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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纪委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经济建设中心,坚持突出重点、锐意创新、注重特色、务求实效,整体工作呈现了健康的发展态势,创造了许多新的工作亮点,形成了具有镇海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新路子。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能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创新的理念,来审视和筹划反腐倡廉工作。纪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和新方法,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在创新中发展。有效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新闻报道、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依托党校、文化、网站等阵地,举行专题报告会,举办成果展览。开展牢记“两个务必”、“为民、务实、清廉”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和先进集体,深刻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建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针对性教育。深入实施了基层廉洁工程。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考分制,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引导和预警,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发展理念。要坚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抓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两大主题,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把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为纪检监察机关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近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把科学发展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强化政令检查,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不畅等问题;强化效能监察,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问题;强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能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和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中,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体察民情,着力化解民忧,及时理顺民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容易得到实惠的方面做起,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纪委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区领导每年与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纪委每年向区级机关主要部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并对各镇(街道)和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推进了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能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理念,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区纪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经济权利,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深入开展机关评议工作,推动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关注民生、民意,认真治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规范学校收费和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行为。设立投诉中心,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推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区纪委在坚持从严治标、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防治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实施了政府阳光决策流程制,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了公共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完善了招投标制度,并探索了网上监督新方式,有力促进了工程领域中的反腐倡廉。

回顾总结几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可以说工作成效非常明显、富有特色,可以总结的经验很多。我们觉得,以下几条值得坚持和发扬: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实践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定位在紧扣第一要务、保障发展上,自觉强化参与、监督和服务三种意识,主动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才能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组织保证。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预防在先、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处理好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更要注重预防,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自觉把上级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大兴求真务实作风,才能开创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意识比较淡薄,勤俭节约思想比较缺乏,奢侈浪费等现象有所抬头;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求真务实精神,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存在求实惠、无过便是功的思想,缺少创新创业的工作劲头。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要规范用权,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五个纠正: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不切实际的错误做法;纠正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杀鸡取卵的“政绩观”;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规律,追求非法经济收益的思想;纠正妨碍健康发展的不良风气,坚决扫除影响科学发展的障碍;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法律,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由于当前正处于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由于一些领域中制度和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使腐败行为有可乘之机。因而必须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招标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各个方面的制度改革。

3、着眼预防,增强改革的推动力。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权力运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十大改革,堵塞诱发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效预防腐败。重视运用信息手段源头治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在查办案件、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等方面,实现网上查询、实时监督,扩大监控覆盖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监察效果。完善市行政审批大厅服务职能,扩大服务范围,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权力在阳光下高效透明运行。加强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行为。当前,个别地方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工作不够主动、不够扎实、不够平衡的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缺乏源头治腐的有效办法,措施不够扎实,检查督促不够经常,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4、要从严办案,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要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发挥办案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善于从案件中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用人上的弊端、管理上的失误以及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到权力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在查办案件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办案,依法依纪查处腐败问题;又要讲究方法,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办案工作的指导方针,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妨碍、违背和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依纪依法科学办案。

三、对今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面临着如何创新、如何深入和如何与时俱进等问题。适应新的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治本上狠下功夫:

(一)要深化“亮点”,进一步打造我区反腐倡廉品牌。如在“廉政文化”建设上,要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原则,从不同群体、对象实际出发,做到面上有规划,点上有实践。可以增加廉政教育的文化含量。高起点、高品位地规划、建设一些廉政文化景观。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廉政题材作品,可建立反腐倡廉新闻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群众参与度。对“廉情指数”评定工作,如评价指标体系的细化和完善、各项指标的分值的设定,使评价更具操作性;如何做到科学、公平、公正的考评,既让被评定者心服口服,又让群众满意;如何合理使用评定结果等等,都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基层“民主听证”工作,可以进一步拓展听证的内容,完善听证的方式。

(二)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

1、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主动参与、积极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做到明是非、知廉耻、晓荣辱。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治理各类不正之风、解决企业排污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等重点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绩,防止出现反弹。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继续加强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健全办理群众投诉的长效机制。

4、大力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加大制约监督力度。根据《实施纲要》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不实行党务公开的纪律责任。根据上级部署,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时受理党员申诉、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5、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财政税收、投资和金融等制度和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监督机制,推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制、交流制和辞职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推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金融、经济监管工作和内控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制度,加强全程监督,规范运作流程。继续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约束力,重视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可以探索引进中介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估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纪委将继续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把服务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程序中。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价值观念、效率观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