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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加强效能建设试点方案市

地税局加强效能建设试点方案市

为了改善各级地税机关各项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税,按章办事,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机关各项职责,不断推进行政效能建设,根据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纪委二次省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的部署和要求,从地税实际出发,结合规范化和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健全规范、协调、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发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综合效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全面争创“六个一流”,建设税收强省,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试点任务

在认真总结全省地税前段开展效能监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效能建设试点。通过试点建立一套与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配套的效能建设制度,探索和总结组织实施效能建设的路子、方法,逐步健全规范效能建设工作机制,达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地税机关管理水平,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制定一个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效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在梳理原有效能监察建设基础上,建立健全一套与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相适应,科学合理、管用有效、便于操作的效能建设制度。

(三)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监控”的原则,开发一套符合地税实际的融预防、效能管理和责任追究的软件系统,全面提升效能建设的科技含量。

(四)研究探索一套实施效能建设,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整体工作效能提高的路子、方法和手段。

(五)认真总结和规范一套效能建设试点成果,及时推广普及,努力形成“大效能”、“大宣教”“大预防”的工作格局。

三、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其组织实施

效能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符合地税工作实际的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发一套融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以预防、效能管理和责任追究为主要功能的软件系统;进一步拓宽效能建设的内容,既要加强行政管理方面的效能建设,又要加强税收征管和执法方面的效能建设,实现“全面覆盖,重点监控”;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效能建设的路子、方法,形成好的经验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全省地税规范化建设和当前的流程再造,结合初步形成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及20项配套制度,针对第二轮税收征管改革和岗责体系优化等实际情况,对原有的效能监察四项制度和三个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建立一套融管理、监督、考核和奖惩等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制度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基本性的规范制度。即相应的岗责体系,此项工作由办公室和人事处牵头,包括各部门出台的相应制度。主要由机关各部门完成,作为效能建设基本性制度的部分。

二是对基本规范管理的制度。包括奖惩、评估、监控、绩效考评等制度,年内要完成此项工作。包括《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税收管理员过错追究办法》、《税务稽查过错追究办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效能监察评估、测评和通报制度》等六项制度。

制度建设任务在12月前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省局开发现有的机关效能监察自动化化软件全面应用和升级改造的基础上,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大集中”、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制、预防预警和税收征管综合效能等平台,按照效能建设和全省地税系统信息资源整合的总体要求,开发一套符合地税实际的融预防、效能管理和责任追究的软件,全面提升效能建设的科技含量。主要工作由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省局信息处、信息中心,以及珠海市地税局、湛江市开发区地税局共同负责完成。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协调,业务需求由省局效能建设课题组负责,开发任务由省局信息处、信息中心和珠海市地税局、湛江市开发区地税局共同负责。

省局课题组成员于10月上旬进入南桃园培训中心进行全封闭式应用开发,要求在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于10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书》、《项目预算书》,以及《业务框架图》、《功能框架图》、《技术框架图》和《工作进度表》等“三书、三图、一表”工作,并于12月底前完成“惩防体系”之效能监察和预防预警两大基本模快的开发工作及演示软件系统,并由珠海市地税局和湛江市开发区地税局先行试点,然后逐步向全省系统推广。

(三)进一步拓宽效能建设的内容。按照效能建设覆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过程的原则,要在原来开展效能监察的内容上,进一步拓宽效能建设的内容,把人事、财务、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以及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款减免和税务稽查等纳入效能建设的内容,确保效能建设不留死角。

(四)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广东省监察学会地税分会的作用,组织广大会员以及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的理论研究。结合地税分会的年度工作,在年底前开展一次专题效能建设研讨会,主要针对地税工作的特点,研讨如何开展效能建设,把理论研究与地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四、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及省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方案制定、检查、指导和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吴昇文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局副局长揭晔和驻省局纪检组长许振嘉担任,成员由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省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振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郭驰、驻省局监察室主任朱汉锋、信息处处长姚小健担任。办公室下设课题组和制度建设组等两个小组,课题组由姚小健、华军、朱汉锋同志任组长,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信息中心派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开发管理、人员组织、任务实施、质量监控和技术应用等工作;制度组由郭驰和朱汉锋同志任组长。办公室成员由机关有关处室和市局抽调人员组成。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今年是全省地税系统“作风建设年”,也是我省地税推行九大改革的关键一年。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对于提高行政管理、税收征管和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源头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特别是预防渎职犯罪的能力,建立法治、高效、服务的地税机关,确保地税廉洁稳定,提升广东地税形象,争创“六个一流”和建设税收强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营造一个领导抓效能、全员讲效能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方法,突出重点。试点工作务求做到符合实际,有突破,有创新,有特色。要坚持把上级的部署要求与地税的实际相结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在当前试点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和手段,试点工作的关键通过查摆问题,找准本单位在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核心是抓好建章立制,规范岗位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强化行政问责,方法上要与全省地税“作风建设年”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六查六必治”,进行深入查摆,实现效能建设与作风建设的良性循环,手段上要推进效能建设的信息化、自动化建设,用科技的手段实现效能最大化。要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执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管理的难点,积极开展攻坚克难的效能建设。地税作为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应该把税收的征收管理效能作为重点,把为纳税人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开展效能建设。

(三)落实责任,加强指导。效能建设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坚持统一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制定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和进度表,把具体工作、具体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每个人,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及时规范成果,保证试点工作按计划、分步聚、逐项落到实处,出好成果。

(四)全局参与,形成合力。效能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一个人。搞好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决不是纪检监察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责任,需要各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局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积极参与,主动协调,抓好落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机关部门各司其职,全体人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作为牵头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既要加强部门的沟通,又要加强与省纪委的联系,争取得到更多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虚心学习,注意积累。效能建设的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我们殛需进行新的探索。因此,要虚心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实践,特别要注重对效能建设理论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用科学发展的理论指导效能建设,在试点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总结,形成一套切实能提高税务部门效能建设的路子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