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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发展道路安全实施方案

交通局发展道路安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属部门:

为切实改善我镇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兰政办发[2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兰溪”为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20*年底前建立健全镇、村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机构,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设置科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三)道路交通秩序好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四)群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100%。本地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全镇交通事故三项指标实现3年“零增长”,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任务措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暨创建“平安畅通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

和协调全镇“平安畅通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领导、指导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的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创建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整合部门职能优势,检查工作进展,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工作站,工作站职责是:负责具体组织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的开展,做好创建基础调查,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工作目标,协调工作开展,开展督查通报。

各村村委会主任是本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由村主任为组长的平安畅通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村确定一名交通安全联络员,负责具体组织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村要依托农村治保组织和企业保卫组织,做好交通安全基础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20*年底,全镇所有行政村、骨干企业要建立交通安全联络员制度。

四、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工作站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交警部门的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全力维护本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事故。

3、建立本辖区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平台,做好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纠正、制止、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5、根据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积极参与道路建设规划,科学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对事故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和整改。

6、依据工作站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和措施。

7、负责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教育管理。

(二)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站长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市交警大队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主持工作站全面工作,抓好交通安全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对本辖区内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梳理预防交通事故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3、加强对协管员和信息员的教育管理,经常性组织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4、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在市交警大队的指导下,组织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6、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积极做好机动车、驾驶人、道路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信息的排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7、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辖区内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1、交通协管员在交通安全工作站的领导下和当地交警中队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对辖区内县、镇、村道路以及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建立道路、机动车和驾驶员等基础台帐。

3、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将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镇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4、做好辖区内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和学校周边等重要场所、重要时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无牌无证、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5、组织指导各行政村交通安全信息员开展道路交通基层基础信息员的排摸和道路安全巡查。

6、督促村民办牌办证,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辖区内车辆检验、驾驶证审核、换证等工作。

7、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和调解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交通安全日常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张贴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上课辅导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内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9、在交通民警的带领下上路协助执法。

10、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执勤文明规范。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及骨干企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建设“平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3年“零增长”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及骨干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各村及骨干企业要根据镇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平安畅通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镇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镇属部门、骨干企业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创建合力,不断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4、强化监督,狠抓落实。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暨创建“平安畅通镇”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各村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