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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发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集体林改试点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加快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刚才,运中同志传达了省集体林改试点交流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我市集体林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桐柏、西峡、方城、新野四县分别介绍了林改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下面,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后又一次重要的农村林地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和措施。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的林业管理体制,不仅有利于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也有利于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对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乃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当前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进展不够理想。刚才,运中同志通报了我市林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这里不再多作重复。我认为当前工作进展迟缓的主要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没有必要搞林改。一些地方认为前些年已经搞过拍卖、承包,平原地区的林木已经实行了树随地走,搞林改没有什么意义。产生这种思想的根源在于没有系统、全面地理解林改精神,没有认识到林改是促进区域集体林业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二是认为没有办法搞林改。有的同志认为政府没有出台文件,也没有安排部署,更没有资金扶持,林改涉及方方面面,任务重、责任大。产生这种思想的根源在于没有深刻认识到各级政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担负的重大责任和重大使命,缺乏积极主动的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三是认为没有时间搞林改。一些同志认为既要搞造林、抓保护,又要创建林业生态县,还要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样样都是硬任务,时间、人员、资金都很紧张,哪里能顾得上搞林改?产生这种思想的根源在于没有真正认识到林改对于改革林业管理体制、创新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营林机制、促进集体林业健康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四是简单地看待林改。有的地方担心林改会造成新一轮的乱砍滥伐,重蹈上世纪林业“三定”之前森林资源破坏的覆辙。产生这种担心的根源在于把这次林改简单地看成分山到户、分林到人,没有全面了解林改的多种实现形式,没有准确把握林改政策的灵活性和科学性。五是害怕搞林改。有的同志认为林改会诱发各种矛盾,尤其担心群众对过去承包拍卖的林地提出不同意见,甚至否定过去的合同或协议,引起干群矛盾,导致群众上访。产生这种心理的根源在于没有认识到林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完善提高的过程。

对这些错误认识,各县市区一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克服:一要克服没啥搞的思想。林改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明晰产权的过程,更是对县、乡、村集体林业理清思路、完善政策、促进全面发展的过程。判断林改成效的标准一要看群众是否满意,二要看生态是否优化,三要看产业是否发展。确定了这三个标准,就彰显了搞好林改的必要性。各地都要按照这三个标准仔细地检验一下,看看是否真的不需要搞林改!二要克服没法搞的思想。林改不是无章可循。《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林地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把“两权合一、统一经营”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承包经营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温总理、回副总理都对林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已将林改作为2007年全省重要工作之一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这说明我们搞林权制度改革是有上级精神和法律依据的。三要克服不能搞的思想。有些同志担心搞林改会出现新一轮乱砍滥伐。对此,我们要弄清楚三种情况:首先是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期,出现乱砍滥伐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三定”政策本身,而在于“三定”政策实行之前和实行初期政策把握、政策宣传、政策执行不到位。其次是改革的关键在于把经营权和收益权落实到农户身上,可以分山不分林,可以承包拍卖,也可以搞股份制等等,只要切合当地实际,只要符合群众意愿,只要把林权落实到户,任何形式都可以搞,宜分则分,宜统则统,宜包则包,不搞一刀切。其三是当前各种禁伐、限伐措施已经相当严格,资源管理工作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同时,群众的守法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工作中,只要我们把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不仅不会出现乱砍滥伐现象,而且还会产生森林增量、农民增收的良好效果。四要克服不敢搞的思想。改革就是利益再分配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关键要看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合法。对于已经承包、拍卖且手续合法的,就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维权的原则,切实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能“翻盘子”,不能推倒重来。对于一些地方借改革之名,“暗箱”操作,将集体林地低价承包给大户,侵占多数村民利益的行为,必须在这次林改过程中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集体林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强化措施,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当前,我市林改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各地要拿出搞平原绿化高级达标的劲头去抓集体林改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按期完成林改试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破解“三农”问题、发展壮大农村经济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期间,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林改试点一线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各级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介入试点工作,深入乡村,搞好督导。要切实解决人员、经费等问题,加大投入,充实队伍。按全省统一要求,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试点任务,时间紧迫,各县市区要重新安排试点各阶段的时间,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往前赶。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试点工作,影响全市林改工作大局。

(二)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作水平。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和政策性非常强,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根本利益。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试点质量,认真扎实地做好每一步工作。一要规范程序,依法操作。要严格按照全省林改试点工作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做实做细每一个工作环节。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做到林改程序、方案、内容、结果四公开。二要因地施策,科学定案。要根据山区、半山区、平原区等不同地理条件和不同的林情、民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拟定林改试点方案。林改方案既要符合有关法律和上级政策的规定,又要切合当地实际;既要保证改革取得实效,又要简单明确,容易操作。三要认真细致,准确勘界。要将林改试点工作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二类调查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二类调查的成果。没有进行二类调查的,要认真对待每一宗林地,准确定界,精确勾图,不得应付、马虎。四要善于协调,化解矛盾。试点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处矛盾、总结经验的过程。问题暴露得越多,解决得越彻底,总结出的经验就越实用,越有效。因此,各地对林改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绝不能回避,要依据法律和政策,积极协调各方因素,解决好各种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又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不仅关乎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也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不仅需要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印发通知书、张贴标语等形式,真正把林改宣传到每户村民。要利用好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林改政策、林改成绩和林改经验,为全面推开林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成立林改试点督导工作组,市里负责督导各县市区面上工作情况,重点督导县级试点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重点督促指导本地试点工作,督导主要看林改政策是否把握准确、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改革程序是否规范、勘界工作是否扎实、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督导组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及时解决林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林改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林改形势时不我待,林改试点责任重大。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完成林改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林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