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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市

司法行政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市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这项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现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以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三个走在前面”活动、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建立惩防体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评议活动,努力做到以人为本的理念有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明显提高,干净干事的风气有明显形成,监督管理的机制有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有明显进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市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桓昌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炳桥、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冯秋锦为副组长;副局长潘玉梅、局党组成员、局政治处主任张新平、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陆志雄、市劳教所政委梁树新、市司法干部学校校长潘仕雄为成员。负责全系统评议活动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冯秋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陆志雄、市劳教所政委梁树新同志担任。负责情况了解、材料综合、信息交流、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局监审室主任李伟平、局办公室主任冯得远、市劳教所副政委谢海蓉、局劳教科副科长梁丽清、公职所律师雷建东、市劳教所政治处科员邹建民、局监审室科员岑莺等同志担任。

三、范围与内容

这次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评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和部门工作总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是否按照市委、省厅的部署,认真开展“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是否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当好排头兵的强大合力。

(二)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中的政风行风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建立了规范化建设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逐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市劳教场所是否做到公正执法,有无出现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劳教人员,有无出现超时超体力劳动,乱收费等问题,劳教人员减期、所外就医等执法环节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法律服务部门是否能够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公证部门是否建立良好的公证秩序,不断提高公证质量,树立公信力,法律援助部门是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服务对象,提高服务办案能力,在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上有新进步;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是否进一步夯实,制度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推行政务、所务公开的情况。是否深入推行政务、所务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按时公开;公开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是否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否注意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的发生。

(五)廉洁从政的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狠刹、“红包”、“跑官要官”等歪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的规定;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六)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是否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反对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搞“政绩工程”,摆花架子的错误做法;是否克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工作推诿塞责,缺乏协作精神的现象;是否转变作风,克服对群众态度冷淡,方法简单、语言粗俗等不良行为,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纠正纪律松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各取所需。

四、方法步骤

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按照“分级评议、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在自评方面,市局负责对局机关的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市劳教所、市司法干部学校分别对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组织好自身和所属单位的评议工作。

整个评议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一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结合单位和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

二是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市局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签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各单位要及时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干警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搞好对外宣传。市局将编印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全系统评议工作情况,在*司法网上开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专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介绍本系统的职能以及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各单位也要采取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造势,使全系统人人了解行评、个个参与行评。

四是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结合“三个走在前面”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观看录像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司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同志最近提出的关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干警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各单位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天,集中学习要有专人记录,个人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下旬)

一是摸清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置评议意见箱、公示栏,开设热线电话,完善投诉机制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内外结合,广泛征求系统内部、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系统、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是搞好自评。各单位既要围绕评议内容搞好本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又要组成评议工作组明查暗访,深入所属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检查评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改。

三是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取证,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查促改。

四是做好汇报。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及时写出自评报告,分别报上一级行评办和当地政府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等次和存在问题。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至8月上旬)

整改是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要根据自查和“行评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归纳分类、深入分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各单位在完成每个阶段工作后,都要及时进行小结,写出小结报告和转段申请,报上一级行评领导小组批准后转入下一阶段。行评办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对评议对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前三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进行总结,经当地政府纠风办及“行评团”批准后转入评议阶段。

(四)接受评议阶段(8月中旬至10月)

各单位在总结前段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详细的评议汇报材料。向“行评办”认真汇报本单位开展行评工作的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行评团”将通过听取单位情况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评议。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协助、配合“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

(五)整改及总结阶段(11月)

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搞好整改。一时改不了的,要拟出整改方案,并向“行评团”通报,接受“行评团”的检查和监督。市局将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评议优秀和履行评议“责任状”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和履行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健全机制和制度入手,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这次评议活动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更是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机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议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县和省厅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评议活动,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三到位”,并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参加评议、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切实履行政风行风评议“责任状”,对履行责任好的要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确保评议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完成“规定动作”的情况下,努力创新“自选动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造声势,扩大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争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使评议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扎扎实实地进行。

(三)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落到实处。在评议活动中,市局将召开评议汇报会、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和单位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也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当前各部门和单位工作多、任务繁重,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