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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发展集体林权改革方案

林业局发展集体林权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10号)精神,加强各级林改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林改工作顺利稳步推进,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林改发[*]142号)、《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工作的意见》(林人发[*]163号)和《湖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工作方案》(鄂林改[*]218号)要求,结合我市林改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林改中心任务,以满足林改工作的需要为基础,以创新培训方式为突破点,以林改人才队伍培养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林改政策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不断优化林改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全市林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培训原则

(一)坚持全员培训。在积极开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面向机关、面向系统、面向基层、面向林农,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开展林改政策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二)坚持突出重点。结合不同时期林改工作的重点,以需求为导向,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创新务实。在传统培训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培训手段,提高培训的质量。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培养一支政治靠得住、政策吃得透、业务水平高、作风过得硬的林改工作队伍,培训一支明白林改政策、支持林改工作,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林农队伍,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促进现代林业建设和林农增收致富。

四、培训对象和内容

林改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层次按对象进行培训。

(一)市林业局每年组织1—2次全体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讲解林改原则、目的等,通报本地林改情况。

(二)市林业局每年组织1—2次各区林改办负责同志及区林业局长的培训,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林改有关文件,以及《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与林改有关的具体规定。宣讲林改政策,阐述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流程,讲解问题等。

(三)市林业局每年不定期组织区林改工作人员及勘界发证技术骨干培训,以林改业务培训为主,特别是实地踏查、地形图勾绘等专业技术,培训一批林改工作的行家里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林改办负责本级林改培训工作。要制定详细培训方案,按方案的总体要求,周密计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要把林改培训工作列入本地林业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培训任务的落实。

(二)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必须坚持从“学实、用实”的角度进行培训,按照不同要求,坚持全员培训。同时坚持优化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林改培训质量。

(三)保证培训经费。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将林改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训后管理。各地要建立培训档案,特别是对林农进行培训后,要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其生产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