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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设计规范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煤矿;主副井;通风设计

众所周知,现如今我国主要能源中煤炭的占有量依然保持着,煤炭对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作为煤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通风系统关系着井下采煤人员以及整个煤矿的生产安全,只有在煤矿建井初期,优化煤矿通风设计,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为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的生产事故,保障煤矿顺利运行。

1 矿井通风的设计要求

新建矿井的通风设计应该满足煤矿基础建设时期和后期煤矿开采时期的不同要求,同时要注重兼顾已有矿区和未来扩建矿区的发展要求。从矿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井下通风设备、通风线路、实际通风效果都要有合理的控制,满足矿井各个时期、各个巷道、各个采煤工作面的实际通风需求。

通常情况下,煤矿的通风设计应该区分为基础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基建时期通风设计主要考虑主副井井筒、井底车场、基础水平运输大巷、各井下硐室、上下山以及通风巷道建设时的通风。生产时期的通风是在原有基建通风的基础上,考虑采煤工作面、后期掘进巷道以及全矿开拓时期各巷道的通风。矿井通风是井下生产的最基本保障,必须确保进风口的新鲜风流无粉尘、杂质、有毒有害气体等,通风系统自身要具备抗灾能力强,结构简单,通风效果稳定可靠等必备特点。

2 矿井通风的设计内容

2.1 矿井通风系统

(1)煤矿建设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以满足通风要求。

(2)因为通风进出口的不同要求,主副井提升设备的不同也决定了通风系统的风口选择,对于采用漏斗提升或者皮带运输的井筒不能作为进风井。

(3)通风系统提供的风量应该满足或者稍稍超过矿井所需风量,对于局部的巷道和工作面应该具体分析,采用局部通风设备,满足实际要求。

(4)因为井下特殊的环境条件,煤矿瓦斯与地热的存在使得通风系统对于回风巷的选择以及回风风流的控制必须严格标准,回风风流中含有的煤尘、少量煤层瓦斯等具有爆炸危险,应该积极避开井下炸药存放地,及时汇入总回风巷道。

(5)无论煤矿三个立井如何安排通风口,都要考虑到全年内地区风向变化,最大程度上去控制进风口的新鲜风流。

(6)对于井下配电室的通风应该设置独立的风流循环系统,不能与采面、运煤巷道等其他生产巷道混用,回风风流可以被及时引入回风巷。

综合上述各种要求,结合煤矿地质条件和煤层条件,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确定科学经济的矿井通风系统。

2.2 矿井风量和通风阻力

矿井总进风量的计算,需要综合井下采煤采准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以及其他通风点的风量实际需求。总风量要按照井下同时工作人数的最大值来计算,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工作人员每人每分钟供风量应该不少于4立方米,而工作面和硐室以及其他通风点的风量通过计算求出,取最大值。

矿井通风阻力是指风流经由煤矿进风井口流入,由回风井口流出这一过程中,各个通风道路所产生的摩擦力和局部通风阻力的总和。根据煤矿所处地区的大气压和煤矿井巷实际情况,原则上矿井通风阻力不能超过2940Pa。因为煤矿生产时各采面和井巷是在不断变化的,矿井通风阻力也会随之变化,所以在矿井通风阻力计算中,要选取一个最小值,一个最大值,分别进行考虑。

2.3 通风设备的选择

矿井通风设备主要是通风机,考虑到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矿井必须具有两套同等通风能力的主通风设备,一套运行,一套备用以应对意外情况。按照通风机的服务范围,可以将其分为三种:服务全矿或主要采区的主通风机,调节矿井某一支路通风的辅助通风机和服务矿井局部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而通风机可以分为两类:离心式通风机和轴流式通风机,两者由于内部动轮、扩散器等构造不同,除了主要的通风功能之外还有不同的通风效果。离心式通风机噪音小,结构简单,能够在较大范围内稳定工作,但是它需要反风道通风,风量调节不变。轴流式通风机性能调节方便,可反转反风,但是它噪音大,稳定工作范围较小。

通常情况,煤矿立井开凿和大断面长巷的掘进时通常采用离心式局部通风机,而主通风设备的选择要考虑抽出式通风、压入式通风和混合式通风的不同通风方式各自的优缺点。

2.4 通风网络的选择

对于煤矿进、回风井的布置,主要有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而其中中央式有细分为并列式和边界式,从实际效果来说,中央式一般在基础建设时期就能直接铺设,成本低,投产快,而且地面建筑集中,非常便于管理,同时,井下便于延伸,但另一方面,由于通风设备集中,使得通风路线加长,风阻较大,而对角式通风恰恰相反,风路短,风阻小。通风网络通常有串联、并联和角联三种基本形式,实际设计中,通常采用并联网络,其特点是总风阻小,各通风支路相对独立,总风量易调节,实际通风效果好。

3 煤矿建井中通风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3.1 风机选择问题

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就是风机,它的正确选择直接关系着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上述讨论中不同类型风机的特点,结合煤矿现有的条件,综合经济条件、实际需求、后期发展等各种因素选择合理科学的风机组合。很多时候,煤矿为了加快投产速度,盲目地缩短基建过程 ,对于通风设备的选取往往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不能满足煤矿后期扩建时的需求,这无疑给煤矿生产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也会增加额外的投入。

3.2 通风设备的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建成以后,对于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通风的主要任务就是满足井下工人安全生产需要,随着采煤工作的推进和新巷道的掘进,矿井的通风量会一直变化,通风设备的反应、通风效果和稳定性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加强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于异常状态的监控和检修,对于延长通风设备寿命,保障井下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3.3 强化通风管理意识

通风设备的安全可靠很大程度上需要管理者的规范使用和维护,煤矿管理部门应从制度上和管理理念上重视通风安全,树立危机意识,优化和完善通风设备管理制度,从各个细节着手,全方位地保障通风安全。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满足通风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针对通风设计各主要内容的分析,总结出一套有广泛适用性的通风设计方案,同时,还要考虑到煤矿建设在遵循基本安全原则的情况下,要切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最合适的通风方案,为煤矿长期的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徐刚.矿井通风设计之我见[J].中华民居,2012(03).

[2]石远方.浅谈矿井通风设计采取的保护措施[J].科技与企业,2011 (14).

[3]陈少千,俞龙华.矿井通风浅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7).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第2篇

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瓦斯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瓦斯事故超前防范,强化煤矿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扎实开展煤矿瓦斯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瓦斯事故,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

(三)建成永川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

(四)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体系;

(五)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0__年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20__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刻认识煤矿瓦斯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增强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一季度调整完毕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重庆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办公室成员。

2.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刻吸取瓦斯事故教训,切实用瓦斯事故教训推动瓦斯治理工作,扭转我市瓦斯治理工作的被动局面。20__年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3人以内,瓦斯较大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杜绝瓦斯重、特大事故。

(二)坚定瓦斯治本决心,强化瓦斯抽采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政策,确保完成瓦斯抽采利用目标

1.深入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南昌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重要文章精神,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强化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所有瓦斯抽采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监测计量系统,将瓦斯抽采计划下达到有关煤矿,坚决完成全年瓦斯抽采总量4.2亿m3,利用3.1亿m3任务。抽采量达到100万m3/年的矿井,必须进行综合利用。

2.坚决贯彻抽采达标防范瓦斯事故治本之策,推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迈上新水平。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即煤层吨煤瓦斯含量、瓦斯压力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凡是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达不到规定的矿井或新建矿井没有落实先抽后采规定的,严禁组织采掘作业。

3.贯彻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的经济政策,做到用足用好。要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财政补贴等多项经济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鼓励煤矿企业成立瓦斯抽采利用专业化公司,实现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化。

(三)强力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初步建成全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格局

1.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步伐,严格按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标准,着力建设“十六字”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在今年第四季度建成永川区等5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区县,建成松藻煤电公司石壕煤矿等24个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并组织验收。

2.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依法治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月底前、6万吨/年及以上高瓦斯矿井年底前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突出矿井必须开展直接测定瓦斯含量工作。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提请地方政府坚决实施关闭。

(四)坚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瓦斯治理监管监察,深入推进瓦斯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煤矿矿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带班跟班入井,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防突采掘面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2.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管监察手段,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切实搞好瓦斯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加强对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规定的日常监督,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业务指导,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瓦斯治理措施。

3.深入开展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二季度开展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隐患整改督查工作,特别是对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区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第二阶段隐患限期整改工作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检查验收从20__年9月起开展,严格按照标准对辖区内煤矿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检查情况须报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4.继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煤矿企业切实加强对各煤矿特别是突出矿井、突出头面的重点检查、重点调度、重点监控。凡瓦斯超限的必须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凡瓦斯超限频繁或瓦斯长期偏高的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高度重视;凡发现“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矿井通风、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完善等重大隐患的,必须停产整顿。

5.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三同时”瓦斯治理监管监察。加强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整合矿井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力度。独立新增或技改抽采系统设计的,其抽采设计必须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技改矿井、整合矿井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必须采用现生产水平的煤样和资料。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必须对所有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重新进行鉴定。

6.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8号令《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和29号令《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矿井实行每月计划配风、每旬测风、按需调风,严格实行通风挂牌管理制度。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矿井通风系统总进回风巷、矿井一翼的总进回风巷设置永久测风站和风速传感器,采

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设置临时测风站。回采工作面严禁巷道式(多硐、树枝状)采煤。实行瓦斯超限问责和分级处理工作制度。在第三季度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

(五)依靠科技进步,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建立有重庆特色的煤矿瓦斯治理机制

1.全力推动市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上档次,促进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企业瓦斯治理中心和防突“三专”队伍,推广低透气性煤层群无煤柱煤与瓦斯共采技术和煤与瓦斯突出实时诊断系统,力争在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技术、瓦斯抽放钻孔快速施工装备及工艺技术、瓦斯高效抽放技术、瓦斯(煤层气)净化提纯技术等关键技术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2.加强和完善煤矿瓦斯专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在第一季度完成专家库建库工作,在重庆市煤炭行业专家库中建立瓦斯治理专家组(含采矿、通风、安全专家等),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和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持,实行全市统一建库、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六)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工作,建立系统运转正常、数据准确、监控到位、监控有效、反应敏捷的安全监控系统

1.着力构建重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12235”工程。即建立1个重庆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22个区域性片区维护分站、35个维护点,覆盖全市所有煤矿,3月底初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6月底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区县所有煤矿实现瓦斯集中联网监控,力争实现全市集中联网监控。通过重庆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督促煤矿企业开展一般维修和定期调校工作。

(七)全面加强煤矿瓦斯基础和管理,提高煤矿瓦斯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抓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确保瓦斯地质图编制质量。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必须按重庆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瓦斯地质图编制、审查,并按规定上报全国编图技术工作组。

2.强力推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瓦斯治理重要工作来抓。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化建设,年内力争50%的煤矿达到一级通风质量标准。同时将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作为监察监管的重要内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3.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情况统计,全面掌握我市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动态掌握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状况,特别是矿井瓦斯抽采量、利用量、抽采浓度;瓦斯超限次数;矿井绝对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最大压力和最大含量等各项基础数据。

4.切实抓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在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的同时开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工作。在第二季度完成近3年降低瓦斯等级矿井的重新鉴定工作;在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降低瓦斯等级。突出矿井周边相邻矿井开采同一煤层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矿井煤层一律按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管理,并按突出矿井监察监管。

5.强化煤矿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工作,用数据支撑通风可靠。要加大宣传、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保证煤矿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工作顺利开展,强化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不合格设备的整改工作,凡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合格后实行检测检验挂牌管理,确保矿井通风设备可靠连续正常运转。

6.提高煤矿安全评价质量。煤矿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必须附近期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和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现生产水平煤层爆炸和自燃倾向性资料。通风可靠结论必须附有效的主要通风机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并现场悬挂检测检验合格牌。

7.建立健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和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两个责任”体系,建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防突机构和防突专业队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技术和经验。高瓦斯、突出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达到国家相关任职要求。

(八)切实开展矿井采掘部署“三审查”,为瓦斯治理提供必须空间和时间

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每年底要开展“三审”工作。一是要开展审查煤矿年度采掘生产部署;二是在审查矿井采掘生产部署的同时审查矿井的年度瓦斯抽采计划;三是在开展采掘生产部署和瓦斯抽采计划审查的同时,还要同时审查矿井生产煤炭储量准备。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第3篇

1.1矿井发展历史

1.2矿井地理位置

1.3矿井地质概况

1.4矿井煤层赋存情况

1.5矿井瓦斯分布情况

内容参考矿井瓦斯地质图说明书,后附瓦斯含量等值线图

2、2016-2018年矿井基本情况和瓦斯治理情况

2016年-2018年4月矿井处于停产中。

2.1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2017年度瓦斯等级鉴定,xxx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52m3/min,属低瓦斯矿井。

2.2矿井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并列式。主斜井、副斜井为进风,回风竖井为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配备两台同等能力、同等型号FBCDZ-6-No23(B)轴流式对旋主要通风机,电机额定功率2×200KW。

由于煤炭市场低迷原因我矿2016年至2108年4月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一通三防”井下夜班瓦斯检查、束管监测、测风、监测监控四项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全部正常作业。

主扇每月月底进行切换,主扇风叶角度为-9°,矿井负压740pa。矿井总进风量为2410m3/min,总回风量为2480m3/min,其中辅助水平523 m3/min ,11-101综采工作面进风1213m3/min,为了节能减耗,经上级公司批准,我矿轨道下山、皮带下山局部通风机停止供风并进行了密闭。

2018年4月复工后,现主要通风机风叶角度-9°,排风量为4398m3/min,负压1510pa,矿井等积孔2.02㎡。矿井总进风量为4337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为1535m3/min, 副斜井进风为2802m3/min,矿井总回风量4398m3/min。矿井有效风量4310m3/min,有效风量率97%,矿井需要风量3214m3/min。

矿井回采工作面采用“W”型通风方式,配风量为934m3/min,回风流瓦斯浓度0.06%,掘进工作面采用FBD-NO6.0/2×11KW、2×15KW局部通风机,配风量达到应配风量以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0.04%,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0.08%。

2.3通风设施变化情况

我公司复产后,井下构筑大量的临时通风设施,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将临时密闭、临时调节风窗全部永久性构筑,并将木风门涂刷防火漆,部分风门包覆铁皮,通风设施的完善确保了矿井的通风可靠。

2.4矿井瓦斯监测监控

矿井于年月安装重庆煤科院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软件为KJ90NA,年月对监测监控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来KJ90NA系统改造升级为KJ90NB系统。安装监控服务器两台,监控主机两台主机,具有双机热备功能自动切换并与UPS后备电源相连接,实现四级联网,并对联网的主机装备了防火墙。局域网用户安装了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均持证上岗。

地面设立监测监控中心室、仪器仪表设备库、终端设备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按要求安设了瓦斯、风速、一氧化碳、温度、烟雾、水位、局扇开停、风门开关、风筒状态等传感器,能够对有关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监控。传感器安设数量、安设地点符合要求,每15天对瓦斯传感器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灵敏、可靠。瓦斯监控系统装备齐全、运行正常、闭锁可靠,符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要求。

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装备使用情况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数量

(台)

使用数量

(台)

备用量

(台)

备用量

(台)

备注

监控分站

远程馈电断电器

甲烷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

负压传感器

氧气传感器

二氧化碳传感器

设备开停传感器

风筒传感器

烟雾传感器

风门开关传感器

液位传感器

2.5矿井综合防尘和防灭火系统

2017年7月xxx煤尘爆炸性及煤层自燃发火期由  进行鉴定分析。

11#煤层有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类,自燃倾向性性质为自燃。

综合防尘系统:矿井地面污水处理站有容积为900m3供水池。井下防尘管路覆盖全矿井防尘区域,大巷主要管路使用直径为φ108mm钢管,其它巷道管路使用φ75mm钢管。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设置放炮水幕;并采用湿式打眼。井下各转载点喷雾全部安装齐全并能正常使用。严格执行炮前、炮后洒水消尘,各转载点均设有喷雾,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定期进行洒水。

防灭火系统:采取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措施,主要有工作面采用黄泥灌浆及喷洒阻化剂防灭火方法。矿井KSS-200束管监测系统于2013年12月安装并投入使用。井下共设采样点4个。每天对采空区进行一次采样、化验、分析,为煤矿自燃火灾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监测监控按规定均在采煤工作面、采区回风、总回风、皮带下风侧安装了一氧化碳传感器。防灭火仪器仪表按规定配备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测校验。

2.6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

2.6.1机构设置

矿长是“一通三防”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通风部部长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通风所有工作。通风队下设瓦斯组、工程组、综合防尘、防灭火组和仪器仪表管理员,负责全矿井的通风系统管理,瓦斯管理,通风设施的构筑,综合防尘,防灭火等工作。

2.6.2人员配备情况 

瓦斯治理工作主要以通风队为主,设有瓦斯组、工程组、综合防尘、防灭火组等专业机构人员,共25人。2018年根据我矿领导层决定成立调度信息中心,监测监控中心由调度信息中心进行管理。

xxx“一通三防”人员配备情况表

名称

配备人数

合计

备注

总工程师

通风部

通风队

瓦斯组

工程组

防尘组

防灭火

调度信息中心

合计

2.7资金投入

从2018年至今集团公司、xxx近年来加大瓦斯治理安全投入,通过对通风系统的改造,加快技术改造和装备提升步伐。累计使用231.68万元,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投资费用(元)

主要巷道刷大白

回风巷巷道维护

进风供热系统改造

副斜井井口彩钢棚改造

主要通风机检修

自救器更新补充

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多参数测定器更新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风筒更新

KSS-200束管监测系统更新

合计

2016-2018年瓦斯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简表

2.8设施、设备投入

从优化矿井“一通三防”系统入手,不断加大对“一通三防”系统和设备设施投入,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全面加强。从2018年至今,通过对各条巷道维护、改造,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通过对主要回风大巷刷大白,切实有效的降低了矿井通风阻力;在掘进工作面更换大功率通风机,确保风量满足生产需求。通过近年来不断对通风设施的不断完善,通风系统可靠性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2.9科研成果

xxx在三年瓦斯综合整治期间,按照两级集团公司的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同时积极联合各资质单位,并就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本矿实际的瓦斯治理技术及办法。具体如下:

2.9.1

2.9.2

2.9.3

2.9.4

通过聘请资质单位对矿井各煤层瓦斯基础参数的测定、瓦斯规律的研究和通风系统阻力的测定。为矿井更加深入的开展矿井“一通三防”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技术保障。

3、目前矿井瓦斯治理情况及治理效果

3.1矿井通风瓦斯现状

通风系统采用中央并列式。主斜井、副斜井为进风,回风竖井为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配备两台同等能力、同等型号FBCDZ-6-No23(B)轴流式对旋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电机额定功率2×200KW,风量范围:3780~8580 m3/s,负压范围820-3200Pa,运行角度-9°~+6°。目前运行-9°,矿井现总进风为4337m3/min,总回风量4398m3/min,负压1500pa, 等积孔2.02㎡。

3.2瓦斯治理方法

3.2.1

近年来,我矿不断加强通风管理,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规范各部门应急处理汇报程序管理。

3.2.2

加大瓦斯监测管理力度,对井下所有进风地点的瓦斯传感器断电值、报警值、复电值全部定为0.80%,回风巷内所有瓦斯传感器断电值、报警值、复电值全部定为0.50%。

3.2.3

加强监控系统内业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瓦斯报警、异常报警、上传中断事故分析追究制度,制定防范措施。二是监控系统推广档案化管理,谁管理、谁签字,谁调校、谁签字,谁检修、谁签字;三是加强我矿通风仪器仪表调校维修工作,按规定正常开展通风仪器日常维修、定期调校,定期检定工作,确保仪器仪表完好、示值准确。

3.2.4

对井下系统的监控系统进行了治理达标,将监控分站全部上架管理,井下所有传感器全部安装了防护罩,防止洒水或碰撞造成误报警,保护传感器不受损坏。

3.3瓦斯治理效果

3.3.1矿井瓦斯涌出量变化

xxx各年度瓦斯涌出量情况对比表

     年度

 

瓦斯量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绝对涌出量

(m3/min)

相对涌出量

(m3/t)

3.3.2矿井风量变化

2016年至2018年4月矿井处于停产中,2018年4月至今,xxx结合井下实际情况,积极对矿井及采掘工作面风量进行了调整,目前矿井风量满足生产需求。具体如下:

xxx(2016~2018年度)矿井风量情况对比表

年度

矿井风量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矿井风量

(m3/min)

3.3.3矿井瓦斯利用变化

矿井瓦斯目前没有瓦斯利用项目。

3.3.4矿井瓦斯超限情况

我公司建立了以矿长为负责人的瓦斯治理行政管理工作体系,负责瓦斯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建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配备通风助理协助总工程师管理“一通三防”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的瓦斯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各个岗位职工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通过三年的瓦斯治理工作,我公司瓦斯防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瓦斯防范意识得到了提升。

目前为止,我矿未发生过瓦斯超限事故。

3.3.5矿井监控系统中断情况

随着矿井监控系统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中断次数逐渐减少。

xxx2016-2018年度监控系统中断情况对比表

年   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监控系统中断次数

3.3.6矿井产量情况

4、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1取得的经验

通过三年瓦斯整治,我矿未出现通防事故,瓦斯超限等事故,生产安全高效,平稳有序。夯实基础,把握关键,开拓创新,统筹兼顾。

4.1.1

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提出的各项要求、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寻找间题和整治安排,针对井下“系统、设施、装备”三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井下存在隐患问題进行大扫除,真正做到井下现场管理和质量标准化标准动态达标

4.1.2

切实落实各项管理策略,提高职工正规操作技术和安全隐患排查能力,我矿以知识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有效带动职工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岗位责任履行能力,潜移默化的将职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4.1.3

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监测监控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安全监测系统管理考核制度》、《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运行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请厂家技术人员常驻,针对控系统上传断线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软件进行升级完善,确保监控系统运行的稳定,减少上传中断、报警、误报警次数,向瓦斯治理工作的四个零指标看齐。

4.1.4

狠抓综合防尘管理工作,加强灭尘效果,将粉尘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防尘设施安装到位、动态使用正常,实现综合防尘管理迈上新台阶。

  4.2管理经验

提高认识,提升境界,明确目标,精细管理

1)以知识为武器,以能力为铠甲,抓好人员管理

(1)切实抓好内部员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教育,认真总结今年以来举办各种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继续采用多样形式举办活动,提高职工自主学习意识,规范职工正规操作,强化职工岗位责任落实。同时,每月认真排出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安全业务学习日,对员工进行应知应会知识、规程措施等方面的学习,不能流于形式。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以“发现人才,锻炼人才”为思路,以技能比武和现场观察等手段从基层中挖掘技术能手,将在职技术员送到基层中去锻炼,督促他们将所学知识和现场实际融会贯通,切实将自身力量挖掘出来,为煤矿事业添砖加瓦。

(3)细化管理,提高井下施工工程的质量标准化水平及文明生产管理水平.井下所有工程,必须派跟班科队干全程跟班,做到同上同下,把关每一道工序,验收每一班工程抓好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的文明生产,不能留尾巴,做到事事有标准,人人有责任。

2)职能部门职能抓,关键人物关键抓

(1)认真贯彻各项制度,真正做到落实到现场干部下井,必须真抓实干,做一个能解决问题,帮教职工的好干部,把下井当做自身义务,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不忽略每一条隐患,不放过每一个三违,将管理工作责任化,精细化,帮助并督促队干及小队骨干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采用齐抓共管,逐级考核的办法,促使现场管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将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

(3)加强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检查井下现场管理动态达标情况及全面排查井下安全隐患;二是不定期对井下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主要检查爆破作业正规操作和放炮警戒执行情况,监督现场警戒设置“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落实情况。

3)以科技为动力,以管理为导航,提高技术水平

严格把关规程措施的编制,做到切合实际,指挥现场。将规程措施贯彻到每一位员工,确保员工真正掌握工作方法,了解安全危险源,明确预防措施,将安全危险系数降到最低点。

3、着手源头、夯实基础,坚持事故“零”理念

(1)实现瓦斯“零”超限

加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和瓦斯超限分级分析追查制度,不断完善正规、常态化的瓦斯综合治理制度实行“瓦斯超限报告制度”,力争实现瓦斯“零”超限。

(2)瓦斯检查“零”漏检

狠抓瓦检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杜绝空班漏检情况。同时严格执行监控系统AQ1029-2007标准,井下瓦斯传感器要做到应安尽安,断电功能可靠,严格按照规定设计,严格按照设计安装,监测监控中心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监控传感器进行调校。对井下瓦斯检查路线进行核审把关,不定期对井下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违章人员,严格处理。

(3)监控传输“零”中断

保证监控双机运行正常,杜绝因人为原因造成上传中断。及时进行主备机杀毒工作,更新升级杀毒软件,监控室内所有电脑严禁上网、下载等工作,任何服务器严禁插u盘或其它存储设备,防止感染病毒。调度信息中心作好与地方网通公司的沟通协作工作,定期巡查通信线路,防止因线路损坏造成上传中断

(4)监测上传“零”误报

抓好传感器的维护和调校工作,采取多装分站、传感器分装电源板的办法束保证传感器供电的稳定性,分站的每块电源板接模拟量传感器的数量最多只能超过两台,使用屏蔽模拟量电缆,减少变频设备对传输信号的干扰。接线盒要密闭防水,接头必须有可靠的固定措施,避免移动传感器造成的异常报警,推广使用传感器保护罩。

(5)爆破作业“零”事故

井下爆破作业严格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爆破警戒距离规定、瞎炮处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火工品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盲目改变施工工艺,增加炸药量。

(6)安全协作“零”距离

安全工作大家搞,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进退,杜绝推卸责任,扯皮现象,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科室服务队组,队组服从科室,做到安全生产和谐发展。

4.3存在的主要问题

4.3.1矿井通风系统

4.3.2矿井综合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

4.3.3其他

5、下一步主要规划

5.1主要措施

5.1.1制定瓦斯综合治理的常规措施

(1)矿井目前已制定并完善了各项“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人员全部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各班瓦斯检查员能够严格执行 “三对口”制度,矿长、总工、部室、队组领导审阅瓦斯日报表、瓦斯监控日报表,能够及时处理当班存在的问题。

(2)为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落实责任、完善设施、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消除各类隐患,杜绝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特制定《xxx“一通三防”管理考核办法》

5.1.2加大“一通三防”隐患整改力度

推进安全预控体系工作要点:一是开展安全会诊,建立专业检查和安全会诊机制,在隐患排查上下功夫,做到覆盖广、排查细、整改实;二是定期召开通风例会及各专题会,分析研究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1.3针对存在问题的措施

(1)目前我矿处于复工复产前整顿阶段,待复工复产后加快一采区轨道巷、一采区运输巷掘进进度,及时与一采区回风巷贯通。

(2)由通风部牵头组织通风队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综合防尘设施逐步按标准进行完善,保证各项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3)由通风部牵头及时联系厂家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东翼防灭火系统,将束管监测监控管线、黄泥灌浆管路敷设到东翼采区。

5.2保障措施

5.2.1指导思想

以两级公司和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向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为目标,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为举措,围绕矿井安全生产实际和矿井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教学基地和教学设施,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实用性安全培训为主线;以实施直观化、形象化教育为手段。突出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职工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水平提高。培育学习型、安全型员工。以合理部署队伍、优化生产格局为手段,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瓦斯无事故,实现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

5.2.2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5.2.3组织保障

(1)抓基础,我们认真接受事故教训,痛定思痛,端正认识,稳定心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和差距,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落实两级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发展

(2)抓制度,各业务科室必须认真总结2018年工作,重新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并下发到各个队组,将管理工作责任化,精细化,帮助并督促队干及小队骨干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3)抓落实,各项制度下发后,各部室、队组要认真贯彻,严格把关,加强考核,采用齐抓共管,逐级考核的办法,促使现场管理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将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

(4)抓经管管理,做好2019年材料回收管理考核制度修订及落实工作。主要是抓好工程质量验收、技术创新管理回收复用及各项材料、机具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岗位责任分工,做好2019年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5)抓监控管理,树立上传中断、异常报警就是事故的理念,提高现场监督检查水平.瓦斯监控的技术升级由通风部牵头,及时与局通风部、监控系统厂家联系沟通,进购先进设备,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并完善监控系统现场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考核,严格落实,2019年真正杜绝上传中断及异常报警现象,向瓦斯治理工作的四个零指标看齐。

(6)抓职工培训,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活动将业务知识传授给职工,提高全员对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强化了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正规操作的现场落实能力。

(7)抓科室业务保安职责,建立“设计、施工、验收”为一体的业务流程,设计标准要高,符合各项要求;施工必须严格执行设计规定,部室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施工工序,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后,由部室牵头进行验收考核,必须严格把关,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

(8)优化安全生产的环境,一是严格把关规程措施的编制,做到切合实际,指挥现场,将规程措施贯到每一位员工,确保员工真正掌握工作方法,了解安全危险源,明确预防措施,将安全危险系数降到最低点;二是结合矿井实际,大胆改革创新,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同时加快技术设计规范步伐,适应新工艺,新系统,新设备

(9)组织所有职工进行深入教育,认真査找不足和问题,并择优采取有效措施,果断整改,从上到下的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强化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正规操作的现场落实能力。

5.2.4政策保障

1)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1)建立、宣贯先进的瓦斯治理理念体系

树立瓦斯治理理念:1、瓦斯不治,矿无宁日;2、瓦斯治理,系统工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3、瓦斯超限就是事故;4、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5、瓦斯可治可防、可控;6、科技创新、防治先行、多措并举、系统联动;7、瓦斯治理,政治思想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组织到位、技术到位。

(2)建立有力的瓦斯治理组织保障体系

① 成立瓦斯治理专项领导组,全面负责瓦斯治理工作。

组  长:总经理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经营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成  员:各专业副总,企划、财务、人力、政工、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通风部,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部长兼任。

由通风部牵头,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瓦斯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文件等编制瓦斯区域治理中长期规划;建立瓦斯防治专项资金;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激励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瓦斯防治中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组织评估本矿瓦斯防治状况,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对瓦斯治理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②各级领导的主要职责:

1、组长是“防治瓦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治瓦斯”的法律法规、政策、指令、决定和标准。对“瓦斯防治”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3、生产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治瓦斯”的法律法规、政策、指令、决定和标准。对审批的“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

4、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防治瓦斯”方面的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5、机电副总经理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治瓦斯”的法律法规、政策、指令、决定和标准。全面负责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瓦斯”工作负责。

6、经营矿长保证“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负责。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所需的资金落实,督促并保证该项资金专款专用。 

7、通风部(队)长在矿长、总工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瓦斯”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通风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根据生产布局及时调整好通风系统,确保系统稳定,配风合理。

8、安监人员狠抓监督,加强监督力度,从中严格治理灾害。负责公司“防治瓦斯”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落实整改情况。坚持深入现场,认真检查现场“瓦斯防治”各项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发现违反规程现象的及时制止处理。

9、生产技术部人员在董事长及总工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开采的技术管理规定和法规细则工作。对各工程的作业规程、图纸、设计方案、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审批严格把关。经常深入一线,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瓦斯防治”技术标准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技术要求的,做好纠正、整改工作。对责任管理范围内的“防治瓦斯”工作负责追查和处理。

10、安监部人员在各种安全工作会议上强调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防治瓦斯”质量检验工作列入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对井下“防治瓦斯”工作各道工序逐段质检,发现隐患立即排查。

11、通风部参与编审“防治瓦斯”方面的各种安全措施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组织编制通风、瓦斯、煤尘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按时参加矿组织的通防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按时做好“防治瓦斯”各种报表的上报存档工作,按照质量标准管理好各种牌板,记录、台帐、报表。参加公司及矿组织的“防治瓦斯”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落实整改责任。

12、机电部负责抓好现场机电运输工作中有关“防治瓦斯”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合理布置电缆,机电硐室,运输轨道,保证区域通风设施的安全、通风畅通,无瓦斯隐患。

13、供应部:负责按“一通三防”计划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供 应所需的材料、配件、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急需的“一通三防”材料、 配件、设备要优先解决。

14、财务科:在编制成本计划时,必须将“一通三防”所需的费用纳入计划,应优先保证“一通三防”计划工程所需的资金,督促检查专项工程资金的投入完成情况。 

15、调度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政策、法规、文件、标准、措施、通报,对“防治瓦斯”重点工作调度、重要隐患落实处理、信息及时反馈。监督各部室“防治瓦斯”措施组织实施、布置情况。对发生的“防治瓦斯”隐患、事故组织调查、应急处理、救援调度指挥向领导、部门报告。

5.2.5投入保障

(1)加大瓦斯治理的投入。把瓦斯治理列为项目管理,在计划和财务上单列。凡属瓦斯治理的巷道工程、扩修和留巷工程与材料、专职队伍、科研所需资金,经业务部门审定认可后,单项列支。要抓住时机,加大力度,倒排工期,对治理工程要提前考虑,优先安排。

(2)淘汰旧设备,强制设备更新。

(3)进一步改革采掘工艺,大力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矿井综合效益。

(4)加大瓦斯综合治理科技投入,鼓励和选拔瓦斯治理专业领城优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研究,破解瓦斯治理难题。对解决瓦斯治理问题有技术创新、效果显著的,按照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实行重奖。

5.2.6科技保障

(1)为了加大瓦斯治理工程力度,科学调整矿井采掘部署,严格落实瓦斯治理规划,根据矿井达标煤量和核定能力安排产量。

(2)要把年度、季度、月度区域瓦斯治理计划、措施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下达、同实施、同时考核。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瓦斯治理总体目标要求

(3)新水平、新采区设计时,严格执行新采区进行煤巷进活动前必须坚持“三不掘进原则”下:一是采区没有瓦斯治理工程设计或设计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掘进;二是瓦斯治理工程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掘进;三是没有“一通三防”安全许可评价不能掘进。

(4)加快科技创新工作,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保障

①密切和煤矿科研单位联系,结合矿井实际,研究创新适合本矿井、本采区的瓦斯治理方法,建立瓦斯治理各环节的企业技术标准。

②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选编先进经验和用得上的适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增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5.2.7人才保障

(1)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凡总工程师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其他行政副职无权改变。行政正职认为需要改变的,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2)加强对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监测工的管理,实行优胜劣汰机制。淘汰不合格的落后的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监测工,补充高素质的职工。提高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监测工的待遇。

(3)参照目前通风技术人员文化层次及素质,首先加大各岗位职工培训力度,定期委派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去瓦斯治理理念新颖、工艺先进的单位学习,其次在全矿范围内吸纳愿意为通风专业奉献力量,并有一定的通风管理知识的人才配备到技术组或队里担任技术员;与合作单位的技术人才进行深层次的交流,吸取瓦斯治理新理念。

(4)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吸引高等学校采矿、通风、地质专业学生来矿工作,并有计划重点培养形成人才储备,实现人才接替良性循环。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和激励政策,实行奖优罚劣,优胜劣汰机制。

(5)每年开展瓦斯治理专业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技术比武,通过比武形式提高瓦斯治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年度内分专业制定专业培训计划,提高全员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矿井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6、今后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和队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作用。

2、井下计划投入生产的综采工作面合理布置通风系统,优化工作面及矿井的通风系统。

3、监测监控方面

①对照监控系统AQ6201、AQ1029规范,对我矿监测系统进行摸排,进一步完善我矿瓦斯监控系统。

②进一步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技术比武活动,将“手指口述”工作法落实到现场,确保职工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4、防灭火方面

利用地面束管系统每天对11-101工作面气体采样分析,并定期对采空区及密闭内气体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定期组织相关部室对黄泥灌浆管路沿线进行巡视,确保管路正常工作;定期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井下各地点防灭火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第4篇

第一部分 填空

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通过。(58)

2、《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已经2013年1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办公会议)

3、必须()齐全,严禁无()或者()失效非法生产。(证照)

4、必须证照(),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生产。(齐全)(非法)

5、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非法生产。(失效)

6、必须在()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批准)

7、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超层越界)

8、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空顶作业。(巷道式采煤)

9、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10、必须确保()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通风系统)

11、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无风)

12、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微风)

1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冒险作业。(循环风)

14、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冒险)

15、必须做到()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瓦斯抽采)

16、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监控系统)

17、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瓦斯超限)

18、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

()。(违规作业)

19、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防突措施)

20、必须()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落实)

21、必须落实井下()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探放水)

22、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煤柱。(防隔水)

23、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规定)

24、必须()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保证)

25、必须保证井下()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机电)

26、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提升设备)

27、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完好)

28、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非阻燃)

29、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非防爆)

30、必须坚持()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矿领导)

31、必须坚持矿领导(),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下井带班)

32、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培训合格)

33、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严禁违章指挥。(持证上岗)

34、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35、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系统后,方可回采。(通风、排水)

第二部分 简答

1、为什么要制定《七条规定》?

一是为了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是为了使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三是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

2、《七条规定》的所指的矿长是谁?

《七条规定》中所指的矿长,包括生产煤矿矿长,各类煤矿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小煤矿实际控制人等。

3、《七条规定》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以人为本,宗旨鲜明。

二是依法依规,言之有据。

三是突出重点,切中要害。

四是简明扼要,耳熟能详。

4、煤矿证照齐全是指依法取得哪些证?

证照齐全是煤矿依法依规生产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准入门槛。煤矿证照齐全是指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六证。

5、何谓证照失效?

每个证照都有一定时效性,超出证载批准的期限,都属证照失效,也不得组织生产,否则也属于非法生产。

6、超层越界是指什么? 有几种情形?

在煤矿《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煤层之外或者区域之外开采,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形:(一) 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二) 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三) 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四)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等。

7、通风系统可靠是指什么?

通风系统可靠是指矿井通风系统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无角联通风等不合理巷道; 矿井通风风流稳定,风量满足生产需求,风速不超限,气体浓度等符合要求; 通风设施控风可靠,强度满足要求; 通风设备性能合格,管理严格。其基本要求可概括为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8、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是什么?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9、瓦斯治理方针是什么?

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10、如何做到监控系统有效?

指煤矿监控系统的设置、配备、使用及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各项规定; 专业人员培训到位并能够正确使用、维护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能够不间断地运行,真实反映煤矿现场情况,准确报警、断电; 煤矿应急管理体系完善,能够根据监控系统及时作出正确的应急反应,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11、煤矿企业和矿井防治水工作应配备的“三专”是指什么?

即专业人员、专职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

12、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什么?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部分 论述题

一、与“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相关的隐患有哪些?

1. 矿井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及时变更矿井相应证照,部分矿井新任命的矿长未获取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

2. 部分矿井在检查时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临时篡改资料的情况。

二、与“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相关隐患有哪些?

1. 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工艺。

2. 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倾角在25度以上的人行道的上口没有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

3. 不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和顶板管理。

4.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木支护、各种支护混用。

5. 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不符合要求,且没有经过矿井和集团公司审批,该工作面已进行回采。

6.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采煤工作面防冲专项设计》要求采煤工作面下巷打注水钻孔150米,实际打注水钻孔60米。

7. 回采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8. 巷道贯通时未按要求停止一头掘进。

9.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复查补充措施没有对临时避难硐室的装备进行明确。

10.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未按要求复审。

11. 矿井停产、检修和限产时没有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措施。

12. 采、掘工作面布置数量违反规程规定。

13. 采掘面在生产前未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14. 采区工程设计未经集团公司批复擅自施工。

三、与“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相关隐患有哪些?

1. 矿井外部漏风率超过规定要求。

2. 未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

3.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4. 未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5. 局部通风不合格:风机安设位置不当、未实现三专供电、无备用风机、风筒不合格。

6.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合格、风门不

连锁。

7. 采掘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未

制定配备计划,未按作业规程要求

进行配风。

8. 测风地点不全。

9. 通风设施管理台账没有密

闭设施内容。

10. 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不全、未制定瓦斯检查计划、领导未按规定审阅记录.

11. 各种通风瓦斯报表、井下牌板记录不全。

12. 突出矿井采掘头面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监检查工随时检查瓦斯。

13. 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不正确。

14. 传感器未定期进行检验调校。

15.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合格,故障断电等功能不全。

16.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参数集中观测系统显示的数据与实测不符。

17. 掘进工作面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未在监控系统上显示。

18. 监控系统报警断电记录内容不全。

19. 使用带式输送机的地点未按规定安设CO 传感器。

20. 矿井未及时修编瓦斯地质图。

四、与“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相关隐患有哪些?

1. 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报告》发现区域内部分防突措施钻孔未打到设计深度,部分没有原因分析。

2. 采区防突专项设计中钻机、钻具设备项内容没有钻头直径参数。

3. 《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检验研究报告》没有鉴定单位的盖章。

4.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无备用泵。

5. 掘进工作面未编制区域消突评价报告,未完全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6. 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达标评价体系。

7. 矿井未及时修编瓦斯地质图。

8. 矿井在编制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未一同编制月度防突措施计划。

9. 突出矿井《采面作业规程》对远距离放炮躲炮距离规定为50米,不符合《防突规定》。

10. 瓦斯日报表无井下充电硐室氢气测定记录。

五、与“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相关隐患有哪些?

1. 矿井充水性图内容不齐全,发生变化后未及时更新,或无周边小煤窑充水性资料。

2. 矿井遇突水点时没有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岩层厚度、围岩破坏情况,没有测定含砂量。

3.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不正确。

4. 《工作面采前防治水安全评价报告》中未未对底板隔水层厚度按照突水系数进行评价。

5. 未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施工探水钻孔。

6. 《探放水设计》中止水套管长度规定为5m ,违反《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十八条岩层中探水钻孔止水套管长度大于5m 的规定。

7. 《工作面采前防治水安全评价报告》中未未对底板隔水层厚度按照突水系数进行评价。

8.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按规定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

9. 矿井未按规定每半年修订一次防治水基础台账(共计十五项) 。

10.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编制不全。

11. 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未编制、内容不完善。

12. 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未按规定执行、未查明采空区情况、不规范。

13. 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探放水设计不合格、记录不规范、未按设计和措施进行探放水。

14. 未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未建立防治水专业队伍。

15. 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范措施未单独编制,内容简单。

16. 掘进工作面出水点无水文观测牌版。

17. 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未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并批准进行施工。

18. 矿井制定的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内容不全;

六、与“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相关隐患有哪些?

1. 在用设备管理不到位,部分设备未进行编号管理或设备管理标识牌丢失,设备铭牌丢失后,无法与台帐对应。

2. 安全标志台帐不规范,存在登记的设备型号、安标证号等与实物不符、大型设备配套安全标志部件未建帐等情况。

3. 矿井主要设备(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压风机、主提升绞车、架空乘人装置) 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取得运行许可证或者过期。

4. 未按规定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

5. 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不合格。

6. 主要设备单回路供电:主排水泵、空压机、地面瓦斯抽放泵站。

7. 井下使用淘汰目录中的PZC-5I 型喷浆机。

8. 带式输送机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安设位置不当。

9. 高瓦斯、突出矿井及直径1.8m 以下的主要通风机未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10. 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点的间距超过15米。

11. 永久避险硐室设备电源、高压气瓶没有测试记录。

12. 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开关未做漏电试验。

13. 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开关检修、调整时未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4. 空压机出风口管路上未安装释压阀、止回阀。

15. 提升人员用绞车滚筒上缠绕3层钢丝绳,不符合规定。

16. 矿井提升人员副井钢丝绳连接装置未按规定探伤。

17. 紧急避险系统整体设计方案、验收报告未报驻地煤监机构备案。

18. 建设矿井安装的安全设施设备与《安全专篇》中设计不一致。

七、与“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相关隐患有哪些?

1. 三项岗位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一般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2. 矿井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3. 矿井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 矿井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

5. 未按规定入井带班,带班记录不完善、档案管理不合格。

八、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哪些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 瓦斯超限作业" ,是指有哪些情形?

(一) 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三) 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二) 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十、"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是指哪些情形?

(一) 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二) 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三) 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四) 违反规定串联

通风的;

(五) 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

系统的;

(六) 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

点风量不足的;

(七) 采区进(回) 风巷未贯穿

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

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

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九)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 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十一、" 超层越界开采" ,是指哪些情形?

(一) 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二) 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三) 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四)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十二、"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是指哪些情形?

(一) 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二) 突出矿井在2006年1月6日之前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或者在此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三) 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四) 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五) 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矿井通风设计规范范文第5篇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1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xx]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xx]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xx]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