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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领导会议发言

水利局领导会议发言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对流域综合规划非常重视,20*年,总理就修编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作出了重要批示。今年元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回良玉副总理全面阐述了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重大意义,部署了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明确由水利部牵头,有关部委参加,建立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流域综合规划工作,泰波副省长在元月5日的国务院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发言,随后,我省专门成立了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今天,泰波副省长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推进我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作个发言。

一、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流域综合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规范流域水事活动、实施流域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先后编制了“四水”干流、部分支流及洞庭湖综合治理规划。这些规划对指导流域综合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规划我省主要江河流域得到了较为系统的治理和开发,许多重大骨干水利工程,如洞庭湖重点垸堤防加固、藕池河、南洞庭湖洪道整治、五强溪水利枢纽、江垭水库等相继建成,皂市水库、洮水水库等建设进展顺利,原规划拟定的近期目标已基本实现,江河的防洪能力、调蓄能力和供水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治水思路的不断完善,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对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有综合规划年代普遍久远,规划思路和主要内容都难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许多河流综合规划的规划期已满,规划的基础资料已过时;二是当时的规划重点主要是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开展,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流域管理等工作重视不够;三是对流域可持续发展认识不够,对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认识不足,涉及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规划内容欠缺;四是随着我省主体功能区的划定、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流域综合规划与之相协调和衔接;五是流域综合规划滞后于部分专业规划,难以合理规范和有效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导致一些地方水资源过度开发、水能资源无序开发,特别是部分地区的“跑马圈河”,严重影响流域水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造成对流域生态与环境的破坏;六是受资金不足等方面的影响,我省尚有一大批河流还没有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制约了相关河流的有序开发,影响了流域水资源综合效益的发挥,有的还造成防洪和生态隐患,给流域内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迫切需要根据流域水资源新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尽快启动、全面开展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二、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的部署,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系统分析全球气候变化和流域下垫面条件改变对流域洪水、干旱、水资源、生态环境以及河流情势的影响,深入分析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满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河流健康为前提,科学分析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

二是科学论证和统筹协调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的关系,以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整体与局部双赢、近期与长远兼顾为目标,明确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优先领域和顺序,充分发挥河流的多种功能和综合利用效益。对生态良好的流域,协调好流域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对生态严重恶化的流域,提出有效遏制流域生态恶化的措施。

三是按照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能开发、河流岸线利用等方面的控制性指标,制订流域防洪、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灌溉、水能开发、河流生态、水土保持、航运等规划目标,拟定流域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明确不同河流河段治理、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及其目标和任务。

四是根据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目标,研究提出新形势下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和各专业规划方案,分别对各流域到2020年和2030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科学确定流域防洪减灾的总体布置,合理安排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布局。

五是合理估算流域综合规划实施的投资需求,科学评价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综合分析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是根据流域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和规划方案,按照维护河流健康、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研究提出保障河流功能有效发挥、加强流域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初步设想

(一)基本思路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我省主要江河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和部署,着力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综合管理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全面节约、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构建人水协调的现代水利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协调的原则。要优先考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遵循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发展规律,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统筹考虑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安排流域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正确处理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左右岸以及行业之间的关系。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原则。合理安排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重大布局,研究制定流域内不同功能区域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强调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的原则。根据流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抓住流域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主要矛盾,结合流域特色,按照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近期与远期的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和实施方案。

(三)规划范围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点范围:一是洞庭湖和跨市(州)的河流;二是水资源短缺严重、水旱灾害频繁、生态与环境脆弱、治理难度大、规划相对滞后的河流;三是水资源、水能资源过度开发的河流。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省里共要形成湘、资、沅、澧、汨罗江、新墙河、洞庭湖、省内珠江流域部分共8本规划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省流域综合规划要点报告,对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或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河流,其规划成果要纳入综合报告。从分级负责的角度来说,流域面积为3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工作由省里负责,3000平方千米以下的原则上由市(州)县(市区)负责,但部分矛盾很大、难以协调的河流由省里负责。

洞庭湖区作为本次规划的重中之重,兼具三大功能:一是长江中游洪水调蓄区,二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区,三是长江生态平衡的功能区,如何根据三大功能选好项目,包括防洪安全、水资源保障、航运以及水环境保障,如何减少超额洪量,增加实际可调蓄容积,必须认真加以研究,提出措施,确保规划中既有防洪工程又有水资源配置工程。在修订工作中,要将洞庭湖定位于“健康长江”体系之中,提出治理洞庭湖的新举措。

(四)规划要求

根据科学发展观对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要求,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应该满足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流域综合规划本身必须是指导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要从维系河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研究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标志性指标,即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或红线,以此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二是要根据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标志性指标,科学分析流域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水问题,将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作为规划修编的主要方向,提出有效遏制流域生态恶化的规划方案。三是总结上一轮流域综合规划、流域开发利用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提出新一轮综合规划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四是为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科学确定控制性指标。五是根据流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差异,因地制宜,突出流域的特点,体现流域综合规划的特色。根据前面提出的六个方面规划任务和上述五个方面的要求,修编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第一,着眼于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能力。目前,我省四水及洞庭湖流域仍存在堤防防洪标准低,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弱,病险水库隐患严重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划必须针对这些问题,科学分析并合理安排河道整治、堤防建设、水库除险加固、控制性枢纽和蓄滞洪区建设等工程布局,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巩固防洪基础设施,加强洪水管理,建立健全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第二,着眼于提高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以水资源科学配置为核心,按照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确定流域中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用水指标,研究提出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着眼于提高流域生态与环境保护能力。针对不同流域的特点,充分考虑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研究确定河流的基本生态流量和纳污能力,完善流域生态与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水环境整治,注重恢复水生态系统。要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重点水土流失地区和生态脆弱河流的综合治理,改善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

第四,着眼于提高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统筹流域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任务,处理好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城乡间以及行业之间的关系,兼顾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合理确定流域开发利用的布局和方案,进一步完善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效率和效益。

第五,着眼于提高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针对目前流域综合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协调好流域内各地区、各部门的利益关系,深入研究洪水风险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管理、河道管理等管理职能的具体内容,制定强化流域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将各项涉水涉河事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和完善流域水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流域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流域水利现代化建设,真正做到科学治水、依法管水。

(五)工作措施

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全局和长远,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依法有序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已成立湖南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泰波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规划办公室设省水利厅。各地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促进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协调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划咨询论证,成立专家组,对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进行审查;对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现有成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流域防洪、水资源等规划为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奠定了良好基础。要认真总结、评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利用已编制完成和正在编制的相关规划成果。对已完成的有关专业规划,要按照流域防洪、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纳入综合规划,不符合要求的应结合流域实际进行调整;对于尚未编制或者需要编制的专业规划,应根据综合规划的要求开展工作。流域综合规划要与区域内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四是确保工作进度。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洞庭湖区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流域面积在5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和编制工作。

五是落实保障措施。包括技术保障和资金保障,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大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规划编制人员业务素质。对于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规划编制经费由省里负责,市、县规划编制经费由市、县负责。

各位领导,同志们,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按照这次会议泰波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认真组织,强化措施,加强配合,圆满完成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