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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设会议

医院建设会议

医院建设会议范文第1篇

一年来,按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医院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的各项工作,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018年是全面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提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使命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高度统一,领会新精神、把握新要求、增强新认识,在行动上抓铁有痕、在价值观上正本清源,切实将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二要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针对性。要深刻把握形势任务新变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统一,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把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提高到崭新高度,坚定决心,保持恒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三要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实效性。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疾风厉势,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赵景刚强调,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准方向,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抓实工作,以正风肃纪促各项工作落实,敢抓敢严、常抓常严,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医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传达部署。各部门、科室要结合推进医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和今年医院“规范化提升年”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做好本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并认真安排部署本单位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要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部门特点,对本次会议、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确定的任务层层细化分解,严格要求,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措施高效执行,用心干事成事,不辱使命担当。三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取得实效。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突出重点,抓好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和监督检查,协调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确保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为推进医院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医院建设会议范文第2篇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河北省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基本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基本要求。

第二条 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三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难以召开会议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医院改革发展重大事项。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理事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第四条 党委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类事项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以及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

(二)讨论决定医院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医院党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医院重要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方案,审定医院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医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聘任、人员招聘、人事调动、职级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以及申报院级(含院级)以上的各类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其他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重要问题。

(五)研究决定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六)讨论决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七)讨论决定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八)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人才引进、职工外派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医疗卫生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援外等工作。

(+)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定情况的报告,党政班子成员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讨论决定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或院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

(一)讨论决定医院管理的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选拔任用。

(二)讨论决定推荐年轻干部、外派挂职干部,以及其他需要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讨论决定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协)会及专业委员会等人选或推荐人选。

(四)讨论决定对医院管理干部的考核和奖惩。

(五)讨论决定重要人员(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副科及以上干部、护士长)的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事项。

(六)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 重要项目安排

(一)讨论决定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二)讨论决定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三)讨论决定医院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

(四)讨论决定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八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讨论决定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计划、财务年度决算报告。

(二)讨论决定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资金额度和具体项目由各医院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和本医院实际确定。

(三)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九条 党委会须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周或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党委、纪委和医院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条 党委会由医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紧急情况下,书记、副书记因故均不能到会,可授权一位党委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相关议题,总会计师根据职责范围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但不得参与表决。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三条 党委会的议题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会议拟讨论的重要事项,议题提出人应提交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需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资料,一般应党委办公室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做好议事准备。

(二)党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

(三)党委会议研究涉及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的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党委书记应在党委会前充分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权限的,应在所涉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

(四)上会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讨论研究。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确须上会硏究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上会研究。

第十四条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分管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 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由分管领导或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讨论时,党委委员、列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党委委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表决时,一般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逐项进行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应通过票决方式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决议),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如对重大事项分歧较大,持赞成和反对意见人数相近时,一般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按照末位表态制的要求,党委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党委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态。

第十六条 党委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议题、党委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方式、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党委委员通报。

第十七条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建立党委会决策回避制度。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党委会讨论决定内容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决议落实和监督

第二十条 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后,需要落实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进行任务分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并负责督办;如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并负责督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负具体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党委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违背集体决定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第二十二条 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应及时向党委报告决定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党委会形成的决定和决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形成合力,自觉维护党委班子的威信,增强党委班子的领导力。

第二十四条 党委重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立医院根据本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基本要求由河北省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省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基本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院长办公会议是对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的重要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制定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

第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医院党委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方案:医院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调整意见;医院工作年度计划、计划执行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医院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提出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其他管理制度;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制定、下达及考评有关事项;医院重要活动实施方案。

(三)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人事方案: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四)讨论提出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安排、预算调整计划、财务年度决算报告等事项方案。

(五)讨论决定医院临床医学、医技、护理部门的诊疗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药事质控等医疗相关工作。

(六)讨论决定医院临床教学、继续教育、招生(进修生、住培生)培训等教学相关工作。

(七)讨论决定医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等科研相关工作。

(八)讨论决定医院日常行政事务、后勤日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日常工作和维护、社会服务等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九)讨论决定三级医院涉及一定金额的事项。具体金额额度和项目范围由各医院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十)需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五条 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由院长临时决定开会时间。由院长办公室拟制会议通知(开会时间、地点、参加范围、研究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第六条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如院长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

第七条 院长办公会议参加成员为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其他党委委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专题研究时,有关职能科室、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可列席会议。

第八条 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院长请假,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需上会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讨论研究。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院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第十条 会议议题由院长、分管领导或职能部室提出,由院长最后确定,原则上不临时増加议题,如确有需要,应征得院长同意。

第十一条 会议议题经充分的会前协调或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方可由分管领导提交。建立议题提交的常态化机制,除紧急议题外,提出人应提前提交书面材料。会后交院长办公室整理并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权限的,应在所涉及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提出。

第十三条 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发挥医院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作用,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体现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实行院长末位表态制。需要决定的事项必须充分讨论,在广泛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长作出决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经会议研究后提交医院党委会决定。遇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待重新调查研究后,提交下次院长办公会议再定。

第十五条 院长办公室应当详细如实记录会议情况(会议议题、班子成员的发言、讨论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班子成员通报。

第十六条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院长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 建立院长办公会决策回避制度。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参会人员、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决议的执行及反馈

第十九条 院长办公会议议事结果由院长办公室以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内设机构办理。

第二十条 院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领导分工,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内设机构在规定时限内认真贯彻落实。院长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由分管领导向院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如对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提请医院党委集体决策。

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局域网、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对班子成员贯彻执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同级医院贯彻执行院长办公会议情况的检査,应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立医院根据本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的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基本要求由河北省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省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基本要求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根据《河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经常性沟通机制,是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具体措施,应坚持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二、书记和院长在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重大措施、重要决定、重要政策和制度、重要工作前必须及时进行沟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1.党委会议研究有关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后,再提交党委会议决定,党委书记应在会议召开前1—2天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2.院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1—2天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

3.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三、书记和院长需及时沟通事项: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大事项,深化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

2.讨论医院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检查督促重点工作任务;

3.制定和完善医院重大管理制度。

4.医院办院思路、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5.涉及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

6.职工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目标绩效考核等;

7.重大敏感事件以及涉及医院安全稳定等重要事项等;

医院建设会议范文第3篇

摘要:党的十八大在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中,要求各级工会与时俱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本文以医院工会为例,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医院工会如何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关键词 :医院;工会;职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促进单位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选择[1]。同志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促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中责无旁贷[3]。我院工会始终坚持和谐文化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探索和实践人性化服务展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实现了医院与职工间良性互动、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和谐稳定新局面。

一、积极深化院务公开,大力促进民主管理

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充分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评议权、监督权,使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和维护。江苏省人民医院通过工代会和职代会,架起了领导与职工间密切联系的桥梁。医院工会着力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以职代会、医院官网、内网、医苑报、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公示有关医院发展、建设、改革中的重大决策、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疗器械招投标、物资采供情况,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干部竞聘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公正民主。充分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评议权、监督权,使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和维护。

二、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强化职工主人翁意识

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形成畅通的联系渠道,是职工参政议政的基本保证,不仅能增强职工的凝聚力,营造良好的民主管理氛围,更能进一步强化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医院党政领导非常重视每年一次的职代会,职工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江苏省企事业民主管理条例》,临床一线医务代表人数比率不得低于60%,使职工充分享有政治权利。对医院的重大事项、重要基本建设、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医院的年度工作总结、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层干部和科主任竞聘等由职代会代表认真审议,充分听取意见。在职代会上,工会与院长签订《三双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参与医院管理与建设。医院职代会每年都会收到几十份代表提案,内容涉及医院建设、人才培养、奖金分配、职工福利、工会发展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医院职工代表关心医院、关心科室、关心自身的热情和高度责任感。医院职代会专设提案组,在集中整理提案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给出答复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中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提案和意见,对医院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工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负责主持召开职代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医院年度重大事项,包括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改革举措,比如,讨论审议《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等。

三、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我院强化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不断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实效,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多渠道多形式的民主管理格局,从机制上保证和推进了医院民主管理工作。将医院公开院务的内部媒介平台作为民主监督的辅助形式,增强各项工作运行的透明度,方便广大职工监督,避免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和武断性,充分保障了医院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医院工会在规范院务公开基础上,充分发挥科室管理小组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创新性地将职工议事制度与科室管理制度相结合,加强对科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职工议事与规范组织建设相结合,职工议事与民主管理平台相结合,职工议事与医院中心工作相结合。医院工会针对医院重大改革、重大方案、重要会议等,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整个决策过程民主公开,全程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真正做到决策为民、决策益民、决策源于民。

四、关心职工学习生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院工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关心职工学习生活,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一是创新途径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医院工会与院长办公室合作,先后成立了医院管理学校、青年管理沙龙、职工电子书屋以及各类职工继续教育学习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和组织业务学习,提高职工文化素养。二是为职工谋福利:医院工会坚持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克服资金困难连续多年为全院职工办理多险种保险业务,为14岁以下的职工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两全平安保险”和“意外伤害人身保险”;医院关心职工健康,利用行业优势,每年为全院职工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女职工还可享受妇科专项检查;职工生病住院,党政工领导第一时间到职工病床前慰问;为帮助患重大疾病的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职工抵御疾病、抗击风险的信心和能力。医院工会制定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让职工真正感受到医院关怀,使患大病职工不仅能得到住院费用的部分补偿,还可申领终身一次性大病补贴款;节日期间,医院工会为困难职工积极争取南京市互助互济会节日慰问金;医院工会每年暑期坚持举办职工子女困难班,解决暑期职工子女无人看管的难题。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

医院工会力图丰富全院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举办各类专题讲座、特长兴趣班,组建书画、文体队伍,帮助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放松心情,达到凝聚人心,汇聚人气,促进职工身心健康,从而实现管理者与受教育者的和谐[5]。

多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综合性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级文明单位、江苏省院务公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实践表明,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医院长期以来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结果。

医院工会充分发挥其职能,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医院改革不断深入,是医院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强大动力。

参考文献

[1]钮友宁.工会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有所作为[D].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4,29(1):10-13.

[2]马晋宇.论工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两个重要问题[J].工会论坛,2013,19(3):1-3.

[3]周燕.浅淡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和途径[J].管理科技,2013,26:487,445.

[4]刘建录.论工会职责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J].经济论坛,2013,9:171-173.

医院建设会议范文第4篇

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于宗河,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杨榕,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巡视员、青海省卫生厅副厅长刘魁,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理事长王东升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总建筑师黄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钟麟、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所长罗文斌、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院长孙虹、烟台毓璜顶医院院长刘运祥、北京友谊医院筹建办主任陈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基建办科长谭西平、总医院医学工程保障中心副主任刘光荣、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教授龙灏等30多位编委参加了会议。

新版《中国医院建设指南》编撰出版工作是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为适应我国医院建设与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求,在2008年出版的《中国医院建设指南》基础上开展的新版编撰出版工作。旨在实现与时俱进,推动绿色医院建设,促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科学应用,全面和系统地为广大医院建设者、管理者和相关规划设计人员提供专业知识和科学参考,更加广泛有效地为医院建设工程提供专业化、科学化的指导,具体承编工作由《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杂志社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产品应用技术研究所负责。

新版《中国医院建设指南》从2011年6月开始筹备,预计2012年5月出版,由黄锡领衔总编辑、相关部领导、省厅领导、科研院所的领导、三甲医院院长担任主编、副主编,涉及编审专家100余人,全书约300万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为理论篇,将紧密围绕医院建设模式、规划设计、环保节能、技术应用、流程改造、运营管理等展开科学分析和系统论述;下卷为应用篇,将联合多家权威学术组织、科研及管理机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及产品供应相关企业,就未来绿色医院建设理念及模式创新,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科学应用等问题采用理论研究与成功案例分析展示的方式进行系统探索和展现,并结集为《医院建筑装备、产品采购与应用手册》。

此次会议是编撰组第一次会议,主要议题是进一步完善编辑大纲内容,确定各章节主编,并讨论、确定编撰工作整体计划。

医院建设会议范文第5篇

通过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全面推进我院的行风建设,使广大医护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明显增强,使我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廉洁行医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拥护、支持为检验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为主要内容,把行风评议与医院管理年,与“从我做起,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并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卫生行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使卫生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作出应有贡献。

三、评议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领导班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抓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政风、行业作风情况。单位贯彻落实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以及执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六项制度的情况。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切实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情况。

(三)推行政务院务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系统关于政务院务公开实施意见》,通过电子政务、宣传栏、院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行业纪律、标准规范;依法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以及医疗服务信息、价格信息等情况。向内部职工公开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发展规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情况。在院内设置投诉信箱、公开投诉电话的情况。

(四)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的情况。一是依法开展辖区内卫生许可及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二是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执业,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三是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情况;四是实行药品阳光采购,规范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行为,以及规范医疗服务、医疗收费等行为的情况;五是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实行处方点评、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等情况。

(五)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单位是否采取积极措施,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多收费、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情况。

(六)医院工作创新,主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情况。看单位是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采取有效举措,解决病人就诊“三长一短”的情况及“绿色通道”的建设情况。

(七)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规范政风,建设行风,发挥制度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等方面作用,形成防止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副院长及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相关职能科室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科室要在5月15前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医院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五、具体实施

(一)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采取自评与助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评由单位自评小组按照局的统一部署,根据评议内容诸项进行自评。自评工作完成后,向评议组提交自评报告和量化自评表,在此基础上进行助评。

助评工作分为政风行风民意问卷调查和评议代表评议两部分,由市、镇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评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次。评议标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0%以上(其中满意票数占半数以上)为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60%以上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率达40%以上为不满意。

(二)时间安排。

评议工作从3月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3月-5月)。搞好该项工作,要深入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自觉接受和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良好氛围。

首先要在院内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中纪委、省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是在5月中旬前,医院将组织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动员大会,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步骤和要求等。把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的思想统一到行风评议工作要求上来,增强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再次是加强普法学习。每周星期四下午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普法学习,除当天值班人员外,所有医务人员不得缺席,所有学习实行签到制,必须作好学习记录,以备工作小组抽查。学习内容为《**市茶山医院卫生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等。

最后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医院将通过简报、院报、宣传栏、互联网等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院内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自查自评阶段(6月-7月)。在这一阶段里,我院将坚持开门搞评议,走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地听取群众意见,找准存在问题及成因。在院内外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为:

在这一阶段里,一是抓好调查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征集社会监督员意见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重点开展“六查六看”:(一)查思想,看对政风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查政务院务公开,看是否执行有关规定;(三)查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的情况,看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执法等问题;(四)查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看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受理回复制”;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诊疗活动情况,看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问题;(六)查诊疗活动中的廉洁情况,看是否存在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不廉洁问题。三是抓好自评自纠。医院将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诸项进行自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策,能改的马上改,能做的立即做。将于7月底前将我院政风行风建设和自查自评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查自评阶段具体工作如下:

(1)医院以开座谈会的形式将全院中层干部和各科室的医生、护士代表召集在一起,围绕政风行风评议内容,查找我院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查找我院和个人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在药品购销方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认真对照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执行相关程序,先从药品遴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半数以上成员,采用实名制投票确定入选药品,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进行药品品种、药品价格的审核,再由专人负责购进,药房负责人验收药品后入药房,药品购销全过程在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3)在医疗仪器设备、医院环境改造方面,医院设备及总务部门具体负责,由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购销医疗仪器设备(或环境改造)计划,经设备咨询评价小组及基建领导小组充分论证通过,再由院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向市卫生局提出购置医疗设备(或环境改造)的请示,经市卫生局批复同意后,再由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向市行政审批中心提出需购医疗仪器(或环境改造)的采购申请,由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采购。

(4)医院的医疗质量督导小组,实行流动负责制,每月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科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医务人员的劳动纪律、处方书写、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业务学习记录及各科室各种登记记录。

(5)在人事招聘上,医院招聘的临床医务人员经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考核合格后,报市卫生局人事科,经市卫生局医政科注册后,方可录用。

(6)医院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每周1次)传达上级精神,共同研究决策医院重大事件处理的方式方法;每周定期召开院中层干部会议,各科室对本月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查找问题;针对查找的问题,大家共同商讨提出解决的方法,再由各科室主任对下一月的工作作出计划安排;科室间相互沟通、交流。

(7)财务股要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按照合法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进行收费,坚决杜绝乱收乱罚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发生。

(8)镇公共卫生监督小组要严格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审批权限严格依照程序执法,文明执法。

3、接受评议阶段(8月)。在这一阶段,我们将积极配合和接受上级行风评议组开展行风调查和评议活动,认真向他们汇报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抓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对上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为整改做好准备。

4、总结整改阶段(9月-12月)。根据自查和各级评议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逐一作出整改。在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院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教育,重视引导。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加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培育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