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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方案

广电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方案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确保国家、省、市重大活动、重要节目、重点时段设备的可靠播出,将防范“”破坏广播电视工作当成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保证突发公共事件时的政令畅通,实现中央和国家广电总局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提出的“在任何时候,决不让反动的声音和图像在广播电视出现”的底线要求。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安全播出事件。

2、组织体系

2.1*县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领导小组

在市广电局安全播出调度指挥部领导下工作,其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通讯联络号码如下:

组长:*

县局安全播出领导小组职责为:组织全县广播电视重要节目和重大活动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播出的措施和落实办法,确定全县安全播出的工作措施和落实办法,研究全县安全播出遇到的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法。督促检查全县和下属单位落实安全播出的各项制度,应急处置安全播出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答安全播出的请示,向上级报告安全播出工作。

2.2各部(室)、乡(镇)广电站安全播出小组

各门(室)、乡(镇)广电站安全播出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部门、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服从县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的工作指导。

3、安全播出应急处置预案

3.1卫星接收应急处置预案

在以光缆信号为主信号源的基础上,以卫星数字信号为备份信号源,禁止使用模拟信号作信号源。当卫星数字信号出现异常时,播出部门应按“中国卫星广播电视技术参数”做好应急播出处置工作,配置备份卫星数字接收机,并立即切换到备用卫星接收机接收的信号,决不能让有害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媒体传播。

3.2有线电视前端机房应急处置预案

(1)采用省网络公司总前端经过集中防范系统处理后的光缆信号作为主信号,数字卫星信号作为备用信号。

(2)机房必须有信号切换和电源关断装置。光缆主信号和卫星数字备份信号源必须接到播出切换开关上,保证随时可切换。值机员一旦发现播出异常,应立即切换信号或关断电源,切换或关断时间不得超过2秒钟。要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目、重点时段的中央、省、市一套节目实现台内停播率零秒。

(3)直播节目必须串接延时器,按规定设置延时时间,并安排能熟练操作延时器的技术人员值班。在直播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播出信号,并向责任领导报告。

(4)播出机房要配备输入、输出信号的监听、监看设施。机房要做到播出日志、维护记录完整,定期检修器材设备,防患于未然。

(5)加强对自办节目带的检查,做到节目带“内容有审签、传递有专人、交接有签字、播前有重审”,确保节目带从制作到播出各个环节的安全。对硬盘播出设备要保证系统的核心硬件、系统结构、系统软件的安全可靠性,建立完备的权限操作管理程序。

(6)加强机房值班安全制度管理。机房坚持24小时值班,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机房要有安全防范报警装置,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3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处置预案

(1)加快光缆入地升级改造,达到每个光节点所带用户数少于500户。逐步解决有线网络的缆线入地问题,减少破坏的可能性。

(2)对架空传输缆线、放大器进行整理,达到一定高度,放大器等网络设备置放点尽量靠近住户。

(3)组织有线电视网络应急小分队和维护队,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电话号码*。完善紧急调度和指挥程序,配备好必需的设施和交通工具,应急车辆为赣B20142。县局防有线破坏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副局长、县网络分公司副总经理刘之华同志担任。在重要播出期间,有线电视网络要加强巡逻,严防死守,同时要建立健全巡查登记制度,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登记、有落实,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急小分队必须在2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处置情况。

(4)做好群防群治工作,主动配合*、610办等部门,加强对有线电视独立前端系统的管理,并与之签订安全播出责任状。要在有线电视用户中确立好义务监看员,一旦发现非法电视画面,要立即报告,以便迅速处理。

3.4无线转播发射站应急处置预案

(1)若发现卫星信号出现异常,执行卫星接收应急处置预案,在2秒钟内切换信号;若信号源都异常则关断所有信号源,杜绝发生重大播出事故。

(2)加强发射机房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分子进入台、站内。非机房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机房,进入机房的大门要设立观察窗口,未观察清楚未得到批准不得放人进入。一旦发现“”分子意图非法闯入机房:①要立即报告、报警。②同“”分子展开斗争,采取果断措施,切断发射机电源或关闭发射机,决不让“”分子破坏活动的图谋得逞。③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快速将破坏分子绳之以法。

(3)与羊山龙华寺签订联防联治协议,每天早晚巡逻检查羊山发射站周边发射设施与供电设施,确保无线转播的安全播出。

3.5防范“”破坏分子插播应急处置预案

(1)成立防范“”破坏活动小组,确定人员、配齐设备和交通工具,设立值班电话。

组长:*

(2)当接到“”非法插播破坏活动报告后,立即通知小组成员及县综治办、610办以及*、无委等部门,携带专用设备器材,迅速查明破坏点,及时作出处置。

(3)立即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3.6报告规定

为确保应急指挥全天畅通,各值班人员必须确保与值班电话和值班领导24小时联络畅通,对重要安全播出处置的事项进行电话录音,以便查证。

(1)当发生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受到非法干扰、有线电视插播事件(包括未遂事件)、在有线电视频道接收到非法节目、无线广播电视正常播出节目受到非法信号干扰、在无线广播电视频道接收到非法节目以及干扰破坏广播电视播出的其他事件后,各部门要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报告制度。

(2)要详细报告“”干扰事件及重大播出事故的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或时间段、地点或区域以及当时了解的事件情况。

(3)当确定发生“”干扰事件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局领导应在十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迅速组织人员配合*部门调查处理,并在4小时内向市局上报书面报告材料。

(4)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畅通,播出机房要配齐电话,重要播出期间,领导要24小时开启手机,随时接收上级指示。

(5)其它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报告按照总局原规定执行。

4、提高安全播出可靠性的措施

(1)对本单位从事技术和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能力的审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要确保在播控、发射、传输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熟练,能够独立完成一般维护、检修、技术测试,能够准确操作和熟练处置异情。在重要播出保障期间,要派业务骨干上岗。

(2)播出部门要按“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的要求,对所属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并做好维护检修记录。对中央一套、*一套、市一套和县台广播电视等重要节目频道,无论对播控、发射、传输控制系统还是电源保障系统,都必须采用双备份,确保重要节目播出期实现台内停播率为零。

(3)要主动与当地电力部门取得联系,确保电力正常供应,同时要配备UPS后备电源。

5、局(网)机关治安维护

(1)网络传输机房、发射机房、制作播控机房和电力控制等设备机房,要完善安全可靠的应急设施。局(网)机关大楼的安全,由局办公室负责。局门卫值班室要与各个机房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与播出机房应有联动报警装置。

(2)重要播出时期,要组织应急小分队巡查,处置异常突发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110”报警。

(3)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熟悉安全播出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把安全播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4)单位领导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把握关键环节,及时解决排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县局要服从市局调度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坚决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光荣而神圣的政治任务,百分之百的确保安全播出和播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