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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强化统计管理发展意见

统计局强化统计管理发展意见

(一)抓队伍,着力提高工作能力

首先,以统计文化为引领,促进统计意识的提高,在会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统计文化是在统计工作创新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统计系统整体文明的总和。近几年来,我局已在机关中形成了敬业奉献、务实创新、争先创优的统计工作理念,形成了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从而使我市统计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享有盛誉。但是,就全市而言,还存在一些单位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还不够重视,统计人员更换较频,全社会统计意识还不够强等问题,这些都需要靠大力推进统计文化建设来改观。推进统计文化建设:一靠宣传开路。通过专项活动、文艺宣传、上街蹲点宣传、新闻媒体宣传、漫画进村宣传、横幅标语宣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统计文化真正深入人心。二靠措施落实。通过统计诚信单位评选,统计执法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统计氛围。三靠制度保障。努力形成统计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因时、因地制宜地开展统计文化建设,让统计文化深入人心。

其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强化统计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按照上级要求,2009年要在局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的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理论学习与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创建“三型”党组织活动。围绕提高业务素质,年内推出1-2个统计课目,将平时自学、集中辅导和考试考核有机结合。围绕营造和谐环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另一方面是加强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第一是争取人事管理部门的支持,向社会公开招考镇(街道)统计中心人员,保证缺编的镇(街道)统计中心人员到位。第二是强化对镇(街道)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镇(街道)统计人员综合素质。第三是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培养统计事业需要的各类人才。要继续组织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继续教育和专业统计技术人员职称等培训和考试工作,不定期地对全市统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抓基础,着力强化统计管理

在抓好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还要抓好基层统计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一靠措施落实,二靠制度规范,三靠执法保障。措施落实主要是落实好统计电子台帐的推广和统计诚信企业单位建设的深化,这两项措施是我局落实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抓手,必须抓紧抓好。电子台帐要在全市规模上企业全面推开,同时还要根据报表内容的变化做好电子台帐系统的功能升级。统计诚信企业单位建设抓拓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加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要加强对统计诚信单位评选参评单位的业务指导。制度规范主要是要在平时统计工作中落实统计报表制度和有关统计工作规则,特别是要落实《*市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执法保障主要是通过加强对统计单位的执法,以引起统计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使它们自觉认真地做好统计工作。

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一是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突出依法普查和全程质量控制这两个重点。在普查工作中,要大力宣传、认真执行《统计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经济普查条例》,教育全社会依法承担如实申报普查数据的义务,严肃查处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做到依法普查,依法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在数据录入和审核阶段,要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审核和查漏补缺工作,千方百计保证数据质量。二是要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计划,力争在三季度全市经济普查公报。同时,要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开展专项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三是要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严肃认真地做好依据经济普查结果,修正历史统计数据的工作。

努力完成各类调查任务。一是做好各专业的经常性调查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业、节能降耗、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要认真完成各专业的年报、定期报表以及各类临时性报表任务。二是加强社会、科技、环境等方面的统计工作。三是加强基本单位维护工作。要会同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及其他具有单位设立审批、登记职能部门,改进行政审批、登记单位资料报送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审批、登记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的相关资料。继续加强市、镇两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在源头上保证名录库质量。要充分发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统一为各项调查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专业字典库、抽样框和调查总体。

(三)抓整合,着力提高工作效能

整合部门统计资源,改进部门统计工作,是我们提高统计工作效能的主要手段。要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结合本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和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完善统计制度,加强部门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共享制度,做到优势互补,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管理。研究建立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巡查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部门统计资源整合,明年重点落实在能源统计和服务业统计工作上面。

加强能源统计资源整合。着重做好组织机构、统计制度、部门资源、能源考核、技术力量、能源巡查、信息七项整合,建立起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促使全市能源统计实现一体化。

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资源整合。服务业统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统计,要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确定的“统一制度、条块结合、分级实施、集中处理”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模式,由我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加强合作,推进资源互补、信息共享。我局要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加强协调和管理,各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和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时全面地向统计局提供各种资料。

(四)抓拓展,着力延伸工作触角

一是拓展统计事业工作。工作要向规模下企业拓展,向服务业、住户调查等其他行业拓展。对具备独立配置统计人员能力的大中型企业,要逐步退出。同时,要强化对统计事务所的管理,加强对各镇(街道)统计事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事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人员不断完善调查方法,提高调查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尽一切努力创造条件,优化统计事务工作。

二是拓展社情民意调查。要以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己任,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提高调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与准确性。要充分发挥设备优势和技术优势,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稳妥的方式,把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收集上来,反映上去,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依据。要加强领导,把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列入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常规统计调查。

三是拓展统计诚信单位评选工作。努力把统计单位评选工作向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三产企业中拓展。

(五)抓创新,着力实现科学统计

近年来,我局本着提高统计工作效能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结合身边工作,因循思变,创新出不少统计工作特色和亮点,使统计工作更为科学,合理。明年,我局将在统计法制建设上下功夫,争取工作上有所创新。

实现对镇(街道)统计中心代行部分检查权的委托。就是将我局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催报单》的统计检查权、制发有关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纪录或统计台帐的《整改通知书》的统计检查权、制发未按要求使用持有统计上岗证统计人员的《整改通知书》的统计检查权、以及市统计局认为需要的依法整改的《整改通知书》的统计检查权委托给各镇(街道)统计中心办理。并要求统计中心在进行统计检查时务必二人以上且持检查证检查。此项工作已向省统计局请示,待省局批复后,我局将立即执行。此项工作的落实将进一步推进我市的统计法制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这也可能是在全国县市级统计系统中首创的一项工作。

全面落实“统计执法110”。根据《*市统计应急检查实施办法》,主要有:报案批准制度,联系人制度,规范检查制度,当场告知制度,查后报告制度。做到有违必究,有案必查,使统计执法真正起到为统计工作保架护航的作用。

(六)抓服务,着力打造统计服务品牌

坚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努力推动统计服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充分发挥统计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大力拓宽统计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资源的使用价值和效益。

在统计监测上求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个*”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奋斗目标,快速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着力做好“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科技进步监测等重点工作的统计监测。要切实加强统计指标体系研究,提高相关指标的代表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科学准确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供有力保障。

在统计产品上求精。要充分利用、有效整合、合理优化统计资源和统计资料,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选择新角度,研究新动态,开发新课题,开拓新领域,不断推陈出新,开拓创新,丰富统计产品,深化服务内容,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统计产品系列和个性化服务内容。

在统计宣传上求广。要树立大服务、大宣传意识,结合统计文化建设,认真制订统计宣传计划,在服务党委、政府的同时更加注重民情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宣传与反映,让百姓了解统计数据的同时感受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加注重统计信息和统计政务的宣传与反映,让全社会了解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同时了解统计工作;更加注重《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宣传与反映,让全社会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同时知晓数据内涵。