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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深化政务公开方案

监察局深化政务公开方案

为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电[20*]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2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办发[20*]9号),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作进一步清理、规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有权必公开、用权必规范、权后必有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化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二○○九年九月底

(二)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征地补偿、涉农补贴、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农村基层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事项,教育、医疗、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事项进行公开。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二○○九年十月底

(三)做好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设立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适时召开新闻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资金管好用好,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贸委、市重点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二○○九年十二月底

(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对一些重大事故事件和经过市政府复核的重要信访事项,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防止因信息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二○○九年十二月底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布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考评等制度,保证及时、规范、主动公开。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信息化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日报社、*电视台

完成时限:二○○九年十二月底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是落实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既对完成本级工作任务负责,也对基层有关工作任务的完成负责。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牵头工作的操作方案,抓好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科学完善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有力、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推行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市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县级对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各部门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与贯彻实施《公开条例》相结合,与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与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相结合。

(三)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的,要认真查处;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注重实效,搞好考核。坚持求真务实、公开透明、群众公认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项目、指标和分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求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工作考核以平时考核和阶段性检查为主,不搞年终集中考评。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平时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