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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会议讲话

领导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市县两级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部分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在分析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今后的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杜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刚才,市教育局*局长通报了前阶段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4月份以来市、区有关部门对中心城区违规接送车辆开展整治的情况,市公安交警支队白林副支队长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及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袁州区政府敖幼平副区长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按照所讲的认真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幼儿教育获得了长足进展。全市现有幼儿园500多所,在园幼儿近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教育占了较大的比例,在园幼儿3.88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近一半。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现象比较普遍,仅*中心城区83所幼儿园,在市交管部门登记的校车就有45辆。同时,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及寄宿制教育的发展,农村中小学生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下学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由此可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去年12月和今年4月市政府相继召开的学校校园管理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两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市未发生大的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在充分肯定我市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我们有些地方和学校还没有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迟缓,处理措施不力。前面通报的*邮电幼儿园接送车辆严重超载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相关部门已作出处理决定,一是依法取缔该校办学许可证;二是吊销违规超载车辆司机驾驶证;三是妥善安置该园幼儿。外地也有过这方面的教训,*年3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民办“小神童”幼儿园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金杯牌面包车(核载10人),在运送22名师生(1名随车教师、21名儿童)离园回家途中突然熄火,驾驶员检修时违规操作,发生爆炸并迅速蔓延,导致车辆起火,造成12名儿童死亡、5人受伤的特大事故。各地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认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管理难度大。我们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整体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学校交通安全“万无一失”。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在地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不具备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已到报废年限的立即予以报废,严禁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接送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建立健全接送档案,对不能保证安全接送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直至取消其办学资格。

2、严格管理。各级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运送师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作为学生接送车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要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学生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接送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专门人员每天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

3、加强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对反面事例要进行曝光,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学生接送车辆优先、乘车高峰期学生优先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4、综合治理。要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生上、放学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有序疏导。交管部门要统一喷涂或制作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标识,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接送车辆优先的原则;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带,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在上放学期间对接送车辆开展不定点抽查,发现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长效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全面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是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自然就是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自然就是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落实校长、园长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本校(园)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师生安全。三是要落实驾驶员责任。各级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接送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保证安全。

2、密切部门协作。各级教育、公安、安监、综治、城管、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全面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法》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综治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集中整治行动。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资源,加强对学校接送车辆的监管,发现问题车辆及时拦阻,并及时报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各级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评估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示范性学校的评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挂钩。对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还要与年检挂钩,凡是接送车辆管理不合格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依法取消违规学校的办学资格。

4、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接送车辆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再过几天,就要放暑假了。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统一制作安全信函发送给家长,搞好安全知识宣传,依靠家长和社会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要安排好学校值班护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要加强假期滞留在学校的学生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出事故;要深入开展危房、用水用电和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排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为新学年开学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志们,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广大师生和青少年儿童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放心的教育,为建设和谐平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