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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查关提高成案率思考

初查关提高成案率思考

信访初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主要工作。从案件检查工作角度讲,信访初查是立案的依据、立案的基础,也是案件的来源。在整个案件检查流程图中,虽然是一个程序,但是其工作量之多,花费时间之长,工作难度之大,调动人员之众,比任何一个程序都丰富得多。根据这一定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十分重视信访初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信访初查的效果与质量并不理想,导致信访了结的多,转立案的少,也即成案率低,大要案率低。究其原因,除了客观因素外,不妨多从自身素质上找原因,特别是在方式方法上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本文欲就如何做好信访初查工作,提高成案率谈点管窥之见。

一、科学分析,制定方案

每接受一个信访初查任务,就应当作一场战役来打。战前要认真分析、判断、研究,制订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认真审阅举报信,一看梳理举报的内容,分析其真实性,是否夸大,水份有多少?二看反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时间,分析其时效性,对近几年发生的事件列为重点;三看信访件的书写与投向,分析其保密性,复写、打印件一般是“一稿多投”,保密性较差;四看举报人、知情人的情况,分析其可靠性,来自单位内部人的举报,可靠性较强。

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订初查方案。方案要确定初查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范围、重点时限,确定调查的主要方法、措施;确定调查组人员及负责人。

收集资料,根据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涉及到的政策规定、专业知识等,先学习,先了解,做到胸有成竹。组织人员,根据案情,可抽调有关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协助,根据需要分成外调组、查帐组等,人员确定后,进行简短培训与战前动员。

以上四个准备阶段,总的要求是做到“明确的目的性,周密的计划性,较强的针对性”。

二、调查,摸清底细

信访初查一般是从调查入手。分两步进行,首先寻找举报人、知情人或通过当地纪检、组织部门,了解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工作表现、个人素质,连个人的性格、爱好、习惯、社交圈……都要作全面的了解。如果是领导干部,要了解该单位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以及行政审批权力、财务管理、收费情况、基建情况等等。摸情况要注意保密,不可“打草惊蛇”。然后,按预定的初查方案,对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

信访初查要讲究方式方法。先易后难,从容易查清的问题开始,避免在难度大的问题上消耗时间,而耽误战机;先粗后细,先掌握主要的问题,次要的、旁生的问题暂放一放,掌握较大的问题,较小的或者明摆的所谓“死”问题往后摆一摆,不要急于取证,放到后期来办,腾出时间调查新的问题,不要因小失大,拾了芝麻丢了西瓜;从小到大,不能忽视小问题,哪怕是一张白发案,非正式的收据,哪怕是数额小,如果顺藤摸瓜,可能带出大的问题,可能牵出小金库来;从点到面,从查出一个问题,可以联想到其他问题,从查一个单位,可以联想到其他单位,从查一个帐,可以牵出另一个帐,就看我们举一反三的本领强不强。如查某领导干部受贿案时,发现下属一个单位的领导用假工程套取现金用于行贿,再查其他下属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结果查出某领导受贿几十万元的大案;“出奇制胜”,从奇异中扩大线索,在调查中,要密切注视有关人员,特别是被查人的奇异变化,如被查人实施的串供、退赃、转移赃款物等,有时会给办案带来意外的收获。胡长清被抓后,其妻在北京惶惶不安,急急忙忙到多家银行去取存款,转移赃款,就被中纪委办案人员盯上,为查处胡受贿案找到了一个重要突破口。在查帐中,要注意帐目中的奇异数字、奇异单位、奇异地点、奇异时间、奇异的对应关系……从中获取信息,寻找违纪者的蛛丝马迹。如在市某局查帐中,发现一张存款单,百万元款舍近就远存在某县中行,追查下去,发现一系列的违纪问题:一是该局获得手续费数万元,大部分未入单位帐,带出了两个小金库,还有数千元落入个人腰包;二是县中行高息揽储,发放手续费,再查手续费来源,又带出该行*多万元的小金库,打开小金库帐,又发现几十个单位公款私存、私分手续费等问题。

调查要避免与克服以下问题:一是盲目性,不作分析,不作准备、不摸清底细,想怎么查就怎么查;二是简单化,直接找被查对象谈话,将举报信反映的问题一一与其对质,听其解释与辩解;三是就事论事,反映什么问题查什么,其他不闻不问;四是片面性,找几个人问问话,就此了结;五是不注意保密,办案人员的行动、指向,被查人清清楚楚。等等问题,是信访初查质量差、成案率低的原因,也是失败的教训,更是失职渎职、敷衍塞责的表现,要坚决克服与纠正,要从制度、机制上避免与防止这类信访初查问题。

三、选准重点,快速突破

调查,摸清底细之后,要立即梳理线索、整理证据材料,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前期调查情况作一小结,对举报的问题核实情况回头看,对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进行梳理,然后进行筛选,再次确定重点问题、重点人物,集中办案,兵分两路,继续外查,开始内攻。

内攻,即集中时间,找被查人谈话,突破被查人,令其交待违法违纪事实。谈话是重点突破的重头戏,要作好充分准备,切忌匆忙上阵,草草收场。要拟好谈话提纲,选择好时间、地点、方法,作好“两规”准备。谈话要掌握技巧。“引蛇出洞”,从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家庭情况开始,后请其对照党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廉政准则进行自我检查、反思,引导他交待违纪问题,不要急于谈举报和调查出的问题。放手让他谈,从他的谈话中,捕捉新的信息,捕捉他的对立面,从他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中,捕捉新线索,从他主动交待的问题中,寻找尚未掌握的新问题新情况,从他口误嘴漏中,发现新东西。让他谈完后,进行思想教育,交待政策,迫其主动交待问题,即政策攻心,形成压力,政策教育,要义正辞严,情理教育,要导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对抗心理,解除其心理防线。“打草惊蛇”,掌握火候,恰到好处地点出一些问题,使对手相信,办案人已掌握了他的违纪事实,令其交待,所点的问题,不要和盘托出,要笼统,让其搞不清哪笔数、哪个单位、哪个人,让其说出我们尚未掌握的情况。“请君入瓮”,谈话人谈他的家庭奇异变化,与他人的奇异关系,谈某个奇异的事案件,令其交待悖情悖理悖法的问题来。谈话可分阶段进行,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要指望他一、二次就能彻底交待问题。“釜底抽薪”,违纪者往往说小不说大,避重就轻。对那些资历较深,老谋深算,自恃权重势大,企图侥幸过关的对手,更要软硬兼施、恩威并重。想尽办法,提出对手觉得不愉快的问题,讲明上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适当地亮出知情者的举证材料,使对手处于孤立状态,促他作二者择一的决断,走坦白交待之路。“察眼观色”,孟子云:“存之人者,莫良于眸子,眸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胸中不正,则眸子弦。”透过“心灵之窗”,观察眼神变化,有助于了解其深层心理中的欲望和感情。你见他眼神呆滞,唇皮泛白,便可知他心中恐慌万状,手足无措,再施加压力,就能突破;见他眼神下垂,低头不语,便可知他,心有重忧,万分痛苦,需进一步做劝说工作。观察他的外部表现,揣摩其心理变化,分析其思想动态,打消他的思想顾虑,破除他的思维幻想,戳穿他的串供阴谋,这样才能摧毁违纪者的一道道思想防线,责令其彻底交待错误。使用“两规”措施,突破大案要案。实施“两规”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手段,要敢用、慎用、善用,其真正作用于强制被查对象及有关人员交待问题,防止串供与逃匿。要发挥好这一手段的作用,要注意几点:一是加强陪护,注意安全;二是外查内攻,相互配合,加大外查力度,拿出更多更有效的证据来实在他;三是根据需要与检察院反贪局联合办案,双管齐下,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四、巩固成绩,扩大成果

初战告捷,令人振奋,但千万不可松懈,要团结作战,巩固成绩,扩大战果。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群策群力,采取下步措施。一是夯实证据,一方面继续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链,另一方面责成违纪者写交待、写检查,责成其自查自纠,主动退赃;二是乘胜追击,组织人员对涉案的其他人一并调查,“萝卜”、“泥土”一块查,顺藤摸瓜,端出串案、窝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