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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职能经济发展思考

纪检监察职能经济发展思考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能否带领十三亿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的最根本的标准。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就必须紧紧地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大局谋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一要强化中心意识,正确处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的关系。一切工作要着眼于发展,围绕发展,用发展的眼光去审视和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既不能把反腐败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反腐败会“影响”发展,也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把握不牢“第一要务”,忽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二要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部署,工作重点的确定,各项措施的实施,都要与落实科学发展的步骤、举措相配套,确保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用造福人民的实绩体现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纠正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搞形式主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做法,为经济发展提供作风上的保证。三要进一步调动和维护广大干部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切实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二、维护经济秩序,排除障碍促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是紧密相连的,要把反对和防止腐败放在发展全局中来把握,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经济发展排除障碍。一要维护经济秩序,规范各种行政行为。重点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清除和废除制约经济发展的条条框框,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一个窗口收费”;要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继续推行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二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紧贴经济发展的脉搏,选择那些影响和制约作用大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治理的项目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推陈出新。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在重点治理项目中又要选择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作为突破口,加大力度,形成拳头,重点突破。当前,要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和治理公路“三乱”等四项重点工作,并要做到治理一项,规范一项,巩固一项。在注意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三、履行监督职能,优化环境求发展

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经济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认真抓紧、抓好、抓细。要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塑造优质、诚信、文明的政府和机关形象,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要通过专项整治,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制止涉及企业的“三乱”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倡导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头形成文明的社会风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和社会环境。一要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当作长期任务来抓,用制度化确保工作的有效性,要结合实际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整个优化环境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投诉中心的运行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从组织上保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有诉必接,违纪必纠,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重点督察督办,依纪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切实维护投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阻碍政令畅通、损害企业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招商引资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以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为创业者营造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三要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要以行风评议为手段,以整改为目的,以群众满意的标准,认真组织社会公众公开评议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侵害群众利益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以经常性、制度性的公众监督来促进党政机关的高效廉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