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景观大道建筑立面装饰措施

景观大道建筑立面装饰措施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亮点、改善环境、建造精品,建设全省第一景观大道”总体目标,坚持“整体高水平设计、单体突出个性特色、节点打造亮点、现代科技一流”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分类实施、分级负责、节俭实效”要求,对沿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集中整治装修,提升路整体景观容貌。

二、整饰内容

按照《市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装修方案设计》要求,对沿街两侧163栋既有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整饰。其中:重点改造标志性建筑物10栋,整修改造重点建筑39栋,适度改造建筑质量较差或使用年代较长的建筑物70栋,清洗建筑物44栋。

三、工作时限

标志性建筑:月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月日前完成整饰工作。

重点建筑:月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月日前完成整饰工作。

一般建筑:月日前完成整饰工作。

清洗建筑:月日前完成清洗任务。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和推动实施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整饰工程资金的落实、审核和支付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整饰建筑施工图的设计和与产权单位对接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在建楼宇整饰的督导工作。

(四)市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整饰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五)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居民住宅楼整饰工程的安全鉴定。

(六)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饰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升级的综合协调和督导工作。

五、相关政策

(一)居民住宅整饰。沿街居民住宅整饰资金列入市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计划。各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对辖区内需要整饰的居民住宅进行综合整饰。市景观办负责按照评审报告审定的金额及时拨付资金。

(二)公建楼宇整饰。对重点标志性建筑装饰项目,市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对于其他一般性的整饰项目,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原则,根据规划设计要求自行出资整修。各区政府负责督导协调,工程完工后由市景观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省直单位公建楼宇整饰。由各区政府督导实施。路建筑外立面整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省直机关沿街既有建筑物外观整饰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联系。

(四)资金补助。所有整饰项目的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以及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的各重点整饰项目的管理费、监理费,由市财政资金负担。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饰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副局长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局副局长、市建设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省会服务协调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有区副区长、区副区长、桥西区副区长、区副区长。

办公室内设六个工作组。其中:

综合协调组:负责路景观大道沿街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整饰的组织推动、监管、验收和协调调度工作。组长由兼任。

规划设计组:负责组织设计单位高水平完成路景观大道沿街两侧建筑外立面整饰施工方案;负责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现场衔接;协调设计单位现场解决设计问题。组长由同志担任。

施工管理组:负责对沿街既有建筑整饰项目的施工管理、指导和监督;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督查和指导,防止出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组长由同志担任。

资金保障组:负责筹措、落实沿街既有建筑整饰项目资金。组长由同志担任。

房屋安全鉴定组:负责组织整饰工程建筑物结构的安全鉴定工作。组长由担任。

公建建筑整饰督导组:负责路景观大道沿街两侧公建建筑物整饰的督导协调工作。组长由同志担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督导。为强力推进沿街建筑整饰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同时,积极督导和密切配合各区、各产权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建立市政府部门领导包区责任制,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建国同志分包区,市规划局副局长杨若威同志分包桥西区,市建设局副局长杨立众同志分包区,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肖香宝同志分包桥东区。各区政府要把整治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做到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动员沿线单位的积极性,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作用,确保按时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强化施工管理。各任务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整饰工程项目管理,及时督导检查项目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各任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审定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更整饰方案,降低整饰标准。对财政资金补贴的整饰项目,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派驻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对自筹资金的整饰项目,由各任务单位自行委托监理单位。各任务单位选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后,要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由施工管理工作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监管和督导。

(三)严格验收决算。各任务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前完成整饰任务,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分批组织任务部门、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已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对财政资金补贴的整饰项目,由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程序上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决算审计;自筹资金的整饰项目,各任务单位可自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并形成完备的档案资料。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区、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调动沿街单位的主观能动性。要讲究方式方法,选好突破口,选准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这项工作全面展开。中省直单位、驻石部队和大中专院校等沿街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发扬“住在,热爱,建设,美化”优良传统,克服困难,主动参与,按要求进行整治装修,共同打造省会第一景观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