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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应急管控工作意见

基层应急管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二、加强应急管理的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职责,配置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纳入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基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基层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要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要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区域联动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相关责任,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联互动,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性,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力争到年底,全市各乡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编制基层预案要注重针对性,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同时,基层预案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编制,最好组织群众自己编制,使预案编制的过程同时成为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的过程。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切实把一个个分散的基层预案衔接好、管理好,使基层预案更加科学有效。

三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要充分整合现有力量,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队伍,以及卫生、城建、国土、林业管理等基层工作人员为基础,同时吸收有关专家和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参加,造就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确保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立即集结到位,并迅速开展有关处置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强化训练,加强教育,严明纪律,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制定落实补助、保险、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队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四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陇政发〔〕36号要求,抓紧编制本县区、本部门“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并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村办公楼、老年活动中心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抗御本地区频繁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做好垃圾、污泥和路障的清除工作以及饮用水和厕所等的卫生工作,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加强电话、广播电视、电网等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应急宣传、信息报告、通信、交通等保障能力。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加强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城中村、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地带,要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提高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建立或设立固定的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县区的应急指挥平台联网,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学生食堂、宿舍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做到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

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配套办法,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政策。一要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通过转移支付等形式,将应急管理资金向基层倾斜,有效保障基层应急管理的基础建设,同时,要逐步提高灾民生活救济补助标准。二要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经费困难,支持基层应急体系建设。三要研究完善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的保险政策,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四要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研发适合基层、家庭使用的应急产品。五要研究制定关于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六要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三、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应急普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风险隐患、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专家组建设、预案编制和演练等情况。要对各类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子,并加强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形成比较完备的数据库,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开展隐患排查是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防范转向源头管理的有效手段,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步建立健全对各类隐患,包括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的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对重点隐患,特别是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地区和危险品仓库、城中村”棚户区”多合一”建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人员,制订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

二做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信息报告的责任,强化群众信息报告意识,做到对突发公共事件早发现、早报告。要针对重点区域、群体、行业、部位设立安全员,并承担信息报告任务,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安全员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的能力。要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报送渠道,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村委会、居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各县区应急平台中信息、预警等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不畅通和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三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要时,要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当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组织好基层应急队伍和相关群众,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是由非常态转向常态的关键一环。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和重建规划制订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并重点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五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意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各种知识和技能,使应急管理知识深入基层、深入人心。社区和乡村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广泛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控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管理知识进学校、进书本、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职工应急培训工作,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及其他外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应急管理融入到基层日常管理工作中。各级政府及各基层单位要把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主要领导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最有利于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基层组织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队伍联动、信息联动、物资联动。要建立基层部门、单位的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做好自身内部的联动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

三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及各基层单位都要制定应急管理责任制,行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抓好逐级落实工作。制定落实奖惩制度的具体措施,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奖惩制度的监督检查。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建立规范的评估体系,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区、乡镇政府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激励机制,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隐患排查整改、信息报告等工作中,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发挥利益机制的作用,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成效。

四发挥好新闻舆论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水平,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克服或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在应急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发挥好舆论的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