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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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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方案

房产开发方案范文第1篇

一、目标任务

以做大特色产业规模为主线,以实现渔(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优势品种,实施水面综合开发,开展低产池塘改造,推进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抓好特色品种繁殖(养殖)基地和渔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水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改造低产池塘3500亩,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及环境整治,池塘(农用塘)蓄水达2米以上,进、排水及拦鱼设施完好;二是建立标准化养殖示范区3处,面积5.5万亩,要求:制定标准化养殖操作规程,有水面养殖证、无公害养殖基地批复和水产养殖生产、水产养殖用药、投入品投放、产品销售等记录;三是优化渔业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三角帆蚌繁育良种场建设项目、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建设项目、环鄱阳湖现代渔业建设项目。

二、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冬季水产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石和平任组长,各相关乡镇要成立冬季水产开发领导小组,明确领导,专人负责,加强对冬季水产开发的指导。

2、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抓好环鄱阳湖现代渔业项目建设(矶山湖珍珠养殖示范基地改造1500亩),按“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要求,以标准化池塘改造为主,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

3、创新开发机制。各地应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整合项目资金,把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水利冬修、血防治理等工程项目与水产冬季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水面经营权改革,延长水面承包期,把水面经营权流转与水面开发结合起来,加大对优势产业重点的扶持力度,引导和促进其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投入水产开发。

4、着力品牌打造。积极创建品牌,强化渔业生产单位和企业的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水产品牌。着力打响具有*水产特色的“龙卷风”、“珍珠村”、“鄱湖舟”等全省知名水产品牌。

房产开发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按照“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纠建结合、系统治理”的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房地产领域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强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县房地产建设管理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商品房开发、销(预)售及权属登记等管理环节,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阶段性目标和主要措施。在认真开展房地产领导突出问题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通过专项治理,使房地产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有序规范,保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治理内容

集中治理违规建设、违规销售及物业管理“楼霸”行为。

(一)清理经营主体,严格市场准入。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其开发业绩及运营情况,审核其开发资格,确保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与实际经营能力相符。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对房地产开发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有举报、房价过高及有不良记录企业的项目进行核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领域出现的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重复抵押、虚假按揭、合同欺诈、违规广告或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三)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将商品房预售款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购房人购房资金安全;严格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一房一标价”;出台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实现;建设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将房地产企业的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系统,适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合同监管,促进诚信经营。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统一按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实行网签,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核,杜绝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切实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一要坚持商品网上签约和即时合同备案制度。严格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预售登记备案和房产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房一号一合同”,杜绝“一房多卖”。二要建立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在县住建局统一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体系,预防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发生。三要强化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管理,建立银行专户;落实专人管理,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禁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挪用他用。四要加强房产登记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许可、预售许可建立预(销)售信息和登记工作。严格“小产权房”登记关口管理,“两清”和“三违”房处罚及办证管理。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5年4--5月)

在“政务公开网”开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公布治理工作进展。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2015年5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二)组织检查(2015年6--7月)

领导小组对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项目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重点检查为:

1、有投诉举报的项目;

2、销售价格明显超过调控目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有不良记录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开发项目。

(三)问题处理及整改(2015年8--9月)

2014年8月起为问题集中处理阶段,9月底前要对所查问题依法处理完毕,要求有问题的企业完成整改,向局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四)总结通报(2015年10--11月)

召集领导小组对全县的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1、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结果,督促相关开发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选择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在媒体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总结教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3、开展工作总结,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房产开发方案范文第3篇

二、荆州房地产市场:整体良性发展与现阶段迅速升温1、湖北省宏观政策的指导年6月,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湖北省政府出台《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商品房市场,保证房产市场健康发展。2、政府出台房改政策,取消福利分房自年年底荆州政府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个人购房数量骤增。同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消费者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商品房的需求也持续呈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商品房市场迅猛发展。3、人口城镇化,扩大了市场消费需求。荆州是一个文化古城,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就是连贯南北的交通要塞和物资集散地,随着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吸引了许多外地人来荆州投资经商。另外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村人口城镇化,城镇人口大量增加。这些都为荆州市的商品房消费市场增添了新的主力军。4、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消费能力逐步增强。年荆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3元,上年增长7.4%。人均消费支出5400元,增长3.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502元,增长3.9%。(摘自:《荆州纵横》之《年荆州市经济运行特点、问题及对策》)年荆州市完成生产总值43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00元,比上年增长7.2%;农民人均纯收入3002元,比上年增加500元,增长20.0%,增长速度创九年来最好水平,增长速度居全省第一位,增加绝对额居全省第二位。(摘自: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年经济发展情况新闻稿》)以上数据反映了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与消费仍蕴藏着较大的增长潜力。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住旧楼房和平房的居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以旧换新,以小换大,逐渐从追求“居者有其屋”向“居者优其屋”发展。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等消费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城市消费品市场的活跃,汽车、住房消费的增加预示着新一轮消费结构升级已为期不远。5、同类物业的市场情况荆州花园、顺驰太阳城、翰林苑、观邸、白云绿水、丽景家园等一批高档次概念住宅的推出,完成了对本类产品的市场说明任务,人们对高档住宅已广为认同和接受,希望拥有这类高档住宅。在此基础上,本类产品的推广、销售也逐步成熟,深入人心。

三、荆州房地产消费市场的新机遇:旧城改造与银行按揭1、旧城改造,造成了需求量的增加鉴于原荆州城内人口密度过大的状况,为减轻市政压力,年,政府出台“为古城减压,城内只许拆房,不许建房”的新规划,开始对城墙及城内古迹、古建筑加以保护。同时下令城内十二万人外迁六万,短期目标是三年迁出三万人。这给城外的房地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2、银行按揭政策的出台,让大量经济实力不是很强的家庭也步入了购房者的行业,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在银行按揭政策,这些消费者通常仅需支付相当于总房款两至四成的首付款,即可提前入住,享受房产的居住权。这就大大增加了消费人群数量,有效刺激了房地产市场。

第二章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址新风小区二期工程——城南春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荆州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的大学城的中心。北临城南片区交通主动脉——高规格景观路南环路,目前南环路拓宽工程已顺利结束;西面的屈原南路,是连接南环路与市中心的纽带,其拓建工程已经动工,预计年底将全部竣工,届时将大大改善目前需绕道进入市中心的状况,在相当大程度上增强本项目的地理优势。

二、项目规模“新风小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1730.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300平方米,总居住人口2639人。其中,已开发的一期工程用地面积9666.61平方米,建筑面积2平方米。本项目“城南春天”为“新风小区”二期待建工程,目前已列入荆州市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用地面积5206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平方米,其中含住宅建筑面积70803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9659平方米,公建面积1538平方米。总套数为636套,入住人口约人。

三、总体规划设计理念1、充分利用本地块的地理优越性及周边的自然资源,注意人文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创造既能享受现代都市文明,又能享受生态自然的居住环境;2、适应大学城、开发区高知人士需求,创造切合二十一世纪生活模式的、高尚、新颖、舒适的居住环境;3、在延续一期建筑风格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利用科学的环境规划方法,为荆州市的住宅小区发展创造良好的典范。

四、总体规划构思本项目参照浙江、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房地产业精萃,吸取各地域房地产业界的优点,接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邀请国内知名景观设计单位、规划大师倾力打造,对建筑外立面、户型设计、楼宇间距、休闲会所、中心广场等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小区内配套设计齐全,规划建设5000平方米中央绿地广场、约1000平方米时尚休闲会所、400米特色商业街、大型地下停车场、社区医疗保健站、健,以及健身房等娱乐休闲设施。1、规划结构小区以城市主干道、小区广场、小区干道、小区道路为网络。整个小区地形成矩形状,以南环路上设入口广场,其余路设次入口,小区中心设区内广场,小区主干道串联若干个小区广场作为主交通网络。2、建筑单体设计小区建筑单体呈南北向,以点面结合式布局,以小区主干道组织交通,均设公共绿地,单位建筑间路保持规定系数以上,使每个建筑具有较多绿地、阳光和较好通风。建筑底层设汽车库,均与区内主干道相连。中心广场设置中心会所,满足小区管理、服务、休闲等配套所需。次入口设置相应的管理用房和停车场地。小区住宅单体定位于公寓式住宅,由不同户型组成,兼有舒适、自然、集中的布局形式,拥有公共绿地、车库、屋顶露台等配套设施,同时具有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外表亲和不张扬的特点。顶层均设阁楼带屋顶花园,建筑外形继承传统建筑中粉墙黛瓦的神韵,使小区具浓郁的地域风情及强烈的可识别性。3、建筑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整体环境景观设计,总体表现现代人文景观的环境特色,结合自然、地势、地貌,塑造小区优雅、宁静、宜人的居住环境。规划建造5000平方米中央绿地广场,采用坡地式设计,平均地平在原有基础上高出1米左右,实行立体绿化,建造特色枯水景,并辅以建筑小品装点,以扩大绿化面积、增强视觉冲击力。设计立体可参与式园林,开辟运动场所、休闲场所,使让小区的绿化景观真正成为业主的休闲享受乐园。根据组团分区,设置不同主题的组团绿化,倡导可亲近的庭院生活。各组团的景观设计以半围合的结构加上立体化的主题绿化使每个组团形成各有特色的悠悠庭园,营造温馨居家的归属感。保证植被的多样性和色彩性。整个园区的植被应保证四季有景,高矮有序,丰富多样。另外应注意园区植物的色彩搭配,营造一派新鲜热火的场面,增添社区人气和美感。小区绿地和绿地相应,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并加以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品点缀,给人亲切愉悦的居住情趣。

五、物业管理优良的物业管理,不仅能让住宅本身保值增值,也可使业主的利益得到保障。本项目聘请浙江省知名万家物业公司进行全程物业指导,该公司从事专业物业管理多年,服务过众多中、高档楼盘并深受好评,资质深厚,经验丰富。该公司将在本项目未竣工前即开始介入,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出现入住后的管理、使用难题。本项目推行“绿色安全环保小区”概念,全部采取人车分流,设三十米宽的主入口仅供行人出入,在新风二路和屈原南路上还设有两个侧门,供车辆出入。小区入口设保卫室,每栋楼的单元入口都装有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场所及外墙设高密度红外线监控系统,社区内保安二十四小时巡逻,遇紧急情况还可通过报警系统获得最及时的帮助。此外,本项目物业管理还提供全天候的小区保洁;园林绿化方面的施肥、锄草、修剪、除虫等工作;消防设施的保护;公共部位的维修与保养以及代订牛奶、书刊报纸等等。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让业主享受尊贵自在的居家生活。

第三章项目市场分析与整合营销

一、项目市场分析

1、地段环境优越本项目位于荆州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的大学城的中心。北临城南片区交通主动脉——高规格景观路南环路,目前南环路拓宽工程已顺利结束;西面的屈原南路,是连接南环路与市中心的纽带,其拓建工程已经动工,预计年底将全部竣工,届时将大大改善目前需绕道进入市中心的状况,实现本项目与城内的零距离接触,在相当大程度上增强本项目的地理优势。2、周边生活配套完善本项目周边的生活配套包括:新风超市、金丰园超市、明珠超市;新风菜场、金丰园菜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胸科医院、二医院、荆州市中心医院;以及金九龙酒店、九龙渊公园、龙舟赛场、东门风景区等休闲配套,生活十分便利。3、园林景观设计突出本项目对荆州住宅市场的园林景观设计进行了巨大突破,以100亩的社区规模,开辟5000平方米中央绿地广场,采用坡地式设计,建造特色枯水景、实行立体绿化、多组团绿化、设计可参与式园林、开辟运动休闲场所、保证植被的多样性和色彩性、建造约1000平方米时尚休闲会所,等等(详见P.5“建筑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4、教育配套优势显著自古以来,人们就非常看重环境对人的影响,古有“孟母三迁”,随着买家看楼眼光渐趋成熟,买家从购买前期对楼盘综合素质的关注,发展到对未来居住环境的关注,对未来邻居的关注。现代社会,人们在生活的压力之下更渴望一种淡定、闲适的居家感觉,一份内心的丰盈和自身气质修养的显现。目前,全国各大城市的“教育楼盘”普遍畅销,销售价格高于周边其他条件相同楼盘10%~20%。本项目地处大学城中心,教育配套优势极为显著。随着长江大学的成立,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20余所学校逐步迁入大学城,本项目得天独厚的文化教育氛围,以及业主以教师为主的特点,将吸引越来越多的高知高收入人群投资置业。5、建筑施工品质过硬本项目施工队伍来自中国“建筑之乡”浙江上虞,推行品牌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对施工品质精益求精,深受业界好评。一期现房达到了卓越的半装修房品质:独特的拉毛收光工艺、优质高硬铝合金窗、成品窗台整体装配,室内电路预先暗藏,插座接头合理预留等等,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施工方在“城南春天”的建造中,将继续秉承这种精益求精的作风,把“城南春天”建造成荆州市品位最高、质量最好、设施最完善的住宅示范小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6、市场供求关系良好本项目地处城南开发区,周边房产开发项目较少。作为城南开发区、荆州大学城、景观路南环路上第一个大型住宅社区,大学城20余所学校的迁入,将为本项目带来庞大的消费群体,营造兴旺蓬勃的人气,强力推进本项目住宅、商铺的销售。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巨大的目标消费群体,使本项目处于良好的市场供求关系中,市场前景令人乐观。7、开发区的升值潜力巨大本项目所处的城南经济开发区,属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台商投资区,近年来发挥其特有的区位、土地、港口、大学城高校科教优势,打“高校牌”、“科技牌”,做到引资引智并重,在荆州市的几大开发区中格外引人注目。在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大力建设的同时,也刺激了周边各相关行业的发展,使得城南片区人气骤增。恰逢现阶段荆州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持续升温的大好时机,作为城南开发区、荆州大学城、景观路南环路上第一个大型住宅社区,本项目前景十分看好。

二、一期现房整合营销

我公司通过对一期现房滞销情况的深刻研究,认识到其根本原因并非产品本身不符合市场需求,而是缺乏巧妙的产品包装和有效的销售执行。年3月,本项目聘请武汉新希望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进行策划、包装和销售,并初步签订销售合同。武汉新希望物业顾问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与销售顾问的专门公司,业务广及西安、郑州、武汉、昆明四地,先后与20家知名开发商长线合作,拥有8年的实战经验,48个楼盘成功策划、营销的经历。该公司凭借先进的管理模式、扎实的工作精神、精专的业务能力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屡屡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典型案例年销售10万余方,销售额逾亿元,更创下了日售1万平米的售楼奇迹。其中曾为9个滞销楼盘做出科学的分析、诊断,并重新策划入市,使其圆满赢得市场销售。迅速售罄,被发展商誉为“房产良医”、“发展商的新希望”。武汉新希望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自接手本项目后,对产品进行了全新的整合包装、营销策划,运用规范、科学、有效的操作技巧,大大加强了本项目的销售力度。截止年底,售罄住宅100套,占接手时未售186套的54%,大大加快了项目的资金回笼速度。年元旦及春节期间,新希望公司根据返乡回城人员骤增等趋势,策划举办了“迎新年,购房四重礼”等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强销售攻势,以一期所余近90套住宅猛烈冲击市场。事实证明,本项目聘请武汉新希望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对产品进行全新的整合包装、营销策划和强势销售,使本项目销售进度、资金回笼与周转产生了重大转折。据此进度预计,一期186套现房将于年4月实现100%售罄,实现资金全部回笼。

三、“城南春天”价格定位

现阶段本项目同类物业荆州花园、顺驰太阳城、翰林苑等一批高档次概念住宅的推出,已完成了对本类产品的市场说明任务,人们对之广为接受并希望拥有。另一方面,如上所述,本项目恰逢现阶段荆州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持续升温的大好时机。从年1月我公司对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市场同类产品销售均价皆在1400元/m2以上。楼盘名称荆州花园顺驰·太阳城翰林苑观邸起价(元/m2)1380161614481428均价(元/m2)1550175014601750备注仅剩10余套与上表所列同类产品相比,“城南春天”在园林景观设计(详见P.5“建筑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教育配套(详见P.7“教育配套优势显著”)、产品品质(详见P.7“建筑施工品质过硬”)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如园林景观设计方面,顺驰·太阳城无中心花园广场,其他项目的设计力度也较弱。而本项目对荆州住宅市场的园林景观设计进行了巨大突破,以100亩的社区规模,开辟5000平方米中央绿地广场,采用坡地式设计,建造特色枯水景、实行立体绿化、多组团绿化、设计可参与式园林、开辟运动休闲场所、保证植被的多样性和色彩性、建造约1000平方米时尚休闲会所,等等。根据消费者“买升不买降”的心理特征,我公司将对“城南春天”的销售采取“低开高走”的价格策略,即在入市初期采取较优惠的定价,之后根据供求关系的变化控制涨幅,有计划地逐步提升销售价格。目前,我公司根据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同类产品价格,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将“城南春天”入市阶段销售均价定为1400元/m2。预计将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同,为本项目的销售开启良好的开端,促进资金的良性循环周转。

房产开发方案范文第4篇

法定代表人李家兴,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人李玦,海南天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南海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海口市田边路43号。

法定代表人陈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人李世亮、张利锋,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新疆尉犁房地产开发海南兴海公司(以下称尉犁公司)为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海南海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海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三亚民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尉犁公司委托人李玦,海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军、委托人李世亮、张利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1993年4月6日海成公司与兴海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实际上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作为商品房的预售方尉犁公司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一审诉讼期间也没有补办预售许可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12月27日作出的《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4条和25条的规定,其签订合同为无效合同。尉犁公司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对方,即尉犁公司应负有返还海成公司购房款1686万元的义务。由于双方所订合同无效,因而海成公司以侵权为由起诉尉犁公司不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双方的争议应为合同纠纷。基于当时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海成公司未完全按约定及时足额付给购房款,致使预售方尉犁公司未能完善手续和按期交付房屋,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对其要求尉犁公司赔偿资金利息损失共1304万元的请求不予支持。尉犁公司以诉讼已超过法定期限为由进行抗辩,从庭审调查中可知海成公司是不间断地与其协商相关事宜,对其主张权利,故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据此判决:一、海成公司与尉犁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无效;二、尉犁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成公司返还购房款1686万元,逾期付款,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海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010元,由海成公司承担70404.4元,由尉犁公司承担89605.6元。

宣判后,尉犁公司不服上诉称:1、原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无效错误。应根据海南当时普遍存在的炒地炒房实际,合情合理解决纠纷。所售房屋已基本封顶,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报建手续。因是现房,房管部门不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2、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起诉未过诉讼时效是错误的。海成公司支付最后一笔房款的时间是1994年9月6日,直到2000年9月才起诉,时间已过6年,海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尉犁公司主张过权利。3、造成房屋不能按期交付和完善相关手续的责任在于海成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购房款。请求撤销原判,判令海成公司支付所欠购房款本金594万元人民币及其利息。

经审理查明:1993年4月6日,尉犁公司与海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约定尉犁公司在位于三亚市商业一条街1500平方米土地上兴建商住楼(楼高8层,建筑总面积8000平方米),即三亚市商品街一巷金牛公寓A、B栋,以每平方米2850元,总计2280万元销售给海成公司;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付总价5%的定金,即114万元,合同签订后20日内付总价50%,即1140万元,主体工程完工,付总价20%,即45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付总价20%,剩余总价的5%的房价款,待尉犁公司按海成公司要求办理完房产证后,一次付清,但最长期限不超过1993年12月30日。签订合同的当天,海成公司依约付给尉犁公司定金人民币114万元,其后至1994年9月6日共计11次付给尉犁公司购房款1572万元。金牛公寓于1996年6月份竣工,至今未办理质检验收。

另查,1993年1月3日,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居委会与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约定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居委会将位于河东商品街一巷、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二栋住宅楼项目转让给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同月5日,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与尉犁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兴建河东区商品街2栋商品住宅楼,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和经营管理,尉犁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全额投资。该项目销售完毕后,按纯利润的三、七分成,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得30%,尉犁公司得70%。1998年6月25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1998)城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把本案标的物金牛公寓住宅楼A、B栋判归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所有(因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欠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金牛公寓住宅楼A、B栋工程款)。1999年12月2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00)城执字第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三亚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把上述房屋过户到三亚中惠商贸有限公司名下。2000年4月10日,海成公司对三亚市积压房地产办公室于1999年12月22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产权申请人三亚中惠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房屋提出异议,2000年4月1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向三亚市土地房产管理局发出(2000)城执字第53号《中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通知》,停止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2000年6月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00)城执字第53-2号民事裁定驳回海成公司的异议。

2001年5月10日,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居委会、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尉犁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应向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居委会和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解协议确定的项目款和工程款),由尉犁公司筹集并最终由尉犁公司承担。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居委会、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三方共同保证将三亚市商品街一巷21号(即河东国用1994字第01049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全部过户至尉犁公司指定单位名下。

本院认为:尉犁公司与海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后,至今仍未取得金牛公寓土地使用权证,亦未办理预售许可证,原判认定双方所签合同无效正确。鉴于尉犁公司预售的房屋已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1998)城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判归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所有,尉犁公司与三亚市河东区港门村居委会、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三亚金牛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不能当然变更生效判决的确权效力,尉犁公司与海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实际上无法继续履行,尉犁公司应返还海成公司购房款1686万元。尉犁公司未将所收购房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到建房中,海成公司未完全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购房款,对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均有过错。原判未支持海成公司赔偿利息损失的要求,公平合理,海成公司服判,本院予以确认。由于宏观调控,1993年签订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均存在履约困难而超过约定期限履行,当事人均处于期待经济形势转好再继续履约的状态中,尉犁公司以海成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处理公平合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房产开发方案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和规章,落实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盗采国家矿山资源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品行为及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行为,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明显好转。

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进一步摸清本区域内矿山资源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打击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年底前,全县查处非法盗采国家矿山资源案件不少于4件。通过全面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使全县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破坏矿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矿山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矿山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

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4日至10月12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总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各乡镇要摸清本辖区矿产资源、矿产企业底数,建立档案,落实监管分包责任制。国土、安监等部门要成立专门队伍,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巡查监管工作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同时,要充分利用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公开举报电话,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10月12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山和重点企业,全方位地开展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

1、打击盗采开采资源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盗采矿山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以及其他部门移送的盗采行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通知》规定的管理权限、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等,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要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评估认定,盗采、破坏资源超过5万元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2、打击非法买单、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行为。公安机关自收到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书面通知移送机关是否立案。对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以及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罪等,公安机关要进行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打击非法生产爆炸物品行为。发改、公安和工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4、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和煤矿。安监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盗采破坏国家矿产资源行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品行为以及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研究建立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要负总责,全面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形成点面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排查到位,打击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为加强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按照县领导分包乡镇方案,各包乡县领导同时分包乡镇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县政府成立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郭建军、县国土局局长马振成、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谋划,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具体工作方案。方案要有可量化的工作目标,有具体的工作重点、方法和步骤,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县公安局、国土局、发改局、工商局、安监局要根据各自职能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也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各单位的工作方案要于10月1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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