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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国土资源会议讲话

领导国土资源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形势,研究和部署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杜厅长亲临大会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分析形势,把握大局,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我市始终坚持把资源保护摆在经济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三件大事”,突出严格管理与服务发展,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是搭建项目建设平台,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开展土地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编制和修编*港区江北农场等9个重点乡级土地规划。上报国务院、省政府农地转用及土地征收87个批次、140个项目,面积2.1万亩。已获准用地64个批次、117个项目,面积1.1万亩。争取上级追加用地指标4648亩。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50宗,面积6060亩,同比增长47%。其中,出让供地570宗,面积5840亩,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率达96%。积极开展危机矿山深部及找矿,申报并实施国家和省级矿产勘查项目11个,项目总资金5026万元。其中,大冶铁矿危机矿山找矿项目新增资源储量潜在价值约107亿元,可延长矿山寿命15年以上。

二是实施土地收储,资源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面推行城市存量土地收储经营机制,近两年市级筹集资金5.7亿元,实物收储91宗,面积4840亩,总价值约22亿元。市级出让储备土地348亩,实现净收益1.49亿元,同比增长39.5%,每亩纯利42.8万元。“毛地”挂牌出让市文化宫等13宗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面积357亩,筹措旧城改造资金3.2亿元。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实现土地收益12.2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市城区拍卖挂牌35宗,面积1388亩,总成交价6.8亿元,同比增长132%。市级收取土地出让金5.6亿元,同比增长71%。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有偿出让矿业权130宗,收取矿业权价款1804万元,同比增长58.6%。

三是服务新农村建设,高产农田整理取得新成绩。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市划定基本农田140.85万亩,划定保护地块2080个,建立保护标志2060个,与农户签订保护责任书19万份,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3.24%。加大高产农田建设力度,争取国家和省级投资基本农田项目5个,面积5万亩,预计新增耕地4000亩,项目资金6900万元。全市验收土地整理占补项目81个,新增耕地7000亩,累计新增耕地指标达1.8万亩,确保了项目报批占用耕地指标还结余8500亩,节省用地报批资金2亿元。

四是严格土地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土地卫片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全市立案查处土地案件51起,结案46起,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100%和91%。市级公开查处和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7起,处理12人,罚没款230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420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万多平方米。确认开发区规模,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确认,埋设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城北开发区用地界桩。

五是明晰土地权属,被征地农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基本完成全市714个行政村的地籍调查登记发证任务。完成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4000宗。完成全市4583平方公里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绘任务,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数据。加强统一征地管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新拟定的市、县两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提高30%左右。

六是促进矿业有序发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对全市84家探矿权和483家采矿权进行拉网式清查,查出涉嫌违法探矿采矿40家、各类问题矿山290家。责令整改矿山120家,停产整顿105家,取缔无证矿山24家,立案查处27起,党纪政纪处分1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关闭整合各类矿山110家。组建了市级矿产督察员队伍,试行收购储备矿产地2宗,提高了石灰岩采矿权价款标准,推行了矿产储量消耗与补偿费征收挂钩试点工作,征缴补偿费入库1152万元,同比增长8.6%。

七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矿山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完成全市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及时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突发地质灾害和地震应急预案,对20个省、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监测和督办制度,完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71宗,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9起,保持了人员伤亡零记录。投资170余万元,完成西塞山区余家山高边坡治理项目,确保了130户居民约4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争取并实施国家和省级治理项目5个,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中市城区黄荆山3、4号塘口治理项目被评为城市建设项目创新奖。支持*国家矿山公园建设,争取国家扶持资金1100万元,用于公园内高边坡治理和绿化工作。在全省率先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制度,已有460家矿山签订合同金额4500万元,签约面93%。其中,300家矿山缴存备用金650万元,缴存面60%,为矿山环境治理筹集了资金。加强地震预报设施建设,阳新地震台已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地震台正在积极筹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国土资源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占用耕地多,后备资源少。全市因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以年均8千亩的速度递增,增幅达60%左右,人均耕地减至0.639亩,仅占全国、全省人均耕地35.5%和53.2%,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未批先用、乱占滥用等现象在少数地方时有发生,去年发现、制止和查处的此类问题多达140多件,其中9件越级上访至国土资源部,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二是矿山数量多,规模开采少。全市各类矿山达514家,年采矿石量2700多万吨。其中,个体小型矿山就占80%,采富弃贫、大矿小开浪费的资源是年采量的两倍。一些地方和个人受利益驱动,乱采滥挖、以探代采、越层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的现象有所反弹,去年发现、制止和查处此类矿山330多次。由于资源枯竭,有色铜山口矿等一批国有大中型矿山相继关停,一批矿山年采矿石量降至两成。近年来,我市投入地质勘查资金不足4000万元,仅占全市矿业工业产值2‰,矿山接替资源不足。三是地质灾害隐患多,地质环境治理少。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281个,威胁着约5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11亿元,仅靠地方财政资金治理被破坏的地质环境实属杯水车薪。虽然我们实行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制度,但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不断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之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重大部署和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件大事”,积极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做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与服务经济建设两不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新*作出新贡献。

(一)切实保护耕地,规范各类用地行为。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已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和耕地占补等项指标纳入县(市)、区长政绩考核内容,并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地方,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地区农地转用和征地审批。要严格规范土地审批行为,清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杜绝低标准补偿、层层克扣资金等侵权行为。今后,对因征地补偿问题引发农民群体性越级上访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要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和项目联审机制,工业用地不准再采取协议出让,不准零地价招商,不准擅自减免地价,不准低于最低价出让土地。要高度垄断城市土地供应,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以拍卖为主的出让制度,不断完善土地拍卖、估价中介机构公开招标、资格审查入围、摇号确定中标人制度,防止人为操纵土地出让价格。要发挥土地规划调控用地的作用,加强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战略研究,重点做好乡级土地规划局部调整,引导企业集群、产业集聚,促进土地集约利用。要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各县(市)区要迅速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乡镇、街办开展各类建设项目摸底,在第一季度向市级预报项目用地计划,搭上全市项目用地报批“第一班车”。凡没有预报计划的,不安排该地区的用地指标。

(二)切实抓好高产农田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撑。要在规划布局上谋思路,在充分征求规划、交通、水利水产等部门村庄建设规划意见后,抓紧编制高产农田建设规划;要在项目申报上下功夫,抓好高产农田建设、“兴地灭螺”等项目申报,力争申报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要在资金筹措上想办法,整合新农村建设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项资金,做到高产农田项目跟着规划走、各项配套资金跟着高产农田项目走。大冶市、阳新县要建立耕地开发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农业开发。要在建设标准上严要求,迅速组织大冶市桃花港等5个国家、省级高产农田项目的开工,整理规模达到5万亩以上,要在提高质量上严标准,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阳新县为高产农田项目申报专门安排了财政资金100万元,各级政府也要积极组织和协调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支持国土部门协调各方的工农关系,创造良好的开发整理环境。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建房,防止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乱占滥用土地,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也要防止违背群众意愿随意撤村并村。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组织编制40个行政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农村建房向小城镇、中心村集中。重点探索公路沿线、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新途径,把流转的大部分收益留给村组和农民,帮助他们发展生产。

(三)加大整顿和规范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合理保护和利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要同步推进“治乱、治散、治本”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这次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各类矿产开采活动负总责。要继续巩固矿山大清查成果,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国土、*、安监、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对凡在矿产资源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设定的禁采区内开采的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予以关闭。按照“谁关闭,谁负责”的原则,对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及时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做到“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毁闭井筒”。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原则,将煤、铁、铜、金、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种作为整合的重点对象,采取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鼓励矿产资源向大矿山、大集团集中,形成规模集约经营效应,做到矿山从禁采区退出、在限采区收缩、在鼓励开采区集中,矿山总数减少10%以上,切实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对凡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地区,暂停矿业权等相关证照的报批。要结合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坚决纠正越权审批、非法干扰矿业权设置和违法违规配置矿产资源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入股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国土部门要完善矿山定期年度检查、面上动态巡查、重点实地督察、举报及时核查的监管责任体系;安监部门要及时注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部门要停供关闭、停产整顿的矿山民爆物品;环保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矿山环境污染行为;工商部门要及时吊销不合格矿山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拉闸限电,拆除电力设施。要充分发挥市级矿产督察员的作用,对发现的矿山问题督促整改。要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继续探索矿产地收购储备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工作,提高矿山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实现“从价计征”向“从量计征”的转变,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

(四)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年活动”,抓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勘查工作。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绿色矿山、生态产业、和谐矿业”的发展观念,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构建矿山依法集约开采与治理的和谐环境。要坚持防治并举,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应急调查等制度,开展重点地质灾害区调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损失。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治理。市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涉及的市城区工人村塌陷进行搬迁避让,对市城区板岩山崩塌进行密切跟踪监测,确保重点监测区不发生亡人事故。要继续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制度,力争矿山缴存面达到80%以上,累计资金1200万元以上,拓宽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筹措渠道。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治理项目,加强市城区开山塘口恢复治理工作。要大力支持矿山企业经营转型,督促大冶铁矿加快*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进度,确保4月份开园授牌。积极开展危机矿山深部和找矿工作。要服务地质找矿,建立市县两级地质勘查基金,专款用于地质勘查工作。要督促指导我市第三批大中型矿山资源潜力调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矿业经济的保障能力。

(五)认真研究政策,严格执行和用好政策。国家将紧缩“地根”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闸门,先后出台国发28号和31号文件,今年对土地政策作了大幅调整和变动。概括来讲:提高了土地取得成本,抬高了工业用地门槛,改变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方式,规范了土地出让金管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严禁减缓免,实行了耕地保护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这些新政策,要求我们必须及时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用新的眼光、新的思维去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各地要积极研究政策,定期分析土地宏观调控形势及其影响,清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特别是开发区,要妥善处理好工业用地遗留问题,一定要在6月前组织对过去已批未供的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协议出让方式申报办理供地手续,6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的,统一实行招拍挂出让供地。要抓紧清理地方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国土、财政等部门,提出修改和废止目录,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要研究制定出台工业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金管理、农村个人建房等新规定。

(六)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继去年之后,今年2至10月份,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对全国90个城市开展土地卫片检查,*作为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今年又名列其中。全市上下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开展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清理,认真落实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大冶市、阳新县要将违法违规用地发现率、制止和查处率分别控制在98%和100%,市城区要将上述三项指标控制在100%,这项硬性指标将作为政府和部门考核目标予以明确。国土部门要加强违法违规用地的预防,组织全市征地批后核查,试行违法用地后果事先告知制度。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问责制,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检察等部门开展重点案件查处工作,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确保我市通过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的检查验收。要充分调动乡镇(场)、街办的基层力量,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监察网络建设,明确基层国土所监察职责,大力推广大冶市保安镇、阳新县富池镇的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大冶市、阳新县村级协管员聘用率要达到40%以上,市城区聘用率要达到100%。

三、加强领导,转变观念,确保国土资源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首先,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当前,国家、省出台了一系列国土资源新政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途径和多种形式,掀起“聘用百名宣传员、刷写千条固定标语、印发万份宣传资料、政策进千家万户”的宣传活动高潮,举办政府“每月一课”、国土资源政策讲座、开办县(市)区长、乡镇长、村长培训班,在全市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用地意识。

其次,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过去,项目建设违法违规用地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基层人民政府的影子,面对国家土地调控新政策,有的不懂新政策,不学新政策,不按照新政策办事,造成违法行政;有的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有的甚至束手无策,这都是政令不通的表现。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协调各方、服务发展、严格管理的本领。要运用科学发展观管理国土资源,努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第三,要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国土部门肩负着严格管理、服务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更要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把严格管理始终贯穿于保障发展的全过程,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标准,规范行政行为。要改进管理方式,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等信息化建设,为项目用地和矿业经济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平台。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基层国土所职能职责到位。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国土资源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审查土地和矿产中介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第四,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土资源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单靠国土部门一家管理是不够的。各级政府要支持他们依法行政,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法院、*、农业、安监、环保、规划、城建等部门要与国土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形成大合唱。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是适应当前宏观调控形势的迫切需要。我们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保障与保护并重,坚持维护权益与优质服务并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