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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结构思考

优化结构思考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切实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抓住换届之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乃当务之急。

一些地方人大的领导到人大工作时,大多快到退休年龄,相当一部分连一届都干不满。如某市人大常委会在换届中,八位正、副主任中有七位将面临调动、退休或退职。在其他地方人大也有类似这种“大换班”情况。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一些地方长期形成了“人大是二线”的思维定势,对人大制度、人大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一些在人大领导岗位上的同志也总感觉有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因而,有的地方人大监督不力,工作缺乏创新。这与这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工作情绪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状况已不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不利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思想认识到位是第一位的。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的过程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人大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更不是“二线”,而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为了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必须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切实担当起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

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关键是优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人员的结构。尽管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但他们是主任会议的成员,是常委会的组织者,起到示范和核心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充分表明党中央深谋远虑,非常关心重视人大的组织建设。这是在总结多年来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大计。

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结构,落实组织制度是关键。各地党委、人大要利用换届之机,充分酝酿考虑好人大的班子建设问题,加强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把那些年富力强,公道正派,想干事能干事并致力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人,推选到人大工作岗位,让他们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这个大舞台上施展才华。人大领导班子也应与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一样符合“四化”方针,坚决克服在对待人大领导去留问题上的随意性,防止届满大换班现象的发生。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新老交替等问题上要搭配合理,使之形成具有最佳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同时,加强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等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以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