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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税收存的问题及其对策是什么

交通运输业税收存的问题及其对策是什么

近年来,我县高速路建设的全面开工建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带动整个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业在税收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加上财政体制分成比例的变化,运输业税收已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交通运输业没有实现车辆数量与车辆税收的同步增长,税收征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严重影响税收征管质量。

一、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纳税人法制观念淡薄,主动申报率低,故意偷逃税款严重,手段隐蔽,方式多样。

交通运输业的特点是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分布比较分散,不易发现,造成个体运输车辆尤其是个体出租车、农用车、摩托车、拐的申报率低征管难。究其原因,出租车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靠地;大部分农用车是二手车、非法改装车,没有挂车牌照,既不缴费也不纳税的黑车,对此类车交管部门都难以整治;还有出租车、货车为逃避交税其人户和车户常年在外挂户,仅在挂靠地交一点管理费,主动申报纳税几乎为零;农村的农用车辆、摩托车更是难以控管;拐的业主大多是收入很低、不稳定且是下岗自谋职业人员,自觉纳税意识更低,大部分车主侥幸心里,认为我不申报,也不纳税,税务部门查不出来我就占便宜,查出来我自认倒霉。

2、交通运输行业独有的特性,造成税费外流。

经营分散,流动性大,无固定场所,征收难度大,是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从目前经营方式来看,我县仅有一个大型客运公司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有比较稳定的经营场所外,其余大部分车辆或租赁经营,或挂靠经营,或个体自主经营,一般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其流动性,经营的隐蔽性非常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几乎很少,有的只为结算换取正式发票才到税务机关交税。征纳双方严重脱节,税源严重失控。由于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长途货运车辆往往常住外地经营,车辆所在地税务机关客观上造成控管乏力,而经营地税务机关又无税收管理权,从而使部分车辆处于“两不管”地带,形成管理上的空白点。

3、税法赋予税务机关征管手段不直接,缺乏有效的源泉控管,造成车辆税收流失。

车辆的流动快,决定交通运输行业税收难以检查征收。国家明文规定税务机关无上路检查权,使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权和税收检查权不能落实到位,过去为了加强车辆税收管理,税务机关先后采取多种措施堵漏,曾和公安交通部门联合作战,车主一见税务干部收税掉头就走,要么就不予理睬,更有甚者车主和车辆数目隐蔽山沟或城市,给工作增加难度,一方面大量车辆偷逃税款,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征管不力,证据收集、税务文书送达都很困难,但大部分车主对养路费、运管费等收费项目特别重视,他们知道无论跑到那里,费是逃不掉的,原因很简单,养路费、运管费在全国实行联查,不缴不行,车辆在全国公路上运行,无人问津是否偷漏国家税款。

4、税负不均,地区间征收不一,也是造成车辆税收流失的一个重要因素。

车辆税收历经委托代征,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格局,但是都不是一个有效的监控方式。委托代征,税款代征的随意性大,税务机关定高了,会出现“税挤费”现象,另一方面按税法给付手续费比较低,代征单位不愿接受,如果定低了,就造成税款流失。加之各地在税收定额征收力度等方面差距很大,缺乏有效规范的制度,造成相当一部分个体运输业户从税额高的、控管严的地方流向税额低、控管松的地方,挂靠经营,逃避纳税。近年来,我县长途货运、出租车有相当一部分挂靠本市的石泉、汉阴、安康、西安等地。同时,各地为了争夺税源互相降低税收定额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国家整体税收遭受损失。

5、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无法确认计税依据。税务部门认定的是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吨位为计税依据,公安交通部门则以本部门认定的计算吨位,而行驶证上,往往是大吨小标,使计税依据错差几乎有一半。

6、过户频繁,稽查难处理。农用车、货运车、出租车主为节省过户费用,双方均不办理过户手续,有些车一年转户数人,也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这给税务稽查责任追究造成困难。

7、征收力量不足,工作“虚头蛇尾”,由于交通运输业固定的特性和我县地域广阔,山大人稀的现状,征管人员显得缺少,交通运输业除客运车辆,需换取票证的长途货运车辆能较好的控管外,其他车辆均在每年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后,税务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开展大检查,此项工作费时费力,征收数额不大却难度大成本高,大部分能够清收,好收能收的分文不少,不好收难收的就搁置。但历年都遗留少数“硬骨头”拖、逃、避税造成恶性循环。即使是将那些“难题”交给公安交通部门,也会因为一点税款、少许手续费而不予接受或借故推辞。征收难度大,税额份额低也使许多乡镇的积极性不高,靠地税部门孤军奋战实难控管。

二、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税务机关不仅要对车主进行税法宣传,还要对代征单位、用票单位进行宣传;通过电视、报刊、标语等形式,强化媒体互动;使税收宣传融入征管工作中,让广大群众接受,让税法进入百姓生活中,让纳税人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通过正反典型,进一步树立“依法纳税光荣、偷逃骗税可耻、协税护税有功”的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征管办法。交通运输业情况复杂、量多面广、征收难度大。因此,应结合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的征管办法。首先,要合理核定税收定额。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依据税法规定,正确测算营业额,合理核定计税额,使计税额与实际营业额趋于一致。其次,要确保应征税款征齐征足。既严格依法计征,又不擅自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第三,要强化源头控管,建立全方位的税收管理体系。由于车辆管理的类型差异性,全市上下委托征稽或公安交通部门代征税款,制定相应的代征制度和代征办法,加强代征单位管理,明确代征单位权利义务,强化代征人员业务培训。第四,建立车辆代征台账、税企定期联系制度、代征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

(三)发挥网络优势,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业涉及公路、交通、运管、交警、保险、工商、税务等诸多部门,因此,应实行“部门联动、微机联网、信息共享”的办法,共同参与阶段性的综合整治工作,适时通报车辆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国、地税部门要密切协作,联手把好运输发票的领用、开具等各个关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发票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运输发票管理是强化交通运输业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严格按车辆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刻制发票专用章、发放发票领购薄或发票使用证,按车辆逐个建立用票征税台账,逐笔登记,及时结算,确保票款安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月、按季或按年核定税款、按月预征、按月(季或年)结算、超定额补税的办法,对车辆集中的代征单位派员驻点开票,实行全日制服务,满足纳税人要求。

(五)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可在停车场、经营地等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交通运输业行业稽查和发票检查,重点查处假报停真逃税、购买使用假发票和私自倒卖发票的违法行为;与交警等部门建立联查机制,开展车船使用税专项检查。对屡查屡犯、情节恶劣、数额巨大的业户要严厉处罚;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的目的。

(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劳动车辆营业税、税收定额,使车辆税收定额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以平稳税负,避免因地区定额差异造成运营户逃避税款。

(七)积极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搞好“民主评税、公开办税”,针对农村运营的农用车、摩托车税款征管难度大、隐蔽性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依靠乡镇村的大力支持和充分发挥乡村护税协税组织的作用,逐户逐辆登记造册,设立村级税务公开栏,全面掌握车辆使用情况、税源底数,定期公开纳税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报奖励办法、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农村零散税收管理,堵漏增收,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