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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纪检监察思考

统计局纪检监察思考

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是生产、管理和分析数据的部门,其重要职责就是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为党和政府及其经济管理部门实施宏观调控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作为政府统计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当前统计数据质量受公众关注和质疑较多的形势下,如何找准统计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制止统计上利用职权搞数据商品化,虚报、瞒报、私自篡改统计数据,“以数谋私”的行为发生,确保统计队伍清正廉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做好此项工作,目前,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强化教育,增强全体统计工作者的法纪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讲党课、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忠诚统计为主题,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和家庭助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不断增强广大统计工作者的政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的意识,牢固树立统计职业道德观念。

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具有统计特色的惩防机制。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防止权利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和规范统计产品生产程序,防止“数字腐败”为出发点和着眼点,注重运用技术的、行政的和法律的等多种手段,改进和完善GDP核算制度,加强统计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任用干部、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行政问责和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等制度,建立起具有统计特色的惩防和数据质量管理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数。

三、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突出源头预防。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从三个层面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市局要按照《河南省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和《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各专业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各专业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县区局要按照调查单位统计资料要和上报县区局统计资料相一致,县区局纸质资料要和电子资料相一致,基层单位直报国家局统计资料要和上报县区局统计资料相一致,既“三个一致”的要求,切实抓好分专业规范化工作的实施;三是乡镇要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测评标准》,强力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最终达到六有标准(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条件、有资格、有网络、有台帐),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稳定性。通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础,增强源头数据控制能力,实现“不进假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目标。

四、搞好监督检查,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服务。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对集体领导情况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采取有效措施,搞好监督检查;二是加大行政运行机制监督,搞好国家和省、市统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其数据评估、管理和规定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政府统计的权威;三是

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节能降耗、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等重点工作,搞好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干扰统计工作、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服务。

五、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实行全员执法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办理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三是围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数据商品化,虚报、瞒报、私自篡改统计数据,“以数谋私”等问题,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个别单位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四是要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等制度,对一些重大违法案件及时进行曝光,以震慑统计违法者;五是加强和改进案件查办工作,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与专业科室联合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线索的排查和县区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导力度消除零案县区。以此维护统计法规的严肃性,维护统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