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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民主评议方案

民政局加强民主评议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上级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年我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升风景区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确保“两创”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景区的发展战略,以“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宗旨,以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市民和游客满意为标准,结合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两创”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纪律教育月活动等工作,认真查找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成效接受社会各界和市评议团的评议,并按照社会各界和市评议团的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风景区的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勤政廉政意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不断推进风景区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评议范围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风景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落实,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

(一)成立*管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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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行评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调研、计划制定、宣传报道、信息交流、材料综合、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设在局政治处内线234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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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评议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向局行评办报告行评工作情况。

四、评议内容

局机关、局属单位必须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照以下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评:

(一)建立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是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和行业管理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干部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是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使本部门、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是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制订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评议工作责任。

(二)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是否牢固树立“以市民和游客的满意为标准”的公共服务意识;是否深入推行政务、厂务和办事公开工作;是否依照局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服务经营项目、绿化维护养护招投标工作规定,真正抓好招投标工作各项规定的落实;是否落实了物资采购及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否规范。

(三)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和机关(机构)处室(科室)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单位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的情况;完成局党委、局领导、局机关交办任务的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敷衍的问题;解决或答复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事项是否做到及时、认真、负责任;能否及时解决或答复市民游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及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中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的情况。

(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是否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将理论学习与破解风景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结合起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或建议;是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管理真空等问题,建立起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管理机制。

(五)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要求,坚决纠正“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敷衍塞责、不守承诺、失信于民等问题,建立健全和落实服务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基层和群众满意度;是否克服官僚主义和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是否存在强制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收费不开票、“搭车收费”等情况;是否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解决举报投诉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六)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加强党纪国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落实监督制度、认真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各级领导班子是否执行了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经过了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和财务工作者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

五、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单位自评、基层评机关、机关评基层、社会评议和市评议团评议的“五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一)单位自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上述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基层评机关。局属各单位结合本身业务,按照上述评议内容对局机关进行评议,并在上级机关和市评议团到局属单位调查时,提出本单位对局机关的评议意见。

(三)机关评基层。机关各处室对局属各单位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履行职责、对局领导和局机关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情况向局行评办报告。

(四)市评议团评议。市评议团由市政府纠风办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以及各派和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新闻单位等部门和各阶层群众中聘请的代表组成。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市评议团各成员以分散进行明查暗访,集中听汇报、座谈、检查、受理投诉等多种方式,对风景区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参照民意调查机构对风景区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社会抽样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召开评议会议,当面提出评议意见,既充分肯定风景区政风行风建设的成绩,同时指出存在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对风景区的评议结果档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

(五)社会评议。市评议办委托民意调查机构,对风景区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社会抽样调查。

六、时间安排及任务分解

整个评议工作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15日至5月31日)

1、研究制定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局评议办工作人员及分工(局纪委、政治处)。

2、召开局行评动员大会。5月9日召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大会。局属单位在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层层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加评议。(局纪委、政治处)

3、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4、广泛宣传,营造行评氛围。通过内外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公布行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大力宣传风景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同时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标语、行评简报、墙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5、参加市政园林局组织的英雄广场大型咨询会及其他活动,制作宣传册介绍风景区近年来的建设成就,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风景区与游客的交流活动,(局纪委、政治处牵头,服务处、业务处配合),

6、在纪律教育月期间开展廉政书法展活动;开展廉政文章、警句、格言、廉政规章制度的征集汇编,进一步丰富风景区的廉政文化。(局纪委、政治处牵头、各基层党组织配合)

7、结合评议活动及“两创”工作开展景区各项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水平和服务质量,(局工会、服务处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8、严格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制定方案、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作风的监督机制,(机关党总支牵头、各处室配合)

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一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二阶段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行评办)。

(二)自评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设立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诚恳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组织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进行自查,对照评议内容,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机关党总支、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2、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对机关各处室的工作职责、服务基层的意识、服务基层的能力、办事效率(特别是领导交办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按章办事、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方面进行评议,(机关党总支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3、开展机关评议基层活动,对基层各单位政令畅通、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抓执行抓落实、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评议,(机关党总支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4、召开社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网上公开等多渠道进行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等工作,(服务处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5、进一步加强各服务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文明礼貌、服务技能技巧、处理问题和应变能力的提高和监督,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树立好景区窗口形象(服务处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6、进一步加强景区服务经营场所的诚信、文明、依法依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检查监督,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杜绝超范围经营、超项目经营、随意抬价损害游客利益等行为,加强相应的处罚措施,(业务处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7、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强对景区内施工队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规划处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8、加强对景绿化、卫生承包队伍的监管,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文明行为和礼貌用语,提高对景区基本情况的了解和对游客的基本指导,不断提高景区人员的整体形象(绿化处、服务处牵头,基层各单位配合)

将征求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自身查找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整改。

写出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各处室、局属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报局行评领导小组,局自查自评情况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政园林局行评办。

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二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三阶段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行评办)

(三)综合评议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积极配合市评议团的实地调查,召开迎接市评议团见面会,主要领导向市评议团汇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接受市评议团对单位评议工作资料、评议宣传工作、机关办公环境、窗口部门等方面进行的检查。(行评办、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2、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和市评议团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实地调查。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接受市评议团成员的明查暗访(行评办、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3、积极配合市评议办委托的民意调查机构对风景区政风行风情况开展的问卷调查。结合实际,在调查问卷内容设定、确定调查场所、调查时间等方面提出我们的意见建议,并对调查机构派出的调查员到局有关窗口部门进行现场问卷调查给予支持配合。(行评办、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4、按市政园林局的要求,参加“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上线的有关准备配合工作,局领导班子参加“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的录制(局纪委、政治处、行评办)

5、召开局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大会,听取上级机关及市评议团对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议报告和各位评议团成员的意见、建议。针对市评议团评议报告和各位评议团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对这些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行评办、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三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四阶段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行评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

1、对自评过程中查找到的和上级指出的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行评办,确保行风评议效果。(行评办、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2、认真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评议工作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局评议办。局开展行评活动的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市政园林局行评办。(行评办)

召开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行评办)做好评议工作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编制“风景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资料汇编”。(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建设首善之区和谐广州的重要举措,范围广、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时间长、涉及面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局行评办备案。

(二)层层发动,提高认识。政风行风建设涉及到每一位干部群众。当前,在“两创”工作正按计划推进、解放思想学习实践活动正顺利开展的大好形势下,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各单位要端正思想认识,做到行评活动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行评工作的成果推动“两创”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对风景区多年来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让社会各界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风景区工作的极好机遇。要将宣传工作贯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过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风景区的建设成效,及时报道评议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突出重点,落实整改。政风行风建设重在落实。要加强调查,找准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重点解决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纳,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五)检查督办,严格要求。在评议工作中,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召开评议工作汇报会、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对工作方案不落实,查找问题不深入、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责令“补课”,并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