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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金保险范文精选

创业资金保险

创业资金保险范文第1篇

(一)小额信贷概述

小额信贷指的是主要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性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中小微型企业主。贷款人无需借款人提供担保,同时借款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小额信贷包括福利性小额信贷、制度性小额信贷和商业性小额信贷三种贷款模式。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商业性小额信贷。

(二)小额信贷现状

小额信贷的借款人贷款难已经众所周知,这也是制约典型小额信贷借款人即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基本的运营或是扩大规模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运转。大多数小微企业客户不符合我国金融机构目前的贷款基本要求或者缺少抵押物,或者无法提供担保人。一方面,银行的贷款门槛,小微企业难以达到;另一方面,小微贷款公司不具备完善的信用评级及抗违约风险的技术。尽管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很艰难,但其依然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在2015年3月1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就表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际上是一个改革,国家的繁荣在于人民创造力的发挥,经济的活力也来自就业、创业和消费的多样性,并进一步提出政府要引导资金,种子资金。而小额信贷可为大众创业提供创业资金,进一步也可以说明小额信贷的发展也是受国家政策所支持的。

二、以信用保证保险拓展小额信贷运行模式阐述

本文所提到的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拓展小额信贷运行模式主要是在保险公司、小额信贷借款人和银行这三者之间展开的。对于它们三者在该模式运行中的关系如下: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是金融产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但它们的经营方式却有所不同。在我们本文所提到的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拓展小额信贷业务运行模式就是充分利用了两者的优势。当小额信贷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首先要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初审。如果借款人抵押物不足或无担保人,或银行由于自身技术限制无法全面掌握和判定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可主动推荐该小额信贷借款人去保险公司进行信用担保,并购买保险公司的信用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收到借款人的相关资料后,再对借款人的资产情况、企业运营和偿债能力等进行进一步的深度调查,再利用自身信用保证保险的核保指标来衡量该借款人是否满足承保标准。如果符合,保险公司便给该小额信贷借款人承保相应的信用保证保险;如果不符合,保险公司将不予承保。当小额信贷借款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信用保证保险合同后,便可去相应银行进行申请贷款,银行方审查信用保证保险合同后,便答应与该小额信贷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当贷款合同到期时,若小额信贷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银行贷款,保险公司将替借款人向银行归还一定贷款,随后再向小额贷款借款人进行代位追偿。若保险公司不予小额贷款借款人承保信用保证保险,该借款人将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三、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拓展资本市场小额信贷业务的创新点

(一)银保合作,保险公司利用信用保证保险承担贷款风险,银行仅办贷款业务银行具有大量的流动资金,可为多数小微企业等其他小额信贷借款人提供大量的资金扶持。一方面由于银行自身的技术限制无法全面准确核定需要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银行也很难控制违约风险。这导致社会中多数小额贷款方无法获得所需的贷款用于企业运营。这也间接限制了我国的小微类企业发展。保险公司作为规避风险的组织,能够有效规避风险。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能够发挥各自优势,优势互补,可大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保险公司利用优质保户为银行提供潜在贷款客户保险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以销售保险产品为公司的基本业务。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优质保户。保险公司可向其中可能有小额信贷需求的且信用评级级佳的优质保户推荐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并进一步帮助他们在银行进行贷款。从而可给银行创造更多的小额信贷业务。

(三)保险公司利用信用评级优势大大降低小额信贷借款人违约概率保险公司一般都有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尤其是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承保信用保证保险时,会严格审查被保险人的信用状况,对调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资产状况、偿债能力有着十分成熟的技术或措施。银行在向小额贷款借款人贷款前,先经保险公司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大大降低小额信贷借款人违约概率。

四、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拓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建议

(一)利用自身优势进行综合经营

保险公司可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规模优势、管理优势和政策优势等推销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同时销售寿险、财险产品等,即进行综合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一方面可以推动保险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前线销售人员的转型,推动保险销售人员向综合全面的金融顾问转型,推动整个保险业的革新发展。

1.资金优势

保险公司注册成立时,国家相关注册资本金规定对其资本金具有严格要求,因此保险公司与其他小额贷款企业相比具有资本金优势。同时,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保险产品销售,每笔保单保户都需要缴纳一定保险费,保险公司的总保费收入也给保险公司进行小额贷款业务提供了资金优势。

2.规模优势

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支公司及各种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中国所有城市,而各种有小额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也相对比较分散,这样保险公司可利用自身规模优势为公司带来更多贷款客户。

3.管理优势

保险公司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具有丰富的风险规避经验,熟悉风险管理,在进行小额信贷业务方面能够有效规避违约风险,能够促进我国小额信贷业务良性发展。

4.政策优势

近期我国正在鼓励万众创新、创业,国务院总理就有明确表示要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小微企业要发展,而制约其发展的第一难题就是缺乏创业资金及运营资金。保险公司利用信用保证保险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可帮国家解决一定数量的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难问题。

(二)强化“信用保证保险+小额信贷”模式

保险公司目前利用信用保证保险与银行合作进行小额信贷业务模式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地优化运行模式。保险公司可与银行进行学术交流会、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交流合作,使双方合作更加密切,达到双赢的共同目标。

(三)培养“信用保证保险+小额信贷”复合型人才

保险公司利用信用保证保险与银行合作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对相关人才要求比公司的一般保险产品人才更高。因为负责公司信用保证保险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对信用保证保险产品有一个充分了解,还要对以后贷款业务客户需求有一个充分认识。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之成为能够高效处理“信用保证保险+小额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四)进一步响应国家政策拓展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方面业务

创业资金保险范文第2篇

在我县加快推进灾后重建、谋求2009年工作良好开局之际,我们有幸迎来了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感到非常振奋。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县位于汉中盆地西端,辖25个乡镇、242个建制村,总人口4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富余劳动力8.2万人,年外出务工人员达7万人,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36元,其中40%来源于务工收入,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突破发展模式,大力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科教立县、和谐建县”战略,着力在工业、旅游、城市建设及城市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突破,迈出了突破发展的坚实步伐。全县经济总量上升至汉中市第三位,在全省县域经济监测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的28位。在推进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进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就业的问题,一方面城乡就业压力大,一方面一些行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二是农民的收入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民收入增长慢的现状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从20*年下半年开始,由县级领导带队,逐乡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调研;20*年春节期间,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在外务工的生活、工作情况;20*年4月,我们在深圳等地招商时,专门召开了*县籍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经过调研,我们发现,由于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当一部分外出务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难,收入低,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后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龄大的很难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岁之间,且已出现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长期外出务工,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在就业地安家置业;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务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务工,生活状况依然没有大的改观;30%的人手头有了一定积蓄,但又不具备在大城市生活的经济基础,他们不甘心回到山区老家。对此,我们考虑,如果政府出面对缺乏技能的进行培训后统一组织输出,就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找到好的工作;对在外已经致富安家的,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他们回乡发展;对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可以创造环境,鼓励引导他们回乡创业,这样既可以满足突破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又可以使他们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既可以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又缓解了劳务输出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核心,创业是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推动创业,扩大就业,我们提出了“引导农民外出务工,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带动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自主创业,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并积极付诸了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搭建服务平台。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20*年,我们在县劳动服务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加挂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中心牌子,核定编制15名。投资400多万元,在25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建立了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人员信息档案库,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劳务输出和回乡创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回乡创业。制定了《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从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项目用地上,我们对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属县本级收取的各种规费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放宽至50年,承包林地的,还可以延长至70年,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税收上,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并实行上门服务;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附加费;进入产业园区发展的,所创办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回乡农民工兴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围绕创业需求,倾心扶持服务。在项目上,针对外出农民工有创业愿望但缺乏创业项目的实际,我们在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策划、编制了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项目52个,总投资5300万元,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推介,主动提供相关项目咨询、信息服务,指导帮助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在资金上,针对回乡农民工创业资金不足的实际,我们筹资2500万元,先后成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汇融担保中心、欣融担保公司三家贷款担保机构,对回乡创业人员优先给予贷款担保。县财政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再就业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回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目前,三家担保机构已累计担保贷款1.34亿元,其中仅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给50名回乡创业人员发放两年无偿贴息贷款210万元。在技能培训上,围绕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已培训外出务工人员13000人次,举办创业培训班5期120人。在服务机制上,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定期向他们用工信息,并经政府统一培训后组织输出,提高了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对有回乡创业意向的人员,由乡镇确定一名领导,实行“一对一”联系,在证照办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回乡创业服务窗口,建立了为民服务制,对回乡农民工创业办理的各种手续,采取直通车的办法,简化程序,随到随办,开辟了回乡农民工创业的绿色通道。

四、坚持以人为本,解除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我们定期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通报家人生活状况,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他们家庭中的困难,使其在外安心务工。对回乡创业人员,在县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其直系亲属是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并随其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他们的子女就学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免收转学手续费、借读费等;凡在异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回乡创业农民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龄和缴费年限,接续社会保险手续,并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已回乡创业且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人士,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每年从中评选出“回乡创业十佳标兵”,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并推荐他们在村两委会班子中任职,既增强了回乡创业人员的荣誉感,又激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热情。目前,我县共有300余名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172家,提供就业岗位2270个,新增就业1980人。

一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劳务输出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也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政府必须积极引导,有序输出,不断提高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农民工回乡创业,既是破解农民增收难的一种有效尝试,也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必须创造环境,强化服务,扩大规模。实践证明,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了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对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带回了先进生产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以及先进理念,都是农村难以自发产生的,既需要外力注入,又需要内力吸纳。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把外力与内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工时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二是开辟了就地转移劳动力的新途径。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容量大、门坎低、易接受的就业门路。三是促进了全民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功范例,为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了经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以来,全县新增个体工商户1275户,私营企业147家,新增注册资金2.45亿元。四是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回乡创业者来源于农民,又反哺农业。他们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通过对农业的资金支持,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了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五是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都集中在集镇和县城,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扩大了税源,走出了一条农民向城镇转移、向市民转变的城镇化之路。

创业资金保险范文第3篇

有幸迎来了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县加快推进灾后重建、谋求年工作良好开局之际。感到非常振奋。按照会议安排,代表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辖25个乡镇、242个建制村,总人口4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富余劳动力8.2万人,年外出务工人员达7万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36元,县位于汉中盆地西端。其中40%来源于务工收入,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突破发展模式,大力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科教立县、和谐建县”战略,着力在工业、旅游、城市建设及城市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突破,迈出了突破发展的坚实步伐。全县经济总量上升至汉中市第三位,全省县域经济监测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05年的43位上升至年的28位。推进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进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就业的问题。一些行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

二是农民的收入问题。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从年下半年开始,针对这两个问题。由县级领导带队,逐乡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调研;年春节期间,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解他外务工的生活、工作情况;年4月,深圳等地招商时,专门召开了县籍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倾听他意见、建议。经过调研,发现,由于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当一部分外出务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难,收入低,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后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龄大的很难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岁之间,且已出现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长期外出务工,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在就业地安家置业;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务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务工,生活状况依然没有大的改观;30%人手头有了一定积蓄,但又不具备在大城市生活的经济基础,不甘心回到山区老家。对此,考虑,如果政府出面对缺乏技能的进行培训后统一组织输出,就可以让他短时间内找到好的工作;对在外已经致富安家的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他回乡发展;对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可以创造环境,鼓励引导他回乡创业,这样既可以满足突破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又可以使他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既可以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又缓解了劳务输出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综合分析,认为,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核心,创业是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推动创业,扩大就业,提出了引导农民外出务工,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带动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自主创业,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思路,并积极付诸了实践。

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专门负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年,县劳动服务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加挂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中心牌子,核定编制15名。投资400多万元,25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建立了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人员信息档案库,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劳务输出和回乡创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制定优惠政策。对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属县本级收取的各种规费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放宽至50年,承包林地的还可以延长至70年,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税收上,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并实行上门服务;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附加费;进入产业园区发展的所创办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回乡农民工兴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围绕创业需求。针对外出农民工有创业愿望但缺乏创业项目的实际,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策划、编制了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项目52个,总投资5300万元,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推介,主动提供相关项目咨询、信息服务,指导帮助选准选好创业项目。资金上,针对回乡农民工创业资金不足的实际,筹资2500万元,先后成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汇融担保中心、欣融担保公司三家贷款担保机构,对回乡创业人员优先给予贷款担保。县财政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再就业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回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

目前。其中仅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给50名回乡创业人员发放两年无偿贴息贷款210万元。技能培训上,围绕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已培训外出务工人员13000人次,举办创业培训班5期120人。服务机制上,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定期向他用工信息,并经政府统一培训后组织输出,提高了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对有回乡创业意向的人员,由乡镇确定一名领导,实行“一对一”联系,证照办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回乡创业服务窗口,建立了为民服务制,对回乡农民工创业办理的各种手续,采取直通车的办法,简化程序,随到随办,开辟了回乡农民工创业的绿色通道。

四、坚持以人为本。定期与他保持联系,解他工作、生活情况,通报家人生活状况,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他家庭中的困难,使其在外安心务工。对回乡创业人员,县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其直系亲属是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并随其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他子女就学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免收转学手续费、借读费等;凡在异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回乡创业农民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龄和缴费年限,接续社会保险手续,并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已回乡创业且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人士,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他典型事迹,每年从中评选出“回乡创业十佳标兵”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并推荐他村两委会班子中任职,既增强了回乡创业人员的荣誉感,又激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热情。目前,县共有300余名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172家,提供就业岗位2270个,新增就业1980人。

体会到劳务输出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一年的实践。也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政府必须积极引导,有序输出,不断提高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农民工回乡创业,既是破解农民增收难的一种有效尝试,也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必须创造环境,强化服务,扩大规模。实践证明,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了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加法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乘法转变,对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是带回了先进生产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以及先进理念。又需要内力吸纳。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把外力与内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工时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

二是开辟了就地转移劳动力的新途径。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

三是促进了全民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功范例。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回乡创业者来源于农民,又反哺农业。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通过对农业的资金支持,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了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五是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都集中在集镇和县城,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扩大了税源,走出了一条农民向城镇转移、向市民转变的城镇化之路。

尽管我农民工回乡创业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一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加之县级配置、整合资源、资金的权限非常有限,对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支持还不够,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农民工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此我恳请省上在政策上给予我大力支持:

一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指标上予以倾斜。

二是建议省级预算农民工回乡创业资金。为更多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扶持;

三是研究制定如何盘活农民工农村资产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下功夫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更高水平上推进突破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促其不断做大做强。特别是资金扶持上,今年我将把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扩大到1000万元,提高对农民工创业资金的扶持额度,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回乡创业;

三是坚持鼓励回乡创业与有序输出并重。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创业资金保险范文第4篇

在我县加快推进灾后重建、谋求2009年工作良好开局之际,我们有幸迎来了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感到非常振奋。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农民工回乡创

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县位于汉中盆地西端,辖25个乡镇、242个建制村,总人口4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富余劳动力8.2万人,年外出务工人员达7万人,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36元,其中40%来源于务工收

入,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突破发展模式,大力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科教立县、和谐建县”战略,着力在工业、旅游、城市

建设及城市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突破,迈出了突破发展的坚实步伐。全县经济总量上升至汉中市第三位,在全省县域经济监测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

的28位。在推进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进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就业的问题,一方面城乡就业压力大,一方面一些行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二是农民的收入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

“三农”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民收入增长慢的现状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从20*年下半年开始,由县级领导带队

,逐乡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调研;20*年春节期间,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在外务工的生活、工作情况;20*年4月,我们在深圳等地招商时,专门召开了*县籍外出

务工人员座谈会,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经过调研,我们发现,由于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当一部分外出务工者

文化素质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难,收入低,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后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外出务工人员大多

数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龄大的很难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岁之间,且已出现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长期外出务工,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在就业地安家置业;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

,务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务工,生活状况依然没有大的改观;30%的人手头有了一定积蓄,但又不具备在大城市生活的经济基础,他们不甘心回到山区老家。对此,我们考虑,如果政府出面对缺乏技能的

进行培训后统一组织输出,就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找到好的工作;对在外已经致富安家的,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他们回乡发展;对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可以创造环境,鼓励引导他们回乡创业,这样既

可以满足突破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又可以使他们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既可以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又缓解了劳务输出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核心,创业是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推动创业,扩大就业,我们提出了“引导农民外出务工,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带

动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自主创业,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并积极付诸了实践。我们的主要

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搭建服务平台。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20*年,我们在县劳动服

务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加挂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中心牌子,核定编制15名。投资400多万元,在25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建立了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人员信息档案库,构建了覆

盖城乡的劳务输出和回乡创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回乡创业。制定了《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从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项目用地上,我们对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

用土地的,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属县本级收取的各种规费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

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放宽至50年,承包林地的,还可以延长至70年,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税

收上,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并实行上门服务;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

附加费;进入产业园区发展的,所创办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回乡农民工兴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围绕创业需求,倾心扶持服务。在项目上,针对外出农民工有创业愿望但缺乏创业项目的实际,我们在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策划、编制了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项目52个,总投资5300万元,

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推介,主动提供相关项目咨询、信息服务,指导帮助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在资金上,针对回乡农民工创业资金不足的实际,我们筹资2500万元,先后成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汇融担保中心、欣融担保公司三家贷款担保机构,对回乡创业人员优先给予贷款担保。县财政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再就业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回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目前,三家担保机构已累

计担保贷款1.34亿元,其中仅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给50名回乡创业人员发放两年无偿贴息贷款210万元。在技能培训上,围绕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目前已培训外出务工人员13000人次,举办创业培训班5期120人。在服务机制上,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定期向他们用工信息,并经政府统一培训后组织输出,提高了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对有回乡

创业意向的人员,由乡镇确定一名领导,实行“一对一”联系,在证照办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回乡创业服务窗口,建立了为民服务制,对回乡

农民工创业办理的各种手续,采取直通车的办法,简化程序,随到随办,开辟了回乡农民工创业的绿色通道。

四、坚持以人为本,解除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我们定期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通报家人生活状况,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他们家庭中的困难,使其在外安心

务工。对回乡创业人员,在县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其直系亲属是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并随其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他们的子女就学与城镇居民子女同

等对待,免收转学手续费、借读费等;凡在异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回乡创业农民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龄和缴费年限,接续社会保险手续,并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已

回乡创业且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人士,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每年从中评选出“回乡创业十佳标兵”,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并推荐他们在村两委会班子中

任职,既增强了回乡创业人员的荣誉感,又激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热情。目前,我县共有300余名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172家,提供就业岗位2270个,新增就业1980人。

一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劳务输出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也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政府必须积极引导,有序输出,不断提高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农民工回乡创业,既是破解农民增

收难的一种有效尝试,也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必须创造环境,强化服务,扩大规模。实践证明,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了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一人创业、

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对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带回了先进生产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以及先进理念,都是农村难以自发

产生的,既需要外力注入,又需要内力吸纳。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把外力与内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工时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二是开辟了就地转移劳动力的新途径。农民工回乡创办的

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容量大、门坎低、易接受的就业门路。三是促进了全民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功范例,为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了经验,起到了很好的

示范带动作用。今年以来,全县新增个体工商户1275户,私营企业147家,新增注册资金2.45亿元。四是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回乡创业者来源于农民,又反哺农业。他们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通过对农业的资金支持,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了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五是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民工回

乡创业一般都集中在集镇和县城,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扩大了税源,走出了一条农民向城镇转移、向市民转变的城镇化之路。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农民工回乡创业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加之县级配置、整合资源、资金的权限非常有限,对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支持还不够,我们的

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农民工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此我们恳请省上在政策上给予我们大力支持:一是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指标上予以倾斜,让更多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同等享受到城镇居民

的住房待遇;二是建议省级预算农民工回乡创业资金,来增加县级担保中心资本金,为更多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扶持;三是研究制定如何盘活农民工农村资产的政策措施,如农民工

离开本土后的林权、地权流转、宅基地处置、抵押贷款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下功夫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在更高水平上推进突破

发展,为全民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进一步完善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其不断做大做强。特别是在资金扶持上,

今年我们将把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扩大到1000万元,提高对农民工创业资金的扶持额度,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回乡创业;三是坚持鼓励回乡创业与有序输出并重,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建立

创业资金保险范文第5篇

在我县加快推进灾后重建、谋求2009年工作良好开局之际,我们有幸迎来了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感到非常振奋。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县位于汉中盆地西端,辖25个乡镇、242个建制村,总人口4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富余劳动力8.2万人,年外出务工人员达7万人,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36元,其中40%来源于务工收入,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突破发展模式,大力实施“开放兴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科教立县、和谐建县”战略,着力在工业、旅游、城市建设及城市产业培育、新农村建设及现代农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突破,迈出了突破发展的坚实步伐。全县经济总量上升至汉中市第三位,在全省县域经济监测排行榜中的位次由20*年的43位上升至20*年的28位。在推进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进程中,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就业的问题,一方面城乡就业压力大,一方面一些行业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二是农民的收入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农民收入增长慢的现状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从20*年下半年开始,由县级领导带队,逐乡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调研;20*年春节期间,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在外务工的生活、工作情况;20*年4月,我们在深圳等地招商时,专门召开了*县籍外出务工人员座谈会,通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经过调研,我们发现,由于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当一部分外出务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技能,找工作难,收入低,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后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分布在沿海大中城市,年龄大的很难找到工作,70%集中在25—40岁之间,且已出现分化,其中:10%左右的人长期外出务工,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在就业地安家置业;60%左右的人由于缺乏技能,务工收入低,年年外出务工,生活状况依然没有大的改观;30%的人手头有了一定积蓄,但又不具备在大城市生活的经济基础,他们不甘心回到山区老家。对此,我们考虑,如果政府出面对缺乏技能的进行培训后统一组织输出,就可以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找到好的工作;对在外已经致富安家的,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他们回乡发展;对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可以创造环境,鼓励引导他们回乡创业,这样既可以满足突破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力需求,又可以使他们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既可以促进农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又缓解了劳务输出带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留守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核心,创业是就业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推动创业,扩大就业,我们提出了“引导农民外出务工,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带动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自主创业,掀起全民创业热潮,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转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并积极付诸了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搭建服务平台。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20*年,我们在县劳动服务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加挂农民工回乡创业服务中心牌子,核定编制15名。投资400多万元,在25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建立了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人员信息档案库,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劳务输出和回乡创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回乡创业。制定了《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从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项目用地上,我们对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属县本级收取的各种规费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放宽至50年,承包林地的,还可以延长至70年,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税收上,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并实行上门服务;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附加费;进入产业园区发展的,所创办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回乡农民工兴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围绕创业需求,倾心扶持服务。在项目上,针对外出农民工有创业愿望但缺乏创业项目的实际,我们在全面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策划、编制了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项目52个,总投资5300万元,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推介,主动提供相关项目咨询、信息服务,指导帮助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在资金上,针对回乡农民工创业资金不足的实际,我们筹资2500万元,先后成立了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汇融担保中心、欣融担保公司三家贷款担保机构,对回乡创业人员优先给予贷款担保。县财政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再就业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回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目前,三家担保机构已累计担保贷款1.34亿元,其中仅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给50名回乡创业人员发放两年无偿贴息贷款210万元。在技能培训上,围绕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已培训外出务工人员13000人次,举办创业培训班5期120人。在服务机制上,对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定期向他们用工信息,并经政府统一培训后组织输出,提高了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对有回乡创业意向的人员,由乡镇确定一名领导,实行“一对一”联系,在证照办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回乡创业服务窗口,建立了为民服务制,对回乡农民工创业办理的各种手续,采取直通车的办法,简化程序,随到随办,开辟了回乡农民工创业的绿色通道。

四、坚持以人为本,解除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我们定期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通报家人生活状况,帮助维护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他们家庭中的困难,使其在外安心务工。对回乡创业人员,在县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其直系亲属是农业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并随其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对他们的子女就学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免收转学手续费、借读费等;凡在异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回乡创业农民工,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工龄和缴费年限,接续社会保险手续,并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已回乡创业且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人士,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每年从中评选出“回乡创业十佳标兵”,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并推荐他们在村两委会班子中任职,既增强了回乡创业人员的荣誉感,又激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热情。目前,我县共有300余名农民工回乡创办企业172家,提供就业岗位2270个,新增就业1980人。

一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劳务输出既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也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政府必须积极引导,有序输出,不断提高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农民工回乡创业,既是破解农民增收难的一种有效尝试,也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必须创造环境,强化服务,扩大规模。实践证明,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了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对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带回了先进生产力。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以及先进理念,都是农村难以自发产生的,既需要外力注入,又需要内力吸纳。农民工回乡创业,能够把外力与内力有机结合起来,把打工时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二是开辟了就地转移劳动力的新途径。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容量大、门坎低、易接受的就业门路。三是促进了全民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功范例,为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了经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以来,全县新增个体工商户1275户,私营企业147家,新增注册资金2.45亿元。四是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回乡创业者来源于农民,又反哺农业。他们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通过对农业的资金支持,改善了农业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了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五是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都集中在集镇和县城,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扩大了税源,走出了一条农民向城镇转移、向市民转变的城镇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