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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加强文明风景区发展方案

旅游局加强文明风景区发展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局党委五年计划中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工作目标,在完成“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山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白山党字〔*〕15号)。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创建办组织架构如下:

组长:张岳炎

副组长:翟晋华、王晓莉

成员:罗万勤、庄劳动、李东、胡汉林、沈竞春、张金军、李炳清、张建红、梁任重、罗瑞生、罗诚、李奇峡

创建办主任:王晓莉

创建办副主任:沈竞春

二、任务分工

根据《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测评细则》(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暂行标准》和《测评细则》”),创建工作主要包括“思想教育”、“管理机制”、“服务质量”、“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安全防范”、“社会经济效益”和“落实机制”等八个方面共二十六项,现按照机关各处室的职能

责任部门负责对分管项目内工作开展的跟进和协调,并负责最终迎检文档的归拢和整理。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下一次评选活动应该在*年5月启动。我局的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年6月-7月中旬)。

局党委在去年工作总结大会和今年第三次党员大会上已经对创建全国文明景区的工作进行了多次动员和部署,故不再另行召开动员大会。主要对照《暂行标准》和《测评细则》,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存在问题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完善详细的实施计划;基层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查找存在问题,以《任务分解表》中涉及本单位的事项为重点,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

(二)重点整治阶段(*年7月中旬-*年4月下旬)。

各单位、各处室根据任务分工,对照《暂行标准》和各自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对照薄弱环节进行重点专项整治,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同时进行一次自评,力争5月前不存在明显缺项,各项指标达到最好水平。

(三)文档整理阶段(*年5月-迎检前)

各单位、各处室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文档的收集整理,尤其是图片资料和文件原件。按照《暂行标准》八个方面共二十六项的分类分别建档存放。迎检前将相应资料提供给各责任部门,供统一建档。各责任部门对照《暂行标准》和《测评细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类文档的收集整理工作,避免漏项。

(四)自评申报阶段(迎检活动开始)

创建办组织开展迎检自评,组织各类申报材料。备齐后向市文明办、建委、旅游局申报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市文明办、建委、旅游局的考核结果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迎接省文明办、建设厅、旅游局的统一审核和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景区是局党委五年计划中最重要的工作,对景区的全面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对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好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二是行动上要认真细致,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细,各单位、各处室要根据总体方案,重点结合存在问题,制定详细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由易到难、突出重点、保优改劣、不断完善”的原则,查漏补缺,特别要按照要求做好文档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避免无谓失分。

三是工作中要合理安排,创建文明景区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创建过程中要与日常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与创园、创卫和创5A的专项工作有机结合,避免为创建而创建。机关各处室之间,机关与基层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避免造成工作上的脱节。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促进景区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