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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营销论文

电子邮件营销论文

电子邮件营销论文范文第1篇

一、垃圾邮件的法律定位

垃圾邮件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在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外与网络广告相关的大量法律,都集中在垃圾邮件领域。我国尚没有打击垃圾邮件的明确法律规定,从而造成了垃圾邮件的概念不明确,与正常的电子邮件营销相混淆。电子邮件营销的规范发展首先必须与垃圾邮件划清界限,这就需要立法明确垃圾邮件的概念和范围。

对于垃圾邮件的定义,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还存在有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采取“Opt-in”直译为“选择性加入”,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用户许可方式,即用户主动输入自己的Email地址,加入到一个邮件列表中。“Opt-in”通常又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用户在网页上的订阅框中输入自己的邮件地址之后,网站无需给予Email通知,是否加入成功要等正常收到邮件列表的内容才知道;另一种是在用户输入Email地址并点击“确认”之后,网站会立即发出一封邮件通知给用户,如果用户不想订阅,或者并不是自己订阅的(比如他人输入邮件地址错误或者恶作剧),可以按照确认邮件里的说明来退出列表,可能是点击某个URL,或者是回复确认邮件来完成。

“Opt-in”观点之下,垃圾邮件认定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手里,企业和商家直到得到你同意才被允许发送邮件给你。未经请求所发送的邮件就为垃圾邮件,业内大部分是采取的这种观点。

第二、采取“Opt-out”观点:“Opt-out”直译为“选择性退出”,我们形象地称为“自愿退出”邮件列表。要加入邮件列表,却使用“退出”的字眼,这本身就有点奇怪,这出从字面意思即可看出使用“Opt-out”的用户许可方式显得不正规。“Opt-out”的基本方法是这样的:网站将自行收集来的用户Email地址加入某个邮件列表,然后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向列表中的用户发送邮件内容,邮件中有退订方式,如果不喜欢,允许用户自己退出“Opt-out”的操作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有些网站会在将用户加入之后向用户发一封Email,告诉他已经被加入邮件列表。

“Opt-out”观点之下,接受邮件的选择权在选择权在商人手里,市场商人可以一直发垃圾邮件给你,直到你要求停止发送。这种理论之下的垃圾邮件的范围将会大大缩减。

我国制定相关反垃圾邮件的法律,应该采取何种观念适宜呢?我国从立法到实践应该坚定的采取“Opt-in”的观点来定位垃圾邮件。原因如下:(1)从立法的目的出发。制定反垃圾邮件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及相关网络服务商的财产权及消费者的通信自由权。从美国、日本到欧盟的立法都以此为出发点。大量的垃圾邮件给消费者及相关网络服务商的财产权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在收大未经请求的、无用的邮件时,收件人及ISP会花费较多的时间来下载、清除,同时会浪费大量的金钱。欧盟最近公布的一个调查报告《未经许可的商业信件和数据保护》显示,“如果再不对未经许可发送的商业信件(一般称为垃圾邮件)予以控制,不出多久,所有互联网用户的邮箱就会被这些垃圾信息填满。抛开这些不请自来的垃圾邮件给人产带来的愤慨不说,单是下载它们所花费的上网费和电话费就将花费全球网民94亿美元”。如果立法采取“Opt-out”的观点,就置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把商家利益放到首位,大量的垃圾邮件必将充斥消费者的邮箱,广大消费者及相关网络服务商的财产权利仍然不法得到保护。(2)从垃圾邮件产生的根源来看。1994年的绿卡事件,是垃圾邮件的起源。美国一对律师夫妇,在国际互联网上大量散发一条内容相同的虚假广告,称他们可以帮助新移民申请绿卡,成功率达到100%。绿卡事件引起了网民的极大愤慨,这种愤怒主要不是针对假广告,而是冲着这对律师夫妇胡乱发送垃圾邮件。从此垃圾邮件登上了互联网的历史舞台。如果立法采取“Opt-out”的观点,实际上就是认为1994年的绿卡事件根本就不是垃圾邮件,也就是否认了目前我们邮箱中90%以上的垃圾邮件不是“垃圾邮件”,也就没有治理的必要。(3)从反垃圾邮件的法律救济来看。立法打击垃圾邮件,必定会赋予消费者反垃圾邮件的法律救济手段。无论哪一种法律救济手段,都必须重证据。如果立法采取“Opt-out”的观点,选择权在商家手中,就必然带来消费者举证的困难,不利于打击垃圾邮件。因此,我国在目前这个阶段为了更好地打击垃圾邮件,应该采取“Opt-in”观点,消费者利益优先。垃圾邮件即未经请求大量发送的电子邮件。这样才能让电子邮件营销回归到许可营销上来.

二、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

在电子邮件营销中必然用到大量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属于个人资料的一种,在使用中又要强调保护个人人格权,问题就在于这种利用应当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在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商家合法或非法收集、复制个人资料以及将收集来的个人资料加以商业化利用提供了非常方便的条件。因此使得个人邮件地址的法律保护问题变得更为突出。据有关媒体报道,大量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在被作为商品在网上被叫卖。我国尚没有相关法律出台,仅有《民法通则》对隐私权的笼统性规定。而对于个人邮件地址的保护并不局限于隐私权的保护。

个人邮件地址的法律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置于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规定之下。在不少国家都有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相关规定,象我国台湾地区就有《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等。

对于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规定至少应该包括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收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收集和利用的规则三个方面。

1、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

法律应该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个人资料的不正当利用。一般来说,对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主要有下列情形:(1)未经当事人知晓或同意收集个人资料。(2)个人数据二次开发利用。商家利用自己所收集掌握的个人资料建立起种种类型的资料库,从中分析出一些个人并未透露的信息,进而指导其营销战略。(3)个人数据交易。个人数据交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商家之间相互交换各自收集的信息,或者说是与合作伙伴共享信息。这种共享使个人数据用于交易以外的目的,使个人数据有可能被更多的商家知晓和利用,无异于变相侵害个人隐私。另一种是将个人数据作为“信息产品”销售于第三人或转让给他人使用,第三人可能用于其他目的。由于将个人资料商品化,这是对个人隐私侵犯最为严重的一种侵权行为。在电子邮件营销中,这是最典型的个人资料的不当利用,将电子邮件地址以商品的行为转让他人。

2、个人资料收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个人资料收集和使用规范相当复杂,在网络环境下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我国目前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一些国际组织的提出了的相关建设性的基本原则,如经合组织1980年颁布的《隐私保护和个人资料跨界流通的指南》。其中一些基本原则,值得我们借鉴和参照。

《隐私保护和个人资料跨界流通的指南》确立的要求成员国在保护个人资料方面遵循的8项原则是:(1)收集限制原则。个人资料收集应存在限制,获得资料的手段必须合法和公平,且需经资料享有人知晓或同意。(2)资料定性原则。个人资料应当与使用的目的有关,且适用于该目的的资料应当正确、完全、有效。(3)目的特定化原则。资料收集的目的应当在收集时确定,随后的使用限制在该目的的实现,或者用于其他与该目的不相冲突的目的和每次目的的实现。(4)使用限制原则。个人资料为不得被公开、被利用于或被使用于超出根据前项原则确定的目的,除非资料主体同意或法律有如此的授权。(5)安全原则。个人资料应当得到安全保护,防止丢失或未经授权的接触、毁坏、使用、修改或公开。(6)开放原则。应当存在有关个人资料的开发、实践和操作规则的公开政策。应当存在有关个人资料的开发、实践和操作规则的公开政策。应当提供现实可行的手段证实个人资料的存在和性质、被使用的目的以及资料持有人身份和住址。(7)个人参与原则。个人有以下权利:要求资料持有人或其他什么人确认资料持有人是否持有有关资料;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不过分的费用(如果有的话)、以合理的方式、以可辩识的形式向个人通告与他有关的信息;如果上述两项要求被拒绝,那么可要求说明理由且对拒绝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对有关他的资料正当性提出质疑;如果正确,可删除、校正、完善或修改该资料。(8)可解释原则。资料持有人应当对是否遵守了上述原则做出说明。

电子邮件营销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E-mail营销;内部列表;外部列表

[中图分类号] F27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6)10-0173-03

[作者简介] 李志刚,成都理工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系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信息管理;

余 蓉,成都理工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市场营销。 (四川 成都 610059)

E-mail营销是把网站注册邮件用户作为大众的,以电子邮件作为平台与企业和顾客进行联系的新型营销。尽管电子邮件诞生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使用电子邮件者仍然寥寥无几,而真正将E-mail大量用于商业活动,尤其作为一种营销工具,则仅仅是近几年的事情。直到目前,E-mail营销仍然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应用,还都处于初步阶段,但我们却无法忽视E-mail营销的巨大价值和迅猛的发展趋势。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产物――E-mail,不仅被广泛地应用到私人通信,连政府和公司都需要它来维持正常业务联系。作为以电子邮件为载体的E-mail营销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从电子邮件诞生到E-mail营销的应用,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些被广泛认可的营销手段。但到目前为止,E-mail营销环境仍不完善,在应用方面也并没有完全正规化,不仅相关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而且企业在应用E-mail营销时也存在大量误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E-mail营销价值的发挥,给规范的E-mail营销带来了严重影响,也造成了一定的混乱现象。因此,本文结合实际,对内部列表和外部列表E-mail营销进行较深入、系统的分析和讨论。

一、E-mail营销中内部列表与外部列表的基本内涵

E-mail营销是在用户事先许可的前提条件下,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目标用户传递有价值信息的一种网络营销手段。基于用户许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信息、信息对用户是有价值的,这三个因素缺少一个,都不能称之为有效的E-mail营销。根据以上定义,规范的E-mail营销是基于用户许可的。但实际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现象,并非所有的电子邮件都符合法规和基本的商业道德,不同形式的E-mail营销具有不同的方法和规律。根据用户E-mail地址资源的所在形式,可将E-mail营销分为内部E-mail营销和外部E-mail营销,或称内部列表和外部列表。内部列表是一个企业/网站利用一定方式获得用户自愿注册的资料来开展的E-mail营销,而外部列表则是利用专业服务商或者具有与专业服务商一样可以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提供的E-mail营销服务,自己并不拥有用户的E-mail地址资料,也无需管理维护这些用户资料。通常人们把利用内部列表开展E-mail营销的方式称为“邮件列表营销”,而外部列表方式的E-mail营销则称之为“E-mail营销”。

二、内部列表的E-mail营销

企业网站是综合性的网络营销工具,由于网站本身所具有的营销功能,为有效开展网络营销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主要在于完成增进顾客关系、提供顾客服务、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等内部列表的任务,其内部列表重在邮件列表系统、邮件内容建设和用户资源积累。一般是以邮件列表的形式出现,如电子刊物、会员通讯、新产品通知等,因此有时被称之为“邮件列表营销”。

1.内部邮件列表的重要性。开展E-mail营销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尤其内部列表E-mail营销,是网络营销的一项长期任务,有必要对内部列表的基础及形式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开展E-mail营销需要解决3个基本问题:向哪些用户发送电子邮件?芽发送什么内容的电子邮件?芽以及如何发送这些邮件?芽同时,它还需要3大基础作支撑:

(1)邮件列表的技术基础。从技术上保证用户加入、退出邮件列表,实现对用户资料的管理,以及邮件发送和效果跟踪等功能;

(2)用户E-mail地址资源的获取。在用户自愿加入邮件列表的前提下,获得足够多的用户E-mail地址资源,是E-mail营销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3)邮件列表的内容。营销信息是通过邮件列表向用户提供的,邮件的内容对用户有价值,才能引起用户的关注,有效的内容设计是E-mail营销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

2.内部邮件列表经营决策考虑的一些基本问题。企业网站是综合性的网络营销工具,由于网站本身所具有的营销功能,为有效开展网络营销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随着企业对网络营销认识的加深和网络营销环境的进一步成熟,在进行邮件列表经营决策时,应考虑4个问题:

(1)经营资源评估。如果已经建立了企业网站,根据网站目前的状况,通过网站访问者和现有用户、合作伙伴的推荐等方式,是否有可能获得足够多的用户?如果企业网站正在策划阶段,那么,通过网站的功能定位和潜在用户分析,认为是否有必要建立自己的邮件列表?是否有能力开发或者租用邮件列表发行系统?是否有能力提供稳定的邮件列表内容?

如果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肯定或者基本可以肯定,那么就应该建立自己的邮件列表。

(2)邮件列表的期望功能。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对邮件列表的期望是不同的,当决定建立自己的列表时,还要进一步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期望邮件列表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是用于顾客服务,还是新产品推广为主?或者多个方面兼顾?当然,如果可能的话,谁都希望拥有一个威力强大的邮件列表,如果暂时做不到这一点,或者用户特征决定了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那么定位于某种或者某些功能会更加现实一些。

(3)邮件列表的类型和内容。邮件列表的功能直接影响到邮件列表的内容,反过来,内容和形式也在影响着邮件列表的功能,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网站拥有丰富的行业信息/产品知识/专业文章/研究报告等相对比较客观和中立的内容,那么,建立一个定期发行的行业电子刊物是不错的选择;而如果未来的邮件列表内容主要是本公司新产品的信息和产品优惠措施,那么,建立一个不定期发行的新产品介绍/在线优惠券为主要内容的顾客关系邮件列表,可能是更明智的决策。

(4)建立邮件列表的时机。积累用户资源是一项艰苦、长期的工作,如果条件许可,建立邮件列表应该是越早开始越好。从一些比较重视网络营销的企业网站来看,大部分都设有不同类型的邮件列表,但总体来说,目前能有效利用内部列表开展E-mail营销的企业还比较少,如果抢先一步,不仅是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营销工具,也为创造企业竞争优势增加了一个有力的筹码。

三、外部列表的E-mail营销

尽管很多网站都开始有各种类型的邮件列表,但由于用户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限制,内部列表并不一定完全能够满足开展E-mail营销的需要,尤其对于许多中小网站,企业用户资源积累时间比较长,潜在用户数量比较少,不利于迅速扩大宣传。同时,由于缺乏专业人员,以及投入的资源限制,即使建立了列表,使用列表的效率也比较低。因此,为了某些特定的营销目的,需要建立外部列表,需要专业服务商的服务,进行外部列表的E-mail营销。而对于没有建立自己内部列表的企业,与专业服务商合作则是最好的选择。对于外部列表来说,技术平台是由专业服务商所提供。因此,E-mail营销的基础相应的也就只有专业的E-mail营销服务商的确定、潜在用户的E-mail地址资源的选择和E-mail营销的内容设计。

1.专业的E-mail营销服务商。专业的E-mail营销服务商拥有大量的用户资源,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定位程度比较高的用户群体,有专业的发送和跟踪技术、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较高的可信度,因而营销效果也有其独到之处。从国内目前的E-mail广告市场来看,可供选择的外部列表E-mail营销资源主要有:免费电子邮箱提供商、专业邮件列表服务商、专业E-mail营销服务商、电子刊物和新闻邮件服务商、专业网站的注册会员资料等。专业服务商的重要优势在于拥有E-mail营销专家的和专门的E-mail营销技术方案,专业人员可以为广告用户提供从营销策略制定、用户列表选择、邮件内容设计到邮件发送和跟踪评价的整套建议。

2.外部列表E-mail营销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在利用外部列表开展E-mail营销时,由于服务商本身的资源、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往往会出现一些表面看似简单,但实际上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即使将E-mail营销活动委托给服务商来操作,仍然需要营销人员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因此,了解E-mail营销中的有关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1)发送电子邮件的机构。这个问题在内部列表中根本没有任何疑问,但在部分外部列表中,如免费邮箱服务商和专业E-mail营销商,广告客户委托这些机构发送电子邮件,那么发件人应该是广告客户,还是服务商?从服务商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本来并不重要, 只要将邮件内容送达用户的 E-mail邮箱,就算完成了任务。但从广告客户的利益来看,意义就大为不同,因为不同的发件人对用户的信任程度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说,如果广告客户的知名度本身已经很高,以客户自己的名字来发送E-mail,效果会更好一些。因为发件人显示的内容也是一种信息传递方式,即使用户不打开邮件阅读,从发件人名称也可以对该公司的品牌增加一些印象。

(2)发件人的显示方式。发件人的显示方式很重要,但如果邮件无法回复,或者回复地址是与服务商和广告客户都没有关系的地址,那么事实上就已经满足了垃圾邮件的基本特征。一些服务商为回避大量的邮件退回,或者用户回复广告邮件发泄不满等原因,往往不愿意让自己的邮箱地址作为发件人和退信的地址。服务商逃避责任,后果只能由广告客户来承担,不仅要花正规E-mail广告的费用,还要承担发送垃圾邮件的风险,这对于广告客户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同时也表现出服务商不可信赖的一面。

(3)用第三方的邮件服务器发送E-mail广告。我们有时会感到很奇怪,A公司委托B公司投放E-mail广告,但收件人看到的信息却是来自和两个公司都没有关系的第三方邮件服务器,这种状况显然是E-mail营销服务商在借用其他公司的邮件服务器发送电子邮件,这样发送的E-mail广告显然无法让收件人产生信任。

(4)明确邮件主题。邮件主题直接影响到E-mail的开信率,同时也表明了E-mail活动的专业水平,邮件主题的设计是E-mail营销内容设计中的重要工作,不是随便一个邮件主题就可以的,也不是为了哗众取宠。

(5)邮件无法正常显示。由于收件人电脑操作系统、电子邮件软件系统等原因,有部分用户收到的邮件可能出现乱码、图片和多媒体文件无法正常显示的现象,尤其当邮件中采用Rich Media或者其他新技术时,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更高。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一方面是在邮件发送前进行多方位的测试;另一方面,为收件人着想,尽量少用一些过于新颖的技术,技术本身并不是E-mail营销取得成功的充分条件。

(6)邮件广告的新颖性。有些企业在开展E-mail活动时,为了获得收件人的注意,有时会要求一些别出心裁的花样,如用户接受邮件后自动弹出网页、要求收件人发送收条以确认收到了邮件、修改用户电脑注册表、或者在短期内大量重复发送邮件等,这些做法虽然引人注意,但让用户非常厌烦,不仅无法获得理想的营销效果,甚至会招致用户的强烈抗议,严重影响企业形象。

四、内部列表和外部列表E-mail营销的对比分析

E-mail营销和邮件列表营销是两个关系非常密切的概念,两者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的差别,我们用表格的方式来说明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如表1所示)。

内部列表包括企业自己拥有的各类用户的注册资料,如免费服务用户、电子刊物用户和现有客户资料等,是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长期资源,也是E-mail营销的重要内容。外部列表包括各种可以利用的E-mail营销资源,常见的形式是专业服务商,如专业E-mail营销服务商、免费邮件服务商和专业网站的会员资料等。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E-mail营销的形式比较灵活多样,既可以同专业直复营销公司合作,或者租用用户地址、购买广告空间、提供某种形式的赞助,也可以是网站的注册用户、公司自己现有的顾客、有过联系的潜在顾客、甚至是一些合作伙伴的顾客资源等。所以,E-mail营销是以直接推广产品/服务信息为目的。在邮件发送方式上,除了在专业服务商那里投放邮件广告之外,E-mail营销通常是企业自行向用户发送邮件。也就是说,E-mail营销是直接向潜在用户发送产品/服务信息,而邮件列表采用“迂回的方式”,在向用户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同时附带一定的产品/服务推广信息。它们都有各自的优势。对网络营销比较重视的企业通常都拥有自己的内部列表,但采用内部列表与外部列表并不矛盾,我们可以把两种方式结合起来运用。

参考文献:

[1]冯英健.网络营销基础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2]冯英健.E-mail营销[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姜旭平.网络营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电子邮件营销论文范文第3篇

关系营销这一概念最早由LBeny于1983年首先提出,与一般的交易营销不同的是关系营销强调与顾客保持并发展良好的关系从而促进企业能够从老顾客中获得更高的销售利润。根据销售漏斗理论,企业维护一个老顾客比一个新客户的成本要低得多。因此关注维护老顾客关系的关系营销,对于提高企业的收益率,具有很大的帮助。

2电子邮件营销概述

E—mailDirectMarketing,简称EDM,中文为电子邮件营销,是网络营销中一个重要的工具,一般EDM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客户的许可、电子邮件为载体、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1国内外EDM现状

随着网络的普及,低廉的EDM逐渐成为了众多企业网络营销首选工具。纵观国内外的电子邮件应用,其地位在国内外却有所不同。国外的EDM主要应用在维护老客户的关系,进行二次销售等有关关系营销的领域。国外的电子邮件营销通过给顾客发个性化邮件、对顾客推介其偏好的产品种类等方法来促进老顾客的再次购买。由于EDM的陈本低廉,所以国外电子营销的投资收益率相当高。而国内的电子邮件则更主要应用于吸引新顾客。许多企业将EDM视为广告载体,向顾客发放大量同质化推销邮件,例如产品推介、优惠信息等等,甚至许多企业没有经过用户的许可便大量发放垃圾邮件,破坏了国内的EDM环境,让许多用户对EDM产生厌恶,减弱了EDM的影响力。

2.2EDM进行关系营销的优势

之所以利用EDM作为实施企业关系营销的一个重要工具,除了其本身相对于其它网络工具的成本优势以外,还有如下几个特点:①电子邮箱的私密性。电子邮箱作为个人的通讯工具,具有私密性。用户在接收信件时本身就有一种个性化的假设。认为“这封邮件就是发给我的”,很容易促使顾客对企业个性化服务的认同。这一特点与“对卖方依赖”这一自变量密切相关。②电子邮箱与个人联系度高。电子邮箱一般都与用户进行绑定,用户在网页注册的时候除了填写电子邮箱以外,还会填写其他相关信息。而在之后用户在网站上的所有行为,也会被记录在数据库中,电子邮箱就与用户信息和用户进行绑定,进行电子邮件营销的时候更有针对性,这个特点与“关系利益”这一自变量相关。③EDM的交互性。电子邮箱本身就是一个电子通讯工具,企业可以利用电子邮箱与客户进行适当沟通。电子邮箱的交互性让企业更容易获得顾客的反馈信息,企业也可以主动使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得到顾客对企业的意见,以更好地改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利用电子邮件营销进行关系营销。这一特点与“沟通”这一变量相关。(实施EDM的客体一般是使用过网站服务的用户,交互时间长。一般企业实施定的了解,对企业发来的电子邮件不会抗拒,有利于电子邮件营销。这一特点与“关系持续时间”这一变量相关。

3基于关系营销国内EDM的新应用

对于关系营销,企业的努力主要集中在两个大方面:一是收集用户数据并进行分析,不断细分用户市场;二是基于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服务、加强互动等等建立关系的行为。结合关系营销理论,本文在这里提出EDM的性用。

3.1帮助分析用户数据EDM本身的评价系统是提供企业分析用户数据的主要渠道。将用户对邮件的打开率、链接点击率、转化率等等EDM的专用用户数据整合到企业的数据分析系统当中,把EDM的反馈指标列入分析用户的指标之一,能够更好地分析用户行为,为企业之后的个性化服务,关系维护等行为提供明确的指引,有利于关系营销的施行。

3.2提供个性化产品推介和定制平台企业根据客户之前在网站的行为为客户制定不同的产品推介邮件,曾在企业购买过产品的顾客,企业可以为顾客提供类似产品或者配套产品的产品目录,促进顾客二次购买:对于打开过企业网站但是没有进行购买的用户,企业可以为其提供优惠信息或者现金折扣,激起顾客的购买欲望。除此以外,企业也可以将电子邮件作为一个定制化平台,让用户直接在企业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通过选择不同的产品属性,定制适合自己的个性化产品,让定制直接在电子邮件中实现,减少顾客的购买成本。

3.3售后服务与反馈在用户购买企业产品之后,企业可以利用EDM对客户进行售后服务和反馈。根据顾客购买的产品以及其他数据的记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满意度调查表、相关说明、产品常见问题解答(FAQ),帮助顾客更好地使用产品或者对产品提出优化的意见。

3.4将EDM作为服务整合平台企业可以将选择商品、交易过程、售后服务与追踪等一切有关企业网上交易的行为全部整合或部分整合在EDM,这一网络平台上。通过EDM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列表,顾客可以直接在电子邮件上选择商品,并进行支付,企业还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为确定购买的顾客提供商品的物流信息、产品使用说明和售后服务。对客户的通知和声明企业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除此以外,企业可以定期给企业发送相关资讯提升企业的形象,在节日发送祝福和优惠信息。EDM在此成为一个服务性的终端,在顾客整个购买过程中带来更多价值,提供更周到的服务,享受更便利的交易过程。

电子邮件营销论文范文第4篇

但是企业要开展邮件营销,首先需要的是用户的邮箱地址,而外部购买邮箱地址不但非法且效果太差,那么如何去收集到真正有价值的邮件地址呢?在以往的文章中,笔者也谈论了很多的关于如何获取用户邮件地址数据,良性增长邮件列表的技巧,但是笔者是一个喜欢从各种角度使用不同策略方法来完成同一目标的人,今天就再为大家介绍几种另类的电子邮件用户增长方法。

从热点社交媒体获得新用户相信很多的企业目前还是独立运营着社交和邮件两个渠道,或者是因为企业内的架构体制原因,或者是就目前看来两个渠道目前分别运营良好,但是如果邮件与社交的结合可能会给你带来一座满满的矿山。持续的在社交媒体上分享邮件中的内容闪光点、价值点,甚至是让用户预览你有价值、超性价比的产品,提供用户进行邮件订阅的入口,可以吸引对你感兴趣的潜在消费者未来获取更多、更深入的关于你的消息。邮件沟通的长期持续性以及沟通内容的深度很好的弥补了社交网络广告销售推广中的碎片化、多断点以及粉丝的流失性和业务不稳定性。把社交媒体用户从粉丝转化为你的邮件用户,是从品牌推广向品牌与销售双向提升的极佳方式。从日常接触点中挖掘邮件用户来自Forrester的数据显示,在美国,2013年营销电子邮件的发送数量可能达到8380亿。全球商业邮件发送量也一直继续保持上升;而在市场经济活动活跃的新兴市场中国,从智能化营销服务机构webpower的行业报告数据来看,国内的邮件发送数量应达每年数十亿,涉及的行业众多,如教育培训、传统企业、国内外B2C电子商务、旅游酒店等。而你的企业可能正是其中一员,每天兢兢业业地给用户发送大量的电子邮件。人与人之间的最初沟通是从周围人际沟通开始,那么你身边的同事朋友、同事朋友的朋友、业务合作伙伴、日常接触的各方等是否已经订阅了你的邮件,成为你的邮件用户呢?

有个社交效应这么说,1个人可以影响身边的288个人,如果这288个人再去影响他身边的另外288个人。在日常的邮件签名档中加入引人注意的信息,然后建立链接引导用户直接注册订阅邮件,这个小技巧就能把日常生活中接触的人逐渐纳入你的邮件列表。

活动事件对邮件用户的吸纳作用

活动事件一直是企业搜集用户信息的重要方式之一,各种线上线下活动也经常被用于搜集用户的邮件地址,智能化营销服务机构webpower在研究中发现,企业往往习惯把邮件作为活动事件传播推广的渠道,而没有充分利用活动事件提升企业邮件列表,提升长期邮件营销效果。如果你定期参加各种峰会、论坛,举办各种网络培训研讨会,或进行比较正式的会面,可以发挥和使用技巧,考虑把这些资源尽量转化为邮件资产,增加邮件订阅用户。另外,85%的人宁愿提供邮件地址获得一本免费电子书,利用电子书、数据报告、成功案例、技巧指导、操作手册、设计模板等企业资源,引导用户提交电子邮件地址信息进行下载查阅,也是增长邮件用户的高效之法。

在合适时间场合搜集邮件用户

电子邮件日复一日地作为基本的“社交媒体”已经让大家所接受。据皮尤研究中心针对美国上班族进行的一项新的网上调查显示,将近一半的接受调查者认为,互联网、电子邮件以及相关联的科技使得他们在工作上更加有成效,电子邮件是工作场所最重要工具。我们一直在研究什么时候发送邮件给用户最合适,但是你知道吗,搜集用户邮件地址同样要注重时间和场合,填写邮件地址需要时间和耐心,那么在我们开展以增长邮件列表为目标的营销时,是否也要考虑时间问题呢?是选择工作时间还是晚上时段,而工作正式或休闲娱乐等不同营销表现方式的采用也可能决定最恰当的搜集时间。

电子邮件营销论文范文第5篇

互联网上个人隐私遭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情形,包括信用卡信息被盗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家庭信息联系被人利用,受到骚扰甚至被骗,造成人身伤害等等。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这么

严重,只是个人信息被企业用于开展各种营销活动,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最近看到国外一个网络营销专栏作家的文章,由于他几乎在每篇文章中都留下了自己的email地址,以便和读者交流,结果现在每天收到数百封垃圾邮件,2002年7月份每天接收的垃圾邮件是一年前同期的6.5倍!笔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在网上营销新观察网页上公布的服务邮箱中每天同样收到大量的垃圾邮件,并且一天比一天多,很显然,这些电子邮件地址被一些非法用户所收集,然后出售或者发送商业广告。这些邮件地址一旦被垃圾邮件数据库收录,必定要影响正常的通信,每天花费在处理垃圾邮件上的时间将越来越多,同时真正有效的

信息则可能被淹没或者误删。电子邮箱地址被他人任意使用便是典型的用户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例子,当然用户关心的个人隐私远不止email地址一项内容。

个人信息在营销中的作用

网络营销的特点之一是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营销,其前提是对用户信息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姓名、职业、爱好、电子邮件地址等等,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对用户信息了解越少,个性化服务的效果也越低。以email营销为例,我们可以对比两种情况:

(1)发信人对收件人信息不了解,邮件的开头可能是是:亲爱的用户:本站新到一批电子商务系列书籍,如果您有兴趣的话……

(2)当发件人明确知道收信人的信息时,邮件内同可能是另一种情形:亲爱的冯先生:感谢你在3个月前惠顾本站并购买《电子商务原理》一书,该书的作者最近又推出了……

如果你是邮件接收者,对此两种情况,你是不是觉得在邮件中提到你自己的名字会更加亲切和可信呢?大多数情况下,第2种邮件会得到更好的回应,但其前提是用户愿意向该网站提供有关个人信息并愿意接受商品推广邮件。为了制订有效的营销策路,营销人员期望掌握尽可能多的用户信息,但是,商家过多获取用户的个人

隐私已经在某些方面营销到网络营销的正常开展,因为用户对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比较关心,尤其是涉及到家庭信息、身份证、银行帐户、信用卡号码之类的资料。

用户对网络个人隐私的关注

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问题早就引起了关注,但在有关网络营销的文章中,系统谈论个人隐私的并不多,更多的为法律专家所讨论,其实个人隐私是网络营销中不可低估的制约因素。法律专家研究个人隐私保护往往从现有法律条文的适用性等方面来阐述,而对于个人隐私如何影响经营活动则很少提及。随着用户用户个人隐私

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用户的个人保护意识也更加强烈。以美国为例,调查表明,用户关心个人隐私的程度一直处于比较高的水平,仅有5.5%的用户表示不怎么关心个人信息。美国互联网用户关心个人隐私的水平(%代表回答者的比例)

2000年2001年

非常关心29.5%23.1%

比较关心61.7%71.3%

不关心8.8%5.5%

个人隐私对网络营销的影响

个人隐私问题如何影响网络营销呢?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网站要求用户登记很详细的个人信息,除非对该

服务特别有兴趣,很多人可能会选择放弃注册,对商家来说,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一个潜在用户。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正因为用户对于个人隐私的重视,已经成为企业增加email营销预算的主要障碍。下面是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对于美国营销人员的调查结果:增加email营销费用的主要障碍(%为回答者的比例)

个人隐私问题38%

顾客为非网络用户30%

效果不明显26%

缺乏资源或实施能力17%

营销效果报告不可信17%

没有足够的内部列表12%

费用太高4%

操作复杂4%

以上都不是11%

n=190,

另一种情形是,为了获得某个网站提供的服务,用户不得不填写个人信息时,往往会提供一些不真实的信息,通常又难以验证,这样根据用户在线填写的信息来开展针对性的网络营销服务往往会形成信息的错误传递,造成效果不佳或者起源浪费。这种现象值得引起重视,即根据信息适量原则来保证网络营销与个人隐私的和谐。

个人信息的适量原则

在网络营销活动中,为了研究用户的上网/购买习惯或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往往需要用户注册,根据不同的需要,要求用户提供的信息也有所不同,最简单的如在论坛注册,可能只需要一个笔名和电子邮件地址,而在一些网上零售网站则可能要求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甚至还会要求用户对个人兴趣、性别、职业、收入、家庭状况、是否愿意收到商品推广邮件等做出选择,在一些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甚至不得不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号码。

但很明显的是,要求用户公开个人信息越多,或者是用户关注程度越高的信息,参与的用户将越少,为了获得必要的用户数量,同时又获取有价值的用户信息,需要在对信息量和信息受关注程度进行权衡,尽可能降

低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程度,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信息。这就要求在各种注册程序中对于信息选项进行充分的论证,既要考虑到用户公开个人信息的心理承受能力,又要保证获得的用户信息都有切实的价值,对于可有可无的信息,坚决取消,而对于用户关心程度较高的信息,则应采取甚重的态度,只有到非常必要时才要求用户提供,同时不要忘记公开个人隐私保护条款,尽可能减少用户的顾虑。

要求用户公开个人信息越多,或者是用户关注程度越高的信息,参与的用户将越少,为了获得必要的用户数量,同时又获取有价值的用户信息,需要在对信息量和信息受关注程度进行权衡,尽可能降低涉及用户个人隐私的程度,同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信息。

互联网上个人隐私遭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最严重的情形,包括信用卡信息被盗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家庭信息联系被人利用,受到骚扰甚至被骗,造成人身伤害等等。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这么

严重,只是个人信息被企业用于开展各种营销活动,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最近看到国外一个网络营销专栏作家的文章,由于他几乎在每篇文章中都留下了自己的email地址,以便和读者交流,结果现在每天收到数百封垃圾邮件,2002年7月份每天接收的垃圾邮件是一年前同期的6.5倍!笔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在网上营销新观察网页上公布的服务邮箱中每天同样收到大量的垃圾邮件,并且一天比一天多,很显然,这些电子邮件地址被一些非法用户所收集,然后出售或者发送商业广告。这些邮件地址一旦被垃圾邮件数据库收录,必定要影响正常的通信,每天花费在处理垃圾邮件上的时间将越来越多,同时真正有效的

信息则可能被淹没或者误删。电子邮箱地址被他人任意使用便是典型的用户个人信息被侵犯的例子,当然用户关心的个人隐私远不止email地址一项内容。

个人信息在营销中的作用

网络营销的特点之一是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营销,其前提是对用户信息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姓名、职业、爱好、电子邮件地址等等,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对用户信息了解越少,个性化服务的效果也越低。以email营销为例,我们可以对比两种情况:

(1)发信人对收件人信息不了解,邮件的开头可能是是:亲爱的用户:本站新到一批电子商务系列书籍,如果您有兴趣的话……

(2)当发件人明确知道收信人的信息时,邮件内同可能是另一种情形:亲爱的冯先生:感谢你在3个月前惠顾本站并购买《电子商务原理》一书,该书的作者最近又推出了……

如果你是邮件接收者,对此两种情况,你是不是觉得在邮件中提到你自己的名字会更加亲切和可信呢?大多数情况下,第2种邮件会得到更好的回应,但其前提是用户愿意向该网站提供有关个人信息并愿意接受商品推广邮件。为了制订有效的营销策路,营销人员期望掌握尽可能多的用户信息,但是,商家过多获取用户的个人

隐私已经在某些方面营销到网络营销的正常开展,因为用户对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比较关心,尤其是涉及到家庭信息、身份证、银行帐户、信用卡号码之类的资料。

用户对网络个人隐私的关注

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问题早就引起了关注,但在有关网络营销的文章中,系统谈论个人隐私的并不多,更多的为法律专家所讨论,其实个人隐私是网络营销中不可低估的制约因素。法律专家研究个人隐私保护往往从现有法律条文的适用性等方面来阐述,而对于个人隐私如何影响经营活动则很少提及。随着用户用户个人隐私

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用户的个人保护意识也更加强烈。以美国为例,调查表明,用户关心个人隐私的程度一直处于比较高的水平,仅有5.5%的用户表示不怎么关心个人信息。美国互联网用户关心个人隐私的水平(%代表回答者的比例)

2000年2001年

非常关心29.5%23.1%

比较关心61.7%71.3%

不关心8.8%5.5%

个人隐私对网络营销的影响

个人隐私问题如何影响网络营销呢?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网站要求用户登记很详细的个人信息,除非对该

服务特别有兴趣,很多人可能会选择放弃注册,对商家来说,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一个潜在用户。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正因为用户对于个人隐私的重视,已经成为企业增加email营销预算的主要障碍。下面是网络广告公司doubleclick对于美国营销人员的调查结果:增加email营销费用的主要障碍(%为回答者的比例)

个人隐私问题38%

顾客为非网络用户30%

效果不明显26%

缺乏资源或实施能力17%

营销效果报告不可信17%

没有足够的内部列表12%

费用太高4%

操作复杂4%

以上都不是11%

n=190,

另一种情形是,为了获得某个网站提供的服务,用户不得不填写个人信息时,往往会提供一些不真实的信息,通常又难以验证,这样根据用户在线填写的信息来开展针对性的网络营销服务往往会形成信息的错误传递,造成效果不佳或者起源浪费。这种现象值得引起重视,即根据信息适量原则来保证网络营销与个人隐私的和谐。

个人信息的适量原则

在网络营销活动中,为了研究用户的上网/购买习惯或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往往需要用户注册,根据不同的需要,要求用户提供的信息也有所不同,最简单的如在论坛注册,可能只需要一个笔名和电子邮件地址,而在一些网上零售网站则可能要求填写详细的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甚至还会要求用户对个人兴趣、性别、职业、收入、家庭状况、是否愿意收到商品推广邮件等做出选择,在一些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甚至不得不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