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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气象局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一、排(检)查工作安排

1、全区化工企业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工作要求在10月底完成,应检企业名单由区安监局提供;区防雷设施监测站对今年已检43家企业出具的检测报告,应重新梳理一遍,避免数据和结论错误,此项自查要求在9月底完成。

2、第2至5项、第7项原则上为常规安全工作事项,但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责任人须在1个月内安排专项隐患排查,并将结果报办公室。

3、第6和第8项要求各责任人在9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办公室督查。重点排查露天观测环境的防雷击安全、夜间观测道路和栏杆安全、输电线路有无老化裸露等。要求9月底前开展隐患排查,10月底前完成整改。

4、整改所需经费,予充分保障,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在相关项目列支。

5、防雷设施要求整改的化工企业名单,10月底由防雷设施监测站完成整理,报专项领导小组,经小组审核后上报区安监局处理。

6、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志负责起草,经集体讨论修改后,以文件形式报区安监局。

二、排(检)查内容和相关责任人

1、全区化工企业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委托区防雷设施监测站开展安全检测。责任人:*。

2、城区外来个体户私放氢气球检查,由区气象行政执法大队巡查。责任人:*。

3、洪家国家基准气候站氢气存储和安全作业,由洪家站负责自查。责任人:*。

4、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信息,由区气象台负责检查,进一步落实职责。责任人:*、*、*。

5、信息传输和网络安全运行,由农业气象服务科负责自查。责任人:*。

6、用电和自备供电系统安全检查,由办公室负责检查。责任人:*。

7、公务车安全保障,由办公室负责检查。责任人:*、*。

8、职工作业安全保障。洪家站夜间和危害天气观测安全隐患排查,负责人:*;*站夜间和危害天气观测安全隐患排查,负责人:*;农业气象田间观测安全隐患排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