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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理方案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清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我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成果,根据省纪委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纪委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鄂纪发[*]24号、黄纪发[*]16号和[*]1号文件要求,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小汽车、公费旅游和奢侈浪费行为等三项清理工作,现就清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扎实开展专项清理,查处典型违纪案件,实行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相结合,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清理的时限、范围和内容

1、清理的时限:*年、*年。

2、清理的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财政拨款(含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经济部门。

3、清理内容:

(1)清理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超编制、超标准小汽车问题。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意见》(黄办文[*]22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禁止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编超标小汽车的规定》,对党政机关*年至*年新配小汽车进行全面清理,核定各单位小汽车编制和购车情况。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乘坐超编制、超标准小汽车进行清理纠正。

(2)清理全县党政机关干部公费旅游。按照黄纪发[*]16号文件及中央和省市关于严禁用公款旅游的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干部公费出国、出境旅游,公费国内旅游和借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为名变相公费旅游进行全面清理、纠正。

(3)清理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奢侈浪费行为。按照县纪委转发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红包”(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提高津贴奖金滥发钱物等问题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纠正。

三、清理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个人、单位自查自报和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5日前各单位进行动员,就专项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报。3月上旬各单位按县纪委监察局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报,将自查自报情况汇总上报县纪委。县直部门延伸派驻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清理自查表和统计表3月8日前交主管单位,县直单位于3月10日前将各单位自查登记表、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分类统计交各战线纪检组,由各战线纪检组督促收齐后交县纪委党风室。各乡镇机关干部自查登记表、专项清理情况统计表于3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第三阶段:重点抽查。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检查组,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核查。

第四阶段:整改处理。根据自查自报和检查情况,研究有关政策,制订规范性文件,对照有关规定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四、措施要求

1、严格实行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专项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具体抓落实,县纪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纪律。清理范围内的单位和党政机关干部要根据要求如实填报情况,不得瞒报、漏报、缓报,凡隐瞒不报、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3、加强工作联系。各单位要将专项清理工作每个阶段的情况,及时报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