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实施方案县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实施方案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地税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不正之风为目标,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积极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地税机关,为实现*赶超发展的新跨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全县地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群众,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范围和内容

(1)评议范围:全县地税系统。

(2)评议内容:

①工作机制运行情况。是否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是否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制,是否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

②依法规范执法情况。是否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是否坚持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原则,是否存在混库串库、引税、收“过头税”等情况,是否存在乱查滥罚等执法扰民现象。

③落实优惠政策情况。是否认真执行省地税局《“三个服务”措施100条》和《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

④推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建立税法公告制度,是否按照省局政务公开要求,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及税负评定情况。是否在各办税服务厅(点)按规定公开地税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是否安排专人受理纳税人、群众投诉并及时妥善解决投诉问题。

⑤工作作风与文明服务情况。是否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服务观。是否增强为纳税人、群众包括工业园区和客商的服务意识。是否在城区全面实行“一窗式”服务,在农村实行“一站式”服务,是否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假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是否实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推行纳税提醒服务;是否存在服务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对纳税人和群众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问题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生冷硬顶、虚假浮夸现象。

⑥规范行政审批情况。是否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是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执法,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⑦遵守廉政纪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吃拿卡要报”为税不廉情况,是否存在向纳税人强行推销物品或摊派征订书籍、报刊杂志等情况;是否存在耍威风、搞特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⑧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是否将收集的意见和问题整改到位,是否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全面部署(6月底前)。县局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纠风办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召开全县地税系统动员大会,把市、县局工作部署传达到每个地税干部职工,使之明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指导思想、评议范围、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等,并于6月30日前报市局和县纠风办。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县局抽选人员组成专门评议组,在不同地方、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开辟和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面进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自查自纠(*)。各分局、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纠治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地税人员“吃拿卡要报”和收“关系税”、“人情税”、以税谋私等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改进政风行风。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纪案件,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8月10日前)。县局将组成评议组,通过广泛调查、征询、收集被评单位的意见,并向各被评单位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反馈。各被评单位要对反馈的评议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限期改进。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并通报。各分局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1日前上报县局,县局于8月10日前汇总上报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纠风办。

第四阶段:检查评议,总结提高(8至9月)。根据市局的评议考核结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认真做好评议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迎接市局和县政府纠风办的检查考核。

五、计分办法

评议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计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四)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