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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示范村实施方案

健康教育示范村实施方案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加快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我区“创建健康教育示范村(居)”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健康教育为人人,人人参与为健康”为主题,把健康教育示范村(居)创建行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行动”普及卫生防病科学知识,强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最终达到降低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全民素质的目的。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村重大疾病和主要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大力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控烟的健康教育。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强化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降低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发病率及其危害。

(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针对农村妇女、儿童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妇幼保健,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降低与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降低婴幼儿营养不良率、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加强城乡中小学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防病能力,降低学生近视发病率和学生常见病发病率,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

(四)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环境保护与改造的健康教育,围绕改水改厕,利用清洁能源,绿色生态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村容村貌,保持村容整洁和环境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卫生质量。

(五)开展农民控烟教育。开展“5·31世界无烟日”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等宣传媒体向农民普及“烟草危害”及控烟知识,改变农民的不良卫生行为,降低烟草危害,降低与烟草有关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六)通过“行动”,在每个乡镇(街道)创建1-2个环境整洁优美、村(居)民健康向上、人际关系融洽、社会和谐安定、健康促进政策完善的健康教育示范村(居)。

三、创建形式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健全制度。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制定相应工作制度,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在示范村(居)建立“健康教育园地”。每村(居)至少建立一处。内容、版面设计由区疾控中心负责,每季更换内容一期,经费由村负担。

(三)文字教育。编制印发《健康教育手册》、宣传单、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画等。文字覆盖率以户为单位达80%以上。以上文字宣传材料由区疾控中心编印制作。按时下发至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及时下发至示范村(居)至户,并建立签收制度。

(四)建立健康教育室。在示范村(居)建立符合要求的健康教育室,室内备有宣传材料和影像设备,张贴宣传画等。村(居)有专人负责,定期向村(居)民开放。

(五)邀请区健教宣讲团专家,定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提高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六)协助区疾控中心做好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本底调查及健康教育效果评价工作。

四、时间按排

(一)*8年4月召开全区“健康教育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启动会。进入全区“健康教育示范村(居)”名单的行政村需签署参与项目的承诺书,并指定村支书或村长为项目负责人。

(二)*8年6—10月各村根据村民的需要举办“健康教育大课堂”讲座活动。完成宣传板的制作、安装,并陆续制作健康教育宣传画(册)。

(三)*8年7月完成中期督导。

(四)*8年11月完成验收、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动”的领导,把“行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行动”领导小组,区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动”落到实处。

(二)完善“行动”技术网络,提高健教人员技能。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加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技能培训,尤其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社会动员、组织、信息传播与行为干预等基本健康教育的工作能力,尽快适应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