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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中心三定规定自查报告

广电中心三定规定自查报告

我单位自2013年5月开始实施部门机构改革以来,至去年8月底止,已全面结束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按照县编委《关于开展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次“三定”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执行“三定”规定状况良好

我们严格按照县府办《关于印发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实施。一是职责方面。严格按要求对职责进行了调整,对通知中明确的主要职责,我们都细化到各内设科室的职责之中。二是内设科室方面。严格按照县编委会“三定”文件规定,设置秘书股、新闻股、广告股、总编室、网络技术股共5个股室,没有超出规定擅自增设内设股室的现象,做到了内设机构的实际职责、名称、规格、数量与“三定”规定四符合。三是人员编制方面。我中心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个,差额拨事业编制17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个,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室(股级)领导职数5名。经自查,我中心目前部门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超编现象发生。

二、履行“三定”规定职责到位

我们在“三定”方案的具体实施中,特别设置了网络技术股,强化了新闻股,加强了广告股和总编室,加强了新闻宣传、制作策划、安全播出、广告经营、电影下乡等工作的管理,为我县开展电视宣传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职能整合调整及时到位

去年8月底前,我们已全部完成了“三定”方案所规定的管理职责,与文广局协调理顺了人事、财务、编制、职能等关系。目前各项整合职能的职责关系全部理顺到位,没有出现职责不清甚至扯皮的不良现象。

四、落实职能职责措施有力

为确保机构改革后各项职责有效落实到位,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三定”方案中所规定的各内设股室职责,实施了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设岗定责,把机构改革后整合的各项职责细化分解到了各岗位,把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了每个人头,强化、落实了工作责任。

五、内设机构配合协调完善

由于“三定”规定内设机构设置合理,各股室之间职责分明,责任清晰,分工顺畅,因此,各股室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确保了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避免了推诿扯皮的不良现象发生。

当然,我们在贯彻落实“三定”方案的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存在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员编制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三定”方案中,规定我中心事业编制38名,其中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目前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编制已满编,由于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原因,导致我中心未能招聘到电视台记者,我们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常常因人员安排而捉襟见肘。为此,我们建议在保持总体编制名额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我中心的全额拨款的人员编制名额,减少自收自支的人员编制,以解决人员招聘难的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