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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监督思考

教育制度监督思考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是前提和基础,制度是标尺和保障,监督是手段和关键,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互为依托。

首先,要将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措施,常抓不懈。

古人云,“德教为先”、“修身为本”。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建工作的大局中去考虑和规划,形成大宣教的格局。要将宣教月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将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将书本教育与示范性教育结合起来,将理性教育与警示性教育结合起来。教育的重点是树立好“六观”、学习好“五典”、解决好“四自”、回答好“三个为什么”、坚持好“两个务必”、实践好“一个宗旨”。树立好“六观”,就是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着重树立好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学习好“五典”,就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习,重点学习好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解决好“四自”,就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自觉自愿,防范于未然。回答好“三个为什么”就是要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明白“参加革命为什么,当官为什么以及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问题,让领导干部真正明白“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服务以及怎样服务”。坚持好“两个务必”,就是要加强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在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中,“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实践好“一个宗旨”,就是要把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其次,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性措施,常建不懈。

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反腐倡廉工作是否成熟和规范的重要表现,也是我们是否依法治国、依纪依规反腐的重要表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其目的一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真正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二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构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和完善查处制度,形成不敢腐败的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形成不愿腐败的机制;建立和完善薪酬制度,形成不需腐败的机制;建立和完善防范制度,形成不能腐败的机制。三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完善纪检监察和党性党纪党风的法律法规,使反腐败做到有法(纪)可依,有法(纪)必依,执法(纪)必严,违法(纪)必究。

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抓好“一、二、三、四”工程。“一”,就是落实好一个党风廉政责任制,这是我们管总的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总目标和总框架。“二”,就是贯彻实施好二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内教育、监督、惩处制度创新成果的集中表现。“三”,就是搞好“三个公开”,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轨道,真正实现办事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四”,就是搞好“四项改革”,建立健全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公开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有序的投资管理制度和竞争择优的人事管理制度。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源头治腐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和经济发展投诉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进中心进市场工作,加快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步伐。

第三,要将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性措施,常抓不懈。

搞好监督的关键是要坚持“一条主线”、加强“两个重点”、搞好“三个结合”、发挥“四个作用”。坚持“一条主线”,就是以管钱、制权、用人为主线,把监督渗透于人、财、物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两个重点”,就是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当前仍然要加大对“三机关一部门”的监督,加大对资金、物资、知识密集型部门的监督,加大对位高权重的管钱、管人、管物部门的监督。搞好“三个结合”,就是搞好自我监督与他人监督的结合,搞好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结合,搞好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结合。发挥“四个作用”,就是要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乐于监督,又乐于被监督,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