大胆引进国外科学技术,但绝不能搞“爬行主义”,一味地照抄照搬,比葫芦画瓢,而应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企业自主创新,就是要挺起腰板,牢固树立以我为主、奋发图强的思想,以掌握核心技术、发展知识产权、有效整合创新资源,保证自主创新取得良好效果。科学技术发展史证明,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往往孕育着科学技术的重大发展,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自主创新可以降低成本,节约费用,节省时间,避免高价引进技术的代价。集成化是科技发展的重要趋势,集成创新是加速科技发展、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由此言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要充分发挥科技院、校、所的作用,围绕优势产业,集成科技力量,实施科技攻关,加强高技术研究,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再创新紧密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认为,辩证的否定把新事物和旧事物联系了起来。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并在旧事物的母腹中生长起来;新事物正是以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的统一,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扬弃”,即克服又保留。克服是发展中的连续性的中断,是发展中的非连续性;保留则是发展的历史延续,是发展中的连续性。因此,我们进行自主创新,就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并联系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大胆进行自主创新。盲目排外,割断历史,不去继承和借鉴,就很难做到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在对外开放客观大背景下进行的,需要埋头苦干、自力更生,但也需要多方面加强与外界交流。我们要以重大技术为主线,加强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能力,坚持在发展的基础上引进,在引进的基础上消化,在消化的基础上创新,通过引进、消化技术,形成生产力,促进技术创新,从而实现技术快速进步,构造创新型企业。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就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机制,形成有效的创新战略和政策决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资金变技术、技术变资金、资金为更高层技术服务的良性循环。政策和策略是企业自主创新的生命,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有关自主创新的法律、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利用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具有很高外部经济性的活动,仅靠市场很难使创新活动处于社会需求的最优水平。因此,必须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环境。依托大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平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综合服务体系,为大量中小企业提供研究开发等技术服务,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对自主创新的直接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我国自主创新的战略重点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因此,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主持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良好条件。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业技术联盟与技术创新组织。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解放思想,增强企业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搞技术革新和发展科学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就是要有一股子敢想、敢说、敢干、敢闯的劲头,思想要解放一点,胆子要放大一点,要敢于超过前人。那种畏首畏尾,怕这怕那,“不敢为天下先”的保守思想,必须抛弃,否则就只能跟在别人后边爬行,甚至一事无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企业必须具有远见、勇于探索的精神和敢为人先的胆识,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立于不败之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在多个领域创出了品牌。但不能沾沾自喜,故步自封,要看到我们自己的差距。因此,必须提高认识,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牢固树立企业是自主创新主体的意识,始终把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市场竞争中的制胜法宝。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培养和打造创新人才队伍。自主创新离不开人才。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是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有位哲人说得好,人是万物之灵,人才是兴企之本。在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活动中,人的因素第一。一个企业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壮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的作用发挥得好。由此言之,必须打造创新人才队伍,建立激励机制,对创新有功者予以重奖,营造创新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把发现、培养、使用、凝聚优秀科技人才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促进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管理和开发体制,形成能够鼓励提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机制,完善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要努力构建创新文化,从教育培养、竞争择业、评价使用、报酬待遇、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给人才以肯定、尊重和激励,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参与创新、保护创新、支持创新的氛围,依靠人才在研发战场冲锋陷阵。要倡导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效益、脚踏实地、不骄不躁的价值观和创新风尚,弘扬创业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要突出以人为本的战略思维和社会心理的塑造,努力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自主创业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政发〔20**〕76号)精神,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加快“富民”进程,现就鼓励、扶持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自主创业主体

1、在法律、法规许可行业内创办企业实体,或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从事初始型自主创业活动的本市户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及“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均为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

本通知所称初始型自主创业,是指扶持对象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宁创办企业实体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首次实现自主创业的实践活动。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3、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申办私营企业,股东为本市郊县自然人的,不再要求提交暂住证;申办个体工商户,不再因户籍原因核发临时营业执照,一律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流动商贩不再进行工商登记。

4、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出资额,经社会专门机构评估后,可由投资方协商约定,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但是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知识产权经专门机构评估认定后,可以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投融资等机构贷款,银行、投融资等机构应予以支持,促进专利技术、产品的转化实施。

二、实施税费减免

5、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8号、*价费〔20**〕46号)的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按照《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8号、*价费〔20**〕46号)规定执行。

7、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创办个体工商户,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项目。

8、对20**年底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对开展自主创业及家庭型创业的新生劳动力,凡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可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其从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技术交易合同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案,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3、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提高增值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个人、个体销售货物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100元。

1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或生产,享有著作权且经认定的软件产品,享受超3%税负退还增值税政策。

16、单位、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指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17、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发挥财政引导效应

18、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9、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人员户籍,分别由市、县(区)承担。

20、本市“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但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不变,第7个月退出保障;创业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的,保留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个月不变,第4个月退出保障。

21、本市农村“低保”户、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自主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2、实施“千名初始创业者培训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委托职业培训机构对扶持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对象中具备一定职业技能和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可根据培训合格率、成功创业率,由市、区县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3、对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经区县残联审核,由区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拓展融资渠道

24、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城镇新生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不足的,以及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现有政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25、在劳动保障基层所、站现有设立的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基础上,在人事部门增设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对初始型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按照现有政策审核推荐贷款,方便大中专毕业生获得创业资金。

26、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在原有微利行业的基础上,选择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27、加大对初始创业者的融资扶持,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融资补贴。担保公司对初始创业者的担保费按1%收取,不足2%的部分由基金补助。

五、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28、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还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9、纳税人同时符合再就业政策和其他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一项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

30、就业困难人员被各类初始型自主创业实体和劳务派遣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招用,享受原3年期限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期满后,与原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或被其他企业重新招用的,招用企业仍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收费减免等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31、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含6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含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32、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33、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4、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2年。

35、对在**行政区划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或具有较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的前3年,通过对创业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的方式,促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

36、对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9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37、区县政府应充分运用各类资源,引导、鼓励新办贸易市场将其经营摊位,按一定比例优先优惠安排给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

38、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载体建设,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免费或低价租赁方式提供创业场地的,政府给予适当扶持。新晨

39、加强公共、民办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的质量评估,将学员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等情况纳入考核,给予相应的创业指导和培训经费补贴。

40、各级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应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适合的创业小型项目,并优先、免费推荐给本市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引导其开展自主创业和家庭型创业。对创业项目推荐方及创业中介服务机构,按《关于印发〈**市“1118”创业项目运作和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劳社职培〔20**〕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七、加强组织领导

41、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把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市发展改革、经济、建设、劳动保障、工商、国税、地税、财政、人事、科技、物价、市容、房管、民政、人行**营管部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鼓励和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措施,为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

42、建立相关统计信息制度,全面、及时反映全市和区县鼓励和扶持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自主创业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自主创业 创新 大学生

当前,曾经被人们称为“天之骄子” 的大学生,正面临与日俱增的就业压力,大学生自主创业日益成为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义

1、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化,高校毕业生将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大学毕业生数量将远远超过空缺岗位的数量。有专家指出,近几年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数将保持在2400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下,每年大概只能提供1100万个就业岗位,年度就业岗位缺口在1300万左右。因此,今后在很长时期内,大学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在这种形势下,强化创业教育,增强大学的创业能力有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创业能力是一个人在创业实践活动中的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一个创业能力很强的大学毕业生不但不会成为社会的就业压力,相反还能通过自主创业活动来增加就业岗位,以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在通过公共政策增加就业机会的同时,把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也作为一个促进就业的基本政策取向。

2、有利于帮助大学生实现致富梦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就了一批批富有者,其中有改革开放初期短缺经济条件下的“投机倒把”致富者,有经济调整期沿海的房地产“暴发户”,有90年代中期的股市“超级操盘手”,有迅速崛起的私营企业主。着眼于未来,中国的财富将更多地被拥有这样两个条件的人分享:一是必须拥有智慧,受过良好教育和规范训练,又有足够的人生阅历;二是必须具备创造财富的激情、愿望和善于运用自己智慧的能力。当前,大学生的就业观念正在悄悄地发生改变,一个鼓励创业、保护创业、崇拜创业的大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原先由政府包揽的就业和创业活动逐渐被市场取代,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巨大创业机会,以及政府出台“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促使大学生创业潜流涌动。然而,创业是一个复杂的创造性的事业,不仅需要创业的精神、创业的素质和创业的经验,而且需要奉献、长期坚守和不断创新。问卷调查显示:71.8%的大学生表示毕业后会先锻炼二三年,进行知识、能力储备,准备再创业;对于在创业历程中可能遭遇失败和挫折,70.4%的学生表示会积极面对,勇往直前。

3、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国际经验来看,等量资金投资于小企业,它所创造的就业的机会是大企业的四倍。一个国家有99.5%的企业属于小企业,65%―80%的劳动者在其中就业。美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比较重视,称其为“美国经济的脊梁”,美国企业创新产品中82%来自中小企业。而我国小企业太少,据著名经济学家周天勇教授分析,截止2003年6月底我国城乡中小企业数量为1158万个,每千人企业不到9个,与发达国家每千人40―55个水平相差较大。因此,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4、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青年大学生作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群体,如果失去了创造的冲动和欲望,那么中华民族最终将失去发展的不竭动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9年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提出:“必须将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创业教育严重缺失。据国际教育界预测,21世纪全世界将有过半的中专生和大学生要走自主创业之路。因此,我国必须尽快转变整个社会的传统教育理念,深化改革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从就业教育转向创新创业教育。当前,我国提倡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更重要的是引导大学生培养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把就业压力转化为创业动力,培养出越来越多的各行各业的创业者。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的条件

1、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前提是想创业。“想创业”即创业意识的培养。创业意识是激发人们进行创业实践活动的欲望,是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我国大学生普遍缺乏创业意识,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就业观念影响着他们的思维模式。二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职业观念左右着人们的择业倾向。三是现行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不利于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养成。目前,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应试教育仍占主导地位,我国高等教育阶段虽然早就倡导素质教育,但教育体制与模式没有太大改变,与素质教育理念不相适应。

2、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关键是敢创业。“敢创业”即创业精神的培养。创业精神是激发大学生创业冲动的源泉,是支撑大学生创业活动的灵魂。拥有创业精神,能够使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信念坚定,目标明确,意志顽强,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彼岸。当代大学生必备的创业精神,一是开拓创新精神;二是敢于冒险并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

3、大学生创业成功的保证是能创业。“能创业”即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能力即大学生在创业实践活动中的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能力。创业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驾驭市场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社交沟通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大学生创业活动属于风险投资,可能带来增益,也可能带来损益。只有对自己能够容忍的失败和可以承担的风险有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创业实践中进退自如,游刃有余。

三、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建议

1、大学生自主创业要避免几个误区。大学生创业,有梦想,有激情,然而要真正在激烈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却异常艰难、曲折。其中有缺乏对技术的市场前景分析、缺乏企业管理经验、缺乏资金等制约大学生创业的“瓶颈”的影响,也与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眼高手低,好高骛远;不结合所学专业创业;过分依赖国家和社会支持;有畏难情绪,经受不住挫折等几个创业误区有关。这是大学生自主创业必须尽快避免的。

2、大学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主创业。根据暨南大学创业经济研究与试验中心负责人张耀辉教授的观察和创业实验,约30%的在校大学生具有创业的禀赋,经过一定的知识积累和创业训练,会有所发明创造,甚至拥有知识产权,再通过风险投资和社会保障机制的作用,就会完成知识的转化。那些在理论和学术上有天赋和造诣的学生就不适宜加入创业的洪流,不善于沟通和合作的学生也不合适创业。问卷调查还显示:只有76.5%的学生表示有创业意愿。因此,对于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的大学生来说,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主创业。一要考虑自己创业愿望强不强;二要考虑自己有没有创业资源和能力,创业的胜算有多少;三要在决定创业后,逐步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了解摸索市场,提高适应社会和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