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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交通局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以通村公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确保全县20*年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加快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的公告》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县通村水泥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县农村水泥路建设步伐,积极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主要目标任务是:新修通村水泥路260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

二、建设原则和实施办法

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和实施要求,我县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原则,一是认真执行省交通厅《关于加快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公告》的有关规定,充分调动乡镇及村组建设通村水泥路的积极性;二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安排群众热情高、道路基础好的村,后安排困难大、基础差的村;三是尊重民意,爱惜民力,不修群众不愿修的路,不修群众不想修的路,不修群众修不起的路;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安全实用。充分利用旧路,尽量不开新路,节约土地,保护资源。

实施办法是:各乡镇政府根据各行政村道路的状况,自筹道路基础建设资金的数额,向县交通部门提出通村水泥路建设申请和规划,由县交通部门汇总报省市交通部门复核,经批准后列入当年投资建设计划。通村水泥路建设实行“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即由村组组织群众投工投资完成路基,由交通部门负责铺筑路面。路面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每公里补助15万元,县财政每公里配套3万元,群众自筹每公里2万元。

具体实施程序是:路面基层工程完工后,由县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铺设。项目建成后由县交通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初验,报市交通局进行核查,省公路局验收核准。

三、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通村水泥路建设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具体要求是:路基宽度不少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少于3.5米,水泥路基层厚度不少于15厘米,面层不少于18厘米。铺筑的路基必须稳定密实,当年新修的路基原则上不得铺筑路面,路面施工工序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组织领导

按照县政府决定,成立华县通村水泥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杨森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蔡学明同志担任,成员为县政府办、*局、交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广电局、环保局、电力局以及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同志兼任。

通村水泥路建设由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乡镇分工负责。同时,将通村水泥路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对在通村水泥路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建设计划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政府:

1.做好通村水泥路政策的宣传动员。

2.搞好通村路的里程普查,制定水泥建设规划。

3.负责协调通村水泥路建设中的环境保障。

4.负责协调公路表面建筑物、堆积物的清理等工作。

5.协调建设单位解决好水、电、土源及料场等。

6.组织村组采取“一事一议”、社会捐助、各方争取等办法,落实自筹资金。

交通局:

1.搞好全县通村公路里程建设规划的核查上报。

2.按照项目管理和基本建设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3.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验收。

4.建立通村水泥路建设资金专户,做好建设资金监督、使用和管理。

财政局:负责通村水泥路建设县级配套资金落实,按要求及时拨付。

*局:配合做好通村水泥路建设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及时查处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违法案件。

国土、水务、电力、环保、广电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的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