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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党建讲话

非公经济党建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首次举行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用党建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实际步骤。市委对今天的会议很重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邱岭梅同志亲自到会并将给我们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近年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等几个方面,先向同志们作一个汇报。

一、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有规模以上(销售收入500万元)非公有制工业企业4147家,从业人员115万多人,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90.21%和91.56%;*年1—10月,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税收226.85亿元,占全市税收总数的84.6%。面对非公有制经济飞速发展的新形势,我市各级党组织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坚持把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保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做法,积累了新的经验,取得了新的成效。*年8月,中组部召开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我市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做法在会上作了交流。总结主要成效和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突出重点,强化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有效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建好组织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以提高组建率为重点,根据《党章》和中组部有关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组建工作。目前,全市3200家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已全部建立了党组织。一是坚持组建要求。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且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相近行业或相邻地域组建联合支部。在抓好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同时,面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大批改制的实际,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坚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同步加强改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把规模较大、影响也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作为组建党组织的重点,坚持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工业园区党工委把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组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通过攻坚克难和抓重点促带动的方法,找准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在具备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先后建立了57个党支部,使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到100%,有效地发挥了部级开发区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中的示范效应。三是坚持稳步推进。对由于各种原因组建党组织有困难的非公有制企业,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通过制定工作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与业主协商沟通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积极创造条件,抓住各种有利时机,由易而难,稳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努力消除党组织建设的盲点。去年以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建已建党组织总数比前年底增加16.4%,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应建已建党组织数较前年底增加了28%,应建已建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着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全市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坚持以构建企业发展良好环境为前提,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与贯彻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工会、共青团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的特点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注意运用宣传教育等有效手段,向广大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素质;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对业主教育引导的有效途径,去年市委组织部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设置课程,专门举办了党员业主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在工作内容上,注意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妥善协调国家、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帮助职工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职工感到党组织可亲、可信赖、可依靠。三是在活动方式上,普遍按照“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原则开展党的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的活动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相适应。四是在工作载体上,注重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如通过开展“提合理化建议”、“争当操作能手”评比等活动,要求党员立足岗位,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出色的工作成绩,为其他职工作出榜样,有效提高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3.建章立制,健全网络,不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

各县级市、区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沧浪、平江、金阊、*工业园区、*高新区均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或外商投资企业党委,城区各街道都成立了相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总支,进一步完善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管理体制。结合市属企业改制,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中做好党组织设置等工作的通知》,目前,市属改制企业已有77个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由主管局调整至区和街道,其中独立建制的党委6个,独立建制的总支3个,独立建制的支部68个,共转移在职党员组织关系1483人。与此同时,各地还切实加大了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力度,自*年6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选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意见(试行)》以来,全市已向正式职工25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名,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家,25人以上的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比例达100%,实现了全面覆盖。

二、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新情况新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1.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党组织组建相对滞后的问题。全市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7万多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6.6万多家,非公有制企业数占到全省总数的26.20%。相对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形势,全市党员数量显得偏少,党组织建设显得滞后。全市8329家有50名以上职工人数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党员的企业4354家,占52.28%。2002年党内统计年报反映,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共有党员7525名和23149名,与其职工数相比,党员数分别只占职工数的1.3%和1.7%。全市4728家有100名以上职工人数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党组织的企业有2720家,占57.53%。由此可见,党组织的覆盖面还不广,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中还没有党组织。

2.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与缺人才、少经费、无场所的问题。缺人才,一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物色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比较难;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面对面广量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力量无论是从人员素质还是从人员配备来看,都显得比较薄弱。少经费,虽然各级党组织每年都从党费中拨给一定的经费用于活动,但来源不足、数额偏少的问题并没得到有效解决。许多外资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常常套用工会活动经费。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中普遍存在着党组织开展活动没有场所的问题。

3.要求党组织发挥作用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实际地位之间存在差距的问题。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作用。但如何从实际出发,切实保证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实践与探索。例如,如何解决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外资企业对建立党组织不能理解的问题;在党组织负责人自身受雇于企业主的情况下,如何大胆开展工作的问题,等等。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在要求与现行组织领导体系不健全的问题。首先是在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工作合力方面,我们目前还有许多工作可以做。其次是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市(地)、县(市、区)党委不仅要抓好面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而且要抓好规模较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示范”的要求,对照广东、浙江等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的做法,市、县级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目前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章》的要求,一手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贯彻执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1.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全力拓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域。一是继续加大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在3年的时间里,以抓党组织的组建为基础,通过抓大户、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确保绝大多数从业人员在5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10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党组织,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二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在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特别是注意把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企业工会主席、共青团负责人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优先发展。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帮助所有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和优势,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同时通过采取多种方式,保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连续性,努力做到无论他们流动到哪里,都能把其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和现实表现提供给新单位的党组织。三是把解决“隐性”党员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注意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在同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该单位党组织或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转移组织关系,但又不能及时回原单位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应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在地党组织的活动。

2.进一步引导发挥作用,切实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选优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注意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培养选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临时负责人,先行开展工作,通过培养、选配等办法再逐步解决。认真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着力引导企业党组织不断探索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活动内容上,注意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克服“雇佣”思想,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同时注意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着力提高他们的岗位创新能力,加强市场经济理论、岗位技能、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活动方式上,坚持把党内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管理活动及党员牵头组织的技术攻关、产品销售等活动融合起来,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活动时间上,妥善处理好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安排。与此同时,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时展的特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升企业文化品位,塑造企业精神,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凝聚人、激励人,努力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三是制定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计划和考核意见。通过开展争创活动,培植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或示范基地,尤其要把规模较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创建党建工作示范基地的重点,通过示范引路,抓规范,抓提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使三分之一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目标。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加以表彰和奖励。

3.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通过实践,努力探索和建立一套既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又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规章制度。一是重点建立健全“”、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常规工作制度。二是继续大力推行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在选派条件上坚持高标准,党建工作指导员既可以从党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离退休老同志中挑选,也可以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在地或所属行业协会的领导干部兼任。要运用目标管理手段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的考核,尤其要把在企业优秀员工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帮助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三是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培训制度。围绕贯彻实施*市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高等学校等阵地,加强对广大业主的培训,着重抓好对党员业主和规模较大、影响较大企业业主的共同理想、责任意识、民主法制、科技和管理教育培训。同时,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培养和增强他们对党的感情。四是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在非公有制度经济组织相对集中的开发区、乡镇和社区,通过建立区域性的党员活动中心或党员服务中心的方式,统一为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学习培训、开展活动所需要的活动设施及场所。市、县级市(区)、镇(街道)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经费预算。对活动经费有困难的,由上级党组织通过党费返回、拨补等办法予以解决。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各级财政统筹的方式建立专项基金,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落实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