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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深化节约用地管理发言

国土局深化节约用地管理发言

一、强化规划控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对于新建工业项目,我们从三方面控制来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是从严控制分散用地和零星用地规划审批。在工业项目选址时,原则上停止零星工业布局建设用地审批,通过规划控制加快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点集聚。同时允许企业充分利用规划工业用地内的闲散用地如荒地、废弃河溇、池塘、不成片又无法耕种的零碎用地、破产企业闲置用地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二是从紧控制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对新建工业项目,改变原来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只设上限的管理方法,在选址阶段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时,对规划控制指标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既设上限又设下限,避免企业占地圈地,浪费土地。

三是从实控制企业搞“小而全”。对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广场面积、办公、生活配套设施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同时禁止企业在具体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等设施,引导企业合理、科学、集约利用土地。

二、鼓励加层改造,提高土地容积率

针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企业工业用地内容积率不高、土地利用率较低的情况,我局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加层改造和拆旧变新等多种途径,提高土地容积率。

一是鼓励厂房单层加层,对在原有一层厂房基础上进行加层改造的,先由勘察、设计单位对原有建筑技术资料进行分析论证、荷载验算,再提出具体安全可行的改造方案。同时由我局做好建筑质量上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对拆除原一层车间、厂房,原地改造新建多层车间、厂房的,允许企业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批。

二是鼓励厂房改造升级。对因企业发展或新上项目需要土地的,鼓励企业通过拆除破旧房、改造老厂,利用内部整理和企业间土地余缺调剂,新建标准厂房、车间。

三是加强单层车间、厂房建设规划控制。除项目有特殊的工艺要求外,不再对建造单层厂房的用地进行审批。同时也鼓励技改项目尽量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对以技改名义搞扩建和新建的用地一律不再进行审批。

三、挖掘土地潜力,适当降低绿地率

针对土地供需矛盾,我局通过调整工业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充分挖掘企业用地潜力,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引导企业健康发展。适当降低新上工业项目绿地率。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时原绿地率控制指标为:城区,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3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35%以上;村镇,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2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30%以上。经过调整,现工业项目绿地率指标统一调整为20%—30%,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统一调整为2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统一调整为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