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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城建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经研究,决定实施北二环四角绿地等基础设施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中国*”城市品牌、建设“儒释圣地,花园水城”的城市定位,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1、北二环四角绿地工程(105国道与北二环交叉路口)

该工程建设面积约80000平方米,拟建设成为绿树环抱、绿荫环绕、四季常青、环境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

2、圣泽商务综合广场景观工程

该工程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拟建设成为具有游玩娱乐、休闲健身、怡情养性功能于一体的活动场所。2009年6月30日前竣工。

3、*公园工程

该工程位于西一环东侧,南一环北侧,新兴路西侧,广场路南侧,占地约300亩,拟将该区域建设为综合性现代公园。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

4、广场路西段道路及*大桥工程

该工程全长1400米,建设主路面22米、双侧绿化隔离带各2米、双侧自行车道各5米、双侧人行道各3米、双侧路灯70盏、双侧雨污管网2800米、弱电管网1400米、钢筋混凝土拱桥结构*大桥一座;拆除织布厂部分厂房和1栋宿舍楼。2009年10月31日前竣工。

5、兖梁公路(东二环至一中东校区)道路扩建工程

该工程全长750米,原有路面为9米,拟在原有路面的基础上扩建为主路面15米、双侧人行道各4米、单侧路灯19盏、单侧雨水管道750米、单侧污水管道750米。2009年6月30日前竣工。

6、光荣路南段(*丽景小区至广场路西段)道路景观工程

该工程全长650米,建设主路面22米、双侧绿化隔离带各2米、双侧自行车道各5米、双侧人行道各3米、双侧路灯32盏、双侧雨污管网2600米、弱电管网650米。2009年9月30日前竣工。

7、吉市口仿古桥工程

为使吉市口桥与*治理和长乐湖小区建设相衔接、协调,拟结合*两岸治理,在*上*市口桥处建设钢架结构或预制结构的具有通航能力的仿古桥一座。2009年6月30日前竣工。

8、中都提水站工程

为解决城区防汛问题,彻底消除长乐湖小区及宝相寺景区等城区重点片区的汛期安全隐患,拟在长乐湖防洪通道与*接点处建设提水站一座。2009年6月30日前竣工。

9、城区排水规划

为整合统一全县雨水、污水管网标高问题,使雨水顺利排出城区,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解决各自为战、资源分散、标高不统一的问题,拟聘请高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城区排水规划,为今后城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2009年3月31日前完成。

10、环卫、污水管网工程

在城区范围内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新延长排污管网10公里。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1、2009年2月底前,县规划局完成新建工程的定点放线工作。

2、2009年2月底前,县物价局会同有关乡镇完成新建工程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工作。

3、2009年3月底前,县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部门,完成新建工程规划区域内原有管、线、杆的迁移及场地清理工作。

四、实施方式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汶纪办发〔2007〕12号)文件要求,2009年所有城区基础设施工程均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工程款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经审计决算后按时拨付。

五、补偿政策

1、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2、需要拆除的规划线以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需要采伐的树木,属县直部门(包括集体单位)及中央、省、市驻汶单位的,自行拆除或采伐,县政府不予补偿。

3、县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所有的各种杆、线、管的迁移改建工程,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自行解决,县政府一律不予补偿。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建设,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关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及民事纠纷,积极清理地面附属物,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县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部门及建设工程沿线单位要积极配合工程施工;*部门要主动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如期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