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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收益与风险范文精选

创业收益与风险

创业收益与风险范文第1篇

实证检验

在回归分析之前,先对各变量的数据进行平稳性分析。从表3可知,Er、Gvc、Gtvc、Gevc三个变量数据本身都不平稳,但它们的一阶差分都平稳,因此都属于一阶单整序列。通过Eviews软件对预期收益与不同类型的风险投资量进行3次回归,得到如表4所示结果:系数各自为0.0033、0.0017、0.0095,属于正相关关系;t检验值分别为6.83、5.95和6.58,说明显著;Er与Gvc、Gtvc和Gevc之间是正相关的,结果证实了本文提出的假设正确: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变化与风险投资量GDP占比变化之间的影响关系是正向相关的。为了考察两者之间的稳定性,对风险投资预期收益与风险投资GDP占比之间关系进行协整分析。分别将表4中三个回归方程的残差设为e1、e2、e3,然后对它们进行ADF检验,结果如表5中所示:每个残差序列都平稳,说明Er与Gvc、Gtvc、Gevc之间分别是协整关系,也就是长期稳定的关系。为了证明风险投资人的预期收益是导致风险投资量的因果关系,本文分别对Er与Gvc、Gtvc、Gevc的关系进行格朗杰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预期收益与风险投资总量的格朗杰分析的结果显示:F值为17.0629,P值为0.0014,结果显著,因此拒绝Er不是导致Gvc原因的原假设,而确是Gvc滞后一期的影响因素。预期收益与高科技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因果关系分析结果分别为:F值3.77331,P值0.0646,结果显著;F值17.4127,P值0.0008,结果显著.说明两者在滞后两期时,互为因果关系。预期收益与早期创业企业风险投资的格朗杰分析结果是:Er不是导致Gevc的滞后一期检验值为5.02506,P值为0.0447,结果显著,拒绝原假设,也就是Er确是导致Gevc原因。

结语

创业收益与风险范文第2篇

一、财务筹资来源体系及其组织结构

在西方,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第一,富有的个人资本;第二,机构投资者资金,包括养老准备金、大学后备基金以及各种非获利基金;第三,大公司资本,出于战略考虑,大公司通常投资于与自己战略利益有关的风险企业,以合资或联营方式向这些公司注资;第四,政府和金融机构。

我国目前的风险资本来源大多依靠政府和银行信贷支持,不能适应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本经营”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应积极倡导建立以政府资金引导的,社会资金多方参与的以权益性资金为主的。融资渠道体系。

以上所说的是资金来源。我们面临的另一问题是:这些资金以何种方式组织起来。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

1、创业基金。从基金类型看,创业基金可以分为独立型创业基金(独立代表投资者系统管理基金),附属基金(附属于一些机构)和半附属基金。根据投资企业资产周期,创业基金又可分为种子基金(用于新产品开发),创立基金(用于新企业创立),成长基金(市场推广和技术完善)和美化基金(美化财务报表)等。创业基金可以私募和公募方式设立。其中公募设立的基金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而且可以上市,这类基金一般为封闭型的,可以自由转让。

2、创业投资公司。此类公司一般为有限合伙制。合伙人包括两种,即有限合伙人和主要合伙人。其中有限合伙人只提供资金不负责具体经营;主要合伙人在投入资金的同时,负责统管投资公司的业务,由于主要合伙人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将从有限合伙人的净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报酬。

创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有时往往混为一谈而不作区别,在私募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二、投资组合结构

投资组合包括投资方式的组合和投资量的组合。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投资通常是采取股权或债权投资及其两者兼有的投资方式,具体包括股票、债券、可转换投资等等。英国的3I集团在其投资组合中,往往包含了较高的债权式投资,而英国的小型企业资本基金则更强调长期的资本性收益。相比之下,债务式投资风险较小,收益也较小;权益式则反之。

由于创业企业的高风险性,只有权益性资本投入才能有效地把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拧成一股绳,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有机整体,故权益性资本投入是投资方式中的最优选择。1996年世界经合组织在《创业投资与创新》研究报告中认为,创业投资是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这一概念体现了股权资本在创业投资中的绝对地位。但从规避风险起见,适量利用债权式或混合式投资方式,又是必要的补充。

从投资量的组合看,创业投资机构不应把大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投资到一个创业企业,而应把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创业企业,实行分散的投资组合原则来化解投资风险。现实的结果是,不同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不同的创业企业,形成了一个释放风险的良好网络或机制。

三、创业投资体系中经营方式的组台

在创业投资体系中,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均有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两种方式,而且达到了高度完美的结合。其中创业投资机构以资本经营为主,以辅助创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为辅。而创业企业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来提高业绩,并配合创业投资机构搞好资本经营以达到上市筹资的目的。资本经营是创业投资机构存在的根本动力,创业投资的目的不在于从企业不断获得股息或红利,而在于当投资对方的市场评价较高时,通过股权转让等资本经营,获得高额的资本回报。创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创业投资体系中真实的收益源泉,没有创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创业投资机构和一般投资者的回报均难以得到保证。只有二者相互结合和渗透,才可能使创业投资体系的总体收益最大化。

四、收益实现和资本退出及其结构优化

创业投资的收益实现的具体途径有:(1)股息和红利;(2)股份转让;(3)公开上市;(4)清算企业。其中股份上市是收益实现和资本退出的最佳途径。股息和红利虽然能取得稳定的收益,但创业投资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资本利得。股份转让和公开上市是取得资本利得的最好选择。其中股份转让的形式包括:(1)股份回购,即将股份出售给创业企业或创业家本人;(2)出售给其他投资者。国外统计表明,由于通过股份上市的方法需要较长的周期,因而采取这种股份转让方式的数量要比公开上市的多。但在收益率上股份转让方式仅为公开上市的1/5。由于公开上市带来的高收益率,不仅为创业资本收益实现和资本退出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良好条件,而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创业资本,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五、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和社会保护体系

(一)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如前所述,公开上市是创业资本收益实现和退出的最佳选择。但依现有的市场环境,能够争取上市的创业企业是极为有限的。这有待于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本文所讨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指与创业投资不同阶段要求相适应的以股票为主要对象的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按我国第一板市场的规定条件,只有创业活动进入第四(产业化)阶段中后期或第五(市场化)阶段以后才能达到。如果简单以第一板市场的条件来支持创业投资,将难以支持“创业”过程的最重要部分(第二至第四阶段)的展开,其结果将是金融支持的“创业”过程的最重要环节仍然虚置。较好的选择是,建立与第一板市场相对立的,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服务第二板市场。它主要解决的是,创业过程中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创业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同时在二板市场之外逐步安排场外市场,它主要解决的是,创业过程中处于初创阶段后期和幼稚阶段初期的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

第二板市场与第一板市场共同构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从上升阶梯看,经过场外市场“培育”一段时间后,在有关条件满足第二板市场规定的前提下,可转入第二板市场;同样第二板市场可依同样的程序转入第一板市场。从下降阶梯看,己进入第一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当经营状况下降或其他条件不能满足第一板市场要求时,可退入第二板市场;第二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同样也可退入场外。

(二)继续优化政策保护和法律保护体系

1、政策保护体系的确立。

创业收益与风险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风险企业中产权关系的发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风险资本家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并参与管理,使得所有者管理者化;创业者(代表管理层)从事经营并拥有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使得管理者所有者化。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投票权)应当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廉价的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的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在风险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得到恰当的匹配,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财务目标呈现趋同效应。如同桥牌比赛中的交叉将吃局面,极大地提高了双方协同作战的效率。

以长期持股、股权集中、智力资本股权化为特征的风险投资财务机制,在推动多元财务主体利益目标趋同的进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资本市场的变革方向。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创业收益与风险范文第4篇

理论分析

(一)认证理论企业融资的两种传统方式是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主要发生在企业发展的中、晚期阶段。风险投资的出现将社会的融资功能扩展到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风险投资不仅可以改善企业的融资问题,还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从而降低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4〕。IPo是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渠道,由于风险投资是IPO市场的经常参与者,而且十分关注自己的声誉,因此风险投资参与的IPO公司的发行价非常接近发行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发挥了对IPO公司的认证作用。公司IPO的过程伴随着信息不对称,发行公司拥有比外部投资者更多的信息。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崩溃,就需要第三方的认证来保证发行的成功。风险投资比证券承销商、审计机构等金融机构相比能更好地发挥认证作用,原因在于其持有股份、占有董事会地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等,因此与其他金融中介相比,风险投资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之间会建立更密切的关系,而且这种密切关系持续的时间更长;此外由于多数风险投资以有固定存续期限的有限合伙制存在的,若要未来成功地筹集资金以继续存活,则过去的业绩表现以及所建立的声誉就是极端重要的,因此风险投资会控制可能出现的认证错误。总之,风险投资必须要具有下列的条件才能发挥认证作用:具备认证资本、认证资本大于其虚假认证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以及企业取得认证服务要支付较高的成本这三项条件。风险投资的认证作用是梅吉森和韦斯(Me骊nson&weiss)等学者提出t’〕,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认证理论认为,质量好的公司会吸引风险投资的参与,当市场中缺乏传达公司真实价值的有效途径时,风险投资对发行公司的持股将被认为是发行公司的认证,被投资者视为公司具有良好前途的信号。此外,风险投资也会通过持股参与公司的决策,全程监控持股公司的运作,为其提供增值服务。梅吉森和韦斯(Me骊nson&Weiss)之后,有很多学者也开始研究风险投资的认证问题,然而得出的结论却不尽相同。有些学者的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具有.认证作用,如贾因和基尼(Jainand瓦ni)认为风险投资参与的IP0公司具有更好的运行效率,说明此类公司具有.更好的投资价值,从而认为风险投资具有认证功能〔”〕。王(W恤唱)等对新加坡市场的研究发现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脚股票抑价程度更低,因此在新加坡市场上风险投资业存在认证作用[s]。查欣(Cha响hine)等人基于英国和法国进行了类似研究,同样表明风险投资在IpO中具有认证功能困。唐运舒等(么l粥)经过实证分析发现,香港创业板市场有风险投资持股公司的发行价格要高于无风险投资持股的公司,其结论支持风险投资在香港创业板市场已初步具有西方发达证券市场那样的“认证,’功能,有风险投资持股是被市场认为公司具有.良好前途的信号[7]。而有些学者的研究却表明风险投资没有认证作用,如巴里(Ban了)等基于1盯8一1卿年美国市场的IPO数据进行研究,发现风险投资的参与对叨抑价并没有显著影响〔’‘};布雷夫和贡拍茨(B~andGol叫姆玲)及李和瓦哈(硫andwa-ha)也获得类似的研究结果[17,18];林德曼(凡nde~)对德国Neuer市场、法国N~市场及英国Tech市场的1姚-1朔年的IPo所开展的研究,同样没有发现风险投资的参与可以降低IPo抑价[’0};基于日本市场和中国中小企业板的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答案仁19,明。综上所述,学术界虽然认为风险投资可能会对IPO公司发挥认证作用,但学者们的实证研究并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本文认为目前所开展的关于风险投资认证作用的研究,主要考虑是否有风险投资参与,并没有考虑风险投资本身的差异性,如美国的风险投资一般是独立机构,而德国的风险投资大多是银行的附属机构,日本的风险投资一般是大保险公司的附属机构,这也许是基于这三个国家的研究结果存在差异性的原因之一。而中国的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中政府资金一直以来占据着较大比例,因此有必要对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对理O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对认证作用的影响根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对风险投资类型的划分,并结合国内外学者对风险投资的分类〔”,瓦川,本文把目前活跃于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投资分为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包括各级政府及国有独资企业对风险投资的直接资金支持)和民营风险投资(包括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金,非金融机构风险资本如证券机构和信托投资机构等提供的资金以及自然人组建的风险投资),下文将分析这两类风险投资的差异。1.具备认证资本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资金大多来自于各级政府或国有独资企业,政府之所以投资于风险投资,主要原因在于风险投资不仅是高新技术公司早期资金的重要来源,而且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不仅带给投资者收益,还会扩散到厂商、消费者乃至整个社会[22]。正是由于风险投资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对本国或本地区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有巨大贡献,因此才会形成了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未来获取巨额投资回报,而且后续融资的压力较小,因此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认证资本较弱。民营风险投资大多受到风险投资巨大投资回报的诱惑而出现。民营风险投资若要生存下去,则后续融资的压力会一直存在,因此要求民营风险投资在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信誉,从而说明民营风险投资具有较强的认证资本。2.虚假认证的负收益风险投资不仅仅只是一种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为风险企业在经营和管理方面提供咨询帮助和信息,这也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川。由于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高层管理人员多为政府委派,不熟悉专业技术,缺乏经营和管理企业的经验,对市场反应不敏锐,且投资万一失败,还将可能要承担较多的非经济责任,从而影响其在仕途上的晋升,因此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虚假认证带来的负收益较高。民营风险投资往往在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市场渠道、人脉资源、相关的技术创新等方面为风险企业提供帮助,还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地位为风险企业背书〔23],因此民营风险投资的参与程度较深;而且民营风险投资的投资目标是期望获取巨额投资回报,因此会尽量避免虚假认证。3.企业取得认证服务要支付的成本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出现就是为了帮助当地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企业要取得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的认证服务要付出的成本较少;而民营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前要对企业进行“审慎调查”以保证投资的成功率,因此企业获取民营风险投资的认证服务要支持的成本较高。风险投资发挥认证作用的基础是其对企业的识别、管理以及监督等行为的综合结果,这些行为使其作为第三方降低了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由于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和民营风险投资在所具有的认证资本、虚假认证获取的负收益以及企业为获取认证服务要支付的成本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因此证明风险企业价值真实性的可信度会有差异,从而导致其影响认证作用的效果。

实证分析

(一)研究假设1.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与抑价抑价是研究公司IP0的重要指标,它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克服“赢家诅咒”的一种方法,因此风险投资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不对称从而影响正0抑价,但不同的风险投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并不相同。IP0抑价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股票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中小企业板抑价问题同样存在,它是研究风险投资参与对IPO影响的重要指标[9]。已有研究表明Ipo抑价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一级市场外部投资者对公司真实价值认识的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越高,公司的IPO抑价率就会越大上24j。由于风险投资在投资企业之前进行了尽职调查,在投资企业之后可以深人到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因此风险投资可以改善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改变信息不对称影响抑价。风险投资的差异性导致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能力并不相同,因此在中小企业板,不同类型风险投资的参与会导致所投资公司的抑价程度不同。根据上文的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假设Hl: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会影响IPo抑价。由于中小企业板的设立较早,当时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不成熟,尤其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在资本数量上较大,但管理机制落后,从而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在投资目的、管理人员的投资水平及对风险企业的管理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因此改善信息不对称的能力不如民营风险投资,导致投资者对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参与的企业要求的折价程度要高。因此本文推断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将会具有较高的抑价;Hla: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抑价影响程度较低。与政府背景风险投资相比,民营背景的风险投资则是典型的活跃、长期投资者口几在以退出为导向,股权投资一获得资本增值一退出的风险投资的投资程序中,民营风险投资在进行投资之前和投资之后,会深人企业的调查和管理之中,所以民营风险投资比政府背景风险投资能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民营风险投资特别关注其声誉,因为声誉对其能否获得资金组建下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有重要影响,而声誉和其以往的投资收益率密切相关,因此市场可以通过民营风险投资的声誉来判断其所投资公司,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本文推测在中小企业板,民营风险投资能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能产生较低的抑价。Hlb:相比较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民营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抑价的影响程度要高。2.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与IPO后收益由于资金来源、投资目的、投资经验以及管理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将导致风险投资对其所投资的IPO公司的长期收益产生影响。民营风险投资通常专注于某些特定行业,并且会建立社会网络[25],在增加企业价值方面表现在能够帮助受资企业开发战略、获取其他融资、招募经理人等[26]。一般认为高度的专业化和良好的社会网络能增加所投资公司的长期价值〔川,即IPo后收益表现较好。政府参与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那些寻求资金的企业顺利获得风险资金(而非挤出私人风险资本),以及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机会使其更好地发展[28];由于高技术产业具有极高的成长性和效益性,而且对国民经济具有极强的带动性和渗透性,是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而风险投资与高科技发展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因此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希望催生本国或本地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虽然政府背景风险投资也发挥了价值增加作用,但由于其投资目标、管理人员的能力等多方面原因,因此对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加程度较小。综上所述,这两类风险投资对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加作用存在差异,因此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在IPo后收益上应该有显著差异。基于上文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H2:风险投资的差异性会影响风险企业IPO后收益。HZa:民营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IPO后收益较高。HZb:政府背景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IPO后收益较低。

(二)研究样本与变t本文选取2011年n月n日前在中小板上市的631家企业为研究样本,其中有风险投资持股的上市公司有149家。本文以公司十大股东是否包含风险投资公司判断其是否具有风险投资参与。若十大股东的名称中有“风险投资”、“创业资本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字样的公司,则进一步根据《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中的风险投资公司名录,若被名录收录,则认定为风险投资;或者查询该公司主营业务,若其主营业务包括“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则认定其为风险投资公司。①本文采用横截面回归方法研究风险投资背景差异对中国中小企业板IPO抑价及IPO后收益的影响,涉及风险投资背景、市场收益率、市场热度、账面市值比等研究变量,各研究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2所示。各项指标的数据来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个企业的招股说明书,股价信息来源于通达信软件。

(三)实证分析研究上市公司IPO后收益一般有四种方法,其一是通过比较新上市公司的收益与市场指数的比较进行研究,其缺点在于隐含着在同一时段,所有公司具有相同的平均系统风险;其二是采用配对方法进行研究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的IPo收益,如基于公司规模,或规模及行业,或规模和账面市值比等,采用这种方法需要有足够的样本数量才不至于产生偏斜;其三是采用时间序列三因素模型;其四是基于市场收益,对不同的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结论

创业收益与风险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技银行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创新

我们建议在安徽省建立科技银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成长瓶颈”问题。科技银行是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突破点,通过科技银行把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到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型企业中去,是促进结构调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着力点。

一、科技银行的概念与特点

国内把专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定义为“科技银行”,在国外被称为“风险银行”。科技银行贷款的主要对象为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服务,而不得用于普通房地产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

相比于普通意义上的银行,这种科技银行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1.定位专一化。科技银行贷款的主要对象是从事科技型研发、生产的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与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服务,而不用于普通房地产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等。

2.利率市场化。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所从事业务的对象是不能取得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业务风险性相对而言较高,因此科技银行自主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企业的贷款利率,不设固定利率,以保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

3.融资服务多样化。科技银行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除提供贷款外,还可以参股企业。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特点,提供借贷与股权相结合的多种融资服务。既可以对企业发放一般贷款,取得固定贷款利息收益,又可以通过持有企业一定的股权来获取未来企业上市以后的投资收益。

二、国内科技银行发展状况

我国一直在尝试设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2000年,国内首家专门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科技银行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立。该行首期提供5亿元创业贷款额度,专门满足园区内众多中小高科技企业在产品产业化过程中提出的融资需求。2002年,南宁市商业银行也成立了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科技支行,这是广西第一家科技银行。

进入2009年,筹建科技银行的消息不绝于耳。1月1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成都银行高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为科技银行。7月8日,杭州科技银行(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在高新(滨江)区正式开业。10月10日,湖北省首家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科技银行——汉口银行光谷支行在“光谷软件园”揭牌。据悉,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也在酝酿,并即将推出自己的科技银行。据《中国证券报》2月20日报道,科技部和银监会有望出台相关文件,推行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试点。有意向成立科技支行的商业银行需先向当地银监部门、科技部门递交申请和实施方案。获批的科技支行可获得科技部和银监会给予的优惠政策。

三、运作模式创新

1.以“与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的紧密合作”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讲,能够被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看中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都具有良好的项目的前景,创业投资机构与风险投资以其专业的目光具有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因此,科技银行的建立首先要与这些机构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共享信息,可以有效地发掘和支持有发展前景的创业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程度,减小坏账损失,并获取高额的贷款收益。

2.尽量放宽利率管制,实现与高风险匹配的高收益。由硅谷银行来看,科技银行的利润主要是来自于银行存贷款的利率差以及为上市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回报。特别是贷款利差是科技银行获益的主要来源,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是风险与收益的正相关性。为此,对于科技银行来说,要贷款给创业初期具有高风险的企业,就需要一个与之相匹配的高贷款率以获取高额的存贷利差收益。因此,对应于较高的风险,科技银行的贷款利率范围可适当放宽,在规定范围内,赋予科技银行贷款自主定价的权利;此外,根据成长性科技企业的特点,不设固定利率,将银行收益与企业发展挂钩,实现银行与企业共同成长。超级秘书网

3.允许企业以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科技银行的客户由于主要是具有高风险性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因此,贷款担保对于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尤为重要。从硅谷银行的规定来看,所有服务的客户对象必须是有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且必须与客户签订以及数专利、其他知识产权等为抵押担保的协议。而在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体系下,一般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满足银行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条件,因此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为此,科技银行需要在传统贷款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从抵押、担保等多个方面进行创新,扩大抵押品范围,允许企业以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甚至可以探讨将担保由有限责任扩展到企业家个人的无限责任,从而有利于科技银行规避风险。

4.鼓励银行参股企业。由硅谷银行来看,科技银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只做贷款不参股企业的商业银行,而是融产业与资本市场运作于一体的新型商业银行,拥有其信贷服务对象——未上市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是科技银行的一大特色,通过促使科技型企业上市,科技银行一方面获取了高额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冲减了贷款或投资中小企业而承担高风险。根据中关村园区的具体情况,科技银行可针对创业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借鉴夹层基金的业务模式,贷款与股权投资相匹配,银行持有企业一定的股权,其目的不在于控股,而是使科技银行能够从企业的高成长中获得较高股权收益,弥补成长期企业带来的高风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