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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环保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确保我县污水处理设施按省、市统一部署如期全面开工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县市为主、省市支持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

*县是列入全省污水处理设施第一批开工建设的45个县(市)之一,也是列入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第一批开工建设的6个县(市)之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各职能部门务必按照“五个明确”和“五个同步”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1、明确目标任务。**年8月1日前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年7月底前污水处理厂竣工,**年9月底前污水处理厂全面投入运行,县城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2、明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坚持既适度超前,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远近结合,合理安排。具体建设规模为:近期按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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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规模建设,远期按8万吨规模预留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提升泵站、工业园区污水提升泵站、截污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

3、明确项目法人。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项目法人为县城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项目选址、建设方案、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资金筹措、偿还贷款、经营管理全权负责。

4、明确组织机构。成立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廖晓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刘志斌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城投公司总经理肖清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彭恒和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谢启龙、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县城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日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肖征员、县规划建设局局长彭文、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蒋敦渝、沿溪镇党委书记吴建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国强、县财政局局长肖孝鑫、县环保局局长匡善蓬、县水务局局长胡书慧、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肖烈钊、县物价局局长李国生、县监察局局长戴荣林、县审计局局长夏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主任周剑云任办公室主任,县城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日明任常务副主任,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张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忠山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有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督促。

5、明确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具体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规划以及项目初步设计的预审、转报,项目竣工的初步验收;督促和指导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投资的支持。

县城投公司:负责选定污水处理厂的投资主体,组织污水处理厂建设招投标,指导、监督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的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营运管理。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县城投公司一起负责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可研报告、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编制等前期工作。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选址;负责项目特许经营许可的指导监督,以及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有关前期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争取国家和省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和管理项目基建专户;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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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对国债资金和借款的使用。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和污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监管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污水处理厂拟选址水域水文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选址。

沿溪镇: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及进场道路的征地和地表附属物的拆迁。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和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县物价局:负责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县监察局:负责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

县审计局: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和国债资金、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运行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同步项目选址。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沿溪镇进行实地勘察,提出选址意见书;5月16日前完成厂址初选报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日前完成厂址比选论证,并确定选址,5月*日前完成工程初步勘察。

7、同步工艺方案设计。根据专家建议和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原则上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由县城投公司负责邀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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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要求为:7月5日前完成工程初步设计,7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预审并报请省发改委批复,7月*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8、同步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污水处理厂厂址一经确定,由沿溪镇政府按照选址要求负责组织征地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初审,并组织上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和审批手续。具体时间要求为:6月10日前完成土地预审报批手续,6月15日前完成建设用地征地。

9、同步环境评价。5月*日前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工作,6月*日前完成环评报告批复。

10、同步招标监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招标方式、招标方案、招标监督,严格按照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要求进行,其中主要设施由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标或由县委、县政府采取BOT模式自行组织招标。具体时间要求为:7月*日前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施工队伍8月1日进场开工。

三、主要措施

1、搞好宣传发动。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在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细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通讯》、*电视台、中国*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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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刊等形式,跟踪报道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动态,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多方筹措资金。在依托省级项目融资平台的同时,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对城市资源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盘活现有资源筹措建设资金:一是通过出让特许经营权的方式筹措资金;二是在确保按照市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合资、BOT、BT等形式,确定项目建设合作方式;三是从征收的城市维护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同时,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跑部跑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3、加强政策保障。一是适时开征污水处理费。在确保不加重困难群众负担和按规定组织听证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按照*-*年的项目经营期限,确保补偿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的原则,合理核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在省、市发改委提出指导价后,由县物价局提出具体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二是确保项目用地,污水处理项目统一安排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三是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对污水处理企业将执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用电优惠和以奖代补政策。

4、建立协调监督机制。发改、财政、工业园区管委会、沿溪镇、规划建设、水务、环保、城管、国土、物价、监察、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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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的制度。县监察局要加强污水处理工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查。

5、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工作方法,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咬定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