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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五模范交流

干部五模范交流

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模范、勤奋学习的模范、发扬优良传统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增强团结的模范。做“五个模范”的要求,是同志的殷切希望,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落实,躬身践行。

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和骨干,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总是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革命战争年代,面对艰难困苦的斗争环境,同志要求党员干部站在对敌作战的最前线,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面对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的艰巨任务,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解放思想、发扬传统、执行纪律、端正风气、开拓进取等方面,都提出了带好头、做模范的要求。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面对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同志要求高中级干部要切实认清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这些要求,对革命战争的胜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同志再一次强调表率作用问题,要求领导干部做“五个模范”,必将对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双重历史任务,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高举旗帜、听从指挥的高度,从履行使命、确保打赢的高度,从建好班子、带好部队的高度,深刻认识做“五个模范”要求的时代意义,坚持不懈地贯彻好、落实好。

做“五个模范”,关键是要把世界观和权力观搞端正。要搞好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成为领导干部坚定的政治信仰、立身做人的行动指南、为官处事的行为准则。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认清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个人谋取私利;端正为基层服务的根本态度,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把基层官兵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满足官兵的愿望和需求。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加强自身修养,看是否做到了防微杜渐、一尘不染,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经常检查自己的工作,看是否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问题,树立工作的高标准;经常检查自己的作风,看是否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象,把工作的指导思想搞端正;经常检查自己的生活,看是否有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的行为,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长期而严格的修养锻炼,真正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五个模范”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必须在立言立行、见诸行动上下功夫。要把做“五个模范”的要求体现在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切实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要求,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以自身严格的要求、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影响和带动部队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政令军令畅通。要把做“五个模范”的要求体现在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上。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事业为本、以奉献为荣、以落实为责,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力争以一流的标准,带领部队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要把做“五个模范”的要求体现在率先垂范上,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属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为官兵做好样子,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部队。

做“五个模范”,既靠领导干部自身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组织上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充分发挥。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形成浓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对有问题的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要加强群众监督,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坚持民主评议和领导干部述职等制度,进一步走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路子;扩大监督管理范围,不仅要对“工作圈”实施监督,而且要把“生活圈”和“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确保领导干部处于经常性的管理和监督之中。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并及时调整、充实、完善;对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带规律性的经验做法,要用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工作规范,使之在领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发挥长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