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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思考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思考

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这就为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提供了法规依据。事实上,新闻媒体由于其具有时空广阔、信息量丰富、报道迅速等优势,可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触动越来越大,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但是,新闻媒体要真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必须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正确、科学、合理的引导,并在监督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五光”作用。

一要发挥好“阳光”作用。新闻媒体要把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方面,通过媒体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体外循环”、干部人事“暗箱操作”、政务村务厂务不公开或半公开等现象予以暴光,来推进政府“阳光工程”,扩大群众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

二要发挥好“目光”作用。新闻媒体既是党和群众的喉舌,也是群众的眼睛,群众关注什么、企盼什么,需要什么,想说什么,我们新闻媒体就要积极宣传报道什么,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当前,新闻媒体要及时地对党委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决策、各地的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经费的使用、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让这些情况置于群众的目光之下,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这有利于发扬民主,凝聚人心,又会对党委政府的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要发挥好“聚光”作用。新闻媒体要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找准切入点,抓好结合点,瞄准聚光点,把宣传报道的焦点集中到各群众最现实、最关心、与群众最直接的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来,集中到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如何应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上来。通过对这些问题、现象和矛盾的暴光、透视、点评、聚焦,帮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这些问题、现象和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四要发挥好“激光”作用。当前,有少数党员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地位、美色的考验,最终沦为党和人民的阶下囚。对于这些腐败分子及其罪恶行为,新闻媒体要将它们作为反面典型,搬上荧屏,深入剖析,要像“激光”一样,穿透这些腐败分子及其罪恶行为的表层,深刻挖掘其内在的本质和根源,为党和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腐体制、机制、制度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真正达到从制度上从源头上从根本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同时,通过这种“激光”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做到超前防范,及时改正。

五要发挥好“闪光”作用。新闻媒体要高唱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教育人、鼓舞人、激励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像一心装着群众、唯独没有自己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几次进藏、奋战高原的孔繁森,廉洁奉公、洁身自好的湖,恪守“当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郑培民,对于这些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他们的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要多选择一些新视点、新人物、新事迹进行宣传,充分挖掘当地的身边的先进典型的闪光点,让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地学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