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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发展有序用电管理方案

广电局发展有序用电管理方案

为确保20*年供用电秩序正常稳定,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千方百计稳定今年的供用电秩序,最大限度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力争高峰时段“尽量少拉电、争取不拉电”,为构建“和谐*”提供电力保障。

(二)形势预测

预计今年夏季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需求在62万千瓦左右,最大负荷缺口15万千瓦左右(已考虑地方电厂出力4.5万千瓦),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的基本走势依然存在。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稳定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生产,严肃调度纪律,强化实时调度,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2、公开公平原则。贯彻公开透明原则,力争做到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做到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3、分级控制原则。按电力供需最大缺口安排预案,结合气温、负荷的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四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

4、属地负责原则。按照“总量分摊、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包干、自我平衡、适时调整”的指导思想,各镇乡街道和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以下简称“包干单位”)实行供电区域内总负荷包干使用。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线路上的居民生活负荷需求等,再增加适量负荷分配给各包干单位;各包干单位根据所分配的负荷,制定实施各自的有序用电方案(方案需报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自主安排,自求平衡。凡包干总负荷(所管线路合计)超过计划时,对超计划部分(由各包干单位上报拉闸停电线路序位表)实行拉闸停电。全市水泥厂用电,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具体办法另行制订),以应对大网变化。

5、力保重点原则。力保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用电,力保党政重要机关、金融机构和中心医院等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用电,力保不因电力供应紧张而引发其他的公共安全问题。适当照顾年销售收入前50位企业(错峰、限负用户除外,实际为32家,以下称“销售收入前32家企业”)的用电;适当考虑濮院羊毛衫市场、乌镇景区、重点项目和“绿色直通”企业的用电。

(四)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根据“缺口多少、错峰多少”的原则,将缺电形势分为四个预警等级:

A级:用电缺口在5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5万至10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10万至15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15万至20万千瓦之间。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李建平副市长任组长、朱红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市供电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办、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农经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台、中石化公司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并建立有序用电工作专项经费。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姚毅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福海、黄建富同志兼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2、检查组。由市经贸局、市供电局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市有序用电检查组,对全市各包干单位、成员单位、用户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年终对各包干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

3、监督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市有序用电监督组,负责对市有序用电检查组、各包干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以及全市电力用户执行有序用电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有序用电各项举措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有序用电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违规用电并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增强全社会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意识以及公众社会责任感。

市经贸局:负责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等工作,审核超计划、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管理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和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市供电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及时、正确预测负荷缺口和通报情况,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重点抓好有序用电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对全市有序用电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配合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包干单位做好各自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包干单位):根据分配的用电指标,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制定本辖区的有序用电方案,确定拉电序列;负责督促检查本辖区的有序用电工作,稳定供用电秩序。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防止阻挠有序用电检查及纪律执行事件的发生。

市城管办:负责督促全市广告灯箱制作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星级宾馆、旅游定点餐饮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市文化局:负责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全市建筑施工单位以及道路、广场、桥梁等亮灯工程有序用电方案的管理、落实。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沿街商店以及非旅游定点餐饮企业等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市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各类学校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市农经局:制定缺电情况下合理科学的种养殖方案,指导种养殖户落实停电应急措施;做好与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工作,及时将有序用电信息传达给相关农户。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重点派员参加全市或有关包干单位的有序用电工作组,协同开展工作。

三、工作措施

1、重视负荷预警与信息报送。高度重视负荷预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便于广大用户适时安排生产、经营或生活。当预计将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电力部门应及时通知各包干单位;如果要求企业在日间避让部分生产设备用电的,原则上要求提前一日通知。继续实施线路轮休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公告拉闸限电线路和区域,有关新闻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2、加强用户侧管理。对轮休线路上的工业企业和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应急响应方案加大执行有序用电工作的力度。霓虹灯、灯箱、道路、广场、桥梁、“亮灯工程”等照明用电,按照可控用电负荷调整接线。

3、落实安全措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交通通讯、生产易燃易爆的特殊企业以及其他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落实应急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公安等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道路畅通。

4、深化优质服务。加强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高温高峰期间要确保系统“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认真做好临时性避峰让电工作,做到“限电不拉线”和“限电到户”,规范操作。

5、推动节约用电工作。开展“倡导科学用电,营造节能型社会”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取得全社会对错避峰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以减少电热损失。

6、注重信息沟通和宣传。建立联络通道,加强联系和沟通。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的宣传,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强化有序用电工作的各项举措。

7、推广负控技术。市供电局要加快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进度,根据不同的负荷预警设置用电负荷,并实行实时监测和控制,提高使用效果。凡无正当理由拒装、擅自拆除负控装置以及干扰负控装置正常运行的,查实后一律不供电。

8、保障燃料供应。各石油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柴油货源,力保各企业、单位自发电设备的用油需求。市中石化公司要在迎峰度夏期间积极为政府储备柴油,以力保市场供给。

9、加大查处力度。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用户,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加强对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务办公楼的检查,对不采取节电措施、浪费能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强化政策支持。为鼓励地方热电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7、8二个月)满负荷均衡发电,决定给予其上网电量0.04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局另行制定)。

11、完善工作措施。建立有序用电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建立有序用电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有序用电督查等办法,制订有序用电责任追究等内控制度,推动有序用电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快电网、电源建设,着力提高受供电能力;积极调剂使用好现有的电力资源,努力缓解供用电矛盾。

四、分级响应

坚持先错锋、让电、轮休,后避峰,再临时限电,最后超供电能力拉电的错峰避峰工作程序,制定本分级响应预案。

(一)A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5万千瓦以下,启动A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办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3、对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90%。

4、冶炼等高能耗单位避晚峰,辅助设施用电降到最低水平;其余企业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一开六”。

5、对拖欠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

6、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5万至1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A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B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办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3、销售收入前32家企业、“绿色直通”企业执行“停一开六”;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80%;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二开五”。

4、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企业和设备执行“停三开四”,同时避晚峰用电。

5、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的用电控制在25%。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峰的空调、电梯用电控制在50%。

6、所有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用电控制在50%。

7、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15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B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C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供用电情况。

2、各错峰用户扩大错峰范围。

3、销售收入前32家企业、“绿色直通”企业执行“停二开五”;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65%;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三开四”,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4、砖瓦企业一律安排在24:00至次日7:00用电,其余时间段暂停生产。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5、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峰的空调、电梯用电控制在25%。

6、停开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用电控制在25%。

7、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5万至20万千瓦之间或在实施C级响应基础上仍有用电缺口时,启动D级应急响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各错峰用户扩大错峰范围。

3、销售收入前32家企业、“绿色直通”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三开四”,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4、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其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在55%;其余生产企业按照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执行“停四开三”,但必须实行避晚峰用电。

5、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6、安排一部分用电大户让电检修(另行安排)。

7、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峰的空调、电梯用电控制在25%。

8、除交通主干道路交叉口的高杆灯外,停止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以及道路、广场、桥梁等的照明用电。

9、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0、上述措施实施以后仍有电力缺口的,根据缺口负荷按公布的供电线路轮休表进行拉限电,所有企业一律避晚峰。

五、附则

(一)除党政军机关、重大公用事业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外,对今年6-7月间的其他新增用户原则上暂缓通电。确需通电的,由用户所在包干单位初审后,报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当实施D级响应措施后仍严重缺电时,根据情况启用紧急拉电程序(简称“D+1”方案,另行制定),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发出紧急情况通告。

(三)“停一开六”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执行一天厂休日;“停二开五”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当天和前一天执行两天厂休日;“停三开四”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当天和前二天执行三天厂休日;“停四开三”即按供电线路轮休日当天和前三天执行四天厂休日;

(四)早峰时间:夏季7:30-11:00、冬季8:00-11:00;晚峰时间:夏季17:30-23:30、冬季16:30-22:00。

(五)用电指标按夏季分配。

六、本方案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